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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这么无所谓,那新玉也就无所谓了, 直接简短说了一句,“被告x某,无罪。” 现场一片哗然。 众人纷纷提起了精神, 有好奇也有无语,就连场上嘉宾主持人都不禁看向他, 更意外的是,白骨精也侧了一回目。 实在是,比起原告方那冗长的陈述, 新玉说的实在是太简洁了,一句话,六个字,两者差别巨大,让人不意外都不行。 节目组幕后人员看到这儿也意外,甚至有些着急了。 无他,只因新玉说话这么简洁,若是一场节目下来,他全都是一句几句话搞完,那他们这个节目只怕连时常都凑不够。 真是稀奇,一般的录制节目都是要录好几个小时,最后剪辑成一两个小时,只剪辑出其中的精品,把那些无趣的冗长的都剪掉。 别的节目向来都是多录多剪,他们这个节目可别是连规定播放时常都录不够哦?! 场务找导演,“导演,咱们要不要……” 导演想了想,冲他摇摇头,“先看看再说。” 刚开始,就出现了不少反差矛盾,这是什么?这就是吸引人的话题啊,以他的经验来看,录制到现在不缺看点。 只不过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还是先看看吧! 等女主持照着显示屏念完了死者和被告人的身份政治经历等等,节目显示屏就换了页面。 新页面显示着: 邻居/证人A的笔录和证词如下: xx年xx月xx日,我在家看x电视节目时听见楼下大门开了又关了,十几分钟过后,我就听到了楼下传来的死者与被告人的争吵声,甚至还有家具挪动的声音,我补了个觉后,醒来刚好看到午间新闻开播,没一会儿,我又听到了开关大门的声音。 双方嘉宾都看着显示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原告方有四个人,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几人凑在一起小声讨论着。 而反观新玉这边,只有两个人,而且因为另一位是一个话少而精的冷美人,两人根本讨论不起来。 不过新玉观察了对方,确认对方是真的不把这个游戏……或者说这个案子看在眼里,他心中划过什么,忽然笑了笑。 原告方讨论完毕。似乎很有信心,哦不,应该是说,从他们选择了这一方后,就一直很有信心。 这不明摆着的吗?任谁看了都会认定事实就是这样,他们自然也如此。 “根据证人A所言可推测,被告人当天问死者要钱,死者不给,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一怒之下杀害了死者,然后夺门而去。” 不管这个节目多严谨,也无法改变他仅仅只是一个综艺节目的事实,更加无法改变嘉宾连业余都称不上,只不过是想在这个节目上多露脸,让观众记住自己的本质事实。 因此,若是真正从事法律行业的人在看这个节目,肯定早就弃了。 这样不专业的发言,多听一秒都在侮辱自己的耳朵。 只怕连原告方几人自己都忘记,他们在这个舞台上扮演的是代表法律公正打官司的律师,并不是什么编故事的小说家。 像“我认为”、“我觉得”、“我推测”、“应该”这类带主观意识的词,严重偏离了法庭应有的公正,是不能出现的,只要出现,对方辩护律师就有权打断。 何况是这样全部都是主观臆断的一段话。 它根本不具备任何价值。 然而也说了,这不过是个综艺节目,而所谓的“律师们”也不过是各个或许大学都没读或者没毕业的人,连业余都称不上。 舞台是他们的,表现如何也是他们自己负责。 陶铭皱眉,他感觉到无力了。 也突然后悔了自己选择阵营时的决定。 不可否认,这样的案子摆在眼前,任谁都会认为事实真相就是如此,凶手就是被告人。 可一旦一个人心里有了这个认知,那他无论在看什么、在想什么,都会下意识第一带入这个结论作为前提。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可以说的点了。 思维上的影响和禁锢,让所有的信息都会在他脑子里形成一个“还有什么理由,不是本来就是这样吗”的概念。 一旦到这种地步,那他就完全只能接招,无法出招了。 和他有同样感觉的不止一个人,以至于每个人说完几句,就发现自己不知道说什么了的窘境,他们毕竟不是真的律师,律师是如何法庭辩护的他们根本不了解。 这才第一轮,他们就恍然发现自己原来举步维艰了。 男主持人扮演的法官出声说明该辩护方在证人A的证词上发言了。 新玉还是礼貌地问了白骨精,谁先说。 “女士优先?” 白骨精倒是非常不客气,“我说完你就没机会说了。” 新玉无所谓,他来这个节目,本来也只是应谢辰的约,对于节目效果并没有太在意,他本来也不是想做什么吸引人眼球的明星偶像。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那么就得认真一点,毕竟这是工作,他自认为职业素质还是够的。 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他先说了,“请问证人A有明确说明自己看到了案情发生吗?” 原告方一愣,还是男主角最先反应过来抢答,“案发时他在自己家,只听得到声音,看不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