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书迷正在阅读:氪金改命[娱乐圈]、大逆之门、全世界都怕我们离婚[快穿]、我凭本事伺候的老祖、综影视之换流年、女主跟反派跑了、你是不是特有钱?、重生之嫡女篡权、隐婚99天:叶少,宠宠宠!、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叶庭修纳闷的拿起一件宝蓝色的丝绸布片,以为是帕子,没想到将之展开之后就愣住了。 这东西哪里是帕子,根本就是——女人的肚兜嘛。 这东西肯定不是他的,这房里就两人,不是他的肯定就是沈兄的,可沈兄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带着女人的肚兜出门,转头拍拍隆起的被子: “沈兄,你带着女人的东西出门干什么?” 被子里毫无反应,叶庭修想起来这货已经在被子里盖了好长时间了,怕他憋的慌,就想去拉他的被子,谁知道手过去拉了两下居然没拉开:“沈兄,你这是干什么。快出来,都是大男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快点快点,别磨磨唧唧的。” 说着又拉了两下,依旧没拉开。 叶庭修这就郁闷了,干脆直接站起来,猛扯了两下被子,他力气本来就大一点,更何况是站起来扯的,原来想着把被子扯开,自己就直接站着穿裤子,可当被子被扯开的那一瞬间,叶庭修也忘记穿裤子了。 目光发直的盯着被子下面光、裸的后背和如瀑般的长发。 手指猛地发麻,叶庭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果断把被子又盖到那姑娘身上,整个人都魔怔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四周回首,叶庭修总算意识到自己现在身处什么地方,这妖娆艳丽的房间设置,及窗框床板上的那些让人想入非非的浮雕,以及鼻尖不自然的脂粉香气,所有的条件汇集成一个信息——青楼。 他之前偷偷的跟兄弟来过一回,但终究没有克服心理压力,进来了又出去了,就为这件事情,他被那几个朋友笑了好长时间,也就是凭着那次的贫瘠经验,让叶庭修认出了这是什么地方。 “姑娘……你是……” 叶庭修想问那姑娘是谁,是不是楼里的,可目光撇在了地上几件眼熟的衣服上,那外套,那衫子,那裤子,甚至那鞋,哪一样都像是昨天沈兄穿的。 叶庭修的目光直直的投向那鼓起的被褥,忽然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脑中的各种细节成功串联呈现,然后,我们的叶公子就再也忍不住,发出一声震天的惨叫—— “啊——” *** 而另一边,叶家的人终于打听出了自家公子的去向,因为地方实在特殊,所以没敢打草惊蛇,赶紧回家回禀去,席宝珠在戚氏那里,听了叶家下人的回禀,席宝珠和戚氏都愣住了。 “小的们沿路打听,就打听出了昨天三公子跟沈公子现在鼎丰楼喝酒,两人足足喝了六十坛女儿红,然后就走了,直接走到了怡红楼,听楼里的人说,两人到现在还没出来。” 席宝珠就算再缺乏生活经验也知道怡红楼是什么地方。 但还是愣了好长时间才反应过来:“啊——那……” 正不知道说什么,那边去沈家打听的人也回来了。 “夫人,小的再去沈家的时候,就看见沈家公子出门,可那个沈家公子,跟昨天来咱们府上的沈家公子,不是一个人啊。” 席宝珠顿时就意识到什么,戚氏慌忙起身: “赶紧派人去把三公子接回来,成何体统。” 于是乎,叶家派人赶到了怡红楼,因为是白天,怡红楼还没开门,要想找人就只能从后门找,一群人绕到后边,正好遇到另外一拨人从巷子另一边赶过来,穿的好像是统一写着‘沈’字的衣裳。 两家人都两两相望,面色大变,既想掩盖事实,又不得不面对。 正在两家人犹豫着谁先主动敲门的时候,怡红楼的后门从里面打开了。 两个猫着腰的人从里面钻出来,头都埋的老低老低,一手遮着脸,另一手反过去关门。 叶庭修和‘沈大舅子’的眼睛都不敢落到对方身上,出了后门,打算神不知鬼不觉的分道扬镳,谁料一转身,就看到了十几个两府的吃瓜群众正满脸惊愕的盯着他们。 第76章 番外四 叶庭修和沈轻叶呆愣愣的坐在太师椅上, 叶庭修还是那个叶庭修, 可沈轻叶已经不是昨天相谈甚欢的沈大舅子了。 叶家和沈家两边都来了人,叶家这边来的自然是席宝珠和戚氏,沈家那边来的是金刚怒目的沈夫人和真正的沈大舅子沈清平。 两家的家长现在都感觉到十分无语,谁家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虽说两家有定亲的意愿,可到底没定,就见了一面,还是夹带着各种误会的见面,姑娘把公子喊出去喝酒,公子把姑娘喝倒了,两人全都一夜不归, 共同在青楼里住了一晚, 至于那一晚到底有没有发生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反正他们要说他们之间什么事儿都没有,席宝珠是不信的。尤其自家小叔子还是一副想死的丧样。 叶庭修确实感觉挺丧的, 因为他现在回忆起昨天晚上的点点滴滴,什么长腿美人,什么销魂梦境……全都是骗子。昨天最后的意识还保留在今天一定要跟沈大舅子拜把子, 今天沈大舅子就成了沈大小姐。 两边在僵持, 席宝珠干咳一声打破了僵局: “那个……这事儿, 我们叶家负责到底。” 尽管席宝珠对于昨天那个当面对她眨眼的沈大舅子突然变身也很意外,真是没想到那个才名在外的沈小姐居然是走的是t风,还走的那么像, 把她也给骗过去了。 关键是外形,个头儿少说也有一七八,这么高的姑娘,席宝珠在古代还真没见着过,再加上她的言谈举止,完全没有半点女孩子的样子,绝不是故作潇洒,人家是自然而然流露的干脆利落,他们自己看不出来,还真不怪人家姑娘。 再说昨天跟沈夫人见面的时候,他们先入为主的以为沈夫人旁边看着像男孩子的一定是沈夫人的儿子沈公子,也没具体问人家叫什么。 沈夫人没有说话,似乎也很苦恼的样子,她本来生的就很严肃,现在这么一苦恼,看起来就更加可怕了。 真正沈大舅子沈清平看了一眼自己母亲,又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男装大佬沈轻叶,对席宝珠尴尬一笑: “我,我们沈家也有责任的。” 席宝珠觉得还有点欣慰,至少沈家没有因为叶庭修昨天的所作所为而一味的怪责,现代人都知道,男女之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可古代人就不这么认为了,女子名节大过天,发生这种事等同于在女人的生命中画上难以磨灭的污点,一辈子嫁不出去都很有可能。 “那这件事儿,依你们看……不管沈家想怎么处理,我们叶家全力配合。” 意思就是,你们沈家要叶家负责,叶家就负责,沈家要打叶庭修,叶家也没意见,毕竟男人嘛。就算沈小姐看起来也挺男人的,叶庭修还是得负主要责任。 这件事,沈清平做不了主,转头去看自己亲妈,沈夫人深吸一口气,看向一旁沈轻叶,沉声问道: “你自己说吧。” 就是把选择权交到女儿自己手中,看起来还算是个民主的mama,席宝珠觉得沈家人可能也没有她想象中那么难相处吧。 车轱辘问题转到了沈轻叶面前,她抬头扫过一眼众人,然后往旁边叶庭修看了看,干脆利落的回了句: “成亲吧。” 叶庭修震惊的看着她,脸上表情那是相当精彩。 席宝珠跟戚氏对视一眼,挑眉询问,戚氏无奈一叹,算是默许。自家儿子脑子糊涂不争气怪不得谁。 沈夫人得了女儿的话,问戚氏和席宝珠:“老夫人和少夫人觉得如何?” 席宝珠得到了戚氏的答案,全权代言:“我们没意见。这样的话,三天之后叶家就去提亲,然后两家定个日子,咱们风风光光大办一场,哈哈,相逢即有缘,两人真是越看越般配。” 违心的话说着说着,席宝珠自己都当真了,自从嫁给叶瑾修之后,席宝珠就想过将来小叔子会娶个什么样的姑娘进门,想过温柔的,美貌的,艳丽的,娇俏的……就是没想过,小叔子将来会娶跟他自己同一款的。 人生处处有惊喜啊。 虽然事出紧急,但是叶庭修的聘礼是早就准备好了的,三天之后,按照约定,聘礼送到沈家,完全没有因为时间仓促而敷衍了事,这让沈家那边也颇感欣慰。 双方配合之下,定下了三个月后成亲的日子。 叶庭修想来想去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两个昨天第一次见面的人,因为喝酒喝醉了,就被捆绑在一起一辈子,这件事情确实是他们做的不妥,叶庭修也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但前提是他得问一问对方的真实想法,如果对方并不愿意的话,叶庭修觉得对她也不公平。 所以,在两家如火如荼的商量两人的婚事时,他暗自给跟自己结下糊里糊涂一本帐的沈轻叶送去一封信,说想私下里跟她见一面,当面听听她的意思。 沈轻叶很快就给里答复,答应第二天跟叶庭修在一间茶楼里再见一面,两人其实都喜欢喝酒,但都心有戚戚,未免造成二次误会,还是喝茶比较安全。 叶庭修知道见面地址之后,很早就到了相约都茶楼等候,等了不少时候,沈轻叶才出现,今天他依旧一身男装,进了叶庭修都雅间之后,两人四目相对,不约而同避开目光,叶庭修站起身来,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而沈轻叶倒是除了刚进雅间都时候觉得有点难为情,真正进来之后,坐下了,就冷静下来,见叶庭修一直低着头,用头顶对着她,她还主动开口: “找我……什么事儿?” 叶庭修低着头掰手指,支支吾吾的,老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沈轻叶等的不耐烦了,看不惯他这磨磨唧唧的样子,直接放下杯子说: “行了,事情既然发生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 了。” 叶庭修觉得也是,自己甚至还没有一个姑娘豁达,抬头看了看她,嗫嚅一句: “是我不好,我不该跟你喝酒,不该欺负你。” 沈轻叶反而笑了:“喝酒是我让你去的,至于欺负……我没觉得被欺负。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个人能成的。” 这么通情达理的女人,叶庭修还是第一次看见。 “你不怪我?你……不后悔?”叶庭修问。 “你后悔?”沈轻叶反问。 叶庭修思考片刻,摇了摇头:“不后悔。怕你后悔。” “虽然跟我想象的有点出入,但不至于后悔。”沈轻叶对叶庭修展颜一笑: “从今往后,请多指教了。” 阳光从窗子洒入,照在沈轻叶满是笑容的脸上,没有娇媚,没有妖娆,但依旧让叶庭修看了个大红脸,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最适合自己的姻缘,叶庭修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这本书到这里就结束了。这本是我这两年来写的最短的一本书,因为故事主线的切入点就是在男女主角婚后,少了婚前的朦胧感,也少了很多剧情,我没有给他们设定多余的误会和波折,导致感情线比较平,没有起伏,但也正以为这样,才让两个主角平平顺顺的相伴度过一生,好像也挺好的。 人生充满了不如意和意外,前阵子我的身上就发生和听说了一些很让人意外的事情,都是我怎么都没想到过的,所以在写的故事里难免会带入一些当时的期盼吧。 在这里,感慨就不多说了,故事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但不管怎么样,我会一直写下去,将心里想写的故事一个一个全都写出来。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我们下本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