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小说吧 - 历史小说 - 快穿之美人有毒在线阅读 - 第170节

第170节

    “嗯,明天叶蓁会来公司签合同,过几天还有剧本研读会,你和叶蓁作为男女主角对手戏多,平时多联系探讨一下。我需要火花,强烈的火花!”

    ……火花?

    叶蓁现在看他的目光静如止水,这火还真不好燃。

    许诺再次见到叶蓁是在公司,她穿了简单的白t和七分的牛仔裤运动鞋,头上戴了个棒球帽,光洁的额头和漂亮的眼睛都藏在帽檐下,露出秀气的鼻尖和嘴唇,

    “许老师。”

    “嗯。”

    女孩平平淡淡,男人为重自持。

    冯润之看看这俩人,忍不住抓了抓头发,好像真的没有他想要看见的火花啊??

    再说哪个年轻小姑娘看见许诺不是激动高兴的,就看在场这么多女的,不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女演员,对着许诺时哪个不笑得跟朵花似的,叶蓁真的太冷静,不过也好,不为美色所迷就更能认真拍戏了,当然,平常相处可以冷得跟冰块似的,但拍戏上镜必须得给他火花!

    《追梦》里谈情说爱的戏份本来就少,如果再没有火花,燃不起来,那么这条线就废了,成了可有可无,那观众还看什么?

    好在这个问题没让他纠结太久,因为一碰到剧本的叶蓁就是白梦,在白梦眼里,许诺就是时乔,白梦对着时乔时,有着冯润之想要看到的一切激情!

    这么一来,冯润之就更加期待电影做成之后会有着怎样的效果了。

    何况他还留了一手底牌。

    剧本研读会后不久,《追梦》召开记者会,剧中演员全部正式亮相,叶蓁因是《追梦》女主终于正式进入观众视线,一时间,她从曾经籍籍无名的小演员成了众人议论惊讶的对象。

    这叶蓁之前还在配角上,突然就成了女主,这叶蓁不一般啊。

    又说和叶蓁合作的居然是许诺,还是冯润之那样的精良团队,叶蓁火是不可避免的,就算不火冯导手里出来的以后还不得都是女主?她是一飞冲天啊!

    “听说叶蓁家境一般,我觉得她肯定是有后台,不然之前还是女三呢,现在就成女一了?还是冯导的戏,这叶蓁背后肯定有干爹!”

    “我也觉得,之前看《飓风行动》的时候叶蓁的演技虽然还算可以吧,但也没好到哪里去,真的不出彩,她配和我家许诺搭戏吗?”

    “是啊是啊,我也担心呢,这叶蓁不仅要毁了《追梦》,还要毁了我们许诺从不拍烂戏的神格!”

    “冯导的戏肯定是不烂的,但是女主一烂毁所有啊!”

    “那怎么办?希望叶蓁别给我家许诺拖后腿。”

    这些还算好的评论了,一些不好的直接去《追梦》官博下留言让换女主,还去找了冯润之问他怎么想的难道是要毁了电影吗?居然找那么个新人!再去许诺微博下说辞演吧,一部戏不拍而已,毁了神格那才是损失!这些网友也挺累,当然也没安好心。

    虽然言论的好坏不一,但叶蓁确确实实小火了一把,她之前走路上都没人能认出来,现在至少有人能知道她了。

    一时间,有不少橄榄枝抛到叶蓁面前,金姐每天都笑呵呵的,当然那些小代言、苦情女主偶像剧什么的她一概没理。

    “这些人真当我傻啊,等《追梦》上映,你身价翻几十倍不止,好剧本好代言也会纷至沓来,现在接演这些烂制作,那不是自毁前途吗?”

    金姐倒是看得透彻,虽然人脉不足,但足够聪明,手腕也有,差的就是积累和机会了。

    ……

    《追梦》正式开机是在半月后,叶蓁和金姐带着一个助理一起进组。

    进组之后的拍摄顺利得超乎冯润之的想象,他和许诺合作过几次,却第一次见到能和许诺配合得几乎可以说是天衣无缝的女演员,两人之间的张力和火花简直让人热血沸腾,就连不服彼此时的一个挑眉都变得有韵味起来。

    更别说叶蓁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脸,甚至是完美的镜头感。

    他还感慨的和许诺说:“你们以后如果专门拍一部爱情片肯定能大卖。”

    许诺心情也特别的好,至于爱情片什么他还真没想过,现在这样就挺好,因为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能给出他所有反应,甚至比他想要的还要好的对手——作为当事人,他的感受比冯润之还要震撼。

    他们可以互相扶持,又互相竞争,彼此是对手,又是敌人。

    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

    和叶蓁对戏,酣畅淋漓,特别爽快。

    这样的感觉只有有经验的前辈能给他,像叶蓁这样年轻的后辈真的少有,何况还是他的女主角。

    至于叶蓁,作为新人入组,面对的都是实力派演员,刚开始确实会遇到一些质疑她实力的人,也会因此而有些闲言碎语,不过在叶蓁进组拍摄几天后,这样的闲言碎语自然就少了,实力派的演员看的是实力,叶蓁有实力,有实力就好说话,惯她是不是新人?

    不过许诺的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这天他到剧组等戏时,突然听冯润之说:“之前忘了告诉你个事儿,我请了个人来客串。”

    许诺好心情的说:“谁?”

    “林权。”

    然后许诺的好心情就没了。

    可能……大概……是因为他第一个影帝提名就是被林权夺走的?

    从那之后,他们就是竞争对手,虽然同在演艺圈,却从未合作过一部戏。

    ……现在林权来客串?还来给他主演的电影客串?林权怎么想的?

    许诺有些一言难尽。

    冯润之说:“就几天,很快的。”

    可许诺觉得他一天都难忍。

    这边和许诺不同,剧组的工作人员和女演员知道林权要来客串别提多激动了,虽然她们也喜欢许诺,可许诺天天看,激动激动也就不激动了,这林权还是比较稀有的。

    很快的,叶蓁也从金姐那听说林权要来,她对林权的了解不多,最多有个模糊的印象,只知道他和许诺不对付,俩人的粉丝天天撕逼天天闹,没一天消停过,如果这俩人出现在一个屏幕上……

    挺好。

    热度肯定是够了的。

    金姐奇怪道:“这林权身份地位都在那儿,他干什么来演一个不起眼的街头艺人啊?”

    虽然像林权那样的大演员只会写个特别客串,没人会真的认为他是给许诺做配。

    但两个不对付的人突然合作,还是挺让人意外。

    ……

    叶蓁换了一条碎花的吊带裙,白色运动鞋,脸上是淡却精致的妆,散着披肩长发,背着吉他出现的模样还真有些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女。

    她站在人群外,一眼看见被众人围着要签名要合影的林权。

    那个男人已经换上了戏服,牛仔裤黑夹克,一头黑发张扬潇洒,脸上是和他打扮如出一辙的潇洒不羁,微眯眼睛的模样又莫名透出一种颓然,性感的帅气。

    林权和许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林权是绅士里的流氓,许诺是败类里的绅士。

    第131章 小无情(4)

    “林老师,你好, 我叫叶蓁。”

    叶蓁走到林权面前, 规规矩矩的打了个招呼。

    林权来演的角色是个街头艺人, 和叶蓁的对手戏最多。

    这个角色不出彩, 相对还很平凡,甚至有几个地方只是白梦骑车而过时的一个背景板,他最多的时候,就是抱着吉他,坐在街头忘情演唱,那是一个为了歌唱忘我的人。他甚至连台词都没几句,也因此林权的戏份不多不少, 但是以冯润之导戏的谨慎程度来看, 也能待个几天。

    林权看着面前面前的女人, 她长裙活泼,肤白似雪,脸蛋不是美到让人惊讶的那种,却越看越有味道, 那是一种由内而发的气韵。

    不过叶蓁看来很安静秀气, 和剧本里的白梦性格差距很大,听冯润之说他特别满意叶蓁,叶蓁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白梦,所以当真下了苦功夫才让叶蓁拿到白梦这个角色。

    林权会过来客串,一部分原因就是冯润之。

    冯润之是难得的好导演,最难得的是他愿意给有才华的新人机会, 当初他能拿下《迷途》就是因为冯润之看好他,后来他凭借这部电影获得了最佳男主角,最感谢的人就是冯润之。

    林权和冯润之其实也算不上朋友,他感谢冯润之的知遇之恩,冯润之看好他的才华,可称知己。

    至于第二个原因,他在成为演员之前,最想的就是背把吉他浪迹天涯,这个角色也算圆了他一个梦。

    他伸出手与她相握,一触即分。

    他身材极为高大,俊朗的脸上笑容张扬,潇洒不羁,又绅士礼貌,男人的荷尔蒙扑面而来:“叶小姐,你好,很高兴见到你。不过不要叫我林老师,显得我太老,叫我哥,林哥、权哥、林权哥都行。”

    叶蓁顿了顿,微笑道:“林哥,等会儿如果我表演又让你不喜欢的地方,还请一定要告诉我。”

    林权:“冯导和我夸了你好几次,我相信他不会看错人。”

    叶蓁说:“谢谢。”

    许诺看着林权和叶蓁交谈,就感觉心里有个猫爪子在挠似的,他果然不喜欢林权。比他帅还和他一样有才华,他们一路斗下来,得到的奖项虽然基本持平,但是林权的时间比他早!

    现在似乎还挺欣赏叶蓁。

    林权也是聪明人,懂得演戏热爱演戏,一旦他和叶蓁对过戏,肯定会被惊艳。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的小秘密居然要被宿敌发现了?让他心情颇为不爽。

    经纪人在旁边说:“没什么,反正林权只是来几天,又是个不出彩的小角色很快就走了。”

    许诺呵呵笑了一声:“你说什么?我还怕他?”

    “不是怕,就是外界经常拿你们比,这次电影出来肯定又少不了。”

    “林权都敢来了,我还怕外界比吗?”

    他整了整衣服,轻轻咳了咳,主动走了上去,俊朗的脸庞笑得完美无缺:“林哥,没想到你会来客串,欢迎。”

    大他三岁,叫声哥没什么不对。

    林权说:“能拍冯导的戏,就算只是个小角色也是我的荣幸。”

    许诺呵呵,马屁精。

    林权微笑。

    叶蓁:“你们慢聊,我有事先去忙。”

    两个男人看着叶蓁走远,又对视一眼,眯了眯眼睛。

    林权也不喜欢许诺,没什么为什么,讨厌一个人还需要理由?

    这可能是作为宿敌彼此间最心有灵犀的时候了。

    到了真正拍戏的时候。

    一条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一件黑夹克、低着头弹奏吉他略显潦倒的男人坐在路边。

    他每天都来,下午三点出现唱到日落,偶尔有人留下聆听片刻又匆忙而去,偶尔会有人在琴盒里放下一些钱,只是他天天来,没了新鲜感,很少再有人会停留。

    白梦每天路过时都会停下自行车,给他的盒子里放上一点钱。她很少会停留,但她每次路过时全部精力都在男人的歌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