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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威胁来达成目的。 他甚至想过,如果林知不愿意去公司, 执意要跟着罗素离开。那他绝对要去踢门,抢也要把人抢走。 此时见到了林知一个人在公司, 理智才稍稍回笼。 只是料想到林知跟罗素可能发生的事情, 又觉得崩溃。 他在理智和冲动间来回徘徊, 不是没看到林知眼底的绝望。但他不知道, 这种绝望,是因为什么。 他只知道, 林知那样的性格,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如果真的爱上了别人,那他毫无机会。 所以,即使手段再卑鄙,也要将人绑在身边。 只是一瞬间的理智崩塌, 他没有反驳林知的话,并且镇定的应下:“是,就看你怎么考虑了。” 若是柯天明在,指不定要鼓鼓掌,让大家都听听,原来厉南书也会这样的渣男言论。 林知咬牙,拼了命的咽下眼泪,抬手甩了厉南书一巴掌。 厉南书没躲,下一秒便抓住她的手。 林知也没躲,骄傲的抬着下巴,冷声道:“这是何夏欠我的一巴掌,替我还给她。” 厉南书捕捉到她言语中的细节,问:“何夏对你做了什么?” 林知甩开他的手,冷笑:“跟你一样的面目可憎。” 她转身离开,厉南书抬腿便要追。 林知停下脚步,厉南书便跟着停下。 林知没有回头,声音带着一丝空灵感,在寂静的夜空下,脆弱而缥缈。 她说:“厉南书,我对你再无一丝念想。” 说完,她便走了。 小王一直看着这边的情况,发现两人吵起来后,一直准备着,怕万一有什么不对,至少要来劝架。 林知是女士,怎么样都会吃亏。 令他吃惊的是,吃亏的竟然是厉总,那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小王将车子开到林知面前,见她上车一言不发,也不敢多问。透过窗户发现那位厉总还站在原地不动,好像得了癔症一样,呆呆的。 他不好多看,只能启动车子。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后面林知闷闷的,带着一丝鼻音的声响:“抱歉,让你久等了。” 小王连忙说不必这么客气。 而公司大楼门口,厉南书还站着。 储建跟李送凉谈完,发现两人正吵着,也不敢出来,直到目睹林知甩的那一巴掌。 储建倒抽一口凉气,本来还对被泼的那杯咖啡耿耿于怀,此时倒有了丝同病相怜。 令他吃惊的是,厉南书竟没有动怒。 就这么站着,一直目送着林知离开,直到看不见影子,也痴痴望着那个方向。 储建心底打着小九九,估摸着时间是绝对看不到甩巴掌的那个时间,才敢出去打招呼。 “哎哟!厉总怎么在这里?”他夸张的喊:“厉总能来我们公司,真是让公司蓬荜生辉啊!” 厉南书并没有理他,视线掠过,落在李送凉身上。 “她生气过后晚上容易失眠,要喝新鲜的羊奶,你去给她送一杯。” 这个她,必定指的林知。 李送凉带着林知这么久,也没见过她有什么小姐公主病,还觉得她好相处的很,一下没反应过来。 过了会儿才问:“现在哪里去找新鲜的羊奶?” 厉南书道:“赵特助会联系你。” 储建看他离开的背影,嘿了一声,砸吧一下嘴:“大资本家就是傲气,不屑看我这种小人物。” 李送凉给了他一个白眼,储建想起什么,连忙道:“看起来这位厉总对我们林知感情不浅,这是公司的好机会啊!” 李送凉看着储建大腹便便的模样,盯着他的秃顶看了眼,淡淡笑一声:“的确是好机会,可有些事该怎么做,有些话该怎么说,褚总可要回去好好想清楚。否则。” 李送凉做了个自刎的手势:“偷鸡不成蚀把米。” 林知回到家的时候,又是快十点。 她以前戏不多,虽说是混娱乐圈的,但因为储建的压制,说起来跟跑龙套的也没什么区别,主要还是靠李送凉给一点配角。 以前的生活状态是非常规律的,几乎每天都能五点前到家。做个简单的晚饭,再泡个澡,闲暇时候看看书追追剧,十分惬意。 如今快要一个月时间,她没法早于十点睡觉了。 也许久没有画画,上次画到一半的风景,到现在还没有画完。 没有睡意,林知索性去了画室。 她当初选择租下这个房子,别的没有什么,就是有这么一个明亮宽敞的空房间,足够她施展。 画画是一件费钱的事情,她当初画画,用的都是最好的画笔纸张。 林睿博为了让她开心,给她到处搜罗一些名纸名笔,一张纸看起来普通,却要五位数的价格。她小小的笔架上挂着的画笔,足够买下普通人家一套房子。 林知懒得画室和家里搬来搬去,工具原封不动买了两套,一套放在画室。 那时候岑甯总说,你这些东西放在画室,小心被偷了。 林知那时候不会在意这些,偷了就再买。 如今倒是庆幸,幸好她最爱的这些画笔,全都放在了画室。 那时候抄家,连林睿博那些昂贵的钢笔都没有放过。若不是她放在了画室,如今连画画都觉得奢侈。 林知伸手轻轻拂过笔架上的那一支支笔,这些都是她的宝贝,最艰难的时候,也没有想过卖掉。 挂在最中间的达芬奇4282号笔,是厉南书送的。 林知虽画的是油画,可最爱水彩。厉南书对绘画一窍不通,查了一些推荐,便买了一支大家都说很好的笔。 那时候他还惊讶,一支小小的笔,竟卖到这么贵。 几百块钱买一支笔,可以抵他好几天生活费。 林知收了礼物,满心欢喜,也没有告诉厉南书,她的其他笔全是知名大师手工定制,为她的手感量身定做。 这支在厉南书眼里昂贵的笔,抵不上林知其他笔的一个零头。 后来却也成了林知用的最多的笔。 时间长了,笔头有些秃,笔毛明显短了。 林知突然没了画画的兴致,将那支笔收起来,又去了客厅,将她喝水的杯子也收起来。另外零零散散的,厉南书以前送她的东西,全都一件件收起来。 厉南书看似不爱说话,也没什么情趣,可实际上是个细心的人。 在一起近一年时间,给林知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 除了口红包包等等女生爱用的玩意儿,还有各种生活用品。 林知穿鞋总打脚,他的包里便会随身携带邦迪。还有各种林知惯用的小东西,指甲钳,随身携带的小镜子小梳子等等。 还有一枚戒指。 那是厉南书第一次参加全国性比赛拿到的奖金买的,两人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