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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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桌,除了他,其余的三人,都在看自己。 她说道,“既然你也知道我是这个孩子的家长,那么,你再用什么权利,跟我说怎么教育孩子?” 冬歌对黄桃过敏,江诺从来不会让冬歌碰。 苏筱轻轻蹙眉,“你这话就不对了..”她还没说完,陈祁生攥了攥她的手,苏筱没有察觉到,继续说道,“一个黄桃布丁,没有必要对孩子这么严格..哎,好疼啊。”陈祁生微微的用力,苏筱看着他,小声,“你掐我做什么?” 陈祁生对她皱了一下眉。 那个孩子的家长,他怎么隐约觉得很面熟... 江诺握住了冬歌的手,看着顾清皎,目光又落在男人清俊的背影上,“谢谢各位,那我就带着冬歌先走了。” 餐厅外。 江诺弯腰,“冬歌,阿姨是怎么叮嘱你的。” 女孩知道错了,“姨姨,对不起,冬歌以后不会了。”她眨巴了一下眼睛,“冬歌知道不能吃黄桃,我就是想闻闻,冬歌不会吃的。” 江诺脸上的表情舒缓了很多,她说道,“想不想吃,吃草莓蛋糕吗?” 冬歌抱住了江诺的手臂,“姨姨,姨姨,冬歌想吃。” “ok,现在就去买。”看着女孩灿烂单纯的笑容,江诺也忍不住笑。 突然一只手,攥住了她的手臂。 很强势的力道。 男人身上熟悉的气息充斥在江诺的鼻端,她转身,唐时聿的脸,就在面前。 她怔楞几秒,看着男人英俊的脸,唇角露出笑容,睫毛低垂,“唐总,自重。” 第41章 唐时聿冰没有松开手。 他看着面前熟悉的女人, 那是一张无数次出现在他梦境中的脸, 唐时聿在午夜时分想过好几次, 面前的女人, 微褶的双眼皮, 漆黑的瞳仁, 白皙的肤色,跟记忆里面四年前的样子慢慢的重合,唯一不像的是。 她的头发短了很多。 “唐时聿, 你松手。” 四年不见, 她平添了棱角。 男人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脸颊上,慢慢的松了手指, 微微低头, 似是有些嘲弄,“我还以为, 你连我叫什么也不知道了呢?” 江诺没有出声。 倒是小女孩眨巴了一下眼睛,柔柔的喊了一声, “叔叔。” 唐时聿的目光重新的落到了闻冬歌的身上。 英俊的脸上笑容温和, “叫什么名字?” “冬歌。”闻冬歌一个标标准准的颜控,平时在家里,江诺在忙的时候, 她不哭不闹,乖乖听家里保姆的话, 就喜欢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看那些综艺选秀节目, 小脸红红眼睛眨巴着看着唐时聿,“叔叔,我叫冬歌。” 说完,女孩似乎是想起来什么,怯生生的看了一眼江诺。 她有些懊恼。 姨姨说过,不能随随便便告诉别人自己的名字。 江诺有些头疼,看着唐时聿弯腰,摸了一下冬歌的头,冬歌那一幅娇中带羞高兴的要昏过去的样子..她也不知道,这个小家伙怎么能颜控到这个地步,在家里吃饭要看那个流量贺润的校园剧,要听那个唱跳男团bo·gz的歌。 “冬歌,我不是说过,不准跟陌生人说话吗?” 冬歌躲到了江诺身后,但是忍不住时不时的探出脑袋看一眼唐时聿。 陌生人? 唐时聿的眼底一瞬,慢慢沉下去。 他看着江诺,“什么时候回来的。” 像是一个老朋友一般的询问。 江诺错开了视线,她的睫毛低垂,“前几日。” 她说,“我先带冬歌回去了。” 咖色的英伦风风衣,衬的她整个人有些疏离冷意,她视线垂下的时候,看见了男人的皮鞋,江诺想过很多次遇见他的情景,遇见了,他还是没有变,还是那个唐时聿。 “不是想吃蛋糕吗?”唐时聿说道,“草莓蛋糕?去尝尝吧。” 冬歌抓住了江诺的手,小家伙很会撒娇,rou呼呼的脸颊蹭着她的手,“姨姨,姨姨,冬歌要吃!姨姨刚刚答应我的!姨姨不能说话不算数的,” 冬歌想吃草莓蛋糕很久了。 唐时聿走在前面,江诺摸了摸冬歌的头发,拉着冬歌的手跟在身后,阔别四年,江诺看着唐时聿的背影,他好像,还是那个脾气... — 秋日的午后,阳光柔和。 装修雅致的店面,空气里面带着刚刚出炉糕点的那种香甜味,并不腻人,反而调动了人的食欲,江诺将冬歌抱着放在靠窗的位置上,冬歌小短腿轻轻的晃悠着,吸了一小口牛奶,然后吃着碗碟里面的草莓蛋糕,店里的人很细心,连白瓷的碗碟上面都是印刻着草莓,草莓果酱浓郁,冬歌吃的满嘴都是,江诺看着笑了笑,想要给冬歌擦一擦。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先一步抽出了纸巾,男人的手臂长,几乎不需要站起来,伸手,就能碰触到冬歌的脸,女孩的脸颊,软的像是像是一团柔软的棉花,唐时聿仔细的捏着纸巾,擦了擦冬歌的唇角,他看着这个女孩的脸,三岁了.. 这个女孩,三岁了。 那一夜,唐时聿虽然喝醉了。 但是他不是傻子,自己做过什么事情,自己固然是知道的。 可是这个女孩,姓闻,叫闻冬歌。 喊江诺姨姨。 他的眼底依旧的温和,虽然有些失落。 “慢点吃,等会儿,给你打包一块带回家。” “谢谢叔叔。” 闻冬歌的嘴很甜,喊起来叔叔的时候又乖又软。 唐时聿忍不住笑了一下。 江诺轻轻开口,“我听说,唐总准备投资《拾玉》。” 《拾玉》是阵风传媒旗下最近筹拍的一部新片,江诺对这部电影的制作团队有些了解,因为,《拾玉》跟她所编剧的《入千山》都是以明朝为背景,锦衣卫悬疑武侠片,而在,《入千山》刚刚官宣演员后,《拾玉》紧跟着官宣,两部片紧咬,双方现在都在进入审核阶段,谁先拍摄,谁先上映,毕竟,第一个出现在观众眼前的,总要占有先机。 江诺这次回国。 也是因为参与跟组的原因,再加上沈珂一遍又一遍的催她.. 催的她头疼。 沈珂执导《入千山》,实力派演员周格担任男一号。 刚刚回来c市,江诺就听到,星辰联手阵风的消息。 论剧本严谨度,江诺虽然也有一定的滤镜,但是对于自己的编剧团队,还是有信心的,《入千山》虽然并非她的原创剧本,但是她也是全程参与其中,对于剧本跟选角都有着很大的话语权。 “嗯,确实”唐时聿看着她,“前几日跟徐松看过这部剧本,觉得还可以。” 唐氏这四年,旗下子公司发展迅速,涉及各个产业,尤其是星辰,成为娱乐圈第一帝国,无可匹及,唐时聿运筹帷幄,这四年来,面前的这个男人越发的成熟稳重,却不见得一丝岁月的气息,越发英俊魅力。 午后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 模糊了棱角。 “唐总不如,看看我的剧本。”江诺也没有拐弯抹角。 “对自己这么有信心?”男人说道,“就这么有信心我看了你的剧本,能够放弃《拾玉》。” “在这里,我不怎么喜欢谈公事,不过唐总既然这么说,那我也说两句,不论是背后的班底,还是团队,《入千山》都稳胜一筹,有更好的选择,唐总是一个商人,商人要看利益不是吗?当然是选择利益多的的那一方。” “确实如此。”唐时聿忽然想起来,当年,他就是这么跟她说,商人看重的是利益。没想到,她现在学了去了。 金色透明的阳光下,江诺轻轻的笑了一下。 她带着闻冬歌离开,闻冬歌转身,对着唐时聿挥挥手,“叔叔再见。” 唐时聿双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面,他的目光看着前方,拿一大一小的身影慢慢的走远,车子停在身侧,司机下车打开车门,“唐总,去公司吗?” “不去了。” 他今天,想休息放松一下。 司机看着后座上的男人,唇角带着的笑容,有些恍惚,唐总竟然笑了.. — 晚上。 某高档公寓。 江诺洗完澡吹了吹头发,乌黑的发丝底下,隐约可见浅浅白霜,她伸手,拨弄了一下,黑色的发丝盖住了里面的白发,她还年轻,不过26,竟然早生白发,江诺关掉了吹风机。 她走到了儿童卧室。 闻冬歌已经抱着兔子公仔睡着了,江诺走过去替她盖好了被褥,闻冬歌模糊的醒了,“姨姨..” “嗯,快睡吧。” 江诺拍着她后背。 “姨姨,你会一直陪着冬歌吗?” “会的。”江诺的嗓音坚定。 闻冬歌这才闭上眼睛。 江诺看着闻冬歌的脸,伸手摸了摸,手指轻轻的梳了梳女孩柔软的细发。 闻冬歌是闻琪跟冬森的孩子。 美丽的爱情故事,看似痴彼此相爱的男女,有时候,撑不住现实生活的假象。 江诺想起来闻琪叹息了一声,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