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姜民秀眼圈微红地看着程婧娆,他妈真是太好了,可是他妈越好他越受不了他妈的生命里,除了他之外,还将会有一个男人强势介入,以那样的身份。 “去你外公那里住,是可以的,mama支持,”程婧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位血亲,可以和平友爱的相处,是她乐见的样子,“mama还听说你们乐队月底的时候有个比赛是吗?” 姜民秀在留原大学旁听各种课程时,也加入了几个社团,其中混得最好的是一个几乎由留原大学的大学生组成的音乐社团。 他们社团的主领队是一位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是林教授的门下高徒,看到林教授总是带着姜民秀,把姜民秀当亲孙子,他又凑巧听姜民秀唱过歌,觉得姜民秀天赋不错,就拉姜民秀进社团一起玩。 开始真只是一起玩,毕竟他们之间相差将近十岁的年纪,正常来说这中间至少掺着几条代沟,没有人想到姜民秀会和他们混久了,竟混出感情来,不知是姜民秀性格为人的早熟还是那些没有出过校门的学生相对来说思想单纯,几个月下来,他们还试着让姜民秀做了主唱,这简直有点不可思议。 连着程婧娆听说到这个消息后,都忍不住感叹,她儿子这情商和运气真是感天动地,她当然是大力支持,当天就给她儿子置了一台比较好的电吉他。 姜民秀看到新的电吉他是怎么说来的,噢,对了,姜民秀说:“不用的,这个好贵,我们社团是有的,虽是旧的,但用起来还挺顺手,我还不怎么会弹。” 可自那天以后,姜民秀明显更刻苦了,每天闲着没事,都会抱着那把电吉他练一练的,时到今日,程婧娆听着她儿子弹的曲,竟初见模样了。 “嗯,月底有个初赛,我听江哥说,是好几万人那种海选,我们就是报名试试。” 对于社团的活动,姜民秀向来是听人安排的那种,社团随便拉出来一个人都比他大,他都得叫哥,他又不懂得社团的运作什么的,江哥说什么他跟着做就是了。 江哥就是拉他进社团的那位林教授门下高徒,堂堂标准富二代学园艺了,据说给他爸脖子气歪,好几年还没有扳正过来呢,他在家的称呼是‘不孝子’,好在他有一个厉害的哥,可以接他爸的班,要不他爸能拿刀砍了他。 “报名试试也好的,mama看完你们的比赛再去港城,” 距离月底也没有几天了,不差这点时间,程婧娆是一点儿不急,她儿子人生的第一场比赛,她怎么能缺席,必须陪着。 靳紫皇听说程婧娆因为月底要去陪儿子参加一场十八线音乐比赛的海选,而耽误来港城的时间,哪怕仅是几天,他也觉得非常心塞。 他甚至都想着要不要加紧运作一下,把这个什么十八线的音乐比赛提高几个档次,直接拉来港城海选,这样他就能提前几天见到程婧娆,以缓解他见不到人的火急心情呢。 怪不得越来越多的男人喜欢女儿,女儿和儿子相比,至少在抢老妈这个问题上,没有那么严重啊。 靳紫皇森森地嫉妒着,等他娶了程婧娆,他一定要和程婧娆生个女儿,那才是他的贴心小棉袄,儿子这种生物……大约不管是不是亲生的,都是上辈子的情敌,这辈子的债。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八、盼望和灾难 靳紫皇关于想和程婧娆生个女儿这件事,已经考虑很多年了,都快成为执念了。 时而想起,只能分辨黑白色的眼前都能冒出粉色的泡泡来,幻想出的场景很美好,现实却很残忍,别说程婧娆肯不肯给他生,只说他们靳家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女性的悲催事实,生个小女儿大约真只能是梦了。 程婧娆并不知道靳紫皇还有想和她生个女儿的想法,她认回姜民秀后,就以为这一辈子膝下只有姜民秀了,别说肯不肯与靳紫皇生男孩儿还是生女孩儿了,真结不结婚,还是两个说法呢。 程婧娆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接回儿子之后,一切都逐渐走上正轨,虽然不可能再复制前一世在学术论坛上那么高的成就外,其他各类人和事都比着前一世更令她满意,她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去改变现状呢?那除非是发生天大的变故。 在程婧娆决定了去港城的具体时间后,一直住在靳紫皇在留原市山中别墅的胡亦晴,反而要提前她一步先回英国了。 “不是住的好好的吗?还有两场学术会没有参加吗?” 忽然接到母亲要回英国的消息,程婧娆还有些不太适应,她还以为胡亦晴会一直留在留原市不走了呢。 “哎,家里的老大的没了,你彼得叔叔连着一天一宿以泪洗面,非要回去给老大亲自安葬,说要送最后一程,还订了鲜花葬,我也是醉了,估计我死了,他也就能做到这步了,他说此次回去,什么也不做了,还要抓紧剩余时间陪着老二,怕有一天老二走了的时候,他又不在身边,空留遗憾。” 胡亦晴满嘴的抱怨和无奈,程婧娆强忍着没有笑出来,她妈和彼得叔叔家里的老大,就是彼得叔叔养了十几年的两条狗中的一条。 “这真是一件悲伤的故事,”程婧娆相当知道彼得叔叔养狗和养孩子似的,没办法说些别的,“替我向彼得叔叔说声节哀!” 那两条狗她也见过,她是在她妈和彼得叔叔家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彼得叔叔有多么疼那两条狗,她是亲眼所见的,大约其他人养孩子也就那个样子了。 “节哀什么,那两条狗平时养得和大爷似的,这死的时候也和大爷似的,我没少和他为了那两条狗生气,没想到死了还给我添气。” 胡亦晴语气已渐气急败坏了,程婧娆没法劝,这是一个死循环。 在彼得的身上,胡亦晴干败了所有潜在的和明显的情敌,半辈子把彼得这位长相英俊的英国绅士牢牢抓在手里,结果她自己却败在两条狗身上了,也是人算不如天算的典型例子了。 “这样吧,明天早上我去山中别墅接你和彼得叔叔,送你们去机场。” 她妈此时正在傲娇状态,她很理智地选择此时暂避开,至于什么送行宴,还是等以后再说吧,她们母子又不缺这一顿饭。 胡亦晴也没想要女儿过来,像每次那样给她安排送行宴,她现在一口气堵在胸口,根本吃不下去,女儿说送她,她也就应了,随后,又是一顿对现任丈夫的抱怨。 程婧娆早已经习惯,手机放在旁边,默默听着就是,时而应一两句嘴,帮着她妈说两句解气的话就行了。 她妈此时的情况是不需要任何人多一句嘴的开导,只要安心地听她说,就是最好的劝解。 一个多小时后,胡亦晴的抱怨告一段落,程婧娆也到了下班的时间,出了出版社,开车去留原大学接姜民秀,今晚要在她父亲程逸先那里吃晚饭,顺便也告诉她父亲一声,她妈要走的消息,问他爸要不要亲自去送。 程逸先的嘴是硬的,先嚷嚷两句谁要去送的话,等着半顿饭吃完,又问飞机是什么时候的了,还念叨他上午没课,或许有时间能去送一送。 程婧娆早习惯她爸这套路了,却还是要装模作样的帮着劝两句,让她爸完全是看在她的面子上,去送她妈的,而不是嘴上说不想送心里却想送的。 经历过前一世的一场生死和这一世的一场重生,程婧娆多少明白了一些他父母亲之间复杂的情感,程逸先和胡亦晴感情出现问题,三观不合,离了婚,不在是夫妻了,但是在程逸先的心里,胡亦晴同样是那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姜民秀倒是无所谓了,对于看他不上、实际又不影响他生活的外婆,他向来是听从mama的话的,他妈要他怎么样他就怎么样了,他妈让他一起去机场送行,他跟着去就是了。 古人说:世事无常,皆有变数! 没有人知道每一场分别之后,会不会就是永久的离别,哪怕重活一世的程婧娆都不会想到,前一世根本没有发生的突发事情,真就那么发生了。 她与母亲的最后一场再见,会是在留原市机场,然后那架需要转程的飞机,就消失在云雾之中,掉到了大海里面去了。 就像做梦一样,仿佛她的那场重生,那么的不真实,那么的让她无法接受。 她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早上,她开车带着姜民秀和程逸先,去山中别墅接她母亲胡亦晴和继父彼得叔叔,见面的时候,她母亲还不停地抱怨,她在第二任丈夫那里活得不如一条狗。 程婧娆哭笑不得地劝慰,而她同样爱狗的儿子姜民秀则在劝着痛失爱狗,眼睛都红肿得像杏似的彼得爷爷。 至于她爸程逸先,噢,她爸巴不得看这么一场笑话呢,都盼了十好几年了,乐见其成看到这一对夫妻丑态百出,能强忍着不笑出来,已经算是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