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结果也果真如他所愿,那群杀手把他跟丢了,陆凛草草撕了一块衣摆给自己包扎止血,最后便体力不支晕了过去,只求别入了野兽之口便好。 再次睁开眼的陆凛心中欣慰,还好没被野兽拖走,看来他选择倒下的地方,确实如他所料,没什么大型兽类活动的痕迹。 ……嗯? 想到这里,陆凛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好像不在野外?头顶是木屋的屋顶,身下不是草丛,而是平整的木床……他被人救了? 仇家一向不算少的陆少庄主瞬间警惕起来,救他的是何人?有什么目的? 这般想着,便开始在屋子里搜寻起他人来。 ‘吱呀——’ 木门被推开的声音像一声响亮的信号,指引着陆凛往门口瞧去。 大概是真的流了太多血,陆凛只感觉,自己的眼神不如往日里清明。不过大致还是能瞧得出事物的形廓的,他倒也没太放在心里。 只见推门而入的,似乎是个小公子,个头儿不高,模样……瞧不太清。最重要的是,这确实不是自己的仇人,他身上也没有什么血腥杀伐之气。 这样一来,陆凛便放下心来,直言一声,“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这一出声,把温疑给吓了一跳,他又不认识自己了?随即她又想起来,自己穿的是一身男装。 温疑有些心虚的瞟了陆凛一眼,心中却已经转过来几百道弯儿。 ——他没认出自己,那要不要上去说明什么? ——还是别了,不是已经打算要跟他们分道扬镳了吗。 ——既然他没认出来,不如就将错就错好了,反正马上就该离开了。 这样一想,温疑稳住了神色,就当自己是他口中的‘小公子’了。 “咳,不用客气,你先躺好,我给你熬了一碗药。”温疑调整了一下声带,让自己的发声与本声稍微有些差别后,便拿着水囊走到了木床边。 这是她刚刚去山里找的一些益气补血的草药,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是日行个一二三四五善吧。 温疑当他真不认识自己了,心中还为自己的乔装有些沾沾自喜,殊不知,她一开口,就引起了陆凛的警觉。 陆凛毕竟是个老江湖了,哪儿能是温疑这种大门都没出过的闺阁女子能欺瞒的,之前会认错,也只是占了个他一时没瞧清的便宜。 那声音明显是个女子的,又兼之温疑一靠近,他便闻见了她身上的女儿香。陆凛瞬间便意识到,自己这是喊错了人。 不过对面明明是个姑娘,却穿着一身男装,刚刚又顺着自己的话往下说了,想来也是不愿意被拆穿身份的。精明如陆凛,就在这电光火石间,便想明白了一切问题根源,于是便默默闭了嘴,将错就错下去。 这么一晃神间,温疑已经站在了床边,真伸着手,手里拿着一只水囊。 这木屋里只有一口铁锅,没有碗筷,温疑只能将就将就,用自己的水囊来装药。 陆凛接过水囊,揭开后闻了闻,却没打算喝。药水的气味没什么不对,陆凛略微能辨别一些药味,基本都是山里常见的草药,只是大家也不是多熟悉,防备心慎重的陆少庄主,是肯定不会乱喝药的。 陆凛为人处世方面,还是有一套的。虽然并不能放心的喝药,但别人的一番心意还是得感谢一下。 “怎么不喝?”温疑看他没有喝药,心中有些疑惑,“一会儿凉了,药效就不好了。” “公子有所不知,鄙人幼时家境贫寒,小时候又经常生病,所以特别怕苦,光喝药的话,容易吐出来,怕糟蹋了公子心意。”穿着安康最昂贵料子制成的衣物的贫寒人士如是说道。 “……”温疑就冷眼看着他编。 “不过还是谢谢这位……公子……”陆凛抬头,感谢的话才刚出口,就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住。 陆凛只是失血过多导致视觉不太清晰,又不是真瞎了。刚刚温疑站得远,又是在门口背光的地方,他才没能瞧清她的脸,现在人都站自己眼前了,好歹之前一起行车,还相处了半个月的时间,这要认不出来,他也别当什么少庄主了,街头支个摊儿,算卦比较适合他…… 陆凛不知所措的低下头,本来甚是清明的思路,瞬间便成了一团乱麻。 ——怎么是她? ——她救了自己? ——她没和云端一起? ——她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凛心中的疑问是一个接一个的往外冒,但他却又不敢问。 面对陌生人,他尚且还能体贴的为那人着想,不去拆穿,更何况是面对自己有几分好感的姑娘。 是的,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他确实对赵明夷有那么几分特别的好感。一开始的时候,陆凛也不知这好感来自何处,因何而生,但那几日里,老看见云端对她献殷勤后,他便不去深究那些事情了。 他不高兴,他不喜欢云端和赵明夷的关系太亲密。 既然有了这种想法,他自然要点儿什么才行的,故此,那几日里,他便天天变着方儿的在赵明夷面前损自己的兄弟。 陆凛有些回不过神,他脑子里的问题喷井了,不过最基本的他还知道——面对有好感的女子,自然是不能给她难堪的。 陆凛微微抬头,又看了她一眼。 现在的明夷比之初见时,气色好了很多,脸上也有些rou了,眉目如画,看上去跟一尊玉人儿似的。 虽然这会儿穿着一身廉价的男装,却也已经身姿挺拔,像个贵家子弟。果然不亏是他心仪的女子,怎么看都那么好看。 陆凛恍恍惚惚的想着,将手中的水囊送到了嘴边,跟喝白水似的,‘咕咚咕咚’一阵灌,立马便喝了个底朝天。 …… 温疑也在出神。 她自然是知道自己江湖经验不足的,因此在陆凛没有喝药,而是瞎编了一个理由搪塞她后,她就开始在心中认真分析对方的心理。 任何经验,都是可以从别人身上学到的。她虽然明知陆凛在扯谎,却没有拆穿他的谎言,而是将自己与他的身份对调,开始揣摩对方的心态。 最后也真让她琢磨出了缘由,她还顺便给陆凛的举动加了几点点评。 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所以陆凛拒绝喝陌生人递来的药水是正确的做法,哪怕那人说自己是他的救命恩人也不行。 陆凛的谎言会被她看穿,是因为她本就知道他的身份。但其实他的说法并不算拙劣,毕竟他只是说他小时候穷,又不是说他现在也穷。 要是自己提出质疑,他甚至可以回复她,正因为小时候穷怕了,所以现在就要把好的贵的穿在身上。 分析完毕后,温疑越发觉得陆凛是个谨慎又聪明的人,正想着,自己任重道远,还要多学习时,就见他神思不属的将水囊里的药喝得是一干二净。 “……”说好的小心谨慎呢? “你……怕苦?光喝药会吐?”温疑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忍住出口询问。 她刚在内心里给了他的行为一个高分的评价,这货转头就告诉她他只是误cao作? 陆凛也回过了神来,手里空掉的水囊,和嘴里的药味儿…… 陆凛顿了顿,开口道:“……偶尔也忆苦思甜一下。” 行吧,你说得对。 喝了药之后,温疑又出去了一会儿,然后拿了一片蕉叶裹成的碗,又回来了。 “这是止血的草药,你,你要重新包扎一下吧。”温疑放下草药,便离开了屋子。 这些草药也是她之前出去采摘的,陆凛的伤在前胸,她也不方便给他上药,所以采来以后便放在了一旁,打算等他醒来,自己来上药。 经过刚刚喝药的事件,她也是明白了,陆凛这人的防备心到底有多强,虽然他最后的反应有些怪异。不过这次他应该没什么好拒绝的了吧,纯草药就没那么好动手脚了。 陆凛接过蕉叶,看了看,果然都是些止血的药物,其中还夹杂了一颗比较珍贵的仙鹤草。 ……明夷。 陆凛心里除了有些暖意外,还有一点儿疑惑。 长得不错,性格也好,偶尔会显露出一丝调皮的地方。厨艺很好,堪称宗师级别的,会医术,识得药理,不管怎么看,都是十分优秀的姑娘啊。 这样的谈吐气质,应当不是小家小户出来的姑娘才对,为什么……会一个人往淮南来? 想到这里,陆凛才发现,他们其实都没有去了解过这个女子,只是听她说了名字,粗略说了一下自己的人生经历,是一个丧偶的寡妇。 陆凛决定,等这边事儿了,就好好打探一下明夷的家世,要是家世清白的话……他就上门提亲。 想到这个,陆凛诡异的觉得,自己好像有的激动。 将胸前的衣襟拉开,那里是用他衣服下摆扯下来布料,缠住的伤口,那里被他的血浸成了黑褐色。伤口是刀伤,所幸没有经历二次撕裂,现在已经有了凝固的迹象,只是还有一丝一丝的血因他的动作往外溢。 因为有些结巴,之前没有上药,衣料也毕竟不是真正的绷带,现在想揭开,处理起来,就必定得撕开那块才结的痂。对此,陆凛倒是习以为常了,面不改色的便将布条一扯而下。 温疑走出屋子后,也想到了陆凛伤口必定会再出崩裂的情况,又急忙烧了些热水,调好温度后给他送了进去。她本以为,陆凛肯定得先将那些伤药给捣碎了才去揭伤口的,按理说她烧个水的时间里,陆凛应该在捣药,所以也没有敲门,直接便推门而入了。 木屋门‘吱呀’一声,那一边脱离了门框之后,也不需要人去推,便自动的缓缓向一边移去。温疑端了一锅温水,站在门口呆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陆凛:我忆苦思甜。 温疑:行吧,nsdd。(你是弟弟。) 陆凛:我想…… 温疑:不,你不想。 陆凛:我想提亲。 温疑:你来,我给你瞧个宝贝!(掏出离婚证!) 第16章 淮南 “你!在干什么!”温疑太过惊讶,直接喊出了声。 只见屋里的男人端坐在床前,衣襟已经大大扯开,露出大半个胸膛,那刀伤在他胸腹之间,肋骨之上,于是那衣襟扯得,几乎连肚脐都敞露了出来。而男人正低头打量着自己的伤口,一手拿着块血迹斑斑的破布。 那伤口因为他粗鲁的动作已经撕裂,现在正泊泊的流血,一副血rou模糊的模样。 “我,我上药啊。”陆凛呆呆的抬头,不知所措的回到。 “你有病吗?既然伤口已经在结痂了,那你还上什么药?又故意去扯伤一次。”温疑为了掩饰自己的羞恼,微微别开头,语气生硬。 她也没想到,这男人身体素质这么好,这么大伤口,野外躺一夜都能有结痂的趋势,她原本只当他会因为流出来的血浆将伤口周围糊住,但看他手里那‘绷带’,明显就是在愈合了。 陆凛看了看自己的状态,又看了看不敢直视他的温疑,心中了然,“我大概,是有些病痛的。” 他觉得惊奇,又觉得有些好笑,看明夷这般状态反应,怎么还跟个未出阁的女子似的,难道她都不曾瞧过她那短命丈夫的身体? 虽然这样想着,对那逝去的人有些不敬,但陆凛却诡异的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激动。 “有病也不能这样,这样……”温疑眼神飘忽,不知该落在哪里,最后才一咬牙,开口道:“不能在别人面前这般衣衫不整的!” 陆凛闻言,突然就笑了,他虽脸色苍白,但到底是有一副过人的容貌,这般一笑,竟有些晃了人眼,“可是,小公子是在下的救命恩人啊,算不得别人,再则……大家都是男人,又有什么瞧不得的?” 温疑一噎,总算想起了一个事儿,她现在穿的男装,陆凛以为她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