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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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感觉…… 英俊的面庞不由热了起来,等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他暗骂自己跟畜生没两样。 这大白天的,想什么龌龊事? 赶紧加快了手下的动作,把她卡在皮筋里的辫子解了开来,“好了。” 沈莹莹还不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乱七八糟的事,冲他弯了弯眼眸,“谢方竹,谢谢!” “你和我客气什么?”谢方竹挑了挑眉。顺手就将她手里装着脏衣服的提篮拎在手里,“走,吃饭去。” 沈莹莹捋了下带了些潮意的辫子,看向男澡堂,“不等韩威了吗?” 谢方竹垂了垂眼皮,韩威和他出来的时候,是想和他一起等沈莹莹出来再去吃饭的。 但他嫌韩威碍眼,就把人赶走了。 不过,他觉得这种小事没必要告诉沈莹莹。 便面不改色道:“他块头大,饿的也快,先去吃饭了。” “噢,这样啊。”沈莹莹没有怀疑,跟上他的步伐,目光落到他拎着提篮上。 心道这人还挺自觉,在这个时代,没教都晓得主动帮媳妇拎篮子。 又忍不住抬眼往上看,他的头发还有些湿湿的,都被他抓了上去,只有几缕随意垂在额间,侧脸轮廓利落分明。 似是察觉到她的视线,谢方竹转头看她。 这下,他英俊的五官便完全映入她视线中,精致却又不乏英气,简直帅的没话说,完完全全符合她的审美。 心道有颜值,男友力爆棚,不乱搞男女关系,还挺有男德,堪称完美老公啊! 只是太疯了点,注定是要蹲牢子吃枪子的大反派。 可惜了。 第23章 关她沈莹莹什么事? 转眼沈莹莹穿进书里已经一个星期了。 她的生活模式也差不多固定下来,每天就是家里、食堂两点一线。 早上和谢方竹一起去食堂吃早餐,顺路送角子回家。 下午再踩单车去接谢方竹。 余下的时间,就都是她自己的了。 不过这年头什么都不发达,什么都不方便。 尽管时间多,也没什么可玩的,闲的发慌。 好在原主有台缝纫机,而她穿书前的工作是服装设计师。 虽然是工作,却也是爱好。 她的梦想就是把自己的品牌做大,成为人尽皆知的大牌子。 可惜,还没来得及实现,就穿到了书里。 她倒也想得开。 毕竟在她的时代,服装行业百花齐放,人才辈出。 虽然她身后有财大气粗的养父母支持,做出一个她自己品牌的服装完全没有问题。 但想要在竞争激烈的服装行业里,把品牌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地步,比登天还难。 而她穿到的这个时代,服装现在都还是清一色的蓝灰黑,款式来来回回也就那几样。 再过两年,等国家的大门重新打开,她的机会就来了。 如果能抓住时代的给予的机遇、红利,或许她的梦想还真能够实现。 她的第一个作品,是给自己做了件胸衣。 这个时代的女性保守,穿的不是勒的紧紧的小背心,就是裹胸棉布。 原主穿的就是裹胸棉布,穿/脱不方便不说,还得勒得死紧,不然容易掉,总之老不舒服了。 她本来想去百货商店买一件胸衣,但百货商店胸衣有是有,但码子都是均码,根本不合适。 索性自己做了件。 由于没有海绵,只有棉布,也没有调节金属扣,只有普通纽扣,所以在款式上她稍微改良了下。 选用粉色棉布,关键地方加了厚度,长度也增加了些,做成前扣式胸衣背心。 这样不仅能托的稳,形状也好看,更方便穿戴。 为了美观,还在前面加了两根粉色小丝带,系成蝴蝶结。 她对这件作品很满意,献宝似给陈晴晴看。 腼腆的陈晴晴就惊呆了,圆圆的脸蛋通红。 看了第一眼就不敢再看第二眼。 从形状上来看,陈晴晴大概能猜出是什么东西,只是那样式…… ……也太奔放了点吧?这怎么好意思穿呀? 沈莹莹对这件作品很满意,不仅比裹胸布的舒服多了,而且也更好地撑得起衣服。 她的分享欲很强烈,想送陈晴晴一件。 不过陈晴晴的思维显然还没有她那么开放,虽然惊异穿上身的效果,但根本不好意思穿。 沈莹莹也不强迫,直接开始了在这个时代她的第二件作品。 给谢方竹做了套衣服。 她本来是想给自己做的,但想到原主的衣服还蛮多。 而谢方竹那柜子里就几件衣服,少的可怜。 再者原主给她三哥,买来做结婚新衣的两套布料也还没动,刚好可以用来消耗。 那就给谢方竹卖个好吧,毕竟现在还得依仗他生活,得好好哄着。 沈莹莹给他做的是这个年代的基础款,一件深蓝色棉布衬衫,和一条军绿色直筒裤。 因为是要能穿出门的,不能和她的胸衣一样搞得花里胡哨,只稍稍改良了下。 说实话,这颜色她真不喜欢,但布料是现成的,也没法改。 而且就谢方竹那脸那身材,就算披个麻袋也是帅的,颜色什么的也就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