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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阮家小馆 第112节

    “改革?”孙绍元擦汗的动作停了下来,有些不明白的看着阮软。

    阮软重新坐下,“绍元哥,因为我半年后要去上大学,我们需要考虑下我在大学期间阮家小馆的经营问题。”

    “目前我的想法是,绍元哥得接我的班,我会把菜谱写一份给你,你没事儿就好好练。不需要全部做的跟我味道一模一样,我们定几道招牌菜,红烧rou,松仁玉米跟水煮毛血旺,这三道菜你务必做好。”

    孙绍元顿时感觉自己身上压力倍增,但是他知道,这是阮家小馆必然要经历的一道坎儿,软软成绩那么好,没道理考上了大学不去上,这么一个小饭馆,不应该困住她。

    “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练!”孙绍元许下诺言。

    “其实还有一个比较省力的办法,但是那样会不利于你成长,我们完全可以继续卖卤味,这样大家也都很省心,省力,但我想让你学到厨艺,以后有你独当一面的时候。”

    阮软说这话的时候,她心里很清楚,这不是借口,她的事业版图里有孙绍元。

    孙绍元能感觉出阮软的认真,这一刻她的身份不再是他的meimei,更多有种他老师的感觉,明明年龄比他小,可她说的话,却让他十分信服。

    听她的没错!

    “暂时先是这么考虑的,你也别有太大压力,实在不行,我也可以招其他的厨师。”

    孙绍元一听,有他在还要招其他的厨师,那怎么行。

    连忙挺直了腰板,表态道:“我可以,你放心吧!”

    招厨师这事儿,阮软很明白,以后肯定是要招的,只不过是从招一张白纸的小白,还是招有经验的厨子,她还没有想好。

    入夜孙红梅忍不住辗转反侧。

    孙绍元也一样,梦里都还在炒菜,第二天醒来更是亢奋的不行。

    阮软看他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也没说他,提高兴奋点,更有利于学习。

    可看都阮妈也顶着黑眼圈,阮软无奈了,“你们都平常心对待,这事儿真没你们想的那么严重。”

    “我今天可是要做新菜,你们得打起精神来。”

    今天她要做红油肚丝,要说她喜欢吃的内脏,猪肚牛肚绝对能排的上号。

    三个人互相打气去了阮家小馆,孙绍元一度很积极,从洗猪肚,他都要过目一遍。

    洗猪肚要用淘米水洗,这样能快速的洗掉猪肚上的黏液,也很省事省力。

    “我来吧!”他看会了,这种事男人来,干的更好,毕竟他力气大。

    阮软也没跟他客气,她去准备了芹菜。

    等猪肚洗干净,她的芹菜也都改好刀了。

    咣咣两下,把刀在碗底磨了两下,阮软开始切肚丝。

    孙绍元不等歇息,也开始切肚丝。

    不过,被阮软拒绝了,“你去切五花rou,今天有红烧rou。”

    孙绍元没想到昨天说今天就要开始,他立马认真起来,去准备红烧rou,这个是他们小馆的招牌,一定不能被他做砸了。

    阮软切的很快,中午要用的被她切完了,她出厨房喝了口水。

    门外传来吆喝声,她走到门口一看,是王大婶家,好像在卖绣好的手帕。

    就在门口支了一个摊子,上面摆着一块块四四方方的手帕,都绣了图案,大多以各种花为主。

    阮软觉得新奇儿,过去看了眼。

    “婶子,这都是你绣的?手艺真好。”上面的花绣的真精致,还有很多其他花纹,她摸了摸手帕,大多是棉纱的,很柔软。

    “嗳,都是我绣的,这不是看梁婶子她们鞋垫卖的挺好,我闲着也没事儿,绣点卖卖,你喜欢哪个?拿一条去用!”

    阮软还真看中了一条,“这哪能行,我要这个,多少钱?”

    “拿去用,我还能要你钱了。”

    “婶子,做生意忌讳这个,还没开张就送,我摆摊第一天我妈的饭都给钱了。”阮软不喜欢拉扯,故意说道。

    “这,这我也不懂,既然你说了,那给我1块钱吧。”王大婶也是第一天卖手帕,不晓得还有这个道理。

    阮软干脆买了6条,小馆里一人一条。

    王大婶特别高兴,自己刚摆出来就卖了6块钱,要是能一直生意这么好,这不比出去捡废品体面。

    “生意兴隆啊!婶子!”

    “嗳嗳嗳,谢谢你啊,阮丫头!”

    王大婶心里清楚,自己的生意是要仰仗阮家小馆的,小馆生意好,人来的多,她的手帕就有很大卖出去的机会。

    阮软回到小馆,把手帕分了,孙绍元没想到自己也有,好在他的手帕上是个竹子,倒也挺适合男人用,他一般都是用纯白的手帕,上面啥点缀也没有。

    “巷子里做生意的人家越来越多了。”孙红梅忍不住感叹道。

    阮软笑了:“这样多好,到时候大家一想买什么东西就能来咱们这条巷子,人多了,钱就来了。”

    她当初弄文化墙,也有这个意思,想把这条巷子弄成跟文化相关的商铺,有了梁婆婆在前,王大婶在中间,谢建一家在巷尾,这也算是有了好的发展,后面大家要是一家家的加入进来,这条街就有了雏形。

    “你说的对,我都没想到这儿。”孙红梅觉得软软不愧是年轻人,脑袋转的真快。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阮软让孙绍元先做红烧rou,她在一旁看着,红烧rou是要炖的菜,可以提前做。

    孙绍元立马开始按照阮软之前做的手法来烹饪,之前是阮软做,他看,现在俩人角色互换了。

    他嘴唇抿的紧紧的,每一步都尽力做到完美,不敢出错。

    “注意点火候,火势太急,皮跟肥rou就缩在一起了,咬着不弹。”

    阮软适时提醒道。

    孙绍元连忙调整,阮软在一旁看到他做到最后一步,盖锅盖。

    步骤上都对了,剩下的就是细节上慢慢的调整。

    阮软也开始做红油肚丝,猪肚要提前焯水,她放入葱姜去除腥味,等水大火烧开后,把猪肚丝捞出,沥干水分。

    锅里倒油烧热,放入猪肚丝,油跟水接触的那一秒,激发出“刺啦”声响,阮软拿着大勺反复的炒,把肚丝炒至变色,再放入葱白芹菜段,一起炒匀。

    之所以叫红油肚丝,最关键的就是里面要放红油辣子。

    阮软挖了适量的红油辣子又加了一些料酒,盐跟酱油,锅里的肚丝瞬间染上一层红色,再搭配绿色的芹菜,白色的葱白。

    视觉冲击感很强。

    这是快炒的菜,一锅能出4份,阮软示意可以进客人了。

    邹亮是新上任的罐头厂厂长,他是从别的单位调来的,前几天在厂里尝到新上任的车间主任从家里带的饭菜,里面的香辣蹄花一开盖子就诱惑的不行,他尝了一块,真的是好吃。

    “厂长,这香辣猪蹄好吃吧,买的时候我爱人是按我的口味买的,加了辣子,你能吃着怎么样?”

    “好吃,这辣子也香,油香油香的,不是单纯的辣,这香辣蹄花是真的好吃,莫非这就是最近很火的香辣蹄花?”

    邹亮觉得是真不错,他忙着罐头厂改革的事,连吃饭都是随便扒两口,应付一下,虽然听说了香辣蹄花的名气大,但是他还真没吃过。

    如今一尝果然是名不虚传。

    “厂长,你可能不知道,这红油辣子可跟咱们厂有渊源,而且还不浅。”

    新上任的车间主任韦昌是从内部升上来的,算是知道点内情。

    他把之前车间主任跟厂长都想得到红油辣子的配方说了,邹亮一听,嘴里的猪蹄都没那么香了。

    “这么说,那阮家小馆的小老板挺不好谈的?”

    韦昌听了摇摇头,“不能这么说,之前那位车间主任只想花500块买人家的配方,前厂长夫人又在人家地盘闹事,这,小老板拒绝那是正常的,邹厂长,你不是想上任就打一场漂亮仗么,这不就是机会。”

    他把阮家小馆在连城市的影响说了,别人谈不下来的合作他邹亮能谈下来,这不正能代表他邹亮有能力,罐头厂上上下下的员工们可都在看着。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如果能一直把这火点着,这厂里各个都会服他。

    这也是邹亮今天亲自来阮家小馆的原因,他想亲自先探探小老板的意思。

    邹亮被服务员领到一个位置上坐下,他看着手里的染了红色的竹片,又看了其他正在吃红油肚丝的客人。

    空气中有一股很香的辣椒油香气,他忍不住问了下客人,“听说这里面加了红油辣子,你能吃出来吗?”

    正吃饭的人,连忙擦了擦嘴上的红油,然后说道:“能啊,阮家小馆的红油辣子味道一绝,而且跟别人家的不一样,一吃就能尝出来,这红油肚丝里,红油辣子可是亮点,你一会儿尝尝就知道了。”

    邹亮又问道:“如果这红油辣子出售,你会买吗?”

    “那是当然,我肯定买,这么好吃的红油辣子,下白面条拌着吃都香!只是你别想了,阮家小馆是不会卖的。”

    “对呀,问过了,小老板说暂时没打算卖。”

    “你是不经常来吧,以后经常来,阮家小馆不止这个红油辣子,其他的菜也特别好吃,看到那两副字了没,那可都是周市长题的!”

    邹亮看着那两副字,倒没太大兴趣,他现在就想跟小老板说说这个红油辣子的事。

    等到他的红油肚丝上来后,邹亮喊住了要离开的小凤,跟她说了自己的身份,以及请她转达他想一会儿跟小老板聊聊的想法。

    小凤有些为难,“那你可能要等很久,小老板现在是最忙的时候,估计顾不上你。”

    “没问题没问题,我能等!请你转达就好!”邹亮说了声谢谢,小凤只好应下了。

    小凤走后,邹亮看着面前的红油肚丝,饶是他再对吃的没什么特别想法,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可看到红油肚丝,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了句。

    真的很漂亮,肚丝的褶皱里藏了很多油亮的辣椒油,色泽红亮,再加上芹菜跟葱白上也挂了汤汁,一看就很入味。

    不知是不是他属马的缘故,rou菜里他更喜欢吃沾了荤腥的素菜,邹亮尝了口芹菜段,芹菜段一点也不卡牙,一咬很浓郁的芹菜汁混着浓郁的汤汁,给清新的芹菜多了几分rou香。

    入味儿了,好吃。

    他又尝了下葱白,葱白已经是软软的,近乎透明,浸满了红油辣子的汤汁,很辣,但是嚼着嚼着,葱白的甜味出来了。

    甜跟辣原本不该凑在一起,否则就会很怪,可这次他却觉得很出彩。

    配菜都这么好吃,他已经对肚丝更加期待了。

    夹了一筷子肚丝,在肚丝上的红油即将滴落时连忙把米饭伸过去接住,一口喂进嘴里。

    肚丝很脆,却不难嚼,吃着很香,一点腥味都没有,内脏能做到这么好吃,还是需要点技术的。

    邹亮忍不住点了点头,又夹了一筷子配着米饭一起吃,米饭真的是很棒的一种食物,任何菜跟米饭混在一起,都有一种满足的感觉。

    他是过过苦日子的人,这么干净连稻壳都没有的米饭,在他看来已经很好吃,很香甜。

    可混着红油肚丝,他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享受。

    这红油辣子果然是亮点。

    吃完饭之后,邹亮擦了擦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竟然吃了三碗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