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 番外完结_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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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贤弟……听说李贤弟家住开阳?之前怎么从没听过,也没见过贤弟?” “那可真是巧了,我也从来没见过杜兄呢。”开阳大得去了,况且多有官员任免来去, 要是换成其他州郡,同一代的读书人即便是彼此并没见过,那大概也是听说过的, 可开阳就不是了。 杜明被卢斯堵得极其不舒服, 干脆也不多说了, 只是笑笑,就进他自己房中去了。 李铁老老实实的履行他一个书童小厮的职责,进进出出的帮卢斯收拾行李,这时候也差不多收拾完了:“三少爷, 进屋吧。” “嗯。”卢斯进屋, 拿出一盒点心来,用小碟子没碟分出三五块,让李铁拿着,挨门去拜访邻居, 把点心送出去。 杜明当然也少不了,他也有小厮伺候,那小厮看着李铁送来的点心,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真是小家子气,当我们稀罕吗?” “你知道什么?”杜明用指尖点了点点心上的印章,“这是锦福楼的十八两。” “啊?” “这人的身份有点怪啊……” 真正的点心大家不是在皇宫里,就是在达官显贵的厨房里,不过锦福楼算是个例外,他的老板就是出身御厨,说是要让美食入民间。当初这位御厨的愿望是好的,不过终归就是梦想好了。真正的好点心,光是成本就不是寻常人家能支付得起的。 比如锦福楼的十八两,是他们最好的点心礼盒。这十八两相当于开阳附近一亩好田的价格了,别说普通人家就是中产之家都不一定买得起。可是却在开阳供不应求,能买到的不只是有钱,还得有权,有身份。 刚才还对这点心不屑一顾的小厮,如今就忍不住吞咽了两口唾沫,可是想事的杜明回过神来,就把点心端走,一块一块的吃掉了。 “公子、好、好吃吗?” 杜明拍了拍手,比了个大拇指:“名不虚传,把碟子给人家还回去吧。你去的时候看一看他们房里的行李和布置,还有,你要是有机会,跟李家的小厮说说话,看看能问出点什么来吗。” “是,公子。”小厮拿着碟子出了门,对屋里他家公子不以为意的斜了一眼,又用手指头把碟子上的碎屑粘起来,送进嘴里。其实碎屑太小,该是尝不出味道来的,可他就是露出满意至极的表情。 到了卢斯门前,小厮拍了两下门,李铁立刻出来了:“拍什么?我家公子睡觉呢。” 李铁比小厮年纪小,小厮被李铁打头就这么训斥,不由得有些不快,可他又不敢明着跟李铁打起来,只能笑嘻嘻道:“这位小哥请了,我是小六子,我家公子就是刚才那位杜明杜公子,以后咱们都是邻居了,可得互相帮衬了。” 李铁把空碟子接过来,干巴巴的应了一声:“嗯。” “话说,你家公子这是才搬过来吧?怎么着就又睡上了?” “那是我家公子的事情,我哪里知道啊。小六哥,我得回去照顾公子了。”拱了拱手,李铁转身就走了。 小六子只能趁着李铁开关门的时候,匆忙打量了一下他们房中的情况。 “可看到了什么?” “他家小厮好大的架子,根本没让小人进门,开门关门也快得很。”小六子眼看着杜明面上露出不耐,赶紧道,“不过小人还是趁着机会,看见了些,他房里放着的物件是不太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 “小人看见他那看上,立上了一闪小屏风,那绣活……可是绝了!还有一边书桌上放了个笔架子,小人上辈子积德,这辈子跟在公子身边,也是见着了不少好物件的。能看出来那东西是用玉石雕的,那颜色,那雕工……绝了!对了,小人还闻到了一股香味,也说不清道不明到底是什么味,但就觉得好闻,明明那味也不重……绝了!” 杜明也知道,小六子遇到个事,就喜欢说“绝了”,可能让他接连不断的说出来,怕是那些东西还真有些不凡。 “你这么一说,我也闻到过那味道。”杜明点了点自己的鼻子,“之前还以为是庙里哪里开了花,让他粘在了身上,但这味道,确实不是什么花的。你去外头盯着,一会看他们怎么吃饭的。” “是。” 和尚庙里是有斋饭的,他们这些租房的租客,可以吃免费的斋饭,但这免费的自然不会是太好的,也就是乱七八糟的蔬菜弄在一起的一碗乱炖。不过若是额外交了钱,也自然有还算是不错的素斋饭送上。 “公子!公子!”小六子出去没多久,突然就叫嚷着回来了,“那位李公子,背着弓箭,那明摆着是要打猎去!” “啊?”杜明匆匆赶出来,果然两件卢斯已经换了一身衣裳,这身虽然是短打,但一样是绸缎的料子,针脚紧凑做工细致,也不是普通人能穿的,还有他身后的那张弓,黑沉沉的弓身,看着不起眼,可它够大啊,这么大的弓杀伤力绝对也不小,同不是寻常人家能使用的,“李公子,您这是要出去打猎?” “好不容易来了山上,自然不能白躺着。”卢斯点点头。 “可这是佛门清净地……” “我昨日问了知客,可否从山下买rou食上来,他说无妨,既然如此,那我自己弄点rou食,该也是没问题的。杜公子放心,我自然是会将食物在外头洗剥干净,做好了再带回来的。杜公子可要同去?” “不了,不了。”杜明赶紧摇头,“在下稍后有事,得出去一趟。” “哦。”卢斯点点头,“杜兄,我家小厮方才说,这附近都没住着人?” “也并非是没住着,只是你来的不巧,他们各自有事。不过,今日下午,大概他们就要陆续回来了。” “哦。”卢斯点头,没再多说,与杜明作别后,径自去了。 他出去的路上,又碰到了那知客:“施主,厢房可还满意?” “还可以。”卢斯点头,这回答却是无所谓好,也无所谓不好。 “施主配弓带箭外出,这是要去打猎。” “嗯,怎么?这周围的山是庙产,不能打猎?” “倒也并非如此,只是还请施主走远些。” “知道,大和尚们见不得血腥气。”卢斯笑了笑,跟知客摆了摆手,出庙下山去了。 他躲在上山的路边,没多久,还真见杜明骑着头驴子也下山去了。 卢斯摸了摸弓,打了两只兔子,剥皮烤熟,切下了两条兔腿包好留给李铁,将剩下的吃干抹净,准备回山。上山路上,他遇见了个人,这人看年纪也是四十上下了,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长衫,背着个书箱子,即便是白云寺所在的这个不算太陡峭的山头,他也上得艰难。 “这位叔叔,可要帮忙?” “谢过公子了,不比,在下喝口水歇歇就能继续走了。”说这话,这人果然坐到路边,从随身带的葫芦里喝水了。 卢斯也不在意,跟他点点头,继续登山,不过走了两步,卢斯回头看了他一眼——从觉得刚才那个角度,他看着眼熟。那人正喝完了水,抬手擦额头上的汗水,让卢斯看了个侧脸,果然,更加眼熟了! 回到了房里,卢斯一脸有所思的把兔子腿给了李铁,又顺手拍了拍他的脑袋瓜子,然后就坐在那发()呆(si)了。 李铁跟着卢斯出来,虽然是他所愿,可也都挺紧张的,被卢斯这么一拍,再看看还温热的兔子腿,竟然立刻就松散了不少。 而卢斯在想什么呢?他在想那张相熟的脸,还有杜明的脸。这两个人的相貌上都有几分类似,只是杜明更和柔些,刚才的那个人年纪更大更瘦削却也更坚定硬朗些,相比起来,也就更像……像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