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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这么想着,笼罩在程丽雯身上的寒气骤然退去,天气又恢复了五月末的温暖。 接着,就好像一道大幕被拉开一样,周围开始有有风吹草动的声音,有夏虫的低鸣声,有动物的叫声,当然,还有人类的声音。她看见居民楼里的灯是亮的,看到成群结队的人在小区里散步,看到孩子们在奔跑嬉戏…… 程丽雯浑身一软,瘫倒在地上。她知道,那个叫莫小风的人没有骗她,她得救了! 在B市西郊的别墅区里,有一座著名的凶宅。据说是有一伙歹徒入室盗窃,被发现以后,残忍地杀死了屋主一家四口。这件案子当初闹得轰轰烈烈、人尽皆知,这间凶宅也跟着出了名,即使价钱压得再低,也没有人敢买。直到半年前,这里重新经过了一番修缮,人们才发现凶宅有主了。 人人都忍不住想见见这位“勇士”,可是这个买主十分低调,几乎就没怎么出过门。无论什么时候从这里经过,都是院门紧闭,房门紧锁,连窗户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于是人们又忍不住猜测,这新主人一定是个怪人。怪人住凶宅,绝配! 半夜时分,一只乌鸦不知从哪里飞来,落在了凶宅外面的树上。 乌鸦一般在冬天才喜欢到人类居住的地方活动,夏夜是很少能见到乌鸦的。若说这只乌鸦有什么奇特之处,那大概就是它的眼睛是红色的。 乌鸦只是在树枝上稍作停留,随即又振翅飞起,向凶宅的大门飞了过去。 大门是紧闭着的,这只傻鸟这样愣头青一般冲过去,恐怕得撞晕了吧? 然而,预期的事情没有发生,乌鸦经过大门的时候,身体忽然化作了一道黑烟,就这样穿门而过,等它进入到别墅里面,立刻恢复成了一只乌鸦的形状。 它对这间别墅似乎十分熟悉,直接就往地下室的方向飞去,飞过长长的楼梯,来到地下室的入口。 地下室没有门,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在正中间摆着一座黑色的大鼎,大鼎里面翻涌着nongnong的黑气,仿佛燃烧的火焰一般。 大鼎边上,站着一个黑衣青年。他的面容极其俊美,神情却极其阴冷,在他的手中拿着一只黑色的小瓶,把那只瓶子往手上一倒,手中就出现了一团黑气。 他把黑气投入到大鼎当中,过了一会儿,一个黑影就从大鼎里跳了出来。那黑影似乎在为自己能够自由活动而感到兴奋,一双猩红的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在地上欢快地转了一圈,这才向青年行了一个礼:“大王。” 青年手指轻轻一弹,那黑影便倒仰在地上,翻了个跟头才停下。“不是大王,是将军。” “将军。”乌鸦扑扇着翅膀,落在青年的肩头。 青年仍然继续着手中的工作,只是问:“查的怎样了?” 乌鸦说道:“异界和心魇一样,都是栽在妖管所手里。” 青年微微蹙眉:“事情进行了这么久,一直十分顺利,妖管所的酒囊饭袋怎么突然精明了起来?” 乌鸦侧头想了想,说道:“属下在调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他不等青年发问,赶忙说道:“属下在异界出事的地方,找到了一张奇怪的纸片,纸片上有淡淡灵气残留的痕迹 。最奇怪的是,那个纸片上印的名字叫莫小风。” “莫小风,好像有点耳熟。” “他是一个灵界导游,心魇出事的时候,他也曾一起进过那座鬼屋。” “真是太巧了。” “是啊,”乌鸦赶忙道,“所以属下怀疑这个导游有问题。将军,咱们该怎么处置这个人?” “杀。” “那好,属下马上就去安排。” 青年一摆手:“我亲自去。” 乌鸦讶然:“一个小小的导游,何必将军亲自动手?” 青年冷笑:“恐怕没那么简单,异界那个废物也就算了,心魇的能耐你我都很清楚。” 乌鸦吃吃地道:“报告里说是陆星亭……” “那个姓陆的修为确实不错,但单凭他一人,绝对无法破了心魇的聚魔阵。”青年原本平静无波的脸上,忽然透出几分狂热,“再过不久,我魔界就会迎来复兴盛世,凡是阻碍这盛世的人、物、妖,都必须消失!” 第12章 第12章 作者有话要说: 小攻终于以正确形态出现了。 十二 与优优相处了三天之后,莫小风对他的出现不是那么抵触了,这其中当然也有认命的成分,但是更重要的一点:优优是个很乖巧的小孩,虽然莫小风讨厌小孩,但也不得承认优优是小孩里面最不讨人厌的那一种。 首先他不哭不闹,莫小风宅在家里,他也不会要求出去玩。虽然他经常趴在窗台边上,听着楼下孩子们奔跑嬉笑声,脸上露出羡慕的表情。 对此,莫小风只当没看到。 再者他不挑食,莫小风给什么吃什么。 他还特别容易满足,没有玩具也能自得其乐。比如说第二天,莫小风要做豆角焖面,就教优优摘豆角。自从教会了优优怎么去豆角筋,小家伙就对这项运动着了迷,吭哧吭哧摘了一下午。 莫小风自此深受启发,三岁小孩也有力所能及的事可以做嘛。 “喂,去给我洗个苹果。”莫小风歪在沙发上看电视,嘴里还不忘使唤优优。 于是优优从沙发上站起来,费力地打开冰箱门,拿出一个苹果,又跑到水池边欠着脚尖,举着小手去开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