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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安简直欲哭无泪,本以为碰上沈钰这个变态就够打击人了,结果到了京城才知道,打击是双倍的, 一山还有一山高,简直让人绝望得想上吊。 沈钰也被震撼得不轻, 好在他上辈子见惯了奇葩变态妖孽蛇精病等物种, 对新事物的接受度极高,立即点头笑道:“真希望见一见这位陆大公子,也不知他是何风采?” 房主凑趣:“这倒是不巧, 大公子如今闭门不出一心准备明年的会试。若是往年,还能看见大公子骑马过街的谪仙之态,现在嘛……估计见不到了。您几位都是举子,到时候会试开考,总能见到大公子。” 沈钰心说我当然得见一见这位陆意之, 在如此高压下对方要是还没变态,还能长成传言那般积极向上的好青年,这必须得是妖孽一个啊!品种稀缺, 自己当然要去围观围观。 有了陆意之带来的暴击,方安和周兴明显被刺激得不轻,就连沈瑾也暗自咋舌,特别自觉地开始背书。没办法,要是你碰上一个人,家世比你好,脑子比你聪明,还比你更努力,你也想给自己一巴掌——人家都那么优秀了还在努力,你有什么资格浪费时间? 这座宅院确实如房主所说,环境清幽又极为清净,周围的邻居都不是难缠的人,沈钰几人住得倒是极为安心。 眼见着就要到年三十了,这还是大家头一回在外地过年,又都窝在屋里背书,沈钰颇觉几分冷清之感,拖着沈瑾去集市逛了一圈,顺道儿看了看京城的繁华。 大街上人来人往,吆喝声不绝于耳,很是热闹。沈钰倒是见着了不少稀奇的物件儿,吃的用的种类比渊城多多了!沈瑾也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恨不得长出八只眼睛来一一将满大街的稀奇东西全都看仔细了。 沈钰的注意力却被街道下方的排水系统给吸引住了,忍不住感叹,果然我大天.朝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要是没记错,西方这时候可没有什么排水排污系统,什么东西都往街上泼,经常走在大街上就被人泼一身秽物,还只能自认倒霉。 相比起来,天.朝的环境可整洁多了!沈钰由衷地生出一股自豪感来,步履又轻快了几分,一口气买了不少东西,就等着回去做顿大餐。 沈钰还是比较有生活仪式感的家伙,碰上过年这等大事,即便是外头,也得准备准备,怎么都得热闹热闹,新年新气象,明年又是会试之年。可不得讨个好头彩? 这么想着,沈钰脸上的笑意更浓,引得周围人时不时扭头看他一眼。长得好看的到哪儿都是焦点,沈钰用他的亲身经历证实了这个观点,就算身处集市,也走出了巨星逛街的场景——前来这条街的人越来越多,沈钰身边的人也更多,几乎将整条街都给堵了。 沈钰不由苦笑,以往也没出现过这阵仗啊!却不知以前他还未长成,脸上犹待稚气,生活又简单,家里县学两点一线,来回路上碰到的人都是同一拨,见惯了他那张脸,自然就有了免疫力。即便后来去了渊城,他也是深居简出一心只读圣贤书,渊城人口自然跟京城没得比,根本没机会造成交通拥堵的效果。 这会儿就不一样了,京里老百姓胆儿都挺大,最近还流行看俊公子,沈钰正赶上这波潮流,就这么无知无觉地坑了自己。 喧嚣声中忽见四下慌乱大起,外面的人惊叫着往里挤,又传来嗒嗒的马蹄声,还有鞭子的破空之声。沈钰眉头一皱,见大路上还有一个幼童懵懵懂懂站着,而那策马之人却毫无停下之意,忍不住变了脸色,大吼一声:“小心!” 人已经如离弦之箭般奔了出去。 奈何沈钰面前人太多,根本赶不及救人,眼瞅着那名稚童就要丧生马蹄之下,所有人都面露不忍之色,纷纷哭喊之际,一人闪电般冲了出来,抱住稚童在地上打了个滚,还抽空在马腿上拍了一掌。 骏马立即受惊腾空,几乎要将背上之人颠到地上。 沈钰心下直叫好,拨开人群往到那位救人的勇士身边走。 不料刚才纵马伤人之人却忽而发难,鞭子一扬便冲着那位勇士而去,沈钰心下一紧,就见那位勇士一个侧身便躲开了这一鞭,将孩子交给正在抹眼泪的母亲后,这才翻身上了马车,拿着马鞭作势赶车。 沈钰不由惊讶,这位身手这般好,竟然只是个车夫? 纵马之人更怒,看清马车上的标志后又有几分忌惮,不再动手,却一扯缰绳拦住了马车的去路,居高临下地发问:“马车里坐的是谁?” 沈钰这才发现,这位做男子打扮的纵马者,竟然是个年轻的小姑娘,看年纪不过二八年华,颜色也不差,却不成想心肠这般狠毒。 见这人为难马车中坐着的人,沈钰不由微微皱眉,在皇城根下还敢公然在闹市纵马伤人的,家里肯定有权有势,也不知道车内之人能否应付得了。 正思忖着,沈钰就听见马车内传来一管宛若清泉般沁人心脾的嗓音:“我这马夫不过是救人心切,县主何必如此咄咄逼人?” 这人竟然还是县主?沈钰不由无语,仔细一想也挺有道理,天子脚下,达官显贵遍地走,没点身份真干不出这么嚣张的事。 不过听马车中那位姑娘的口气,想来她的家世也不差,至少不怕这位嚣张的县主,沈钰便放下心来,决定回头就打听一下,这么不着调的县主到底是哪家的,以后绝对不要跟他家有一丝一毫的牵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