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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实很少喝粥,不爱那粘稠的感觉,不喜欢粥的平淡,但这次确实食指大动。 “你需要学会玩节拍器,”他说,“那是个很好的辅助工具。” 这个林瑾欢知道。 一首歌通常都拥有一段间奏,下一段开启时,如果乐队能够在同一拍子进入,那会是足够令人震撼,也足够令人舒适。 高中时他们还没有用过,一直是靠着熟练进调子,难免有失误的时候。 林可叁对她的能力和天分心中有数。 很明显,在他教之前,林瑾欢没有任何一点乐理基础;但作为一个键盘手,乐理知识很有必要,后来她所展现出来的天赋与勤奋,都让林可叁觉得他们没有选错人。 “等会吧。”林瑾欢换掉鞋子,在他的指示下穿上拖鞋,几步走到他身旁,盘腿坐下,“你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林可叁没说话,指尖捏着塑料勺子的柄,轻轻撩过瘦rou粥的表面,慢吞吞往口中送。 大致两秒,他突然说: “舅舅的酒吧已经停业了。” 林瑾欢一愣,转头看向他。 他还慢条斯理玩着勺子,微敛眸。 “听说新老板好像也打算做酒吧。” “嗯……”林瑾欢抿了下唇,心中的惋惜像玫瑰从土里钻出,“那,我们是不是还有机会去?” 她叹了一口气,又说算了。 已经改过的地方,已经是别人名下的地盘,意义不一样了,也不是非去不可。 甚至,去了也不开心。 林可叁借着余光多看了她两眼。 只说:“有的。” 林瑾欢却反应不大。 她只是在可惜,不能最后再在“妄想”演出,她惋惜最后一次,没有成功站在那个台上。 “……” 林可叁往嘴里塞了两口,忽略掉粘稠烫舌的感觉。 他说:“其实就算是新主人,舅舅也是合伙人之一,只是不管事了而已。” “叮咚——” 有人按门铃。 林瑾欢眨眨眼,伸手按住想要站起身的他的肩膀,边撑着站起来,边嘟囔着:“舅舅肯定也不会完全撒手啊,但是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 林可叁没再多说什么了,看着她轻手轻脚去开门,又看着张谷鲈冒出头。 “嗯?古梨没跟着你过来吗?”林瑾欢眨眨眼,探头看着张谷鲈的身后。 大家都看得出,古梨一直是挺粘张谷鲈的,后者也乐在其中;况且他们一起活动这么久,也不曾介意过。 张谷鲈应了一声,摸了摸新剃的寸头:“吵架了。” “没事吧?” “小摩擦而已。” “哦。”林瑾欢点头,无意参和。 张谷鲈看见一旁安安静静喝粥的人,笑了:“难得。” “?”林可叁抬头扫了他一眼。 “你不是很少……”他说了一半,突然意识到什么,余光打量了盘腿坐在一旁的女生,转了个弯儿,“瑾欢买的粥吧?怎么不给我带。” 他们之间互怼惯了。 买粥人林瑾欢眨了眨眼,刚要“狡辩”自己其实没想起他来,林可叁反而开了口:“你也难得。” 张谷鲈:“?” 林可叁:“现在十点半,我第一次在早上看见你。” “……” 林瑾欢乐意看到这种场面,乐呵呵蹲在一旁。 “你好像病得不轻,要不要再吃点药?”张谷鲈无语。 “你还真别说。”林可叁慢吞吞将最后一勺粥喝完,盖上盖子,站起身要拿去厨房丢掉,“你带她去玩吧,我去睡一觉,没睡醒呢。” 林瑾欢走上前拿过他手里的饭盒,替他去扔。 张谷鲈耸肩,没有意见。 * 对于重启的阿德乐队,目前的问题是恢复默契感。 林瑾欢葱白的指尖划过键盘上的每一颗按键。 “上一次面对《愿我能》,是什么时候?”张谷鲈靠着墙,手指间夹着一根鼓棒,随意转动着,“哦,你知道的,是我们的,《愿我能》。” 他们的,《愿我能》。 这是林瑾欢忘不了的东西。 是阿德乐队第一首,每一个词每一段频率都是独创的歌。 词是林瑾欢写的,曲是大家一起编的。 名字是邢贺建议的,与beyond乐队的歌曲重名,意在致敬。 邢贺是beyond乐队的拥护者,林可叁、张谷鲈自小沉浸在beyond的唱片中,林瑾欢的起点也有beyond的影子,不久后也真正爱上了beyond。 那是beyond的魔力。 《愿我能》,是阿德的魔力。 林瑾欢顿了一下:“……最后一次,也就是跟你们的最后一次。”。 他倒是没发表什么意见,点头道:“猜到了。” “那就从这首开始练吧,你知道的,现在是有我们自己的东西,才会被人知道。”张谷鲈几步走到工作台前,将上面搁着的笔记本开机。 “我的想法呢,等排练好了,找个录音棚。”他提及这个,不由弯了嘴角,“之前是遗憾。” 之前,留下来的只是陈旧的照片、模糊的视频与嘈杂的音频。 “嗯,可以!”林瑾欢眉眼弯弯。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洒了一地。 训练室没关牢的门外,一道身影晃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