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谨姝说起郑鸣凰的时候, 其实他倒是想起谨姝来。 他曾带她去过汝南…… 本想替她找家的,只是她实在没什么记忆, 无异于大海捞针,便作罢了。 他遇见谨姝的时候,大约是冬日,她那时还小,一个人缩在角落里烤火, 目光呆呆地看着面前的一丛野花,那花大约成精了,大冬天的竟然盛开着。 她微微倾身嗅了嗅, 估摸味道并不好闻, 她蹙了蹙眉头。 她穿着破旧的棉衣, 脸上却意外很干净,尤其那双眼睛,仿佛水一般清澈。 他第一眼并没有把她认作乞丐,只当是谁家跑出来的孩子。 那时候已经是乱世了,到处都有打仗的,□□昭帝打下来的江山才维持了没几日的太平日子,便已经是四处残破不堪了,流民四起,穷苦人家的日子不好过,街上到处是乞儿,贼寇也猖獗起来。 这样的小孩,似乎随处可见,父母忙着讨口饭吃,孩子也顾不上,满大街乱窜。 但谨姝看起来干净许多,举止亦还带着几分端庄,倒像是误穿了侍女装的大户人家的孩子。 甚至那一瞬间的场景,回想起来竟还叫他觉得有一些美好。 但那时他顾不上欣赏,他正被人一路追杀,他和兄长走散了,江东那时候正在打仗,六个郡分成七块地盘来,一群人打得不可开交,仿佛牲口在互相划拉地盘,谁多占对方一个河道都能动起手来。 兄长效忠于静安侯,静安候是个君子,君子总是忧心这天下,他看不得江东支离破碎互相倾轧的局面,意欲统一六郡,把荒废的农业复兴了,让苦不堪言的百姓喘口气。 但是权力本身就带着**色彩,无论他怀着怎样的仁德之心,在旁人眼里,这都是野心。 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地盘拱手相让,所以仁德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好处,反而常常会因为不够心狠而被压制。 兄长是静安侯座下先锋将军,替静安侯卖命,所以他下不了手狠不下心的事,都是兄长去完成,兄长是一把自己会动的刀,这把刀毫无感情地去饮着血,给静安侯省去了很多麻烦。 静安侯十分依仗兄长,但兄长身陷囹圄的时候,他却无动于衷。 那些所谓的怀着大仁慈的人,又有多少是真的冷漠无情。 他去救兄长,没有成功,但却杀了敌军的前锋,那前锋是元帅之子,痛失爱子的元帅,下了死令要活捉他,发誓要将他剥皮抽筋,让他受尽所有酷刑。 那些人是真的执着,他被追得像丧家犬一样,期间躲过几次时候长的,生生躲了好几年。 被人一路从江东追到江北,江北靠西的位置。 其实几次对方都差点杀了他,只是碍于主帅要活捉他的命令,没有下死手,不然大约他也早就同兄长一样,死于非命了。 那一次他受伤了,还挺严重,身上的刀伤都翻出了白rou,几欲见骨,虽并未中要害,可伤口许多天没来得及处理,他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丧命了。 他在逃跑的路上拐进了一所破旧的荒废庭院,就看见蹲在满院杂草和野花前烤火的一个小姑娘,他愣了一愣,竟冲着一个半大的孩子说,“我进去躲人,别说我来过。” 那小姑娘亦是愣了愣,眨着懵懂的双眼,反应迟钝地点了点头。 他已经闪身进去了。 目光透过破旧门板的缝隙看着外面动静,时刻准备着从后窗逃走。 果真来了一行人,在洞开的大门前勒马驻足,小小的谨姝仍蹲在那里观摩那丛盛放的成了精的野花,抱着膝盖,小小的一团,看着叫人觉得心疼。 “小孩,看见一个少年了吗?大概这么高,身上应该有伤。”那人比划着。 小小的谨姝看着那些人,把一块又小又干瘪的红薯从火坑里刨出来,一边鼓满腮帮子吹着气,一边点了点头。 李偃在里头瞬间蹙了眉,身子已往后方开始撤了。连日的奔波和周旋叫他头晕目眩,他几乎低声骂出声来,觉得自己大约是疯了,竟会心血来潮去相信一个屁大点儿的小孩能帮他糊弄住那些人。 正这样想着,谨姝却忽然指了指靠西面的墙,清晰又坚定地吐出几个字,“往那里,走了。” 她的反应自然又真实,况且她还那样小,叫人亦觉得不可能会撒谎骗人,那些人不疑有他,因着怕跟丢,搜都没进去搜,便顺着那方向追去了。 李偃松了一口气,双眼一黑,瘫倒下来。 再醒来是在一个木板上躺着,大约是床一类的东西,上面铺着一些软草,还有一张半旧的毯子,虽是看起来很残破,却没什么异味,瞧着竟还挺干净。 他当然不会认为是眼前那个正在给他涂药的小姑娘把他拖到木板上躺着的,这里肯定来过人。 他警惕地问了句,“你还有同伴?” 谨姝摇了摇头头。 李偃更加警醒了些,蹙着眉攥着她的领子,“到底谁来过?” 谨姝好似愣了一愣,没太懂他在说什么,过了会儿才反应迟钝地想起来,认真回了句,“大夫。” 还知道叫大夫…… 他看着她那小小的身子,估量他的年纪,瞧着像两三岁,但说话办事看起来要大一些。 他问了句,“你多大了?” 谨姝摇了摇头,她并不知道,她离家已经很久了,以她这样的年纪,还是个小姑娘,能活下来已经很不易了,旁的事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李偃没有多问,他时时刻刻警惕着那些人再寻过来,但却再没什么异常了。 期间大夫又来过几次,那大夫年纪有些大了,但却是很仁善的一个人,只是大约瞧着他不像好人,每次都是匆匆来,匆匆去。谨姝没有钱,她每次去抱一筐红薯过去,那年里崖城遍地是红薯,粮食收成不景气,只红薯疯一样的长,并不怎么值钱,但大夫也没嫌弃过,大约是看她可怜又可爱。 这里是江东崖城,离汝南很近,属于靠近汉中王城的地盘,那些人不敢多逗留,那时候汉中虽然已现衰败之相,但尚且还有威慑力,江东内部动乱,汉中还时不时下令斥责,只是多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在看不过去派兵镇压一下,那些年外夷倒是没闲着,整日在边境sao扰,搞得朝廷焦头烂额,江东那些小侯小王的闹腾,皇帝没空去理会。 李偃在崖城养了大半个月的伤,都是谨姝在照顾她,她发现这个年纪尚幼的小姑娘,竟然是独身一人的时候,不由觉得惊讶,谨姝给她的感觉很干净,虽则年纪尚小,但身上却有一股随遇而安的气质,他问过她是哪里人,她说不知道,但知道家里有很大的院子,但很少人,有母亲,还有嬷嬷,母亲不喜欢她,经常不理她。 她说门前有棵槐树,春天的时候会开白色的槐花,有个哥哥经常帮她摘槐花。 她说房子后面有条小河,河里有虾,还有鱼,有一种红色的鱼,不能吃,泥鳅很大,水很浑浊,下游有一段分流出来的支岔很清澈,很多妇人在那里洗衣服。 她说卖糖画的老头会在傍晚从她们家门口经过,但是没有人给她买。 …… 她记得很多琐碎的东西,有些事情说得还很离谱,听起来就像是小孩子的言论,做不得真。 他问过她:“知道家乡叫什么吗?比如这里,是江东,崖城,往西面是汝南,往北是大关……” 她摇了摇头,两只眼睛里写满了茫然。 大约是真的不知道,或者说从未听人说过。 从她的描述来听得出来,她家境应当并不算差,只是她在家的处境大约并不好。 至于其中曲折,从她那颠三倒四的描述里,他是无从猜测了。 她经历倒是蛮丰富的,听她说应当是被家里辇出来的,是那个她印象里并不太理会她的母亲把她撵出来的,说她本不该活着,又说叫她一直走,莫停留。 她身上带着不少的盘缠,确切是一直走了,中途遇见过驼商,遇见过一些奇奇怪怪她自己形容不来的人,她跟过很多人走过,吃饭靠施舍,被卖到过布料铺子做苦力,她偷偷跑出来的。也差点儿沦落到奴隶市场,她给他看身上的伤疤,背上有好多的鞭伤,被抽打出来的。 不过即便如此,他觉得她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上天恩赐了。 只是确切他也觉得她有些可怜了些。 “福大命大,将来富贵无穷。”有次他调笑他。 谨姝眨着眼睛看他,似乎并不能理解这是何意。 一个月后他伤已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还是不太利索,听说静安候因事被押解进京了,他的那些部下走的走散的散,封地亦换了新的侯爵。 他着急知道兄长的家眷怎么处置了,兄长尚且留有一妻,兄长死的时候,他的妻应当快要生产了,这么些年过去了,如若生下来,小孩大约和谨姝一样大了。 那是兄长留下的子嗣,他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应当挑起重担,为她们撑腰的。 他走的那天,谨姝跟着她,他走一步,她跟一步,他扭过头去看她,她也看他。 他倏忽就笑了,“怎么,还赖上我了?” 第31章 谨姝为何会睡得如此香甜?那得从昨晚吹了灯说起。 李偃习惯睡在外面, 所以她爬上床的时候还是往里头去。 看不清,小心翼翼的,怕踩到他。 平常睡觉的时候,自然有稚玥和涟儿在旁边候着, 她睡下了, 才有人帮她吹了灯,稚玥会在暗处放一盏小油灯,昏昏的, 不怎么亮,睡着的时候也不会影响什么,晚上起夜不会太黑看不清。 涟儿若在屋里陪着, 总怕那油灯味道大熏着他, 总是吹熄了,但若她晚上有些动静, 涟儿会第一时间掌灯,那丫头跟狗似得,耳朵灵得很,还总是能精准地能辨别出来她是翻身还是要下床。 有时候她还觉得蛮好笑,心想若晚上自个儿做些什么, 那丫头都支棱着耳朵听说,想想还怪难为情的。 昨夜里她原本在等郑鸣凰,她在假设郑鸣凰和抱月有问题的情况下, 说的做的所有的事情其实都是在激怒郑鸣凰, 亦或者是明明白白的挑衅。 在没有证据又没办法等下去的情况下, 让对方先露出破绽是最迅速能解决办法的方法,就是以身犯险蠢了些,所以她其实还是有些紧张的,做了许多的准备工作,装病、把稚玥和涟儿支走、侍卫留一半,其余叫去外面守着,把自己空出来,等着鱼儿上钩。 显然郑鸣凰比她想象的沉的住气,几次刻意激怒对方都没什么反应,大约是她做的太明显了些。 也大约是她并不十分了解郑鸣凰。 昨夜里李偃回的时候,她心其实放下一半,跟他说了自己的猜测,犹豫着提了自己重生的离奇事件,害怕他不相信,又到他坦白同她一样。这心情起起伏伏着,最终却是彻底放下心来。 她其实上辈子这辈子都挺蠢的,同李偃说的一样,很多时候她是自作聪明,也不过是仗着重活一世知道些旁人尚且不知道的事,她所有的冷静和手段都来自于不甘心,但一个蠢了二十多年的人,就算是重新来过,也不见得一下子能聪明到哪里去,她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但李偃不一样,她一直知道他是做大事的人,心思缜密到让人不可不惊叹,就如同前一世里那个风雪交加的长夜,兵临城下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传说中暴虐无道有勇无大谋的江东王李偃,绝非传闻里说的那样不堪。 史书上永远记得的,是成功者的功德,李偃就是那个最后笑傲天下的人,他将被载入史册,成为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后世的千秋万载里,都会有人记得,一个出生草莽、原本亡命天涯手中更无一兵一卒的无名之辈,凭着十数年的努力,从白名之人,摇身成为这世上最尊贵的人。 不是凭空得来的。 是他一步一步谋划出来的、争来的。 这种堪比传奇的人生,会被无数人记得,并赞叹。 无论前世里郑鸣凰在这场争夺天下的战争离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无论她是否和刘郅合谋去阻挡李偃的脚步,都没什么关系,李偃最终还是胜了,谨姝而今想做的,是让李偃连那几步弯路都不要走。 但如今李偃知道了,他亦相信她,那么一切都好说很多,他会警惕,会防备,郑鸣凰算计不过他的。 应该……是的吧? 谨姝这样想着的时候,整颗心都安定下来了,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困意便慢慢席卷上来,她爬上床的时候,内心其实十分的平静,但因为李偃是瞒着所有人回的逊县,谨姝也就没叫人进来伺候,她小心翼翼怕踩到他。 但大约这世上总是有一个魔咒,当你越害怕一件事情会发现的时候,他发生的几率就越大。 天气越来越热了,驿站准备了蚕丝薄被,那面料相当的滑腻柔软,谨姝不小心滑了一下,整个跪在他的小腿上,她虽然于他来说浑身的重量算不得什么,但猛地砸过去应该还是挺疼的,他蜷了一下腿,谨姝刚爬起来的半个身子又滑过去了,两个人滚做一团的时候,谨姝“哎”了一声,为自己的毛躁深深地叹了口气。 李偃倒是乐了,“你做什么呢?” 谨姝低声说了句,“不小心,砸疼夫君了吗?” 李偃“嗯”了声,声音依旧带着几分笑意,声音也很低,问她,“要不阿狸给揉揉?” 谨姝一边小心地往里爬,一边“嗯”了声,掀开被子钻进去,手摸过去按了按,问他,“是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