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后遗症 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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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被拧成极细的一条,濒临崩断的边缘,灵魂被割裂成两部分,一部分和人社交,一部分远远地看着岑稚。 她刚刚在车里和谢逢周接吻的场景在他眼前不断播放,那种迟钝的、被压抑许久的、厚重的情感在酒精的作用下变成近乎偏执的占有欲,胸腔里的心脏剧烈跳动到发疼,他面上没情绪地拿出手机,给岑稚发了消息。 他靠着楼梯间的墙壁等了许久,她出现的时候,他有那么一瞬间的庆幸——或许她还是有点在意他的。 但在她抬起手,让他看见那枚戒指的瞬间,绷紧的神经啪地断开,占有欲席卷掉他的理智,他想也不想地扔掉她的戒指,把她按在墙上想强吻她。 他可以,怎么我不行? 我们明明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你为什么突然就不要我了? 为什么突然就不跟在我后面了? 那换我跟着你行吗? 以后换我跟着你。 他其实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把她留下来,让她回来。 只要回来继续待在他身边。 他怎么样都可以。 程凇还记得,当时在楼梯间,她眼里满是失望。不像现在输液室里这样,干干净净的。 他试图在里面找到怜悯,就算是怜悯也是好的。 可她一点情绪都没有。 岑稚仰头看着输水的透明胶管,药水缓慢地一滴一滴落下来:“程凇,你知道我们认识多少年了吗?” 液体从胶管流入手背,血管里结了冰似的沁凉一片,程凇喉咙里酸涩地堵着,微微张口,最后还是没答。 眼底潮湿地发烫。 岑稚自顾自地道:“十七年。” “六岁那年我遇见你,十六岁那年开始喜欢你,到现在我二十三岁。” “认识你十七年,喜欢你七年。” “我不想再把下个七年浪费在你身上了。”岑稚拎着包站起来,声音很温柔,说出来的话像在和他道别。 “程凇,我们到此为止吧。” 如果再碰到喜欢的人,你记得一定要对她好点呀。不要总让她掉眼泪,女孩子都是假装坚强,内里很脆弱的。 山长水阔,我就只能陪你到这里啦。 以后的路各自走吧。 再见了。 我曾经,最最喜欢的少年。 – 岑稚从医院大厅出来时,外面又落起雪,铅灰色云朵厚重地堆积着。 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明朗。 她戴上头盔才发现谢逢周给她发了微信,第一条来自二十分钟前。 【你在医院?】 第二条是刚刚:【还要不要吃饭?】 岑稚手机在工作的时候静音了,下班后忘了取消,立马给他回消息。 【吃。】 她有点奇怪谢逢周怎么知道她在医院,正要解释,对面又发来一条。 谢逢周:【快八点了。】 岑稚看了眼屏幕顶端的时间,七点四十:【那你等我二十分钟。】 市医院到金河广场如果不堵车,二十分钟绰绰有余。最怕墨菲定律,行至半路,雪天路滑有车追尾了。 岑稚平时耐心很足,但今天等得她莫名心慌,频繁看表看路况,按住性子又等完五分钟,她拐个弯绕了远路。 岑稚停好车,摘了头盔下去,一口气也没有歇息,径直跑向那家西餐厅。 服务员训练有素,面带笑容地迎上来:“位置满了,请问您有预约吗?” 西餐厅里光线明亮晃眼,岑稚喘着气,目光巡视一圈,没有见到人。 “六号桌的先生呢?” 服务员闻言转头望去,六号桌坐着两位女士,明白过来:“您说上一位吗?那位先生接了个电话,刚走。” 墙上壁画边挂着西式钟表。 岑稚看见时间。 八点零二。 说等她到八点。 真的就一分钟也没多等。 –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岑稚都没有和谢逢周再碰上面。 他出差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之前在冰箱上贴了张便签纸,让她照顾好五折。 岑稚早晨下楼倒水,路过冰箱看见这张便签纸,停下脚步。 纸上钢笔字迹潇洒潦草,她把这行字来来回回看了三遍,沉默片刻,又抬手将便签纸贴回原来的位置。 他不留归期,岑稚也不问。 微信毫无动静。 两个人在未来一周里零交流,跟失联似的,又或者都暗暗别着劲。 岑稚每天中午和晚上下班回家,给五折喂狗粮,晚上遛完五折还会习惯性地去花店里买一支玫瑰带回去。 她答应要送给谢逢周九十九朵玫瑰,现在已经送到第七十朵。 玫瑰不好养,在水里放了没两天就要枯萎,岑稚搜了很多方法也不管用。 留不住花期。 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谢逢周真的很厉害。她送他第一支玫瑰是十月中旬,他一直把它们养过了十月末。 绿毛龟和热带鱼还在喂,窗前一排多rou也在浇水,她将第七十六朵玫瑰插进玻璃瓶里,直起身子看向四周。 这里和她刚搬进来没有任何变化。 却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把头转回来时,岑稚沮丧地发现,昨天买回来的那支又要枯了。 背靠着玉石隔断想了想,岑稚从兜里摸出手机,点开度娘输入问题。 ——[多久不回家算离家出走?] – 某人疑似离家出走的第七天,时话实说完成一个重要采访。唐秀提议早点下班去喝两杯,众人纷纷赞同。 地点选在酒吧一条街的星期八,比起对面的tulk,更像唱歌喝酒的清吧。 唐秀他们人多,订了包间,在二楼。岑稚跟在李可悦旁边,绕开细竹管串起的竹帘往上走,突然听见同行的人激动地小声问:“快看快看,站楼梯口的那个,是不是明拾老板?” 岑稚下意识地抬起头,视线顺着楼梯一路向上,最后落在一个穿黑色羊毛大衣的高瘦男人身上。 他正倚在木质栏杆上给谁发消息,顶板射灯将他耳后冷白的皮肤映出一种冰块的剔透冷感。大衣里是落肩款的休闲西装,比较没有攻击性。 澄黑西裤烫熨笔挺,面料垂感极好,修衬着那双长的很有存在感的腿,裤口也讲究地刚刚触及鞋面。 从头到脚,一身慵懒散漫的清贵。 似乎注意到旁人的目光,谢逢周抬起眼,刚好和楼下的岑稚对上视线。 岑稚心跳快了拍。 ……是有段时间没见了。 她抬手想打个招呼,谢逢周拐弯下楼,没看她,继续和人发消息。 像那边对他多重要似的。 李可悦挽着岑稚的胳膊,憋着没出声,余光跟着他下来。清晰瞥见男人低折的后脖颈,衬衫衣领微微翘起,后颈线条修韧清瘦,棘突明显。 确实瘦的很有味道。 等人和他们擦肩而过,李可悦立马用手摸摸胸口,轻吁了声:“每次见到明拾这弟弟都会被蛊到,别的不提,那张脸是真绝,看着都是视觉享受。” “弟弟的香水也好好闻。”唐秀插一句,“差点就忍不住跟他搭话了。” 旁边有人笑:“矜持点吧你俩,人家都结婚了,手上戒指没看见吗?” “想想也不行啊,又没干嘛。”李可悦扭头问岑稚,“是吧岑岑?” 岑稚笑了笑,没接话。 右侧肩膀隐隐有点疼——刚才某人路过,不轻不重地撞了她一下。 连句道歉都没说。 岑稚心里闷着一口气,回头看了眼,人影重重,他早不见了。 包厢暖气充足,岑稚把围巾解开,挑个靠近吧台的位置坐下。 李可悦攒了一桌人玩纸牌游戏,岑稚没参与,支着高脚椅和唐秀喝酒。 想着等会儿还要回去溜五折,她没有多喝,心不在焉地跟唐秀聊天。 一杯酒喝完,她准备再换一杯。 吧台上手机屏幕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