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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娘点了点头,孔美娴的祖父是国子监祭酒,在大楚朝是响当当的大儒。他说的话,想来是有依据的。 只可惜,陷入情爱的人,是听不得真话的。就像是当初的沈琴。 “我当然不信。三岁看老?真是太荒唐了。他是一个很会说话的人,我曾经以为,我在他心中当真是最美好的女子。可是后来,他回赵郡祭祖,勾搭上了族中寡嫂,考了探花,又看上了你阿姐。” “他同我说,他与你阿姐被人陷害,有了肌肤之亲。你的父兄,个个凶恶如鬼厉,范阳沈氏家大业大,他不敢违逆,所以只能娶了。可恨我鬼迷了心窍,继续对他深信不疑。” “十八娘,你说我当初怎么那么傻?我本是孔氏贵女,不说王公贵胄,随便寻一个家财万贯的世家子,都是轻轻松松的事儿。这是我最后一次来寻你了,我已经决定要去松州附近的一家道观里头,做女冠了,师父说我挺有道性。” 十八娘看了看她,笑道:“你觉得好就好。只不过你没有孩子,寡妇再嫁也并非难事。” 孔美娴摇了摇头,“算了吧,万一又遇到一个中山狼呢?再说了,我孔家遵循儒家礼教,怎能有二嫁女?祖父若是知道了,肯定会一条白绫勒死我的。就此别过,我身无长物,只有这些东西,算是报答你救我出火海。” 说完,孔美娴便脚步从容的离开了。 十八娘看着她的背影,不由得有些莫名的起了丝丝敬意。 这是一个敢爱敢恨,也看得清楚前路的人。她心悦李谦之,不过是少女时期犯下的一个错误罢了,只是一个错误,付出的代价便是一生。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十八娘打开她留下的包袱一看,里头赫然是李谦之与吐蕃王叔的往来书信,谈的都是如何进攻松州之事。 此前吐蕃王之所以能轻松攻破松州城,掠夺无尽财富,竟然是与李谦之里应外合的。 十八娘看着看着,眉头越皱越深,在其中的一封信中,竟然提到了长安城中的好几个大人物。 没有想到,这些人竟然也与吐蕃有了牵扯。难怪,难怪当初吐蕃能够直接打到长安,血流成河。 十八娘猛的一拍桌子,这些国之蛀虫。 等冷静下来一想,她还是先将这书信收了起来,如今拿出来,他们并不在长安,很容易就让人糊弄了过去,还不如等待最好的时候,给人以致命一击。 等十八娘的脚好了一些,距离他们回来已经过去十日了。李子期则又是一条好汉。 松州城的大门口,府军们穿着崭新的铁甲,手握斩马刀。写着李字的大旗,在上空飘扬。 李子期站在城楼之上,端起手中的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将那碗往地上一砸。 “兄弟们,吐蕃狗杀到我长安,今日我们就杀去逻些,扬我大楚国威。” 城楼之下的三千将士,端起酒碗,一饮而尽,三千只酒碗同时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响声。 “出征!” 第一百七十六章 岂曰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响亮的战歌像是一阵龙卷风,席卷了整个吐蕃大地。十八娘骑在马上,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英雄气概。 在那一瞬间,将不是将,士不是士,而是一柄犀利的矛,不管前路有甚阻挡,都将一往无前的勇气。 憋屈的大楚松州府军,终于在有生之年,踏上了吐蕃的土地,要一雪前耻,重振荣光。 承和十三年七月,大楚松洲刺史李子期,率三千府军从中路进发,为先锋军。芳州徐常春从右翼出发,辅攻逻些。原州程知节为后路军,承接其上。 一共三路大军进攻吐蕃王都。因为松州大捷,大楚军士气昌盛,以松州府军为最锐利,才短短的几个月,他们已经由一把锈迹斑斑的破柴刀,变成了又光又利的杀猪刀,所向披靡。 后路军尚未到来,松州府军已经直破王都,李子期抗着旗帜,一骑当先,率先冲进了吐蕃王城。 十八娘紧随其后,开玩笑,她如今的空间还只填了一个小角落呢!这是她从上辈子,到这辈子,觉得自己最穷的时候。 作为一个世家大族的贵女,她的嫁妆,怎么能够填不满库房呢? 虽然这个库房实在是太大了一些。 说起来也是他们的时运,因为吐蕃王伤了眼睛,那人又急着夺取王位。整个王都几乎都陷入了内乱与纷争中,这才无力抵挡。毕竟谁也不服气谁,谁也不想听另外一个人的命令。 十八娘回想着地图之上吐蕃王宫宝库的位置,对着李子期说道:“你且悠着一点,小心伤口别裂开了。早听说吐蕃王宫之中藏有许多西域宝石,我去寻几颗来,回去也好送给姐妹们做头面。” 说完冲着李子期眨了眨眼睛。 李子期无奈的望着她笑了笑,“你小心一些,让嫂嫂与你同去。我们去寻吐蕃王。” 对于这吐蕃王,他们其实并不一定想要抓到他,留着他与那人不断争斗,弱化吐蕃,岂不是更好?他们为何要为那人扫清障碍?让他再对大楚虎视眈眈吗? 不好意思,他们没有这么好心。 是以,王都已破,大家的心情反倒变得轻松起来。尤其是李子期,他们绞尽脑汁来松州,就是为了建下这不世之功,若他再回长安,谁还敢小瞧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