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路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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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府已经闹翻天了! 魏淳整日里只顾唉声叹气,但好在身边还有冯姨娘温柔抚慰他。 倒是魏素素,无头苍蝇似的,想救出自己母亲,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反而整日里只会哭。 她知道大理寺卿是宇莫璃,几次去幽竹居想找沈菀笙帮忙,却都吃了闭门羹。 她又去找自己大哥,想让大哥帮忙去说服沈菀笙,或许她念着旧情,帮忙去求了宇莫璃,也不是不可能的。 魏长卿哪里想到母亲竟做了这么多不堪的勾当,他一个读书人,还是有些风骨的,虽然是自己的母亲,倒也没有替她辩解。 所以他反倒觉得没脸去求沈菀笙,再说了,往日里他去都会吃闭门羹,还不如给自己留些颜面。 倒是冯姨娘,平日里被主母李氏压得死死的,这好不容易将她熬走了,自己才能冒出头。 她思量着如今府里没了当家主母,魏老爷又如此疼爱她,说不定等事情尘埃落定后,会扶了她做正室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更是加倍努力去讨魏老爷的欢心,连她的女儿魏芳慧也能在府里抬起头走路了。 沈菀笙知道李氏被判了秋后问斩,倒没有太过于意外,毕竟,她手里沾着人血,身上背着人命,哪一样都能让她死后下地狱。 沈菀笙不觉得可惜,那些出生不好给她做了下人的人就不是命吗? 就不配好好活在这个世上吗? 她并不这么认为。 或许是重活一世,她对很多事情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所谓的尊卑,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除去身份地位这些身外之物,谁又能比谁高贵到哪里去? 对她而言,那些所谓的下人,可比李氏那个主母更有人情味。 所以她料到魏家会有人来求她,她也知道经此事后,魏家的人会视她为眼中钉rou中刺,但是事在人为,她不后悔,也为自己找好了退路。 早在那日与刘良谈过关于大理寺抓捕的事情后,她就跟那宅子的房主联系上了,并表达出想要买下那套房子的愿望。 房主自是答应,要价一百五十两银子,沈菀笙并不还价,当即拿出银票,与房主签了卖房契约。 所以此时,这套宅子已经是她的产业了。 她想着,若是魏府实在住不下去了,便搬到那小院子里去住,等李氏案子结束后,刘良回来,她便将院子还给他,自己再另外买一处宅子暂住。 所以自从李氏被抓走后,她也没闲着,整日里在街市上转,想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宅子。 这日,她逛到万福楼附近,正好赶上晌午饭时间,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便拉了铃兰准备去万福楼用午饭。 谁知走到街角处,便看见一群人围在那里吵吵嚷嚷的,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情。 沈菀笙并不以为意,她以前住在深闺,很少外出,但是后来重生后,反倒出门愈加频繁,对外面的事情也见的多了。 她知道京城百姓闲来无事就喜欢扎堆,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子事情,也要围拢在一起看。 所以她并不认为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情,反而是拉着铃兰小心翼翼绕道而行。 眼看就要过去了,只听见人群中传出几声惊叫,一个女子声音惊恐道:“公子这是做什么?请公子放开妾身!” 沈菀笙忍不住抬起头向人群中看去,但是围观的人太多,她看不真切,见旁边有青石台阶,便站上去向内瞧。 只见人群中站着个年轻姑娘,正与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拉拉扯扯。 女子面容清秀,但是多了几分凄楚之色,那个男人身穿一身劲装,看起来倒像是个练家子。 他牢牢抓住女子的手腕,女子用力挣脱不了,正在哀求着向周围人群求救。 “各位大哥,求求你们救救妾身吧!这个公子妾身是真的不认识啊!” 那个男人却如凶神恶煞一般道:“你们别听她的,她是我花了十两银子买来的妾氏,今日从家里逃了出来,所以我才追出来的!” “妾身不是!妾身是有夫君的!” 女子可怜楚楚辩驳着,想挣脱男人的束缚,可惜就是挣不开。 “既然人家有夫君,怎么又会成你的妾氏,莫不是来路不正买的?” “对啊!你看她浑身伤痕累累,肯定是被你打的受不了了,这才逃出来的。” 旁边的人纷纷附和。 男人急了,从怀中掏出一张纸,在大家眼前晃了晃,得意道:“这就是我买她的字据,只要这个在,便是闹到衙门里,爷也不怕!” 那女子哭诉道:“妾身是有夫君的,只是夫君外出做生意,几年没有音讯,妾身为了找他,才寻来了京城,谁知道刚来便被人伢子给骗了,将妾身卖给了这位公子……呜呜……” 男人见她不愿意跟自己回家,人也越聚越多,又怕出事,心里便有些焦躁,只得指着那女子骂道:“你若是再不肯跟我回去,我就将你打死在这里,索性这十两银子也不要了!” 说着抬手便打了她两巴掌,女子的脸顿时红肿起来。 周围有人劝解道:“你打她做什么,她一个妇道人家,也怪可怜的!” 那男人却冲他一翻白眼:“可怜?呸!这死女人会点功夫,那日刚买来时,她差点将老子打死!幸亏今日老子有备而来,她打不过我罢了!” 说完,便举起拳头又朝那女子脸上和身上打去。 女子不住闪躲退让,奈何拳头如雨点般落在她身上,不多时,女子的脸颊便青一块紫一块,肿得老高,嘴角也渗出丝丝血迹。 沈菀笙细看,发现那女子四肢似乎无力,有些不正常,又见那男人下了狠手,若是再无人出手,只怕那女子便真的会被打死。 一时间急切起来,匆匆跳下台阶,也不顾铃兰的阻拦,扒开人权便向里面挤去。 男人不住手地打向已经伏倒在地的女子身上,女子看起来气息奄奄,极为可怜。 “你住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竟敢当街杀人不成?” 他猛然听见一个清冽而愤怒的声音传进来,不觉愣了下,手上动作便停了下来,抬头去寻说话的人。 面前站着个娇俏的女子,只见这女子脸上蒙着面纱,身材窈窕,双手叉腰站着,一双美目瞪得大大的,显然是生气至极。 人群中一片哗然,谁也没想到,一个小姑娘竟然会出手阻拦。 “你是谁?这是老子的家事,关你屁事!识相的就给老子滚开点!” 男子倨傲地上下打量沈菀笙,语气带着满满的不屑。 “本姑娘自然是管不了你的家事,但这个女子不是你的家人,所以你要放开她!你没听见她说她有夫君吗?” “这个小贱人可是爷花了十两银子买来的!” 男子说着,便伸手要去怀中掏出那张契约。 “我知道!所以我也不说别的,十五两银子,将她卖给我,怎样?” 沈菀笙仰起头,冷冷看着眼前的男子,目光幽深。 “自……自然不可!” 男子听她说要掏钱买,顿时多了几分警惕之意,又上下打量她一番,拒绝了她的要求。 “那就二十两!” 沈菀笙听出他话中的犹疑,便又加了筹码。 “呦呵!看不出来你这个小娘子竟然很有钱啊!” 男子不动声色看了看四周,见沈菀笙身旁就跟着一个婢女,心想她定是哪家出来的小姐,又打量她浑身气度不凡,定是出自大户人家。 他便动了几分歪心思,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调戏她一番,坏了她的闺名,觉得甚是有趣。 想到这里,他唇角露出几分邪魅的笑意,伸手去扯沈菀笙脸上的面纱,嘴里道:“小娘子眼睛生得这般美貌,不如让大伙看看脸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