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很晚,很静。 只有毛巾擦拭着头发,发出轻轻的摩擦声。 第二天。 陆逊很早就起了,他看了看次卧的房门,仍然紧闭着。 他神色淡漠,收回目光,往厨房走去。 煎了吐司,热了牛奶,端到沙发前。 慢慢吃着。 快吃完的时候,次卧的门开了。陆逊抬头看过去,那张他讨厌的面孔出现在眼前。 他皱了皱眉,收回视线,把剩下的牛奶一口喝掉。 洗漱的声音传来。 轻盈的脚步声慢慢近了。 身侧的沙发凹陷下去,一股淡淡的,陌生的,女人的味道传了过来。 陆逊再也不能忽视,他转头看向身侧。 他一句话也不想跟她说,能用眼神表达的从来吝啬开口。 罗衣看懂了他的眼神。不过,看懂或看不懂都不要紧,她现在饿了,只想吃饭。 “有我的份吗?”她指了指桌上只留残渣的盘子,和盛过牛奶的杯子。 果然。陆逊心想,她大小姐是从来不会委屈自己的。 好在他早有准备。 “在厨房,自己拿。”他下巴朝厨房点了点。 罗衣对他微微一笑:“谢谢。” 起身,小步跑向厨房。 吐司和牛奶在保温箱里,她取出来,哒哒哒地踩着拖鞋,来到沙发前坐下。 她没有刻意离陆逊很近,也没有刻意保持距离,但陆逊显然觉得她坐得近了,往远处挪了挪。 罗衣没搭理他,眼也不抬,拿起吐司咬了一口。 陆逊却忍不住打量她。 她穿着他的衣服,宽大,很不合身。她把扣子系到最上面,一点不该露的地方都没露出来。 只是把袖子和裤腿往上挽了挽,却也挽得恰到好处。 他之所以拿这样的衣服给她,就是不想她作妖。没想到,她倒是配合。 陆逊心中嗤了一声。 她根本不喜欢他,对他没有丝毫的兴趣。口口声声要他做她的男朋友,拿他当保姆还差不多。 只怕她心里喜欢的还是傅北城。 更肯定,她有阴谋。 “你想住这里,还是我租外面的房子给你?”虽然早有打算,但陆逊还是问了一句。 罗衣道:“住这里。” 听到这个答案,陆逊一点也不惊讶。他认定她有阴谋,而且是跟他有关。不是冲他来的,就是要踩着他达成目的。 看向她的眼神,暗含几分警惕。 “你想住这里也可以,但是要约法三章。”陆逊说道。 比如,他的书房,她一步也不能靠近。 比如,她不能邀请乱七八糟的朋友来。 比如,他喜欢安静,她最好不要经常弄出大的动静。 罗衣安静地听着,等他说完后,发现跟她的习惯没什么冲突,就点了点头:“好。” “说到做到。”陆逊语带警告,“不然,我可不是好脾气的人。” 罗衣耸了耸肩:“知道了,严肃鬼。” 她回屋,换了那件有点脏的裙子,背上包走出来:“带我去买裙子吧?” 她总要有干净的、替换的衣服。 陆逊觉得这个要求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拿出一张卡递给她:“你自己去。” 他可不会跟她这种大小姐逛街。 “说好了,你虽然不是我男朋友,却要陪我逛街。”罗衣冲他挑了挑眉。 陆逊冷冷地看着她,眼里带着嘲讽:“怎么?又要拿傅北城威胁我?顾琳娜,你说话前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傅北城还会听你的吗?救他的人可不是你!” 他昨晚回房后仔细想了,傅北城现在恼恨她才对,怎么可能还宠着她? 他之所以还受她威胁,就是怕她又作妖,伤害到顾言笙。毕竟,她心机深沉,又心肠恶毒,防不胜防。他才将她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免得她作妖。 但是,如果她以为这样就能随意拿捏到他,她就错了。 他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拿了一只苹果,随手削起来。 罗衣打量他两眼,忽然笑了。 她慢悠悠地拿出手机,解了锁,调出通讯簿,开始翻找傅北城的电话。 “我跟他在一起那么多年,你以为我没有两把刷子?你以为他一点都不喜欢我?”罗衣的手指悬空在屏幕上方,笑意盈盈地看向陆逊,“我问你,你会跟一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那么多年吗?” 陆逊悚然而惊。 没错!傅北城是会恼她、恨她,可他们在一起多年,怎么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 就算救他的人不是她,可毕竟在一起多年。他一定喜欢的是她,而不是阿笙。 傅北城现在虽然跟阿笙和好,但一定是因为他们结了婚,又有救命之恩在。他心里喜欢的人只怕是顾琳娜,只要顾琳娜招招手,只怕阿笙就危险了。 他这样想着,看向罗衣的眼神充满厌憎。 罗衣笑吟吟地看着他:“那我拨号啦?” “我陪你去!”陆逊站起来,冷冷地道。 说完,大步走向房间,去换衣服了。 罗衣坐在沙发上,悠悠地拿起他削好的苹果,啃了起来。 报恩?有的是办法,谁说非得以身相许?反正陆逊不会。 他不会,就想当然的以为,傅北城也不会。 所以,傅北城跟她在一起多年,一定是因为喜欢她。 可根本不是啊! 傅北城就是要以身相许来报恩啊! 谁救了他,他就爱谁啊! 但没人信就是了。 罗衣越想越乐,心中已然笑翻。再看换好衣服走出来,一脸冷色的陆逊,只觉得有趣。 真的很有趣,她心里想。 “走吧。”她站起来,当着他的面,嚣张地吃着他削好的苹果。 陆逊看着她得意的脸,抿了抿唇。 他扭过头,不看她,大步往外走。 陆逊开车带着罗衣来到陆家名下的商场。 他没想过给她买路边摊那种几十块一件的衣服,没那种必要。 “你去选吧。”他在男宾区坐了,把卡给她。 罗衣这次没强求,接过卡,就进去选购了。 陆逊看着她称得上潇洒的背影,越来越觉得自己就是她的保姆、提款机。 只要阿笙好,只要她不打扰阿笙,这就是值得的。陆逊在心里对自己说,终于把胸口那股憋闷压了下去。 他以为自己会等很久。 没想到,二十分钟不到,罗衣就提着几只袋子走了出来。 他诧异地抬头看她。然而看到她的那一刻,瞳仁一缩,一抹惊艳在他的眼底绽放。 她从前在他的印象中,是寡淡的,苍白的,单薄的。 但是现在,她穿着一件黑色连衣裙,极佳的剪裁,衬得她腰细腿长,气质绝佳。而她不知何时涂了大红的口红,衬得她朱唇一点,妩媚精致。 她皮肤极白,眼睛又大又圆,瞳仁又黑又亮,明明是精致甜美的五官,不知怎的,偏偏被她穿出了暗黑、冷艳的气质。 她像一抹浓色,鲜活的撞入他的视野,钻进他的脑海,将从前留下的单薄印象戳破、撕碎,霸道的划出新的地盘,牢牢占据。 陆逊抿着唇,不怎么客气地打量她。 他也是个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看到美女总是要多扫几眼的。哪怕这个美女,是他厌憎的人。 “好看吧?”罗衣走到他面前,笑吟吟地转了个圈,看着他道。 陆逊收回视线,接过她手里的纸袋,点点头:“我的钱没白花。” 他跟她毫无关系,她花着他的钱,穿出了令他喜欢的风格,他觉得很满意。 就当是买了一道风景,他心里这样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