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页
书迷正在阅读:小jiejie的幸福有我守护[快穿]、在一百篇虐文里秀恩爱、当我穿成那些被渣的巨佬后[快穿]、傻夫亦倾城[重生]、情敌们都争着和我炒cp[穿书]、种田之吾家夫郎、被迫马甲[重生]、我是来替天行道的[快穿]、反派他没有疯、我捅了反派一刀[快穿]
殷池雪在一旁诧异地望着他,最终没忍住问了一句: “你不是已经二十多了么?” 余鹤也只能尴尬地笑笑,悄声道:“可能婆婆年纪大了,记错了人。” 两人进到这间逼仄的小吃店里,殷池雪那过人的身高仿佛都要直顶房顶。 余鹤随手搬了张小板凳给他,就见他像个幼稚园的儿童一样,这么大个子缩在这么一小板凳上,不禁觉得好笑。 “还是要那几样是吧。”婆婆在围裙上擦着手,把菜单递过来。 “双份吧,今天我带朋友过来了。”余鹤笑着指指满脸不悦的殷池雪。 “哎呀你这大个子坐这个板凳那不难受嘛?等着,婆婆给你找张高一点的椅子。”说着,婆婆起身往内屋走。 “没事不用了,省得搬来搬去的麻烦,他喜欢坐这种小板凳。”余鹤赶紧喊住她。 婆婆看着他俩,就像看着自己的儿子一样,面露和蔼。 待婆婆一走,殷池雪马上凑过去,悄声道: “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小馆子,这里有四平米么?感觉最多坐一桌就坐满了。” “是啊,大部分人都会买了带回家。”余鹤笑笑,“但我喜欢在这里坐着吃。” “为什么,不觉得蜷的慌么?”殷池雪似乎是浑身难受,那小板凳总硌的他屁股疼。 “虽然是坐着不太舒服……”余鹤认真想了想,“但是在这里可以看到平时看不到的风景。” 说罢,他抬头望向门外—— 这里是一个城市的底层,似乎与这座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城市有些格格不入。 在这里可以看到早已销声匿迹的人力黄包车,载着顾客在这小巷中来回穿行,所有的风土人情,全都在这里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露出来。 但,本身就出生于富裕家庭的殷池雪自然不懂,他只是稍显迷茫地望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群,口罩和平光镜遮住他半边脸。 “口罩摘掉吧,就算你光明正大走在街上,也不会有人怀疑这是真的殷池雪,顶多会觉得是和殷池雪比较像的路人罢了。” 余鹤笑道。 殷池雪看着他,看着那双毫不遮掩内心情感的眼睛,突兀的,也跟着笑了。 他摘下口罩揣进兜里,纤细的手指优雅地擦了把下巴的细汗: “六月份了,口罩是戴不住。” 婆婆把冷吃串串端上来,满满一大盆,还附带两碗火腿蛋炒饭。 她笑得眉眼弯弯,温柔说道: “吃完了要好好学习哦。” 然后又补充道:“我儿子就是从小吃我做的炒饭吃到大,所以才这么聪明,去了那么好的学校,然后,赚了大钱,出国了。” 提起自己的儿子,婆婆还是慢慢的骄傲感。 看着她这模样,余鹤是真的觉得心酸了。 到死,她那所谓“有出息令人骄傲”的好儿子也没回来看她一眼。 殷池雪以前没吃过这种小吃,甚至无从下口,要跟着余鹤学,看他怎么吃。 鲜香的口感,和自己以前吃过的高级牛排龙虾稍有不同,就像余鹤说的,能从这里面吃出人生,各种复杂的味道交融在一起,就像自己不算漫长的过往三十年。 顶着来自家里和外界的巨大压力,毅然决然走上了娱乐圈这条道路,从第一个处处遭人非议的配角开始,仿佛每一天都是煎熬。 自己好歹也强大的家庭背景做靠山,但还有很多人…… 想着,殷池雪抬头看了眼余鹤。 林善初的家庭背景非常简单,父母在他小学的时候就离婚了,这么多年就是跟着爷爷长大的,爷爷也是普通的小市民,靠着卖小吃把林善初养育成人,好在这孩子也争气,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影视院校。 有钱人也好,穷人也好,不能说谁一定就是一帆风顺的。 关键是,有没有这个渡过难关的勇气。 “这个蛋炒饭你可以拌婆婆特制的辣酱,不吹,好吃的一批,甚至可以拿去参加厨师大赛。” 余鹤将一只漂亮的青花图案的小瓷罐推过去。 殷池雪毫不犹豫地拿过那一小罐辣酱,拌进炒饭中尝了尝,然后得出“好吃”的结论。 只是余鹤不太清楚,殷池雪对辣椒是过敏的,别说吃,只要接触到辣椒就会浑身起小红疹。 但殷池雪还是要吃,大概是,不忍心让他失望,更不忍心让那位一直站在一旁、满怀希望看着他的老婆婆失望。 吃完午饭,余鹤说自己要先回去上课了,领着殷池雪和老婆婆道过别之后,便站在巷子口等他的助理过来。 殷池雪的助理不愧是经验丰富的,早就算准了时间,提早出发了,所以两人也就等了五六分钟,他的助理就来了。 但这时候,殷池雪的胳膊上已经开始起小红疹了。 他时不时挠一挠胳膊,回想着家里还有没有过敏药了。 “二位吃得好么?”助理大哥笑呵呵问道。 “我是很满足啦,不知道殷先生……”说着,余鹤还贼兮兮地看着殷池雪笑。 “老板你们吃了什么呀。” “叫,冷吃串串的。”殷池雪笑道。 助理大哥点点头,又问道:“不是辣的吧。” “不是。”殷池雪淡淡回答道。 “诶,骗人,冷吃串串怎么可能没有辣的,不然那不就成了水煮串串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