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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话?”宋默斜睨了瑞斯一眼,撇撇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见瑞斯还是不出声,宋默干脆收回双腿,单手一撑,跃过桌面,面对瑞斯坐在了桌沿上,一只手挑起瑞斯的下巴,“美人,我照你想的做了,至少要说声谢谢吧?”瑞斯握住了宋默的手腕,“我并不想……”“少来。”宋默嗤笑了一声,“别和我说你当初把骑士之剑送给我,没有其他目的,骗三岁孩子呢。”“但我没想让你直接和教会彻底对立!”“这我相信。”宋默捏着瑞斯的下巴,看着那双海蓝色的眼睛,“但你不能否认,你是想将我拖下水吧?”“……不否认。”“那不就结了。”宋默晃着一条腿,脚尖碰了碰瑞斯,“当初我收下这柄剑,就没想着能从这些麻烦中脱身,如今,看在我这么自动自觉,英勇献身的份上,你是不是该将真实目的告诉我了?”“目的?”“对啊,”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下巴,滑过他的颈项,落在他的肩膀上,“从你第一次变成瑞丝,接近我开始,说说看,你到底想做什么?别再和我说喜欢啊,一见钟情这种一听就是谎言的借口,我根本不会相信。”“……你真想知道?”“当然,我问了你不下三次。”宋默抬起头,收起了脸上的笑,“每一次,你的答案都不一样,每一次,你都在说谎。我不想再听任何谎言!”“为什么?”“你还有脸问!”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领子,“特马地老子喜欢上一个满口谎言的骗子,糟心不糟心?!我就想听句真话,懂吗?!”瑞斯沉默了半晌,宋默的神情认真到让他感到了莫名的心慌。直觉告诉他,不能再说谎,否则,等待他,很可能就是万劫不复。过了很久,瑞斯终于开口说道:“是我用雷劈了你。”“啥?”宋默仿佛见鬼了一样看着瑞斯,想了很多种可能,都没想过,瑞斯一开口会是这句话,反射性问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干嘛用雷劈我?”“劈死你,取而代之。”这个人,想杀死他,然后取代他?抓住瑞斯的手不由自主的松开,下意识的掏出手枪,抵住了瑞斯的额头。瑞斯不在意抵在额头上的枪,单手搭在了宋默的腰上,眼中渐渐泛起了一抹红光,“我差一点就成功了……现在,我却庆幸自己的失败……”“别想转移话题!”宋默咬牙切齿的说道,握着枪的手用力得几乎要暴起青筋,“说,到底为什么!”“因为这里很特殊,我的父亲,上一代梅尔斯亲王,长眠在这里。”虾米?!宋默懵了,紧接着头顶冒出一团氢气,砰啪炸响。靠之,他老爹“长眠”在这里,他就要用雷劈死自己,这是什么混蛋逻辑?!106、第一百零六章...宋默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一个魔族亲王的长眠,和他儿子用雷劈自己,有什么直接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导致他老爹长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说,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怎么可能?”瑞斯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几乎将宋默整个人圈在自己的怀里,“我父亲已经长眠一千多年了,那时,你父亲的父亲都还没有出生。”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颌,侧过头,避开他的枪口,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会的六名大主教,联合魔族中的敌对家族,趁我父亲意外受伤时,无耻的偷袭了他,夺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在教会的圣物里,还想趁机杀死他。”宋默卡巴卡巴眼睛,这剧情……整个一王子复仇记前传啊……圣物,捏了捏腰间的骑士之剑,就是指这些?“但是,我父亲是那么好杀的吗?”瑞斯一仰头,“魔族的亲王,岂是那些jian邪小人能轻易灭掉的!”宋默继续咔吧眼睛,再牛气,说到底,不是也“长眠”了吗?“长眠,不等于死亡。”瑞斯看着宋默,“魔族亲王的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哪怕被夺走大部分魔力,我的父亲,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会死去。如果他愿意,随时可以醒来。”宋默摸摸下巴,不对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没死,为什么不把人弄回去,还一直留在格里兰?“弄不回去。”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父亲在格里兰长眠并不是秘密,但无论是教会,还是敌对家族,或者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在哪里。”宋默“……”“当年的光明教会,几乎把格里兰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导致这里连续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旧找不到丝毫踪迹。”也就是说,他老爹被人围殴得就剩一层血皮,见势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压得太结实,不只让敌人找不到,连他儿子都找不着。原来这不是王子复仇记,而是寻找魔族亲王的发现之旅吗?仔细想想,瑞斯应该没骗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几乎把格里兰的地底挖空了,野猪洞挖出十几个,芒古蛇也挖出好几条,也没听说挖出个人形生物。“还是不对。”宋默皱紧了眉头,“像你说的,你父亲既然那么厉害,为什么不撑到家里再睡?总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好吧?也省得连家人都找不到他。”“吔……”瑞斯顿了顿,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神色,“事实上,当年我父亲因为和母亲吵架,被母亲揍了一顿,受了伤负气离家,才被教会和敌对家族钻了空子。”“……”原来不只是阴谋诡计,还涉及到家庭暴力。能把魔族亲王揍到离家出走,果然王妃才是大丈夫吗?“就算是这样好了,那和你用雷劈我有毛关系?”瑞斯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因为只有通过格里兰的直系血脉,才能找到我父亲。”“什么意思?”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颈窝,“格里兰是没有信仰的土地。”“没有信仰的土地?”宋默将瑞斯从自己的肩膀上拉了起来,“这怎么说?”“这里的人不信仰光明神,也不信仰光明大陆的任何神祗。”瑞斯看着宋默,缓缓说道:“经历过一千七百多年前的那件事,原本富饶的土地被光明教会毁坏殆尽,当年的格里兰人,从领主到领民,再也不信任教会,甚至憎恨毁灭了自己家园,让自己陷入了贫困的教会。”这点宋默完全可以理解,遭受过强拆的,谁还会对强拆者笑脸相迎?没扔汽油瓶就不错了!说到底,上代梅尔斯亲王和光明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