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最终成绩出来之后,林灯以年级第一的优异成绩顺利毕业,并且考取了公费生的名额。 这意味着以后她上中学后的这几年, 学费都不用自己来出了。 林修诚和林灼他们知道后都很高兴,林灯成绩出来当晚, 兄妹三人就带着彤云出去找了个饭馆搓了一顿。 林灯毕业那天, 除了林修诚、林灼兄妹,姑姑林春华一家之外,还有孟鹤渊、谈聪健、萧泗他们也都来了。 林春华有点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灯儿, 你表哥说有是有事, 来不了……” “没事儿没事儿。”林灯心想,徐宛昌不来才好呢。 林春华见侄女懂事, 慈爱地笑了笑:“那一会儿你们年轻人先玩儿,晚上姑姑派车去接你们。” 前几日林灯成绩出来的时候,徐信良就放话说一定要好好地庆祝一番。因此今天晚上, 他们会在徐家给林灯搞一个“毕业派对”。 林灯虽对这样的聚会没多大兴趣,更不喜欢自己做派对的主角, 但她耐不过姑姑和姑父的反复请求,最终只得答应下来。毕竟他们兄妹几个来上海之后,姑姑姑父的确没少照顾他们。 毕业典礼结束之后, 中午林灯做东,请朋友们吃饭。 看着桌子对面的三个年轻男人,林修诚有点不满地对林灯低声耳语:“灯儿, 你怎么不多交几个同性朋友?瞧瞧来的这几个,全都是大男人。” 林灯心想,这还是因为萧凯不在呢,要是萧凯在上海的话,那现在坐在对面的就是四个大男人了。 她干笑一声,低声同哥哥说:“我这不是天天忙着上学上班呢吗,哪有空出去认识新朋友啊。而且我又不是没有同性朋友,文茵不就是吗?只是她今天也毕业,要和家里人吃饭呢。还有我工作地方的纪经理和薇姐,她们和我关系也挺好的,不过她们要上班……” 听了林灯的解释,林修诚并没有一点放松下来的意思,仍然警惕地盯着对面的几个男人。好在他倒是不再说林灯什么了。 林灯见了,只能无奈地笑了笑,不去管他。 许是因为有林修诚在旁虎视眈眈的缘故,饭桌上除了健谈的谈聪健不时会和林灯聊聊天之外,原本就沉默寡言的孟鹤渊基本没说过话,一直在默默地吃。 至于萧泗,他和林灼的座位挨着,两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见哥哥jiejie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林灼的身子微微侧向萧泗,压低声音道:“萧泗,你把话说清楚,你干嘛给我钢笔啊?是要送给我姐的吗?” 刚才林灯的毕业典礼结束之后,萧泗就神神秘秘地凑了过来,塞了支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钢笔给林灼。林灼不要,他还急了。学校里人多眼杂,所以林灼只能暂且收着,回过头再问他怎么回事。 谁知萧泗却低声道:“不是,是送给你的。” 林灼一头雾水地看着他说:“毕业的是我姐,又不是我,你送我钢笔干嘛?” 萧泗悄声道:“我这不是有事情托你帮忙吗……” 林灼了然地看着他道:“我就说嘛,无事献殷勤,非jian即盗。说吧,什么事?” 萧泗偷偷瞥了眼正和谈聪健说话的林灯,轻声问:“你jiejie她……都喜欢什么?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想送她一件礼物的话,送什么比较合适?” 林灼不解地说:“这支钢笔就挺不错啊,你直接送她算了,干嘛送了我之后再买,这么麻烦?” “这不是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想送她一个更合她心意的礼物吗……”萧泗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我没送过女孩子礼物。” 说完之后,像是要掩饰什么似的,萧泗赶紧拿起茶杯喝了一口。 林灼见他这般,好像明白了什么。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之后,林灼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你是不是喜欢我姐啊?” 萧泗差点一口茶水喷出来。 “嘘……小声一点。”萧泗紧张地看了一圈饭桌上的其他人,见他们都没有注意到这边,他才暗暗地松了口气,“不要让别人听到。” 林灼见他似是默认了,若有所思地摸起了下巴。 平心而论,林灼觉得萧泗人还不错,长得好,家世也没得挑,就是年纪小了点……不知道能不能做她的姐夫。 直觉告诉林灼,她姐好像不喜欢萧泗这样的。 “这事儿……有点难办啊。”林灼为难地说:“你让我好好想想。” 萧泗不明白:“你们姐妹不是感情很好吗,你不知道她都喜欢什么?” “我不是不知道我姐喜欢什么,而是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告诉你。” 见萧泗还是不懂,林灼吐出口气,解释道:“我要是就这么告诉了你,不就等于我在帮你追我姐了吗?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帮你呢。” “别呀,小灼你帮帮忙,帮帮我好不好!” 萧泗第一次梦到林灯,已经是半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他以为只是偶然,并没有往心里去。毕竟在少年人的梦中,总是不乏各色各样的美丽女子,偶尔梦到现实中见过的人也并不奇怪。 谁知自那天之后,他梦到林灯的次数竟然越来越频繁…… 回想起初见时少女沐浴在夕阳中的娇美模样,再见时她一气之下说她是自己的女朋友时,他明显愉悦起来的心情,还有宴会上她一身白裙,如同仙子下凡的绝美之态……萧泗发现,自己好像栽了。 他必须得做点什么。 所以这几个月来,除了厚着脸皮去参加林灯和谈聪健、孟鹤渊他们的聚会之外,萧泗时不时地还会去逛百货公司,在风华女校门口瞎转悠,意图在林灯面前混个脸熟。 现在第一步他已经做到了,萧泗计划中的第二步,就是收买林灯的meimei,让林灼帮他追林灯。 林灼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倒是让萧泗感觉有些意外的。此前萧泗虽然没有追过女孩子,不过他知道有许多女孩子都喜欢他。所以萧泗自然地以为,自己的条件应该不错。却没想到不说林灯,就连林灼这小女孩子都有点看不上他似的。 萧泗的自尊心大受打击,不过他又不甘心就这么放弃,只能一个劲地磨林灼。 林灼最后被他烦得没办法,只能透露说:“我姐喜欢电器,经常在家里拆了装、装了拆的。” “电器?”萧泗有点意外,“真有女孩子喜欢这种东西?我还以为你姐在电器部上班,回家后应该很讨厌再摆弄那些东西的……” 林灼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萧泗一眼:“所以说,你根本就不了解我姐啊。” 萧泗不服气:“我们这不才认识不到一年呢吗,以前不了解,以后可以慢慢了解。” 林灼耸耸肩,表示随他。 …… 林灯今天早上一大早就起来化妆、准备毕业典礼了,晚上还要去参加聚会,因此吃完午饭之后,她便没了出去再玩的心情,回到家里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之后,林灯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然后猛地一下爬起来坐到书桌前,提笔给萧凯写信。 他走后不久,林灯就收到了他的信。她本以为萧凯所说的经常通信,指的是十天半个月写一封,结果没想到萧凯走的第一周,她就收到了三封来自北京的加急信。 林灯刚开始以为有什么要紧事发生了,还很紧张,结果拆开来看之后,她发现萧凯写的都是些日常的琐事,比如北上的火车上有什么有趣的见闻啦,北京大学的校园环境如何啦,食堂的伙食吃不吃的惯……都是些很小的事情,却叫他写得温情满满,看起来一点都不枯燥无聊。 林灯不知不觉中就把厚厚的一叠信给看完了,看完之后还觉得回味无穷,忍不住又看了一遍。 这时候她才更加切身地体会到,为什么后世有人说闻说先生的文字是具有魔力的。她现在就深有同感,明明萧凯写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可是叫她那么组词造句,她就想不到,也怎么都写不出同样的感觉。 林灯的文学水平虽然有限,不过正常写信还是不成问题的。每次回信的时候,她都很用心,见他似乎很喜欢分享自己的日常,也好奇她的日常,便把自己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写给他听。 今天是她毕业的日子,她自然要好好记录一番的了。 信写好后,林灯甩了甩有些酸涩的手腕,将信纸折叠起来,塞进信封,贴上邮票。 萧凯很细心,不知是怕她去买邮票费时还是费钱,每次来信的时候,都会给她一并邮来几张邮票,这样林灯就不用自己去买了。 封好信封后,林灯看了下表,见还有时间,便亲自下楼,就近找了个邮筒将信投了进去。 回来时,林灯正好在楼下碰到了出来倒垃圾的彤云。彤云一见她就说:“小姐又去给萧先生邮信了?都跟您说了多少次啦,这种跑腿的活儿您交待我去做就好了。” 虽说林灯和林修诚、林灼兄妹俩的感情很好,不过目前为止,彤云才是林家唯一那个知道林灯在和萧凯保持密切联络的人。 毕竟她是家里的女佣,平时林家兄妹的信件都是由她来收,再分别送到几人房间里去的。林灯知道瞒不过她,所以早就跟彤云坦白了。 自打林灯坚持要离婚、并且搬离姚家之后,彤云就明白她家小姐现在的主意有多大了,所以林灯现在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彤云基本不会去阻拦。 对于林灯和萧凯的交往,彤云知之不多,也没多过问。不过她心里头觉得萧先生那么阻拦了,她简直恨不得林灯和萧凯原地结婚。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凯哥走的第一天,想他。 夸我,我努力二更,呜呜呜,不要骂我,默默最近工作真的很忙qaq 感谢在20191112 17:52:33~20191113 13:46:5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宛如清风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渡鹤 10瓶;看到请叫我去学习!、安屿。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主角 第九十七章 主角 林灯很喜欢那种亲自将信送到邮筒里的感觉, 每次去邮信的时候, 她的心里都会感到既甜蜜又期待。 不过这种心情,她不大好和彤云解释,因此笑着说了句“你不懂的啦”之后, 林灯便噔噔噔地小跑上了楼。 今天的晚宴,林灯将会是主角, 所以林春华一早就嘱咐过她了, 一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穿最贵的衣裳,戴最贵的首饰, 绝不能给徐家丢脸。 林灯衣柜里最贵的衣服, 就是去年为了参加各种社交晚宴,林春华给她买的那条水粉色镶钻纱裙。这条裙子除了用料华贵之外, 还是修身剪裁,完美的突出了林灯的大胸和长腿,看起来非常扎眼, 平日里林灯都是不敢穿的。 想着今晚她今晚去徐家,就是要被姑姑姑父拿出去炫耀的, 林灯只能收起低调的心思,换上了那件礼服。 其实林春华夫妇为什么再三坚持要给林灯办这场毕业派对,林灯心中大致有数。 徐信良是不久前才搬了大房子, 还中年得子,非常高兴,想要炫耀一番, 却碍于小儿子乃是姨太太所生,不好大肆庆祝,因此这会儿便借着林灯的名义搞一个大的聚会,除了展示他的财力和生育能力之外,还能炫耀一下自家这几个读书好的侄子侄女,徐信良想想都觉得脸上有光。 至于林春华,因为周姨娘不久前生下一子,林春华一直心中不快,感觉胸口压着块大石头似的喘不过气来。 这会儿她的侄女以年级第一的成绩毕业,是林春华最近所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多多少少给她拉回了一点颜面,让她在外人面前有一点可以炫耀的资本,所以林春华绝不肯错过这个机会。 下午五点钟,林灯正在对着镜子描眉的时候,林春华派的车就来了。 林灯画好最后一笔后,穿上披肩,戴上与礼服同色的裸粉色手套,拿起手包,挽着meimei的手一起出门。 先前林灯忙着考试,并没有来过徐家的新房子,只知道是在法租界。到了地方林灯才切身体会到,为什么之前林灼从徐家回来后,会说姑父这次下了血本了。 法租界的地价本就要比公共租界高,结果这回徐信良还买了一栋比过去更大的房子。房子还是两层,不过房间多了许多,光一楼的佣人房就有五间。二楼除了主卧之外,还有四个卧房,一个书房,两个卫生间,足够徐信良夫妇和周姨娘母子三人居住了。 周姨娘生子之后,在徐家的地位水涨船高,直接从一楼的佣人房搬到了二楼的房间。 林春华烦她烦的要死,却不好再对她动辄打骂。毕竟一个周氏虽然不算什么,可是她的儿子徐宛英,却是徐信良如今的心头rou。 林春华现在只要呆在家里,听见婴儿的声音,心情就很低落。直到见到林灯兄妹几个,她的脸上才重新露出笑容。 “你们可算来了!快,里面坐。”林春华一边招呼着他们,一边挽住林灯的手,“今儿是你的好日子,怎么妆化得还是这么淡?要不要进姑姑屋里补个妆?” 林灯婉拒道:“不用了姑姑,我还是学生呢,这样就好了。” 林春华看着林灯的脸,越看越喜欢:“也好,我们家灯儿天生丽质,淡妆也很好看。不像某些人……”林春华说着,瞥了一旁的徐宛娜一眼,“整天花费那么多心思在打扮上,又有什么用!也不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人家那俊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