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作精在年代文躺赢 第44节
褚南延心疼坏了,揉着叶明珠的手,表示以后等他回来再做饭。 “可是你还要下地呢。”叶明珠也不想褚南延这么辛苦,一时半会儿还成,久了还真难受得了,反手揉捏住了褚南延的手,“我之前还在家的时候,就只是随便炒两个菜,都不用我干什么的……” 娇滴滴的女人告诉褚南延,她以前就不用干什么活儿,我都是为了你,才这么辛苦的。 “南延,不如,我们回叶家一起吃饭吧,将粮食送过去……”叶明珠之前还没想过这个问题,什么家务活儿都需要自己干,真的让人受不住…… 被蹭着胸膛的褚南延怜惜的搂住了娇气的女人,今天还这么辛苦,满心思都是担忧与关怀,在她甜媚的枕边风下,褚南延还能说什么?唯有好好好! “先吃午饭,吃了午饭我们拿粮食回去,好不好?”叶明珠软绵绵的嗓音传在了褚南延的耳边,连明天都等不了了。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终于回过神的褚南延有些为难,他觉得自己做饭,也不是不可以。 “为什么?你也是我妈的半个儿子,我们又不是不交粮食,南延,我不想你这么辛苦……”委屈巴巴的叶明珠嘟着嘴的撒娇中,叶家每天都要做饭,到时候自己带着几个小豆丁,也不用自己干多少…… “南延,你就应了我嘛……”叶明珠带着娇软声的枕边风实在厉害,褚南延硬着头皮的答应了,同时思考着怎么跟叶家说。 只是,中午休息的时候,褚南延哄着叶明珠,“明珠,等明儿我们去了你家再跟妈她们说吧,不是说三朝回门之前,不能够回娘家吗?不吉利。” 叶明珠:糟糕,我好像摘菜的时候,顺路将菜送回去了…… 第36章 三更合一 三朝回门日。 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时候传下来的习俗, 新娘子这三天可不能够回娘家,不然就不吉利,可能未来的生活都不顺利。 褚南延虽然对于这样的习俗表示不相信, 但为了能够跟叶明珠一直好好的在一起,未来生活顺顺利利,决定还是按照这儿的习俗来。 这一天, 褚南延还是收拾了一下爷爷从首都那儿寄来的东西, 早在结婚之前, 嗯……新房子还没建好之前,爷爷就已经将东西给寄过来了。 也不算是什么昂贵大件的东西,一些吃的,最多就是有一只手表, 女性用的梅花手表。 当时褚南延就将这只手表送给了叶明珠, 还认真的跟叶明珠说,“这是我爷爷送你的。” 叶明珠看着褚南延送到自己面前的这只手表, 还惊讶的眨巴了两下眼睛, 抬起眼睛望向了褚南延, “你说,是你爷爷送的?你爷爷知道我了?” 叶明珠之前还以为, 褚南延来自首都, 像以前就是京城来的少爷公子哥儿, 在偏远的山区找了个村里的媳妇儿, 竟然也能够得到他爷爷的……承认? 还特地给她送了份礼物?叶明珠也知道, 手表可是昂贵物品, 就是她们集镇的供销社, 都没有这玩意儿, 主要是贵重。 有些狐疑的看着眼前褚南延, “真的是爷爷送的吗?” “嗯,我已经给家里寄信了,只是因为太远来不了,所以给你买了礼物寄过来。”褚南延丝毫也不知道叶明珠的怀疑,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十分的严肃而正经。 叶明珠接过了褚南延手里拿着的那个小盒子打开一看,看起来的确是新的,也不像是被人戴过的,惊讶的抬起头看向了面前这个男人。 脸上满是笑容,“看来爷爷对我很满意呢!” 褚南延见叶明珠笑得这么开心,脸上同样扬起了一个温柔的笑容,“对,你很好。” 远在千里之外的褚爷爷当时买的时候还嘀咕了几声,也不知道孙媳妇儿喜欢什么,什么缝纫机自行车也不太成,大件,难以邮寄;衣服也不合适,吃的已经买了,刚好看到供销社放着的女性手表,梅花形状,挺好看的。 这会儿,叶明珠手里戴着这个由褚南延的爷爷所赠的手表,褚南延提着自己之前在集镇里的供销社里买的东西,带着自己的小媳妇儿,往叶家的方向去了。 叶家。 大家伙都知道今天明珠跟褚知青要过来,嗯……不过大家都需要下地干活,大队长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情而放他们的假,也不认为这一点事情需要请假放工。 都是中午的时候下了工去叶家,叶家的人对于叶明珠不在的这几日,都有些不太习惯,就连是三位嫂子,回到家还要自己炒菜做饭的问题,有些不太舒坦。 看到褚南延提着吃的过来时,几个嫂子脸上的神情依然还是挂着笑的,包括陈红梅与叶老头,脸上的神情都是放松的。 毕竟他们都知道,自家闺女不是干活的料儿,平时都没有下地,连割猪草都是褚知青早起帮忙割好了。 为此,陈红梅对褚南延是各种的顺眼,可能就是应了那句话吧: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褚知青……南延来了,快过来,哎哟,怎么还提东西来了?还没吃饭吧?你嫂子她们去做饭了,坐坐坐……”陈红梅在那儿开心的说着话招呼她们。 褚南延跟叶明珠两个人此时像是客人一般的礼貌客套坐下了,“妈。” 手中的东西放在了桌面上,陈红梅随手就拿起放到了一边,询问着叶明珠最近几天生活怎么样?习不习惯的问题。 叶老头跟几个大哥则是跟褚南延说起话来,或许是跟褚南延这样的知识分子没有多少共同话题,所以在看着褚南延的时候,脸上的神色怪异,说起话来,一般都是讨论着最近干啥……今天干活如何……之类的问题。 褚南延对于几个大哥包括岳父的问话都十分有礼貌的一一回答了,脸上的笑容看着还颇为温雅,谈话间,都交流着愉悦的气息。 中午吃过饭之后,叶明珠在打算离开之前,出声,“妈,我想跟南延以后带了粮食,回家吃饭,成不成?” 叶明珠昨天就跟褚南延讨论过了,见褚南延似乎是没有多少好意思说这样的话时,她只好自己说了,说这话的时候还瞪了一眼褚南延。 褚南延:我只是在想着措辞而已。 “嗯?”陈红梅听到叶明珠的这个话时,还满是疑惑的转过头看向了叶明珠,似乎是不明白叶明珠这么说的意思。 “也挺好。”旁边的叶大嫂想起了褚知青的家庭,每次过来都能够带着rou干或者是糖果过来。 她们可不知道rou干可以直接干啃,对于她们来说,太过浪费奢侈了,用来炒菜也特别好吃…… 能够蹭上褚知青的rou,就算是久不久才有那么一顿,也能够让人回味无穷了。 “对,明珠,你们不太擅长做饭,大家一起吃饭不知道有多热闹呢!”叶二嫂见叶大嫂争先的说出了那样的话来,她就不开心了。 小姑子带着褚知青回娘家吃饭,明明大家都有份儿,凭什么就只有大嫂一个人在小姑子跟褚知青面前讨了好? 只有叶三嫂,坐在那儿听着他们的对话,一句话都插不上。 “怎么想着过来吃饭了?”陈红梅倒是有些疑惑,刚问完这个话,就想起了自家闺女似乎不太喜欢做饭炒菜,连干活都不喜欢,肯定是因为做饭的问题发生了争执。 刚问完又立即接了话,“也成,你们带着粮食过来的话……” 说这话,就是担心自己几个儿媳心里不满意,毕竟自带粮食的话,倒是没有那么让人讨厌。 只是让陈红梅惊讶的是,自家儿媳竟然还会同意明珠他们小两口过来吃饭?这是转了性子吗?之前明珠在家少干点活儿都不乐意。 三言两语就搞定这件事情的褚南延还用一个惊疑的眼神放在了叶明珠的身上,好像是没有想到,事情竟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 之前还担心叶家的人不满意,他本来还打算如果叶家的人不同意,就自己每天早些下工得了…… …… 叶明珠得到了陈红梅他们的允许之后,也不觉得自己每天回娘家吃饭是一件多么羞耻的事情。 褚南延提了比他们两吃的粮食还要多的份儿去叶家,偶尔(过那么五六天)还将自己的鸡蛋带着过去,叶家的人吃着褚南延送的鸡蛋煮出来的鸡蛋汤,喝得美滋滋。 当然就不会做那种放下碗筷就骂人的行为,就只是中午跟晚上在叶家吃,早上的话褚南延就自己煮了,叶明珠如果晚上没有折腾什么,早上也早起的陪着褚南延。 近几天开始下着绵绵细雨,叶明珠拉住了褚南延,“最近下雨,就不要上山去摘花了。” 也幸亏近来的天气还成,若是大冬天,哪有什么花儿,最多就一些野菊花,听说野菊花可不适合送给有情人,适合送给死人。 “好。”褚南延也没有非要去山里,而且一场秋雨一场寒,他不在,明珠一个人待在被子里容易着凉。 “南延,你怎么这么暖和……”叶明珠发现褚南延的身子犹如一个暖炉一样暖和,也不知道是男人如此,还是单单只有褚南延一个人如此。 将自己整个人埋在了褚南延的身上,还非要挤在褚南延的怀里,声音娇娇软软又带着甜腻的味道,传在褚南延的耳朵里。 怀中抱着的女人香香软软,褚南延听着她惊讶的嗓音,好像是一件多么让人觉得震撼的事情,让褚南延不由扬起了唇边笑意。 “该起来了,还要不要吃早饭了?”说这话的时候,伸手摸了摸叶明珠的胃,摸着摸着,手就不受控制的往上了些,压低的声音带着深沉与磁性,“如果不想起,我们来做做运动吧……” 这么冷的天气,做做运动,还能够暖和身子。 耳边响起褚南延如此可恶的声音,叶明珠都忍不住将自己眼神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他,“你怎么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来呢?你变了!” “我怎么变了?”可能是被叶明珠香香软软的身子挤过来弄得有些上头,某个地方已经开始膨胀了,连带褚南延的声音都变得沙哑而低沉了起来。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连我逗一下,都会脸红,现在还敢说这样的话了?”叶明珠觉得褚南延怎么会变成这样?结了婚的男人都会变! 褚南延低沉一笑,伴随着一句‘原来你以前在逗我’的话语落下后,惩罚也随之而来,弄得叶明珠随波荡漾,受不住的求饶了起来。 …… 褚知青离开了知青点,对于知青们而言,并没有什么影响,不过是少了个知青罢了。 而许晓蓝对于已经结了婚的褚南延各种心里不忿,一直在观察着褚知青什么时候跟叶家的人闹翻了,为什么跟自己印象中的那么不同? 记得自己写的好像没有那么……她身为女主,为什么情路这么难?她当时为什么要设定褚南延有个前女友? 该死的! 还觉得如果自己身为女主的话,太一帆风顺不能够让褚南延珍惜自己,要让褚南延明白外面的女人有多可恶,才会知道自己的真善美,从而对自己各种宠溺与喜欢。 现在…… “糟糕了,外面下雨,冲凉房那边又开始流泥了。”在许晓蓝思考着怎么样才能够让褚知青离开叶明珠时,就听到外面传来的惊呼声。 其他人一听到这个惊呼声,都赶紧走了出来,去了冲凉房那边,瓦屋顶上的泥砖开始被雨水冲刷得坚固不了了,满满的露出了自己的狰狞面目。 顺着雨水从上面滑落了下来,看着都让人心惊胆战,生怕下一秒就垮了。 “真是该死,大队长上次派人过来帮忙检修了一下,现在又不行了!”赵娟妹看着那已经要倒塌趋势的屋檐顶,气呼呼的跺了下脚。 “我们睡觉房间的屋顶,也差不多是这种情况,这个房子听他们说就已经很久远历史的了,听说还是我们这些知青下乡没地方住,才匆匆打扫了一下给我们住的。” 说起这个,邓建兵也有些不太满的皱了下眉,对于村子里的人用这种态度对待他们这些知青,如此敷衍,谁能够高兴得起来? “那也没办法,村子又没有多余的屋子给我们住,难道还要跟那些臭老九黑五类一样住在那些牛棚里吗?”丁浩波劝阻了一下他们,虽然口中这么说,心里也如知青们那么想。 之前不久才检修过一次,大队长带来的那些人还保证说检修过之后,肯定没有问题,放心住吧。 “还是褚知青幸福。”说起来,褚知青才是最有钱的那个,也不知道家里是干什么的,竟然允许他这么浪费钱在下乡村子里建个房子。 有这个钱,还不用来买吃的? “你们还想跟褚知青比?看看其他嫁入村里人家的知青过的是什么生活?”也就叶家人才这么好,或许是因为褚知青自己有个房子,不跟叶家人一起住。 那些嫁到村子里去的,女知青倒是好一点,男知青那是又没有面子,还要被人鄙视说闲话,做又一样做得多。 “好了好了,明天去跟大队长说一声,也快晚上了,先睡觉吧。”谁也没有那个好心思去闲聊这些,就算是愤愤不平,也与他们没有关系。 反正他是洗了澡了,不过按照现在这样子,这个破房子还不知道能够坚持多久。 得在这个破房子出事之前,先找到一个能够落脚的地方,只是,他又不想入赘村子的某个人家,现在还在担忧着这个问题。 “对,明天再说吧。”看现在的这个速度,也不会这么快就塌了下来。 现在的绵绵细雨,秋天快要到冬天的季节,是越来越寒冷,就是大白天都不想起来,更何况现在是晚上,夜风袭来,整个人都可以冻到生病。 村子里也因为近来的绵绵细雨而放缓了下地的进程,能够越冬的植物可不多,大多数都在种木薯,冬天与干旱的季节都能够生长。 本以为生活就这么安稳的能够度过这一年,冬天一到,过年就快来了,这不是好好的一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