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懂,怎么不懂。”李毅笑着应道。 两人寒暄了几句,李毅才进去,容笙突然侧头看了身边的安璇璇一眼,开口问道“你看我做什么?” 安璇璇被容笙抓了个正着,呆楞了片刻,瞬间脸颊爆红,被容笙吓得转过头去,不敢再看他。 容笙奇怪的看了眼安璇璇,便不再理会这个女孩,继续招呼来宾了。 待到雷清昂和初夏的婚宴结束,容笙已经双颊通红了。 身为伴郎,容笙在敬酒时替雷清昂挡了不少酒,喝的有点多,整个脑袋晕晕乎乎的,拒绝了雷清昂让他在酒店开房歇一宿的提议,容笙抬脚走出了酒店。 安璇璇见容笙离开,不由地悄悄跟了上去。 霓虹灯闪烁,容笙缓缓走在路边的人行道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喝多了,眼眶有些酸涩,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喜欢那个女人的,从见到那个女人第一眼,他就知道她那样强悍又霸道的女人不适合自己,所以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她。 想到雷清昂能娶到她自己也暗中推了一把,容笙忍不住抬起手“啪”地给了自己一耳光。 “容笙,你怎么这么蠢,连自己的心都看不清楚,也活该得不到她,她哪会喜欢你这么蠢的人。”捂住眼睛,站在路旁的绿灯下笑了好一会儿才抹了一把脸,感觉到手心的湿润触感,容笙身子僵了一瞬,便又自嘲地露出一抹苦笑。 漫无目的地朝前走着,他感觉脚很酸,可他走了这么久,为什么还没有回到家? 这里,又是哪里啊! 看了看四周的建筑物,容笙恍惚记起来了,这里是他高中时就读的学校啊,站在校门口,容笙的记忆不由地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个夏天…… 夏日炎炎,树上的知了停在树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让人无端的升起一股烦躁之意。容笙背着张小板凳坐在校门口的小卖铺前,手里拿着一冰饮,大口大口地灌进喉咙里。突然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容笙停下灌饮料的动作,眯了眯眼好奇看向停在校门口的那辆出租车。 车门打开,首先看到的是一双白嫩修长的美腿,腿白皙光滑,在阳光下照射下,仿佛洒上了一层亮光,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把,那双小巧的脚上踩着一双黑色高跟鞋。 接下来,容笙看到了一个女人,漂亮的有些过分的女人,她身上穿着一身黑色小西装,这个女人就如同一个发光体,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人,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女朋友凌雪就算是很漂亮了,在见到这个女人的那一瞬,容笙突然屏住了呼吸,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直到那个女人离开,他才回过神来,然后不由地在心中嗤笑一声,感叹:容笙啊容笙,原来你也是那种看脸的男人。 当天下午他便从同学口中得知,高三2班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英语老师,经过一番验证,他确定了自己在校门口见到的那个女人就是新来的英语老师。 后来,他的兄弟诋毁凌雪和那个女人,他不知道当初自己脑海里想的是什么,在听见兄弟意yin她时,他忍不住一脚踢了过去。在场的人都以为他是为了凌雪才动的手,只有容笙他自己心里知道,他不是为了凌雪,而是为了那个女人。 然后,因为凌雪,她离开了。 几年来,他以为自己忘记她了,几年来他看着雷清昂像个傻子似的等着她。所以,在她回来时,他默默退出了,然后还撮合她和雷清昂。 如今,她结婚了…… 他才知道自己很可笑,因为他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初遇的夏天。 …… 安璇璇看着容笙突然走到学校旁边花坛边坐下来,然后,就这么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安璇璇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容笙有什么动作,等到她觉得自己腿都酸了,忍不住走上前去。 停在容笙的面前,安璇璇居高临下地俯身看向坐在那里发呆的容笙,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轻声喊道“容笙。” “嗯,你是谁?”容笙迷茫地看向安璇璇。 “我是安璇璇,刚才在酒宴上见过你,容笙,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吧。” “酒宴?”想了想才开口笑道“对,酒宴,今天她结婚了,我想起来了,我喜欢的女人她结婚了!” 安璇璇听了容笙的话心里一惊,安璇璇那颗因为容笙而产生悸动的心,瞬间就凉了。 这男人喜欢的女人,指的是表嫂吧。 将容笙送到附近的酒店,安璇璇就离开了。 她的初恋,就这么夭折了!! 二十年后…… 容笙站在二十八层的大厦,从他的办公室里透过落地窗看向窗外的车水马龙,如今依旧是单身一人的他已经什么都不缺了,他身边来来去去的女人那么多,他却依旧没结婚。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容笙回过神来。 “进来。”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笑嘻嘻地走进来,见到容笙时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容叔叔。”雷漫绡仰起脸庞,撒娇地朝容笙喊了一句。 面前的女孩长得和那个女人真像…… ……前世番外…… 豪华的别墅里,凌雪坐在沙发上看着墙上复古的挂钟,直到挂钟时针指向十二点,发出“铛铛铛”的声音。 净月开头看了一眼别墅的大门,然后收回视线,抬头继续看着墙上的钟。 直到钟指向了将近一点的时间,别墅大门才被人从外面打开,一身西装的男人走进来,见到沙发上的凌雪,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继而眸中又闪现一抹厌恶。 “怎么还没睡?”雷清昂开口问道。 “清昂,我在等你。” 凌雪贤淑地站起身走到雷清昂身边,抬手想要替他解开脖子上的领带,却被雷清昂侧身躲开了。 “不用了,我不习惯别人碰我。”雷清昂退开一步,见凌雪脸色不太好,便加了一句“以后不用等我,我公司如果有事,就不会回来了。” 凌雪脸色愈加苍白,她红着眼眶看向雷清昂“清昂,我们是夫妻,你这样,让我很难过。” 在客厅的灯光照射下,雷清昂脸上的表情有些冷淡,他沉默了片刻才开口道“凌雪,是你忘了,我们的婚约并不是真实的,我和你的关系也不是同其他人那般。我们并没有领证,不过是为了更好的合作做的一场戏罢了,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你如果想离开这个地方随时都可以。” “清昂,我并不是那个意思,我从来没想过要离开这里,这是我和你的家,我们的家,我怎么会离开呢?”凌雪泫然欲泣地开口,并强调,这里是他和她的家。 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她知道雷清昂对她并没有那方面的感觉,以前他对她的好感只不过是童年玩伴罢了。如果他喜欢她,又怎么会好几年了,他都不碰她! 作为男人,不可能没有那方面的需求,雷清昂宁愿自己动手解决也不碰她,这让凌雪很是气愤。 “凌雪,从明天起,我会搬出去住,另外我也会在下个月公布我们离婚的消息。”雷清昂说完不在看凌雪,转身就上了楼。 坐在书房的椅子上,雷清昂抿唇瓣,手里握着一支钢笔,面前摆放着一张纸,纸张上是他用钢笔描绘出的一幅画,画中是一个面容不清的女人。 在雷清昂的脑海中时常会闪现一些画面,记忆中有他,还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很凶,又很娇,他很爱她。 可是,他找不到她,这么多年,他去很多地方找过,都没有找到这个女人。 她究竟是谁,又在哪里? 他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他的心空落落的,出了偶尔在梦中见到记忆中的那个面容模糊不清的女人时,只有那时候他才会觉得自己的心是跳动着的,他感觉梦中的自己,才是幸福地活着。 他的记忆很混乱,他似乎有两种不同的记忆,好像过了两辈子。 第一世的他和凌雪定婚了,然后在结婚的那一天,凌雪最终和容笙跑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凌雪一个人回来了,然后她履行婚约嫁给了自己,雷清昂不知道自己第一世是否脑子被驴踢了,既然因为凌雪对着他哭了两句,就答应将凌雪娶进了雷家的门。婚后雷清昂一直照顾凌雪,但始终保持着距离,两人分房睡,不是凌雪的问题,而是雷清昂接受不了凌雪,无论是身,还是心都不行,他一辈子就这么和凌雪绑在了一起。 至于容笙,后来雷清昂他听人说,当初容笙踹了凌雪,然后容笙和别的女人结婚了。这时,雷清昂才明白,凌雪为什么会回来并嫁进雷家。 另一世比起第一世来说,美好太多了,他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女人,有儿有女,和喜欢的女人白头偕老…… 可是,这一世,不同于第一世,也不同于第二世,雷清昂很迷茫,那个女人到底是他幻想出来的,还是却有其人,她如果存在这个世界,她又会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 半个月后,雷氏集团当家宣布离婚,并且凌雪没有得到任何离婚应得的财产分配,凌雪相当于净身出户。但凌雪却并没有闹,因为外人不知道,她和雷清昂并没有领证,对外宣布结婚也不过是一场戏罢了,凌雪她并没有权利获得离婚财产。 凌雪后来也未嫁人,就这么单身过了一辈子。 直到几十年后,也没人知道当初雷清昂和凌雪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戏。 临死前,雷清昂坐在书房里,透过窗子看向外头那明媚的阳光,始终不甘心闭眼,这一世,他等了她一辈子,那个狠心的女人她始终没出现。 闭眼前,雷清昂仿佛记起了她的名字。 初夏…… 恍惚间,雷清昂口中一直默念着初夏两个字,他记起她了。 这辈子她没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但他不悔。 下辈子,我还等你……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不虐吧,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啊哈哈哈哈,好有成就感,我保住了男主的清白,真是太佩服我自己了~ ☆、第134章 硬汉将军的小狐妖(1) 精致的金色笼中一只浑身雪白的小团子蜷缩成一团, 红润的鼻尖轻轻耸动几下,一双灵气的眸子瞬间正睁开, 颇为人性化地举起自己那可爱的小爪子扒拉了凑到眼前。 卧槽, 这是什么cao作, 特么她变成了一只动物。 初夏瞬间觉得生无可恋, 她如这副毛茸茸的身体让初夏忒想爆粗口。 抬起心塞地爪子捂住眼睛, 她是做错了什么,老天爷要这般残忍地对待她,她想做人啊。还有她如今是被关在笼子里,虽然这笼子做工不错,精致华丽,可这也改变不了她被囚禁的事实。 打量了四周的环境一眼, 这里应该是谁的房间,布置淡雅而又温馨,墙上还摆放着一盆初夏从来没见过的植物那植物看上去挺特别的, 通体莹白,叶片尖端还有一颗细小的水珠欲坠不坠地挂在那里分外惹眼。 墙的左侧是一副气势磅礴的机甲作战时的画面,不知道为何, 画面中的机甲栩栩如生,但初夏又肯定那不是相片, 因为那副画是会动的,这一切都让初夏觉得新奇。 房间里的地板上扑了一层雪白的动物皮毛地毯,这不由地让初夏虎躯一震,她如今身上的皮毛和地板上铺的, 好像啊~ 室内的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初夏猜测这是一位女性的房间。 既来之,则安之! 两只小爪子一搭,将下颚磕在自己的爪子上缓缓接收这个有关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是一个未来世界,两千年前,由于末世的出现导致这个世界大换血,从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物种。 首先是人类,能够熬过末世存活下来的人都不是普通的人类,他们拥有了异能,金木水火土,预言、黑暗系,治愈异能,各式各样的异能让人类在这个未来的世界中依旧是强悍的存在。 人类靠自己的智慧发明了一系列的高科技,他们出门不再需要豪车,而是有了代替豪车的悬浮飞行工具。因为末世,地球已经不再有以前那般丰富的资源,人类只能想办法找到可替代的资源。 这个世界,男多女少,所以在这个世界一个女人往往可以有好几个配偶。 人鱼是末世之后大海中出现的物种,因为海洋被末世污染,人鱼已经不能在大海继续生活,所以他们和人类达成共识,让人类人鱼净化了一片海域让他们生活,他们人鱼族则可以让部分女性人鱼送给人类,让女性人鱼替人类繁衍子嗣,人鱼的生育能力很强,所以女性人鱼在这个世界是很受欢迎的,但同时,人鱼也是很危险的存在,他们拥有动听的歌喉,能迷惑人的心智,他们也能瞬间变出锋利的牙齿一口咬断你的脖颈。 兽人在这个世界是比较地等的存在,人类看不上兽人,因为兽人正是末世那些动物进化而成的,在人类的眼中,那就是两个字足以概括……杂种。 兽人拥有各式各样的本能技巧,捕猎,搏杀。但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让兽人数量急剧减少,兽人中女性兽人很少,人类女性也不愿意和地等的兽人共同生活,所以兽人是几个物种中数量最少,也是最低等的。 丧尸是末世中的强者,都是由地等丧尸一步步进化而成的高等丧尸,他们同人类拥有相同的外表,以血液和晶核为食,他们凶残邪气,肆意而为。丧尸的基地就在人类的附近,他们就这么虎视眈眈地在暗中窥视着,一有机会就会闯进人类的地盘进行觅食。 精灵,是一种神秘的物种,没人知道他们究竟住在哪里,他们拥有神秘的力量。对于精灵族来说,外界同他们是两个世界,他们喜欢在自己的家园里生活,很少出现在外界。 虫族,外星球生物,喜欢侵略其他星球,并且会寄生在人体内从而控制人类的身体。 虫族是其他种族最不喜欢,最厌恶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