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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我拍了拍围在那儿的一堆柔弱酒保少年们,让他们给我让个位,想知道到底是哪位土豪让我瞎了眼。我认真地站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看了半天什么也没看清。但当我努力眯着眼睛看那人的侧脸时,整个视野突然都清晰了。我站在那儿,又看了一会儿。接着,我剥开人群走了过去。这个疯子果然还是有理智的。看到另一个疯子踏着满地玻璃碎片靠近他,并没有将手里的啤酒瓶和破板凳招呼过去,而是缓缓地停下了手。众人终于舒了口气。只有我冷着脸,因为我的破事才开始。——“我送你回家?”我微微皱起眉,看到他的牛奶色的侧脸被划出一道轻微的血痕。他的脖子似乎难以支撑头部重量,整个人都歪向一边。头发很柔软,据说这种人脾气会很好,而在我记忆里也确实如此,所以我实在想不出来,他为什么会来耍酒疯。“……算了,走吧。”我将他手里的酒瓶子放下,然后拉着他走出酒吧等出租车。出门前我叫了景宣,将那张掉在一片狼藉中的VIP卡给他,让他查查到底是哪个好人的。开店几年,保安和酒保早就把那几个VIP给记住了,就算闹事一般也不会让我出面。今天明显是因为这位“金主”很陌生。我却是和他熟的。我们原来,是情敌。——“住在哪里?”虽然喝醉了,他的眼睛还是清清亮亮的样子,但我就是知道他喝醉了。因为当年我决定离开的那个晚上,这个我亲自培养的青年,眼睛就是那么亮地告诉我,他喜欢齐冀。他说,齐冀是他的学长。在大学的时候齐冀是学生会会长,他就一直是他的助手。他说,齐冀那么优秀。身边的人也同样优秀,学长要往娱乐业发展,于是他硬是跑来跟专业不搭沟的娱乐,最后脱颖而出,来我这儿实习。他重复地最多的,就是他喜欢齐冀。我那时候听到这些话,虽然已经放弃了,但是心里还是很苦涩的。原因没有其他,因为我觉得齐冀也是喜欢他的。是的,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使我挫败了。如果齐冀没有喜欢的人,就算我得不到,心中也还是会觉得有希望,能安慰自己“看吧不是我不行”。但是这个青年自出现在齐冀身边,我就觉得不对劲儿,虽然齐冀从来没有承认过。讲这些都晚了。安静的包厢里,电视被调到娱乐台,里面那个人,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他们虽然是被记者围堵,神色却不见多慌乱。他们宣布订婚。当时我没有问他和齐冀坦白了喜欢他没有,但看他哭得那么惨,应该是说了的。我惊讶得酒都洒在了身上,心里却没有多么幸灾乐祸,而是一片凄凉。实在是因为,看不懂那个人。——我也是个男人,虽然和“果敢”“坚毅”之类的品质粘不上什么边儿,也不是什么精英人士,但是难过一场,说放手还是要放手的。再难受也要挨着。作者有话要说:……我会一次性把二十章都贴好哒……第3章幸运03幸运“……申哥……”这个青年用亮亮的眼睛看着我,他叫我一声“哥”,我当初也确实将他当弟弟看的。叹了口气,我揉揉他的头。不知是他喝醉了还是怎么,我始终觉得这双眼睛没有原来那么好看了,少了一些东西。他倏的闭了眼睛,“我困。”接着头一歪,狠狠磕了一下车窗,我吓了一跳,赶紧将他的脑袋扶过来,想问他怎么样了,可是居然怎么摇都摇不醒了。我:“……”最后我废了好大劲儿,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张房卡,与的哥讨论了半天才推测出他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到了地方用他身上的钥匙开了门,找到卧室放人。等我将他整个人收拾妥当,给他的伤口上好药,已经黄昏了。按照他的酒品,我想了一下,不睡到明天早上绝对起不来。最后我把他的手塞进毯子里,揉了一下腰,好久没照顾人了,有点儿累。我坐在客厅沙发上休息,打量了一下房子,越看越觉得装潢有一丝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收起思绪,我走进厨房。这人要是活得久了,很多事情渐渐地就会学会不计较。我看了看冰箱,拿了些材料出来,决定做一锅软软的稀饭,让他醒来随时可以吃。厨房倒是干净,冰箱是也满的,不是过分新的样子,这让我想起进门时鞋柜里多余的拖鞋。半晌了然,笑了一下开始动手。——重复着简单机械的动作,我的思绪还是忍不住跑偏。四周无人,我挑着眉,漫不经心地将石头从米里挑出来。终于不用挂着笑脸,嘴角放了下来,脸上没有一丝情绪。都说睹物思人,但我却想不到什么好的东西。当年路畅确实没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甚至他的表情都难以让我察觉到什么。但是我并不喜欢他。这没什么原因可言的,从我第一次见到他开始,从我看到齐冀如何对他开始。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渐渐失望,觉得齐冀不可能喜欢任何人,不会对任何人心软。可是他出现了。那些笑,那些皱眉,那些言语,都是太过于逼真的东西,真实到我已经无法欺骗自己,我那么渴望的,却求之却不得,他却轻易地得到了。——我的眉头一跳,接着苦笑了一下。怎么又想到这个。我不想去细思些什么,我只是知道,我绝对不会,再跌一跤了,毕竟都可以被叫做“大叔”了。又坐回到客厅。打量着四周,这屋子的装修还算温馨的样子,一看就知道用了心,我虽然不再和他亲近,但是知道他过得好,心里也有几分高兴。做粥之前,米总是要泡上一段时间才更好吃,我将米搁在电饭煲里泡着,又去卧室看了一趟,接着才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拿出手机想打个电话,翻了大半个电话表,才想起来没有谁是需要报备的。我于是就发起呆来,突然不知怎么就想到,要是凑巧路畅的恋人回来,看到我会不会误会?像里那样……哇,这样想着又觉得我果然是和林林混久了,还能开这种玩笑。我被自己的无聊逗乐了。估摸着米泡好了,走进厨房用电饭煲做起来。明天早上他和他的恋人应该都能够吃到。我是不介意他用粥讨好一下恋人的。定好时间,我一身轻松地从厨房里走出来,听见了门锁与钥匙接触的声音。我就乐了,不会真的这么巧吧。可是当我正对着大门,看见那个人的时候,才发现一切都错了。是我太天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