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 第108节
两人中间隔着一道宫门,两相对望时,李瑜心中忽然闪过一句诗:两处相思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仿佛当真光阴荏苒,两人已经共度过无数岁月,虽说他们相识还不到半年。 “陛下,你怎么淋着雪回来?”花宜姝凑近去看,惊讶道:“呀,你眼睛也有点肿了?你哭了?” 花宜姝心中不免着急起来,李瑜那么好面子,也不知在太后那里经历了什么才会哭出来,她心虚无比,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该用那封圣旨去揭开这对母子的矛盾,哎,早知道就忍忍好了。 岂料李瑜面上并没有任何被揭穿后的窘迫,反倒微微翘了下嘴角,点头承认了。 花宜姝十分惊讶,她冰凉的手握住他同样冰凉的手,就听见他得意洋洋地在心里念叨: 【朕学你哭的!相识那天你哭得可漂亮了,朕就偷偷学了,果然管用,母后看见朕哭,立刻就心软了!】 【朕捍卫了我们的爱情!你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对朕感激不已!】 他内心骄傲地几乎翘起了尾巴。花宜姝愕然看着他,忽然听见他问,“你怎么也淋了雪,不怕风寒吗?难道……是想陪着朕一起?” 【朕知道,你与朕心有灵犀,你回来的时候,是不是也感应到了朕的心境,所以你才陪着朕一块淋雪对不对?】 对着李瑜亮晶晶的眼睛,花宜姝实在不想再欺骗他,小声道:“没有,我只是在和安墨打雪仗玩,玩一下午了。” 李瑜:…… 第134章 人选,万一怀上了怎么…… 李瑜生气了, 气自己自作多情。 他寒着脸往永华殿里走,一开始步子迈得极大,周遭宫人看得战战兢兢, 后来却越走越慢越走越慢, 一直到还差一步就能迈入永华殿时,花宜姝依然没有跟上来。 他不禁想:她怎么不跟来,难道他刚刚吓到了她?可他也没有黑脸啊! 在周围宫人敬畏的目光中, 天子冷着脸侧头,他薄唇微动, 似乎要开口说话,下一瞬,啪的一声,一团雪球砸在了他背上,在披风上散做千千万万的雪屑,李瑜愣了一愣, 回头一看,就见花宜姝正一边团雪球一边朝着他笑, “陛下, 来玩嘛!” 她一身红衣站在雪地里, 脸上、帽子上还沾着雪花,却笑得眉眼弯弯,艳美无双。 李瑜心里哼了哼, 心想你让我过去我就过去,朕不要面子的吗? 正在这时,头发乱糟糟的安墨捧着一大团白雪冲了过来,她一脸凶残,一副势要报仇雪恨的架势, “来!这一次我非把你砸进雪里不可!” 花宜姝还在引.诱李瑜,没想到安墨不声不响就冲了出来,这一下午打雪仗她把安墨欺负得够惨,安墨这是报仇来了。看清安墨手里那一大团雪,花宜姝吓了一跳,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 安墨哪里能让她跑掉?论耍诡计,她不是花宜姝的对手,但是论力气论速度,花宜姝拍马也赶不上她,她气沉丹田,大喝一声就举起大雪球追了过去。 庭院里新雪深深还未扫去,天空上落雪如絮纷纷扬扬。 眼见花宜姝跑得太急被裙子绊了一跤摔在雪中,李瑜想也不想就扑过去挡在她面前,披风一抖内劲一震,安墨投过来的雪球就被拍散,化作千千万万雪屑漫天飘飞。 花宜姝趴在地上一侧头,就和趴在她身边的李瑜对上了目光,他一手撑着地面,一手举起披风撑在她头顶,雪屑落英缤纷,从李瑜漆黑的瞳孔中飘过,花宜姝哇了一声。 然后立刻起身拉着李瑜就跑,因为安墨第二个复仇雪球又捏好了…… 曹顺子慢慢从外头走进永华殿的院门,忽然停住脚步,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只见雪白一片的庭院内,陛下正拉着夫人跑,后边举着大雪球的安墨在追…… 然后是花夫人捏雪球砸安墨,陛下在旁边轻轻松松一掌拍飞安墨砸过去的雪球,花夫人的雪球每次必中,安墨的雪球每次必被陛下打散。 安墨哇一声就哭了,“你们欺负人!” 花宜姝一见安墨哭,就心软了,竟提着裙子跑到安墨身边,“来,我帮你砸他!” 李瑜:??? 然后就是花宜姝和安墨举着雪球追着李瑜跑。 曹顺子围观了一阵,发现安墨砸的屡次不中,夫人砸的十次里能中个五次。 渐渐地,跟在曹顺子身边的人变多了,大家一块感叹,陛下啊,可真是太宠夫人了。 片刻后,花宜姝被一个雪球砸倒在地,她身上穿得太厚了,倒在雪地里就是椭圆的一团,扑腾半天也没法自己站起来,还是安墨连拖带拽才把她拉起来。 两人对视一眼,拉着手开始一起逃,后边跟着举着雪球的李瑜。 曹顺子:…… 他数了一下,刚刚夫人带着安墨砸了陛下多少次,陛下就砸了夫人多少次,且每次必中,每次必将夫人砸入松软的雪堆里,每次夫人必要安墨帮忙才能站起身,每次陛下都等着夫人起身再砸她一次。 啊这…… “陛下啊,实在太宠夫人了。”曹顺子再一次感叹。 周围宫人连连点头,正是,他们可是头一回瞧见陛下与人打雪仗还玩得这么开心呢! 宫内雪景年年如旧,宫外人间日日更新。 一艘小船停在了盛京某个渡口上,一身褐色厚棉袄、头戴毡帽的中年男子上了岸,他精神矍铄眉毛深浓,身后背着包袱,胸前鼓鼓囊囊,还宝贝似的捂着。 暗处已经有人盯上了他的胸口,垂涎他藏在胸口的宝贝。 下一刻,却见这男子胸口自己动了起来,佯装路过的扒手瞪大了眼睛,瞅见那男人胸口里一根黑色的棍子爬了出来,吓得大冬天里汗毛直立,疑心自己见了妖怪,忙一扭头赶紧跑了。 中年男子捂着胸口哎哟几声,却还是难以阻挡,那个在他衣服里扭来扭去的活物终于钻了出来,原来是只尾巴漆黑、身子却雪白的小猫。 切!暗处观望的扒手败兴而走,男子却一叠声喊了好几次宝贝,生怕宝贝冻着了努力将它往衣服里塞,最终小猫还是在他衣服里扎了根,只从领口处露出一个脑袋,用蓝汪汪的眼睛好奇地看来看去。 男子见它安分下来,这才往城中走去。 盛京不愧一个“盛”字,哪怕天上飘着雪也不减繁华,一派昌盛的烟火之气。 林侍卫坐在街口吃了碗热腾腾的汤面,被同僚撞见笑了一句,“林子欢,你又不回家吃饭。” 林侍卫哈了一声,“你今日不是当值?又偷偷溜出来?小心我告你一状!” 那同僚便哈哈大笑,“爷这次是正经告假出来的,想不到吧哈哈哈……” 同僚狂笑着走过,与一褐色棉袄的男子擦身而过,林侍卫摇摇头继续低头嗦面,没吃两口忽然一顿,扔下铜钱抓起剑就朝前边追去。 褐衣男子正着急寻找多年前一家便宜好用的客栈,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呼唤,“前面那位先生,请留步!” 褐衣男子听若未闻,径自往前走。 “前面带猫的那个,请留步!” 褐衣男子这才停下,十分和气道:“我不卖猫。” 林侍卫快步上前,低头细细看了眼褐衣男子怀里的猫,觉得十分相像,却又不敢确定,毕竟猫儿都长得差不多,更何况一个是归州一个是盛京,相距遥远,应当不可能。 但归州那一次,他不但没能保护安墨,连一只猫也没能护住,虽说如今他和安墨几乎不见面,但当初在归州时,安墨为了雪儿担心到睡不着觉半夜还爬起来找,这事儿他却忘不了。雪儿已经生死未卜,再找一只相似的猫儿,也算是个安慰吧! 于是林侍卫算了算自己的存款,自信开口,“在下愿出二百两,可……” “不割爱。”褐衣男子直截了当。 林侍卫卡了一下,接着道:“三百两。” 褐衣男子摇头。 林侍卫想了想安墨,再看看这猫,一咬牙,“三百五十两!”这已经是他两年的俸禄。 “年轻人,沉迷猫色不可取。”褐衣男子摇摇头,揣着猫儿昂首阔步走了,颇有些意气风发的模样。 林侍卫原本已经放弃,突然听见那猫喵喵了两声,就……难以形容的熟悉。 他脚下不由跟他走到巷口,一边瞅着他怀里的猫一边道:“这位先生,你这猫可有名字。” 褐衣男子脚下一听,捋着胡须思索起来,“你这一提,我倒是想起来,还未给这狸奴起个名字。” 在巷外的叫卖声里,林侍卫试探道:“不如就唤雪儿。” 褐衣男子心道这名儿女里女气,不够英武,他家这只可是公猫,正要摇头,忽然怀里的小东西一边喵喵叫着一边挣扎起来。 林侍卫面色大变,又一声大喊,“雪儿!” 褐衣男子怀里的小猫立刻喵喵叫着回应起来,林侍卫热泪盈眶,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一边喊雪儿一边张开手,眼见猫儿就要从对方怀里跑出来,忽然就被褐衣男子按了回去。 这一回,林侍卫可没有之前客气了。他单手按在剑柄上,“这猫不是你的,是我家主子的!” 褐衣男子皱着眉否认,“胡说八道,这猫爱雪,一路上有人喊雪它就有动静,你不过是撞了运气。” 林侍卫厉声道:“你这猫可是黑色尾巴浑身雪白?” 见褐衣男子变化,林侍卫便知猜中,立刻道:“这是我家主子走丢的猫,承蒙先生多日照顾,还请归还,必有酬谢!” 褐衣男子一把按住猫,转身就走,“这是我自小养大的猫,与你无关。” 林侍卫见他想跑,立刻抬手去捉对方肩膀。他自小习武,这一手擒拿在北衙里也是数一数二的,捉一个普通人那是十拿九稳,却没想到这人竟滑得像一条鱼,他明明已捉住对方肩膀,却被对方接二连三滑开,他发了狠,双手齐上要去抢回猫儿,却被对方一挡一推,整个人就被迫倒退了七八步,等他回神,原地哪里还有这人身影? 林侍卫气得一拍墙,屋檐一震,雪花哗啦啦摔下,砸了他满头满脸。 林侍卫:…… *** 宫中,永华殿。 一场酣畅淋漓的打雪仗结束,花宜姝走到铺了地龙的寝殿里,热得脱了两层衣裳。 身后李瑜正在宫人的服侍下拍去身上雪花,脱掉厚实的披风和外袍,又在炭盆前烤了烤手才转入内室。 一进去就被花宜姝抱住哒哒哒连亲了好几口。 李瑜一懵,余光去瞥周围宫人,却见他们个个低眉顺眼,仿佛什么也没瞧见。李瑜不信他们什么也没瞧见。 他低声问:“你做什么?” 花宜姝便在他香喷喷的衣服上狠狠嗅了一口,笑道:“妾身领了旨,自然要听命行事。” 李瑜:…… 他想起那道圣旨,再度红了红耳根,开口道:“有件事要与你说。” 侍从识趣地退出去,花宜姝虽然疑心他是在转移话题,却还是点头认真道:“你说。” 李瑜:“朕准备半年内就与你大婚。”这样的大事,自然要夫妻一起商量。他将太后的要求说了。 花宜姝有些惊讶,心想立后这事难道不是皇帝坚持就可以的吗?不过目光一转,她很快就明白了。 常言道门当户对,这句话不是说着笑的,能一代代传下来,自然也有道理。刺史府的门第入宫做妃嫔是够了,但想要越过那么多高门贵女直接登上后位,却是不够看了。若是皇帝坚持,自然也是能成,但总归是不能和众望所归相比的。这事儿要是能成,今后就不必再担心太后或是其他贵胄门阀从中作梗了,她也能有机会去做别的事了。 于是花宜姝道:“半年来得及吗?会不会太短了?” 李瑜摇头,“是太长了,其实两三个月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