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小说吧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家长里短在线阅读 - 第61节

第61节

    现在他也知道自己的学习情况,不花钱能考上高中的几率不大,家里什么情况他也知道,还有个康世森等着上学,谁也不可能为了他花钱。

    夏越听着他这话,心里很低沉。

    还没等说话呢,上课铃声响了,康世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袁尚也从外面回来了。

    这个袁尚,夏越觉着挺有意思的,虽然他们两个是同座,可是平常也没怎么说话,谁知道过年的时候,这人居然还打电话过来给他拜年,这让他挺诧异的。

    因为康世鑫的事情,夏越整堂课都心不在焉的,而且最要命的是,这堂课还是英语课。

    他们的英语老师换了,从一个很唠叨很唠叨,但是却很好说话的中年女老师换成了个男老师。

    这个男老师几乎全校学生闻之色变,其严厉凶狠程度在这个学校里广为流传。

    他本人姓徐,学生们在背后都称之为老徐。

    此次初三下学期大调整中,校方把最最最难管教的初三七班交给了老徐,并且他还兼并一班的英语课。

    听说这位老徐,从前带初三班的时候,曾经把一个男同学拎到走廊一顿踹,从西楼梯一直踹到东楼梯,那男同学不小心碰倒了墙角的灭火器,他就压着那男同学的头,让他给灭火器道歉。

    这件事成了安桥中学经久不衰的传奇。

    他上任的第一天,在一班作了简短的介绍之后,直接就点了夏越的名儿。

    夏越站起来喊了声到。

    老徐看了他一眼,神色不改的点点头:“哦,就是你啊,行…我记住你了,坐下吧。”

    夏越刚坐下,那边他又开口:“早就在办公室听说过你的光荣事迹,就是学不好英语是吧,没事儿,等我教你的时候,你就能学好了。”

    从那以后,夏越成了老徐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

    第一次月考,夏越的英语略微有了一点点起色,只是听力依旧不是很好。

    老徐非但没有因为这一点点的起色而夸奖他,反而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痛骂一顿,这绝对不是上一个英语老师,带着些调侃的意味,老徐是绝对从心灵深处打击你的。

    要是换一般人,恐怕早就被他骂哭了。

    夏越只是眨巴眨巴眼睛,没啥表情。

    这反倒让老徐有点生气,他在前面巴拉巴拉的骂了一通,人家半点反应也诶有!!

    所以那天,别人都是罚抄写卷子的错题,只有夏越一个人整张卷子都罚抄五遍一并还有一些单词罚写什么的。

    当天让康世鑫一个帮他写作业的都写到了半夜。

    这会子老徐在讲台上放英语磁带,在讲听力的重点词汇,夏越明显有点走神了。

    老徐叫他起来读课文的时候,他都不知道是哪段。

    袁尚不动声色的伸手给他指了一下。

    夏越赶紧投过去一个激动的眼神,下课之后,还心有余悸的感谢他。

    “谢谢你啊,不然刚才老徐一准跟我没完。”

    袁尚看了他一眼,问道:“为什么上课的时候走神?”

    “啊?”夏越楞了一下。

    “我问你为什么上课的时候走神。”袁尚重复了一遍,湛蓝色的眼睛隐约晃动一下:“有心事?”

    “啊,没有没有,就是突然间想起件事儿来。”夏越摇了摇头,敷衍的说着。

    “……你很讨厌我?”袁尚突然挑眉来了一句。

    夏越莫名其妙:“没有啊,我为什么要讨厌你,你一直都帮我补习英语,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

    袁尚直勾勾的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冷哼一声,转过脸去不再看他。

    “……”

    夏越无语,这孩子什么脾气啊。

    晚上回家的时候,夏越打电话跟孟怀远抱怨,说同桌难相处,而且新的英语老师还总盯着他不放,他都害怕哪下惹到那个瘟神,也被拎出去一顿踹。

    孟怀远在那边听的皱眉:“他要是敢打你,你就跑,千万别傻站在那儿让他打,听见没有?”

    “我也就是说说,他不能真打我。”夏越赶紧安慰他。

    “那你也记着点,你要是被他打到了,等我回去就打你。”孟怀远出声恐吓。

    “哎哎哎,这是什么道理。”夏越不干了:“我挨打了,你不是应该去帮我打回来么?”

    “嗯,帮你打回来,但还是得打你,谁让你傻,被他打着了。”孟怀远理直气壮的说道。

    “你咋这么不讲理呢?”夏越苦着脸抱怨,然后突然长叹一声:“说到底,老子为什么要学英语啊,我又不想去美国。”

    “初中英语其实也不是很难学,等周末回去,我看看你卷子都错了什么题。”孟怀远笑笑,突然低声说道:“等你来一中就好了,到时候我教你学英语。”

    怎么办?都有点等不及了。

    孟怀远也躺在宿舍的床上仰天长叹。

    第一百二十六章 窥见

    初三进入了下半学期,周六就开始要补课。

    晚上六点多放学的时候,夏越刚一出班级门口,就看见孟怀远站在走廊里,跟老师说话呢,看见他出来了,转头冲他笑笑。

    “过来。”

    夏越走过去,孟怀远伸手抱了抱他,然后转头看向老师说道:“那老师我就先走了,改日再来看您。”

    老师含笑点头:“走吧走吧,回去的时候小心点。”

    孟怀远帮夏越背书包,康世鑫在他们身边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袁尚跟在他们身后,看着孟怀远放在夏越肩膀上的手,深邃湛蓝的眼睛里有了点阴沉。

    孟怀远的手抚在夏越圆润的肩头,他几乎都能感受到,那薄薄的衣料下面裹着的是如何油滑细嫩的肌肤,还有皮肤下干净奔腾的血,修长的手指忍不住多摸了几下。

    六点多的小城市,黄昏将尽,处处高矮不齐的平房燃着炊烟袅袅,不远处的安山静默矗立,耳边能听见小孩子嬉闹的声音,还有推车卖菜的大娘的吆喝声。

    一切温柔缱绻,让人留恋,是记忆力最令人动容怀念的时刻。

    于是康世鑫回家以后,孟怀远直接把夏越拽到胡同里一个无人的角落,低头狠狠的在嘴角上亲了一口。

    一张口问道的还是经常问的那句话。

    “想没想我?”

    “想。”夏越点点头,突然四下看了看,有些不自在的推开他:“别闹了,一会儿再让人看见。”

    “那你今天去我家住好不好?”孟怀远又在他脸颊啄了下。

    “行!”夏越痛快的答应下来,但是随后又说道:“不过得去我家吃饭,我妈给你留的排骨,在冰箱里放了好几天了。”

    孟怀远笑了笑,突然有伸手将人在怀里重重的搂了一下,然后亲了亲耳垂之后,才恋恋不舍的放开。

    两个人出了僻静的小胡同,天色已经真的黑了下来,隐约能听见有菜下锅的那一瞬间油炸起来的声音。

    袁尚从拐角走出来,单手拎着书包,静静的看着夏越离开的方向,他觉着自己窥见了一个巨大的秘密,他为了这个秘密,又欢喜又失落。

    就这样呆立了半响之后,才转身走了。

    他的性格孤僻,在学校里从来不多跟同学接触,所以也没什么朋友,偶尔能听到一些传闻。

    那就是有关于他混血儿的身世。

    说起来是很简单的,他的母亲曾经是外省重点高校的高材生,父母也都是大学教授,只是在那场十动荡之中被迫害的很严重,最终无法,全家人拼尽所有力量,将袁尚的母亲送到了美国。

    袁尚就是在美国出生的,父亲是个高大英俊的白人。

    后来美国人跟他母亲离婚了,无依无靠的女人又带这个孩子,在美国也呆不下去,最终只能选择回国,老家也已经没什么人了,唯独剩下一个叔叔家的堂哥在这个常识,她便带着袁尚投奔到这里来。

    他回到家以后,天完全的黑了下来,他的母亲正在给堂叔一家做饭,像个保姆一样。

    “回来啦?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是不是学校……”

    母亲还没有把话说完,袁尚便已经拎着书包进了自己的小屋。

    那仅仅是一个狭小的隔断,一间屋子分成两半,隔壁就是他母亲的住处。

    这里只能容下一张床和一个小桌子,屋里连窗户也没有,门一关特别的闷热,可是袁尚仍然不愿意把门打开,不愿意看见堂叔一家的身影。

    母亲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锅铲,推开门走到他身边:“怎么了?今天有点不高兴?”

    袁尚没说话,书包扔在地上,自己歪在小床上,背对着人。

    “好了,别不高兴了,再忍忍,等你上了高中以后,你或是住校或者mama带你搬出去……”她顿了顿,继续说道:“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mama已经找到工作了,真的很快就不用在这儿住了。”

    袁尚还是没有说话,只是转头看着母亲日渐苍老的脸,他还记得小时候在美国的时候,他们家住着大房子,母亲有时会穿着色彩明亮的旗袍,头发精致的绾起来。

    他那个美国人父亲每次看见了,都会毫不掩饰的表达着爱意和赞许,也会伸手搂住母亲深吻。

    可是突然就不爱了,只留下一个穿着简朴衣衫头发也凌乱披散的母亲。

    一瞬间,袁尚的蓝眸晃动了一下,眼前浮现出,刚才在那个偏僻的胡同角落。

    那个高大帅气的中考状元也是搂着夏越亲吻,眼眸含笑深情。

    夏越也乖乖的,一动不动,那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怎么了,在想什么?”母亲纤细的手指在他眼前晃过,那双手很灵巧,能画出带灵气的画,可是已经很久没有画过了,整天在堂叔家洗衣做饭。

    袁尚摇摇头:“你找了什么工作?”

    “钢丝绳厂,很简单的流水线工作。”母亲笑了笑,眼角浮现出细碎的周围,但仍然能看出被诗书浸透的温婉:“你是怎么了,这些日子都心不在焉的,是不是……是不是喜欢上班里的女孩儿了?”

    袁尚一愣,惊讶的抬头看过去,有些恼羞的高声喊道:“你说什么了。”

    “要是真喜欢上了谁,也不是坏事,mama跟别人不一样,只要不耽误学习,mama都很支持你,是个什么样的女生,漂亮么?”母亲嘴角露出欣慰又带着一丝丝逗弄的笑容。

    袁尚想起夏越的脸。

    的确是一张漂亮到无可挑剔的脸,隽秀英气却又饱含优雅风情。

    夏越跟孟怀远回到家以后,夏mama的饭已经做好了,窝瓜炖排骨里面还放了一点地瓜,炖了很长时间,汤汁已经全部浸透到排骨里面,窝瓜也很细腻香甜。

    不得不说,夏mama的做饭的手艺比上辈子提高了好几个层次。

    也许人生活好了,就开始愿意在美食上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