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漂亮亲妈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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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云听到秦小月这个名字,条件反射般的就看了过去。 只见驻地外,秦小月和一个穿着军装年轻男人站在一块,两人正说着什么,秦小月红着脸,笑容明媚。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秦小月喜欢人家。 “我就说秦小月平时是给她对象写信吧,你们还不信,一个月都要寄好几封。”车厢里有和秦小月同宿舍的女孩儿,一脸艳羡的说。 “她对象长得可真俊。”有人附和道。 刘美云看了一眼,可不,男人样貌清隽,身型挺拔,皮肤冷白,就这样的长相放在后世,都能一度掀起娱乐圈的审美热潮,在六十年代,就更别提有多让人惊艳了。 可能是在后世见多了这种明星脸,刘美云反而不怎么感冒。 她更喜欢陆长征那样五官硬朗,浓眉深目,身上总散发着炙热的男人。 想到陆长征,刘美云就觉得身上好像没那么冷了,主要心窝子那里暖呼呼的。 刘美云挪开视线的时候,陈青阳正好不经意扫过来,入眼就看到红色围巾下,一双漂亮得让人惊艳的眼睛。 忍不住又望了两眼,可惜那双漂亮的眼睛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一道红色的风景线。 “青阳哥,你看什么呢?”秦小月有些不高兴。 “没什么”陈青阳随口应着,“车要开了,你赶紧回去吧。” “那你要记得给我回信啊!等我休假再来看你!” 秦小月依依不舍的和男人告别,三步两回头的终于上了卡车,立马就有人问:“小月,那是你对象不?” 秦小月红着脸点头,大大方方承认:“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家里给订了娃娃亲。” “青梅竹马!” “你俩真般配!” 秦小月在众人的羡慕中,笑得格外灿烂,连目光扫到讨人厌的刘美云,她都不朝人瞪眼了,而是扬起下巴,一副骄傲的模样。 卡车一路颠簸,寒风肆虐,入目所及,全是一片的雪白。 刘美云被这六十年代的自然雪景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前世她是南方人,没见过这么壮观的雪景,路过一些村庄,看到炊烟袅袅,有几个黑黢黢的小孩儿,吊着鼻涕虫追在他们的卡车后面欢呼,声音清脆又明亮。 以后就要在这样的环境下扎根了,没有996,没有通宵达旦的加班,不用还房贷车贷,不用天南海北的当空中飞人,不用为了完成一笔订单,喝酒喝到胃出血…… 刘美云呼吸着60年代的寒冷空气,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下来。 这天,团里休假,女孩儿们,早早就约着去邮局,给家里人寄信。 宿舍就剩刘美云和宋红英没去。 刘美云腿伤还没好利索,自从回到团里,大部分时间就是躺在床上。 光睡觉,她都能睡一整天。 恨不能把前世,因为熬夜猝死没能睡够的觉,给一次性补回来。 “什么,你要退伍?” 宋红英听到刘美云说已经向上面打了退伍申请,惊讶得嘴里都能塞下一颗鸡蛋了。 “为什么,就因为你的腿伤吗?”宋红英不明白,医生都说她的腿半年后就可以正常跳舞了,大不了这段时间就在团里打杂,或者服从安排,暂时去后勤部帮忙也可以啊,以前又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例子。 而且刘美云可是团里跳舞跳得最好的,他们好不容易进了文工团,一旦退伍,可就又被打回原形了。 刘美云把自己的理由的一说,宋红英突然沉默了。 好半天才眼眶红红的开口,“我弟也下乡当知青去了。” 刘美云一愣,宋红英家里的情况,她是知道的。 父母都是厂里的干部,她家三姐弟,宋红英排行老二,上面还有个jiejie,比她大两岁,运气不好,要高考的那年,正赶上国家取消高考。 若是按照刘美云看的那些小说,这年头普遍重男轻女,要换了别的家庭,下乡的肯定得是宋红英的大姐。 可宋红英的父母不同,他们疼儿子也爱闺女,这一点,从宋红英爽朗直率的性格,和她一直宝贝的那条大红围巾上就能看出来。 “我爸说,我姐是女孩子吃不了那个苦,而且她也到了要定亲的年纪,要是下乡,可能一辈子都回不来了。” 宋红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从小她就和弟弟感情最好,虽然舍不得弟弟去农村,可她心里清楚,jiejie更不能去。 “别难过了,你不是还有津贴吗,可以攒着给你弟弟寄到他下乡的地方,让他日子好过一点,你还可以写信。” 刘美云不太会安慰人,只能挑点实际的说,“还有,你写信一定要让你弟弟就算再苦再累,平时也不要放弃学习。” 宋红英哭差不多了,袖子一抹,抽抽噎噎的问:“都不能考大学了,还学什么?” 刘美云正在心里措辞,该怎么不露痕迹的和宋红英解释,工农兵入学政策还得过两年才出来,她就算画饼,都力不从心。 想了好半天,她才道:“你弟下乡当知青,那是去支援农村建设的,你看报纸上不是说了吗,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就算下乡,那也是带着知识去的,可你弟弟要是荒废了学习,还怎么响应号召,搞建设搞支援!” 宋红英被刘美云说得眼睛一亮,她很少见到刘美云这么能说,平时都是自己在她跟前巴拉巴拉的,可这次,她却觉得刘美云说的特别有道理。 “嗯,你说得对,我一定会写信告诉他的!从现在开始,我要攒钱,攒票,回头都给我弟寄过去!” 宋红英就好像突然找着目标了一样,眼泪也不掉了,眼睫上还扒拉着两颗泪珠,娇俏可爱。 “嗯,回头你把你弟下乡的地址留给我,等我有时间,给他寄些学习资料和书籍什么的。” 刘美云是想着等到恢复高考的时候,提前给人寄些学习资料去。 “美云,你真好!”宋红英感动得又想要哭,尤其想到刘美云马上就要退伍了,“我舍不得你走,你要是走了,我怎么办啊?” “我会给你写信的。”刘美云替她擦干眼泪,想到什么,突然道:“红英,你听话,以后不要再和秦小月唱反调了。” “为什么?”宋红英问。 她就是不喜欢秦小月趾高气昂的样子,每次一块儿排舞,明明是她自己的问题,可她却偏偏怪这个怪那个,自己跳得也就那样,还总想当领舞。 “你来这里不就是为了好好跳舞的吗,你弟弟在乡下,还等着你的津贴呢。你听话,别惹她,就算看不惯,也忍着。” 刘美云一脸严肃,宋红英也不是三岁小孩子,稍稍思考了下,便点头:“知道了,等你走了以后,我就每天只跳舞,才不掺和其他的。” “嗯,真乖,奖励糕点一块。”刘美云从柜子里拿出陆长征的给她的包裹,里边是铁盒子装的糕点,包装精美,连供销社都没得卖,一看就不便宜。 刘美云对外只说,在部队遇到他爸以前带的学生,人家送的。 这几天,她和宋红英两人吃得就剩下最后几块了。 宋红英也不客气,平时家里寄来的东西,他们都是分着一块儿吃的。 其实也并没有多好吃,比后世的口感差远了,可在六十年代,却精贵得很。 包裹里,除了糕点和雪花膏,还有一封信。 第5章 虽然字迹潦草、龙飞凤舞的,却写了满满一页纸,刘美云一看,就知道是那天早上陆长征被陆婉君骂回去,不准送自己后他临时着急忙慌写出来的。 “刘美云同志,你好,很遗憾,不能亲自去送你,时间太急,抽屉里只有一盒没拆封的糕点,给你带着路上吃。刚确定关系,就要分别,我很不舍,不知道你是否也如此。彻夜难眠,我已写好结婚申请,原谅我如此急切,虽然有一些客观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那个人是你。 你的美丽、大方、善良、孝顺、勇敢、聪明,都让我迫不及待想早点和你确立婚姻关系,你放心,我一定会永远保护你,忠于国家,忠于党,也忠于你。 你腿上的伤,要好好休养,不宜多走动。天气寒冷,注意保暖,多吃饭。我这次假期充裕,等结婚报告批下来,立马就去找你,保证安全护送你回家。 还有很多话想要诉说,可时间有限,只能匆匆停笔。 祝早日康复。 等我。 陆长征。” 一封六十年代的情书,刘美云看了很多遍,都已经能把内容背下来了。 她一个三十多岁的灵魂,就好像突然回到这具身体的年龄一样,因为一封信,就能感到喜悦。 好像在六七十年代,谈个恋爱,组建一个自己的小家庭,对她来说已经不再是之前为了规避风险那么纯粹了,不知不觉想要得更多。 刘美云的退伍申请正式批复下来的时候,在团里又惊起了好大一层波浪。 谁都没想到,文工团最漂亮的领舞,会突然一声不吭的打了退伍报告。 很多人好奇,也有很多人笑她傻,铁饭碗不要,非得回家种地。 对于刘美云即将要离开文工团的消息,最伤心的除了宋红英,就是团里偷偷喜欢刘美云的那些男孩子了。 而最开心的,莫过于秦小月。 “刘美云,你这么突然这么着急回家啊,是打算回去结婚的吗?” 食堂里,秦小月端着铝制饭盒,突然坐到刘美云他们这桌,心情不错的问她。 “不是,我妈生病了,家里没人照顾。”刘美云语气淡淡。 “哦~那你确实该早点回家”秦小月眉眼微弯,笑着说道:“听说你爸在街道扫厕所,你妈以前是资本家小姐,你还有个拖油瓶弟弟……” 秦小月语气得意,像个骄傲的孔雀,把刘美云那点家底子都给抖了出来。 “秦小月!” 宋红英气不过,刚要站起来替刘美云理论,却被她给一把拽了回去。 “我爸确实在扫厕所,可那是也是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各行各业都需要劳动人民的付出和贡献,我们不能带着不好的眼光去看待……” 刘美云慷慨激昂的说了一大段,再结合这个时代的背景,来几句正能量语录,周围人不知不觉被她的言语吸引,听得全神贯注,全然忘了她家里那点儿事儿。 秦小月冷哼一声,她就最看不惯刘美云这爱出风头的样子,不过想到人马上就要在文工团消失了,也懒得跟她较劲,端着饭盒自己回宿舍去。 “美云,你真厉害,那么多你都背下来啦?” 宋红英一脸崇拜的望着她,简直不敢相信刘美云就躺床上养腿伤的这段日子,说要学习伟人语录,结果这才几天啊,就全背下来了。 “等我走了,你也得多背些。”刘美云有些不放心的叮嘱她,“不要惹秦小月,咱就好好跳舞,其他的不要较劲儿,万一惹祸上身还连累家里人。” “知道了,我回去就背!”宋红英重重点头。 “刘美云同志!”一个身型消瘦的男孩儿快步跑到刘美云跟前敬了个礼,“冯团长喊你去她办公室一趟。” 刘美云朝人道了谢,让宋红英帮她把饭盒捎带回宿舍,跟着男孩一起往冯玉娟办公室走去。 路上,男孩儿红着脸,挣扎许久才敢开口,“刘美云同志,你的脚伤好利索了吗?俺知道山里有一种草药,治铁打很管用,俺们老家那边的人,以前进山扭了腿,都是用那种草药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