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可是这些特征,哪一项也没从他身上瞧见,相反他很是自私懦弱,胆小无耻。 王永成加入队伍过了六七天,郑砚总算彻底肯定自己之前看走了眼。 这人死皮赖脸的赖在家里,从不出门杀丧尸,心安理得的享受物资,一天到晚的睡,还喜欢指手画脚。如果不是明里暗里的找他打听过,郑砚还真觉得周思敏是他亲戚,简直是一路货色。 食之膈应,弃之…… 环境艰苦,弃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良心上又觉得抱歉。 连胡非都在学习斩杀丧尸……霍贤先将丧尸胳膊腿都劈了,剩下一个躯干让他练习。 虽然效果甚微,但小孩确实在进步。 反观那王永成,自告奋勇做后勤,一天三顿饭,只刷一次碗。 若不是郑砚碰巧看见他在厨房盛饭,还不知道他们的碗筷,是早上用完,中午用。 中午用完,晚上用,碗边上落满了苍蝇。 郑砚给气得脸都疼了,这种人不值得深交,偏偏这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在早上跟他说了一件事,更让郑砚觉得—— 王永成不是枭雄,他是个小人。 第66章 末世有什么不好的 七八天下来,几个大人带着胡非,陆陆续续的将方圆几条街道的丧尸清理干净。 尤其是胡非,让人刮目相看。 胡非从最开始蹲在丧尸脑袋旁边,给自己做心理工作,做了两天,才双手持刀,恍恍惚惚的将匕首扎进丧尸的脑袋。 有了艰难的开始,接下来再杀丧尸他就勇敢多了。 慢慢延至到现在,大人和小孩分工合作。 郑砚、霍贤、李光明负责卸胳膊卸腿,而胡非负责,将只剩下躯干的丧尸击毙。 天气炎热,晌午根本出不了门,在外面站久了就头重脚轻,几人都是趁早上和傍晚才出来绞杀丧尸。 这天,天蒙蒙亮,他们照例五点钟就起来收拾丧尸,一直到九点回去吃饭。 王永成做的饭是小米汤,和一碟小咸菜,说是小米汤毫不夸张,喝到最后才能在碗底找到几粒米,米汤清澈透明。 他们忙了一早上,又累又饿,郑砚看看桌上的饭,又看看王永成,一脸的木然。 王永成有一茬没一茬的用筷子搅动米汤,看起来兴致缺缺,食欲不振的样子。 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厨房里粮油米面这些东西样样不少,甚至可以说很丰厚,怎么这米粥一天比一天稀,这菜一天比一天寒掺? 前两天好歹还有点rou腥,今天索性就白水就咸菜? 王永成抬眼瞧瞧郑砚,神态很自然,低头喝了口饭。 胡非正是长个子的年龄,累了一早上,饭桌上只听见他咕咚咕咚的喝饭。那碗有他脸那么大,小小的人喝了两碗,跳下凳子去盛第三碗。 郑砚看他肚子都涨起来,将碗拿过来,道:“还没吃饱?你都喝了两碗了。” “饱了。”胡非打了个嗝,抓抓耳朵说:“现在饱了,一会还饿,叔叔我再喝一碗。” 小米汤稀稀拉拉的,都是水饱,撒个尿肚子就空了,怪不得孩子会饿。 郑砚看看饭菜,放下筷子说道:“前两天我们不是带回来一包腊rou的么,切了端上来。” “腊rou?哪儿还有呀,这都三天了,昨天不是吃完了嘛!”王永成大声说。 “吃完了?”郑砚皱眉。 “是的呀,你们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么多人吃那么一块rou,早早的就吃完了嘛!”王永成说。 郑砚心中冷笑,睁着眼睛说瞎话,是被大家吃完了?还是被你吃完了? 那串rou至少一斤多,别说现在四个大人一个小孩,就算是翻个倍,八个大人两个小孩,每人也得分得上两片吧? 就算心中有数,奈何没有证据,王永成咬死了不松口,他们也没办法。 郑砚看看自己面前的白开水和小咸菜,心想这他妈哪里是救了个人啊,这分明是吃了个苍蝇啊! 干什么都藏藏掖掖,老子想吃他妈一口rou都没得吃! 王永成笑了笑,赶紧接过碗,又给胡非添了一碗饭。 盛夏暑天,根本出不去门。连续多日没有下雨,空气干燥,植物耷拉着脑袋没精神,枝叶恹恹的打卷。 十点钟吃完饭,到下午四点的这段功夫,几人都在屋里待着,避暑。 郑砚盯着王永成将碗刷洗干净,叉进碗柜里后,王永成撇撇嘴,打着哈欠。 “早上起早了,八点钟就起来给你们做饭,累死我了,我去睡个回笼觉。” 八点钟? 夏天,八点钟天都亮了三个小时了。 郑砚一脸便秘的送他上楼,回到房间,王永成哼着歌从抽屉里拿出他早上偷偷做的白面烙饼。又拿出腊rou,撕下来一块rou填进嘴里。 这块腊rou是郑砚在末世前准备的,四川腊rou,味道正宗,有点咸,很香,微辣。 末世有什么不好? 比末世以前逍遥太多了,王永成想,既不用工作,又不缺吃不缺喝,也没有那臭娘们儿和小娘们儿的碎嘴唠叨…… 我妈了个比的再游手好闲,也是一家之主,你们一个个的不该养着我么? 我可是你爹,我可是你老公啊! 王永成荡着二郎腿,心说这末世来的真是时候,老天爷对他不赖啊! 没有谁看不起谁,也不用…… 偿命。 家里每天大吵小吵,老婆闺女是联合起来敌对他,骂他骂的狗血喷头。泥人还有三分血性子,那些没用、垃圾、废物的字眼钻进他耳朵,钻进他心里,怒火蹭蹭往上冒,偏偏那两个傻逼一点眼力见没有,不知道停嘴。他实在忍不住,从厨房抄起菜刀把一大一小两个娘们儿宰了! 满地是血,世界清静了。 可这是故意杀人罪啊!弄不好要死的!本来还惶恐害怕,准备天涯海角的逃亡,他从家里收拾包袱行李,刚到火车站就看见丧尸咬人。他躲在老人护理院的保安室,一声不敢吭,没过几天,竟然得救了! 真是天不亡我! 王永成洋洋得意,他天生的懒,怕累怕束缚,花钱又大手大脚。小时候他娘惯着他,长大了娶了个老婆,他还是不务正业,等他老婆惯着他。 不过这有什么呢,人活着不就是图个享乐么。 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每天做做饭刷刷碗,吃住的都不错。 至于那个白面似的姓郑的小年轻,整天不给他个好脸,当他王永城是好惹的? 王永成连声冷笑,他虽然贪生怕死,不敢杀丧尸,可对他来说,杀人要简单多了。 楼下,胡非在看故事书,看一回跑趟厕所,回来就狂喝水。 两个小时跑了十多趟,躺在沙发上捂着肚子打滚。 李光明在看盗墓笔记,已经看到第二卷。 而郑砚和霍贤在下棋,当胡非又经过他身旁,郑砚头也不回,准确的拉住他的胳膊,蹙眉道:“你怎么回事?拉肚子?” “不是,我水喝多了。”胡非摸摸肚子,期期艾艾地说:“叔叔我有点饿。” 郑砚看看表,现在离午饭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不是要去厕所吗,去吧。”郑砚示意等会再走棋,起身到卧室,装模作样的找了片刻,从空间取出一包王中王火腿和一块面包。 等从卧室出来,喊了胡非一声,小孩从书里抬头,眼睛唰的亮了,口水淌了一地。目光动也不动,黏在郑砚的手上,随着他的手挥动的方向移动眼珠。 “想不想吃?” “特别想!”胡非从凳子上站起来说。 郑砚逗他,笑道:“叫叔叔。” 胡非飞奔过来抱大腿,迭声说:“叔叔叔叔叔叔叔叔……” 郑砚:“……” 郑砚把火腿塞他怀里,继续下棋,说:“别省着,使劲吃,吃不完不准吃饭。” 胡非抱着火腿点点头,盘腿坐在沙发上,隔着火腿外皮闻味,闻了一会将火腿肠从包装袋里掏出来。 一包火腿十根,胡非分了分。 一共有五个人,胡非公公正正,每人两根。 从沙发上跳下来,胡非怀里捧着火腿,往李叔叔旁边放了两根,给霍叔叔两根,郑叔叔两根,自己两根。 还有那个坏伯伯两根。 郑砚瞧瞧自己面前的火腿肠,诧异道:“也有我们的份?” “对不起郑叔叔……”胡非有点紧张,不好意思地说:“我不想分你们面包……还是……给你咬一口吧。” 郑砚往后仰头,摆摆手道:“听话,叔叔不吃,叔叔又不是小孩,我们等着吃午饭就成了。来,火腿也给你。” “谢谢叔叔。”胡非往后一缩身体,没接,跑了,拿着自己的火腿在沙发上吃,细细的咬了几口。尝到滋味之后,珍而重之的将火腿包好,收起来,开始吃面包。 从楼上睡醒下来的王永成,才下楼就鼻子灵的闻到火腿的香味。 “这是什么味啊?”王永成边下楼,边说道:“怪香的。” “伯伯。”胡非从沙发上站起来,不太情愿的走过来,给他两根火腿,说:“给你火腿。” “这是怎么啊,有火腿怎么没人跟成哥说啊,把我当外人啊?”王永成感觉自个受到了排挤,语气颇不愉快。 胡非跑到霍贤背后,小手摆弄他的裤腰。 王永成低头看看红色包装的火腿肠,咬开外皮三两口吃了,大喇喇坐到沙发上。 “那个小孩,”王永成说:“就两根啊,你们不会藏私货了吧,这可不厚道啊!” 胡非从自己兜里摸出来火腿给他看,说:“每个人真的就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