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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软刺 第91节

    亲完之后,陶牧之望着她的目光变深变柔,他侧过身体来,将林素放置在身边,搂在了他的怀里。

    两人没有再做什么了,就只是这样安静地抱着。林素空空的心,在被陶牧之抱入怀里之后,就像是月亮一样,被充满了。

    陶牧之的怀抱,温暖而温柔,在他的怀里,林素能感受到最大的安全感。

    她喜欢陶牧之,喜欢到无法自拔。而陶牧之也喜欢她,两个人的喜欢,像是两条线相接在了一起,林素觉得她的未来都明亮了。

    有陶牧之的时光,是永远明媚明亮的。

    林素张开手臂,也抱住了陶牧之。

    怀里的林素在一点一点变柔软。

    安抚下她的情绪,陶牧之抬手捏了捏林素的耳朵,林素毛茸茸的脑袋抬起,两人目光对视。陶牧之的手指松开她的耳垂,问道。

    “和我的关系变了,你很紧张?”

    从下午下班回家开始,林素就像是一只应激的仓鼠,她好像不知道该如何和他相处,一直处于一种不知道该做什么的状态。

    林素耳垂被捏得发红发热,陶牧之说完,她往他怀里贴了贴。脸贴在陶牧之的胸前,林素像是能亲吻到他的心跳。

    “嗯。”

    她以前和陶牧之不是男女朋友的时候,相处得挺好的。但是变成男女朋友后,她好像都不知道该怎么和陶牧之相处了。

    明明她不是第一次谈恋爱,但却完全像个新手。而实际上她跟新手也没什么两样,当时和东栾在一起,都没做和陶牧之没在一起时做过的那么亲密的事情。

    “不用紧张,你怎么对待我都可以。”陶牧之说。

    他说话时,他的胸腔伴随着一阵震颤,听到陶牧之的话,林素抬头看了他一眼。

    “因为不论你怎么对待我,对我来说都是第一次。”陶牧之道,他望着林素,道:“你是我第一个女朋友。”

    林素听了陶牧之的话,眼底闪过一丝不可思议。

    陶牧之并不是个普通人。他的外形,他的能力,他的家世,他的一切,比她遇到过的所有男人都要优越。而像他这么优秀的男人,在这个年纪林素无论怎么想都想不到她竟然是他第一个女朋友。

    “我是你初恋?”林素问。

    “我不是唱给你听了么?”陶牧之道。

    林素的心被陶牧之笑得发烫。当时陶牧之唱《初恋》,不光是因为她喜欢,还是在暗戳戳跟她告白。

    林素后知后觉,她重新回忆起当时的画面,她眼睛盯着陶牧之看着,她双臂收紧,和陶牧之的身体又贴在了一起。

    两人的身体重新贴在一起,隔着单薄的布料,双方都能感受到对方的体温和触感。林素的胸腔小心翼翼地贴在陶牧之的胸腔上,像是两人的心脏都连接在一起。

    她仰起头,双手捧在了陶牧之的脸颊旁,她将自己朝着陶牧之贴近,唇也贴在了陶牧之的唇上。

    “我们继续吧。”林素道。

    继续刚才的事情。

    她主动吻上来,像是蝴蝶的翅膀一下又一下扫在了陶牧之的唇上。她的吻轻盈而柔软,仿佛还带着花香。她的声音像是朦胧的日光,染着淡淡的光晕。在这样的主动下,陶牧之的眸光一点点黑沉了下来。

    他的冲动已经被她勾起,可是理智还是让他压下了这股冲动。

    “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去接你母亲。”陶牧之抬手将她的发撩到耳后,亲了一下她的耳垂。

    林素被亲得颤抖了一下,她抬头看向陶牧之,道。

    “不冲突吧。”

    她说完,陶牧之离开她,手指勾了一下她的耳朵。

    “冲突。不然你明天可能下不了床。”

    林素:“……”

    -

    第二天一大早,陶牧之和林素开车回了南城。

    第80章 (【二更】那我可以和陶牧之...)

    昨天和林素通了电话后, 林慕华就提前把需要带去a市的东西都整理好了。她在小镇住了四十多年,最后离开带走的无可替代的东西,也不过只装了两个小行李箱而已。

    林慕华昨天打电话给了林素, 今天一起来接她的除了林素,还有陶牧之。两人一起进了院子里,林素叫了一声“妈”,林慕华应了。而后,林慕华看了陶牧之一眼,笑了笑。

    “来了。”

    “阿姨好。”陶牧之打了声招呼。

    林慕华又笑了笑。

    林素和陶牧之的关系, 早在上次回来时就已经明朗,只是两人可能还没表明心迹,看着有些模糊。但是这次回来,关系就清晰了许多,林慕华自然也看得出来。

    而对于林素和陶牧之的事情,从林慕华对陶牧之的态度里也能看得出。原本林素还担心母亲对陶牧之先前的所作所为心有芥蒂, 可如今看来母亲和陶牧之的相处还算自然亲和,林素也就放下了心来。

    放下心来后, 也只剩下了开心。

    三人行程不算紧张, 林素和陶牧之到家的时候是上午十一点。马上到了午饭的时间, 三人也没着急走, 待在家吃过午饭后, 才开车离开了家里。

    离开住了几十年的房子,林素和林慕华并没有有太多的不舍。对于母女两人来说,对方就是自己的家,无所谓在哪套房子, 哪个城市。

    下午四点,陶牧之开车进了林素给林慕华买的房子所在的小区。

    林素给母亲买了一套叠加别墅。

    这套叠加别墅在a市的郊区, 环境清幽,居住便利,非常适合母亲一人居住。除此之外,房间很多,她可以随时回来,以后就算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也可以随时回来,都够住的。别墅一共四层,一层二层是她们家,带了一个一百多平米的大院子,院子里可以种花种树,和林慕华在小镇上住的房子没什么区别。

    房子外面和房子里面没什么区别。当初林素选中这套房子,也是看中了这套房子的装修。这套房子的装修风格是那种美式田园风,装修简约柔和,色彩明显。房子里的采光非常好,阳光能够照透大块大块的玻璃进入家里,会让家里带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

    母亲的心结已经被解开了,可是和林素一样,心理问题根深蒂固,并不是解开心结就代表心理完全没有问题了。家是一个人待的最久的地方。温暖的家能够让人心情舒适,放松,这也会对母亲的心理有一定的舒缓作用。

    到了家里之后,林素先带着母亲在家里转了一圈。母亲观察着新房子,虽然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欣喜,可是眼睛里倒映着淡淡的光芒,也能感受出她对这套房子的喜爱。

    现在是下午四点,阳光不是那么充足,但依旧明亮。光芒照在母亲身上,在她身上浮了一层浅淡的光晕。林素看着光晕中的母亲,看了一会儿后,带着她去了母亲的卧室。

    在小镇的家里时,林慕华把朝阳的那一边全都弄成了林素的卧室,她就住在一间偏僻阴暗的小储物间里。

    而这套房子,林素把二楼朝阳的两间弄成了两间超大的卧室。母亲一间,她一间,两人的房间中间是用阳台通在一起的。

    下午时分,太阳下坠在西边,不算太刺眼的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照射进卧室内,卧室的床上,四件套上,被晒了一天,都有一股阳光的味道。只是在房间里待着,心情都非常的舒爽。

    林慕华站在房间里,她的身影置身在阳光之下,她的身体也被阳光一点点晒暖了。她在这种温暖中慢慢回神,看向一旁的林素,冲她一笑。

    母亲的笑容一向都是温柔的。但是以往的温柔,都像是紧绷的皮筋,好像下一秒就崩断。而现在,她站在阳光下,林素仿佛能看到她的精神,变得十分松弛松软。

    被母亲这样温柔地看着,林素也随着笑了起来。

    母女俩站在房间里,看着对方笑着。对视着笑了一会儿后,林慕华和林素道:“帮我整理一下行李吧。”

    得到母亲的请求,林素眼睛轻抬,后点了点头。

    “好啊。”

    早在刚才两个人上来的时候,陶牧之就把林慕华的行李提到房间里了。提到房间后,陶牧之刚好有个电话,就离开房间去院子里接电话了。

    行李箱就在门口,母女两人拿进卧室,一人一个行李箱地整理了起来。

    虽然带了两个行李箱,但其实行李箱的东西并没有多少。林素在这套房子里,把母亲所需要的东西都给准备好了,她也不需要带什么过来。

    现在两个人的身份像是对换了过来。以前林素回家,也不需要带什么东西,现在母亲过来,也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因为对方都替自己准备好了。

    母亲打开的行李箱里,是一些她贴身的衣物还有用品。而林素打开的行李箱里,则是一些物品,有相册,有书,满满都是母女俩生活了二十年的回忆。

    林素打开行李箱,像是打开了她和母亲的过去。

    母亲收藏了所有她们母女二人的东西,并且从那个家里一并都带了回来。林素蹲在行李箱前,看着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小时候读过的书,心里一点点被充满。

    房子不过是个躯壳而已,这些东西才是一个家的灵魂。

    林素蹲在行李箱前翻看着,把相册和书拿到一边后,看到了行李箱打开了。

    铁盒是一个装饼干的圆盒。盒子打开,里面干干净净地放置着一些小玩意。

    林素看了一眼,拿过了一个圆形的饼干铁盒。拿过铁盒后,她抱着铁盒把它打开了。有玻璃球,卡片,皮筋,弹弓,甚至还有两片叶子,一只塑料蝴蝶……都是林素小时候最喜欢的东西,是林素曾经的百宝盒。

    这么多年,林素都忘记把这些放在哪儿了,母亲却把它们都带过来了。

    林素望着铁盒里的东西,她的手指伸进了铁盒,拿出了一个玻璃球来。拿出玻璃球,林素将它卡在了她的拇指和食指之间,而后用拇指指甲的力量把玻璃球弹了出去。

    玻璃球借靠着力量,弹在了铁盒里。玻璃球“啪”得一声,撞在了另外一个玻璃球上。

    听到声音,林素笑了起来。

    -

    林素离开房子来到了院子里。

    林素出来的时候,院子里打电话的陶牧之的通话已经接近了尾声。林素走出来,陶牧之看了她一眼,林素用唇形问了一句。

    “好了吗?”

    陶牧之看着她点了点头,而后,他和那边说了声再见,挂断了电话。

    他挂断电话后,林素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她献宝一样的把手里的玻璃球给陶牧之看了一眼。

    陶牧之垂下眼眸,看了一眼林素的掌心。林素掌心里放着十几颗指甲大小的玻璃球,因为年岁久远,透明的玻璃球的光泽已经不是那么亮了。

    看了一眼玻璃球,陶牧之看向林素,问道:“这是什么?”

    听到陶牧之这个问题,林素惊讶了一下,拿了一颗玻璃球递给了陶牧之。

    “你小时候没玩儿过?”

    她问完,陶牧之看了她一眼,林素:“……”

    也是,陶牧之的童年是爷爷奶奶给他建的游乐场,没玩儿过这种小游戏应该也属于正常。

    想到这里,林素眼睛眨了眨,冲陶牧之一笑,问道:“要不要我教你玩儿?”

    母亲还在楼上整理行李,两个人也是闲着,倒不如玩儿一玩儿她小时候玩儿过的东西,还能带着陶牧之追忆一下她的童年。

    而陶牧之对她的童年自然是感兴趣的,她提议完,陶牧之就点了点头。

    “好。”

    就这样,林素开始教陶牧之玩儿玻璃球。

    这个玻璃球的玩法实际上非常简单。在脚边画条线,然后在几步远的地方挖个杯口大的小坑。玩儿的时候,两人站在线外,用拇指弹玻璃球。谁先将玻璃球弹入坑里,则谁先拥有“杀人”权。进入坑里后,拥有“杀人”权的玻璃球可以去弹对方的玻璃球,如果弹到的话,对方就输了,那他的玻璃球就被对方赢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