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八十斤?”麦小芽大惊,按照稻谷的缩水节奏,一百斤湿稻在去杂、晒干后,至少得损失三十斤,怎么蒲公英的产量比稻谷还高? 洛一达冲她神秘一笑:“这你就不懂了吧!”然后巴拉巴拉讲开了,原来蒲公英的种子在田间地头不用收割,也能用,说明种子的成熟程度已经相当高了,而且种子的损耗率很小,对于这种采种型的蒲公英来说,这个产量算是正常了。 麦小芽喜不自胜,想着蒲公英的种子能消炎止痛,在市场上一定很有药用价值,只要有了产品就不怕没销路。 所以,这几天她吩咐危严和郑怡把种子揉搓好、晾干,足足摊了三片三十平米的竹席。她则去寻找蒲公英的买家。 时值深秋,过了重阳节,天气渐冷,麦小芽出门的时候带了一件破旧宽大的毛衣,便出门向白云村走去。 “嘿,小芽!”洛一达不知从那个方向,落在麦小芽面前,手里还带着植物标本,他穿了一件半新的棉裤、风衣,戴着一条灰白色的围巾,配上三七分墨发,越发衬托得五官美丽出尘。 麦小芽嘻嘻笑,“西施,你真好看呀!” 洛一达撇撇嘴帅气地撩一下刘海,“那是,本公子一向美若天仙!”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供养金丝雀(5更) “给你点阳光你就想灿烂。”麦小芽无力扶额,秋风吹过寒意袭人,不觉拢了拢宽大的毛衣,她的装扮在校园一向简朴,尤其在洛一达面前就显得寒酸而单薄了,可她从不妄自菲薄,嘻嘻哈哈地讲着笑话,向仙云村的方向走去。 却不想才没走数步,身上就多了一件黑色男式风衣,洛一达已站在她面前,牵引着风衣的带子替她拢好、束紧,那风衣带着他的香气和体温,紧紧地裹在她瘦弱的身上。 麦小芽习惯性地推开了他的手,把风衣解下,“不用啦,我不冷。你只穿了毛衣,冷着了我可怎么向岳老师交代呀!” 洛一达死死撰着她揭开风衣的手,黑琉璃似的星眸蒙上了氤氲的水气,满是诚然的柔情:“小芽,我知道你和危景天有约定,能不能……给我个机会?让我可以……陪在你身边?” 红唇如豆,飘出如金似玉的话,一阵暖流在麦小芽心中涌过,“可是你会感冒的。”他身上只有一间毛衣,而秋风正劲,穿进衣孔令人浑身微寒。 洛一达摇摇头,把毛衣袖子翻起来一截,“喏,我才没你笨呢。”麦小芽作吐血状,居然是加绒的! “你……你就把冬衣穿起来,到了下雪寒冬,你怎么办呀?”刚才还在感动他的付出,原来他早已准备好了后招,是她太单纯、太容易感动了。 洛一达扬眉笑笑:“自有办法。”可不,自从跟麦小芽呆一起久了,没几把刷子怎么行? 于是乎,麦小芽就堂而皇之地穿起了他的风衣,就当做好事吧,要是洛一达因为她的冷眼旁观捂出了痱子,还得浪费她的蒲公英祛火呢! 不知从何时起,麦小芽已经习惯了剥夺洛一达,他的书本资料文具,都是混着用的,当然大部分是她用洛一达的,她的圆珠笔实在太差了。为了弥补,麦小芽隔三差五带一些自家做的小点心、小零食,当起了洛一达的业余饲养员,当然是建立在凡是她带来的吃食,洛一达都全盘接受,呼哧呼哧吃完的前提下。 久而久之,被麦小芽的厨艺养叼了胃口,洛一达再也不觉得小摊小贩的手艺好了,糕点非麦小芽做的不吃,花果茶非麦小芽泡的不喝,俨然如寄生在麦小芽身边的第三个孩子。 “拜托,洛一达,你能不能别天天跑危家要吃的?我的米缸都被你吃空了!”在第n次上门赖在危家不走之后,麦小芽无奈地解下围裙,委屈而埋怨地说。 洛一达从黑色风衣上掏出一张崭新的五十块票票,拍在桌上:“够么?不够我明儿让姐夫搬三百斤米过来!” “噗”正在喝水的麦小芽喷了他一脸一身,把五十块拍还给洛一达,“四百斤米,速速地,去搬来!” “啊?四百斤?”黑琉璃般的眸子蓦地震惊,洛一达伸手捏了捏她两片瘦削的小脸蛋,“你怎么能这么凶残呢?”让岳瑾瑜搬米是不现实的,况且是四百斤。 “跟你学的!”麦小芽淡定喝水。 于是乎,为了弥补麦小芽的损失,我们俊朗帅气如小王子、几年没做过粗活的洛一达童鞋,每次搬着五十斤的白米,爬山坡去危家送给麦小芽。 一开始还没人知道,后来洛一达去的次数多了,麦小芽担心被人说闲话,又把每次剩下的四十九斤米想方设法地让洛一达搬回去。 为了避免麻烦,洛一达大手一拍:“一个月五十斤米!我供养我自个,够吧?” 麦小芽面无表情:“那剩下的怎么办?我可不想变成你供养的金丝雀!” 洛一达把一片七层糕塞进腮帮子:“你吃完!” “我吃?”男人都是凶残的,更何况一个如花似玉的男西施!为了保持苗条的身材,麦小芽妥善地把麦小溪和麦小宝一起喂胖了。 秋风微冷,洛一达走在前头,在几株不常见的植物面前蹲身下来,翻开标本对一对,“嗯,没错,就是这个!” 在麦小芽看来,他根本不是出于兴趣爱好来搬弄标本,而是出于资本家唯利是图的特性,把魔爪伸进了白石村可怜的花花草草,为将来采摘药品做准备。 “你见过这么帅这么有同情心的资本家么?”洛一达叫屈。 回应他的是冷漠脸,“没见过。”资本家的同情心?不存在的。 “那你一身膘是怎么来的?”白玉似的面庞嫌弃地打量着她的身材,噗,小妮儿,越发丰满了! “你眼睛往哪里看?”麦小芽凶残起来连自己都害怕,照着那张帅脸拍了下去,“别以为你长得帅我就不打你!” 就这样,当二人行至陆三发家的时候,洛一达已经筋疲力尽了,坐在大青石上呼呼喘气,“麦小芽,你个没良心的!我好歹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谈成生意了(6更) 麦小芽向他露出森森的小牙齿,“贫下中农翻身把歌唱,你就习惯习惯吧。” 在他的叫苦声中,麦小芽去敲柴扉,大黄狗已经在屋里吠叫开了,陆三发喝退了黄狗,把门打开,“哟,小芽,你怎么来了?”他可是天天都盼着麦小芽能来家里作伴呢,奈何麦小芽忙于蒲公英收割的事,已经有半个月没上门了。 “陆伯伯,我来是想问问,你收不收蒲公英?”麦小芽开门见山地问。 陆三发早就听说她种植蒲公英的事,直夸她是个有想法的孩子,“蒲公英?是种子是根?” 麦小芽一愣,根也可以入药吗?她不知道。 一旁休息够了的洛一达出现了,“小芽这一茬播种晚,收割根须至少得两个月之后。不过种子长得非常饱满,你可以放心收。” 陆三发没见过洛一达,硕亮的眸子在他身上来回扫荡,满目的惊讶与赞叹:“哟,这位小哥长得可标致了!他是谁?”问麦小芽。 麦小芽介绍了洛一达的身份,说是她同学,关于洛家的背景什么都没说,洛一达正担心麦小芽要把他抖出来,可她既然没说,心中对她的聪明很是认同。 “听小哥说的,你对蒲公英很有研究嘛!”陆三发口气颇为欣赏。 “不敢当,略懂一点。”洛一达的语气哪有半分谦逊,全是“我本来就很懂”的狂妄和自信,麦小芽无力望天,因为接下来的时间很大部分都是洛一达和陆三发谈论中草药中度过的,基本没她什么事儿,就是谈到关键处,提提小白到不能再小白的问题,给二位满腹经纶的老先生鼓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