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页
陈越由于刚开荤,这方面还是挺热忱的,不过有个毛病,就是喜欢咬人。 尤其钟爱脖子、肩膀、后颈等部位,往往在结束后不轻不重地咬上一口,好像要给她做标记似的。邬云云有时候想,陈越该不会是个吸血鬼吧? 小说里,好多吸血鬼都是医生职业。 白天治病救人,晚上偷偷喝血,每晚回来前,他都要挣扎一次要不要喝喜欢人的血,把她转化成吸血鬼——一方面他希望所爱之人跟他一样永生,另一方面却害怕剥夺她做人的快乐。 邬云云觉得这设定有点带感。 于是偷偷藏起了好多大蒜,以减轻陈越伪装成人类的痛苦,毕竟他每天中午都要回来做饭,让他接触大蒜,实在太残忍了。 也因此,陈越发现,家里的大蒜吃得有点快。 直到两三个星期后,他才注意到家里的花盆,长出不少大蒜苗。 这段时间,邬云云待在家里无聊,迷上了做烘焙。 以前她就挺喜欢的,但家里缺乏烤箱、微波炉,她也不想买,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三天兴趣,但陈越家里有,不做白不做。 她在网上按照教程一次性买了很多面粉、密封干粉、塔塔粉、蛋糕油、奶油、酵母等等,开始趁陈越上班后去捣鼓,等陈越下班后,就负责试吃。 烘焙做过香蕉面包、蓝莓松饼、玉米面包、奶油泡芙、苹果派。 甜品做过双皮奶、椰子冻、红豆奶茶。 不过这些对陈越来说,都只有三个字:“还可以。” “还不错。” “有点甜。” 邬云云猜想,做饭这么好吃的陈越,可能对甜食毫无鉴赏力,不得已她后来把所有的甜品都带回去给她老妈吃。 老妈的评价是:“很甜”“非常甜”“甜得牙都酸了”。 邬云云有点搞不清究竟甜不甜,毕竟对她来说都是刚刚好的,不过很显然,陈越不太喜欢吃甜食,她老妈不能吃太多甜食。 后来邬云云就把所有甜品都分享给老妈邻居家的小孩,导致这些小孩一见她回家就眼巴巴,再后来,这些小孩开始迅速长蛀牙了…… 邬云云终于确定,自己做得是——非常甜。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她觉得很奇怪,邬云云喜欢吃甜,所以对过量的甜刚刚好,陈越又不喜欢吃,怎么就觉得一般呢。 于是,她就跑去问陈越。 陈越一边洗碗一边云淡风轻地说:“可能是因为最近心里甜。” 邬云云当时就想让他交出来。 交出《情话大全》! 邬云云怀疑陈越私藏了本情话大全,并每天按照页数对她念一遍。 不过做烘焙这件事到底也没坚持多久,邬云云不禁觉得自己对自己的估计,果然是准确的。 她是个莫得感情的三天热度。 在烘焙从她的四月份上半旬结束后,下半旬,邬云云迷上了种花,没有办法,她就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女人,不是做甜品,就是种花,品味异常高雅。 陈越家阳台有花,不过都是直接连花带盆买的,每天浇浇水就行,邬云云觉得没有意义。鉴于她从小养啥啥死,浇仙人掌都能水漫金山,邬云云觉得种花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首先从买一个牢固花盆开始——其实就是从超市回来的路上,经过放喇叭一个小推车买的。 再准备些许泥土——傍晚,偷偷去小区花园挖的,还带着陈越给她拎土。 可怜好好一个医生,刚从医院下完班,就跟着她去刨土。 最后上网淘了包种子和些许肥料——在网上逛了一大圈,最后通过搜索什么花最好养,选定了含羞草。粉红色小花,放在阳台上,等到夏天开了,肯定烂漫一片。 春天来了,邬云云从零开始自己的种花生涯。 在四月中旬的一个夜晚,邬云云带着无比的激动,按照教程,把种子用生根粉溶的水浸泡一小时后,填进泥土里,并浇上些许水。 为了仪式感,她还特地拍照标明时间,决定以后每天拍一张,记录新生命的成长。 隔了一个星期,芽都没有冒出来。 邬云云通过查询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根粉放多了,整袋全倒了进去。 种子可能在第一个小时,就已经全部烧死了。 人生为何如此的艰难? 在得知邬云云的“种子”全部“未长先衰”后,陈越下班时,特意路过花店,给邬云云带了捧玫瑰花。 陈越不是个擅长浪漫的人,爱情本身会让人变得浪漫。 玫瑰花放在水瓶里活不了多久,邬云云每天都给它换水,她本来就算种花也坚持不了太多时间,养花反而正好。 花枯了,她的兴趣也就过了。 虽然陈越的确有些遗憾,邬云云种的花没有生根发芽,如果种子活了,她每天浇水剪叶子施肥,就会多一点牵挂。 之前告诉她家里的财产也是如此,即便她不会因为财产而选择他。 但就像一架天平,称着他和邬云云的前男友。 他可以逐渐积累小的砝码。 家世、优越的环境、她母亲的赞成、温柔、体贴、耐心、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的牵挂和回忆……陈越不相信,这些积累起来,会比不过她心头那个过去的前男友。 他想要邬云云的心,也在这里生根发芽,不再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