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页
书迷正在阅读:在修罗场当万人迷女配[快穿]、一人食、她超能打的[星际]、趁月色去见你、开局一头奶牛[末世]、天师九零再就业、清穿魅宠熹妃、小作精拼命护住人设[娱乐圈]、渣夫也重生了、嫁给首富后我咸鱼了
林五皱眉,之前沈霁说博格族早就在几十年前消失,当今身上的岁数显然对不上,那么宋广平口中当时的皇帝应该就是先帝。 沈霁是昌平公主的儿子,按照寻常百姓家的算法,沈霁应该称先帝一声“祖父”? 宋广平在沈霁面前这么说他祖父的坏话,沈霁能忍,果然沈霁嗤了句‘放肆,反驳宋广平的话道:“先帝励精图治,勤政爱民,怎么会是口中贪慕美色之人!宋广平,污蔑先帝,你可知是什么罪名!” 林五不认识先帝也不知道宋广平口中的博格公主,不过她却是对宋广平口中的故事更加相信几分。 别的不说,她一个穿越而来的,读过的因为贪恋美人而昏庸无道,残杀无辜的皇帝可是不在少数。 再说了,沈霁说先帝不贪慕美色的。 简直就是屁话,不贪慕美色娶那么多后宫?就算是为了用后宫稳固前朝,身居高位的男人,有几个又能真的保持本心,权利一朝在手才会使人越来越迷失自我,变得多疑敏感,贪生怕死。 茶楼里说书的讲武侠故事时总是爱提上一句‘美人配英雄‘。 先帝听说了博格公主的传闻,那颗大男子英雄主义的心自然蠢蠢欲动,觉得这样的美人要配他这齐朝皇帝才行。 听起来可真是合情合理啊。 林五:“宋大人,你跟那位公主是不是相识?” 宋广平并不管沈霁的恼怒,继续讲故事般娓娓道:“我年少时曾随家中到过临南,那里才是真的民风淳朴,东街有家馄饨铺子我常去吃,那家的混沌皮薄rou厚,口质鲜嫩,一口热汤喝进肚中整个人都舒坦起来。” 他描绘的太过仔细,林五呑了呑口水,催促:“别讲馄饨了,讲公主啊。” “抱歉。”宋广平笑笑将回忆拉扯回来,“太久没尝过那个味道,一时回忆起来有些想念,就是在那条街上,我遇上了穿红裙的姑娘,她并不像我们齐朝的女子头上簪着珠花发钗,反而是编成了辫子用彩绳系着,她站在我的桌子边,眼巴巴的看着我,问我馄饨好吃吗?我问她要不要来一碗?她有些不好意思说“可是我没钱,‘我便付钱请她吃了一碗。” “我们两个因为一碗馄饨相识,后来常常相约在那条街上,她偶尔会带着漂亮的宝石或是花束来送我,礼物太珍贵,我便只能寻了齐朝女子喜欢的玩意回赠她,幸好她喜欢,我便松一口气。” “她很喜欢听我讲京城的事,还说希望有一天有机会能亲眼去看看。” “后来我们要离开,那日她骑着烈马一身红裙被风吹的飒飒,她追在我们马车后面,挥舞着马鞭朝我喊‘我一定会去京城的!我会去找你!” 林五:“你喜欢她?” “我们当时年少,哪里懂得什么事喜欢,可惜知事时却已经物是人非,我回到家中之后便用功读书参加科举入朝为官,家中想让我留在京城,可我更想去临南,后来朝上宣布要派人去临南接来我朝和亲的公主,我毛遂自荐,万万没想到我们再见却是如此。” “我早就猜测她身份特殊,想来是哪个部落贵族家的女儿,毕竟普通人家哪里能将珠宝随意送人,却万万没想到,她来自博格,她就是那个出生在胭脂醉盛开时的公主,余桑。” 沈霁:“你既然已经接到这位博格公主,博格又怎会灭族?你们途中发生了什么?” 沈霁问完,林五便看了他一眼,刚才这人还口口声声说宋广平实在胡说八道,现在显然已经信了五六分了。 “余桑以死相逼,要我放她离开。” “你答应了?” “我们原本是计划好了的,可惜另外一位负责公主安全的人发现了不对立马派了兵去追赶,余桑被逼到悬崖边上,我亲眼看着她跳了下去。” “其实我早就该猜到的,除了第一面我们认出对方,她有些惊讶之外,一路上余桑再也没有笑过,她身上穿着齐朝绣娘精心绣制的婚服,慢慢走近曾经向往的京城,可是她却还不如在临南破旧的馄饨摊快乐。” “回京之后圣上震怒,以博格不敬天子为由发兵,灭了博格全族,而我也被贬到了永州。” “沈世子,现在你还要坚持你说过的话吗?” 第82章 宋广平死亡,郭水莲失踪。…… 宋广平一字一句说的铿锵有力,这是林五见过他这么多次,头一次感受到宋广平身上的风骨,不再是那副装出来的老好人模样。 他最后一句,虽问的是沈霁,然而又何尝不是将压在心底多年的不满跟悔恨诉之于口,他恨先帝听信谗言,更怨自己在那时没能救得了余桑。 “你既然悔恨当初,便更该造福百姓做个好官,你不是也说余桑公主向往百姓安居乐业的日子吗?” 宋广平从桌子拿起一副画轴缓缓打开:“公主她这样好,从未犯过任何错,却死在了她最美好的年纪里,其他人又凭什么能安享太平呢?这对公主太不公平了。” “那你这样做对那些被你害过的人就公平吗?” 画轴展开,紫色的胭脂醉背景上是个穿着如火般热烈的红裙女子肆意张扬的挥舞着马鞭在笑。 想来这就是宋广平口中的余桑公主,确实是位美人。 宋广平抬手扶了扶公主乌黑的长发,声音温柔:“其他人的公平,与我何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