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小说吧 - 都市小说 - 算什么男人在线阅读 - 第52节

第52节

    跟绝大多数女孩子一样,宋诗尔也很喜欢看装修房子的微博。

    每次看到别人装修的照片,她就会点下赞收藏着。

    叶峥庭自己都说了,预算没有上限,这样的话,就更能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喜好了!

    光是想想都很兴奋呢。

    “当然是真的。”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摊开来说了,叶峥庭也不掩饰,“我那公寓还不是按照你喜欢的风格装修的。”

    宋诗尔美滋滋的笑了笑,“可我喜欢的风格又不是你喜欢的啊。”

    “对我来说,只要有你在,哪怕你全部装修成粉红色,我都喜欢。”

    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反正对叶峥庭来说,家里怎么装修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在身边。

    “小心我真的装粉红色风格的。”

    叶峥庭见周围没人,探出手抱了她一下,“只要你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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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房子之后,都已经快下午四点了。

    因为今天看演唱会的歌手实在人气太高,两人担心晚点出发路上会堵车,所以提早开车过去那附近,想在附近找家餐厅吃饭。

    体育场在比较偏的地方,自然也没什么人气评价都不错的餐厅,随便着凑合吃了点,两人就去了附近的停车场。

    关上车窗,打开空调,手里捧着奶茶,宋诗尔满足的说道:“真好啊,以前就想看他的演唱会,但那时候都是没时间就错过了。”

    “恩,知道,记得有一次也是来这里开演唱会,但那时候我们在考试,你还特别伤心难过。”

    他们之间有这么多年的回忆,有说不完的话。

    既是好朋友又是情侣,之前宋诗尔觉得很尴尬,现在真正跟叶峥庭在一起了,她又觉得挺舒服的。

    叶峥庭跟之前的任何一个男朋友都不一样。

    她之前谈恋爱的时候,虽然也高兴,但总归是有些别扭的。

    现在呢,她跟叶峥庭在一起,感觉非常的舒服,也有那个信心会走很长很长的一段路。

    “是啊,没想到现在居然跟你一起来看,这就算了,你竟然成了我的男朋友了。想想就觉得很不真实。”

    就是几个月之前,谁要是跟她说,她会跟叶峥庭在一起,那她肯定会将白眼翻到天上去。

    叶峥庭探出手摸着她的耳垂,“我也觉得很不真实,诗尔,你现在真的是我的女朋友了,我不是单身狗了吗?”

    “是的啦。”宋诗尔想到某一件事,又得意洋洋地说,“这样算起来,我应该是你的初恋吧?”

    叶峥庭在此之前没有谈过恋爱,这是第一次。

    想到自己是他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第一次恋爱的对象,宋诗尔就忍不住得意高兴。

    叶峥庭点了点头,心想,只要她愿意,他这辈子也可以只有这么一个女朋友。

    两人聊着天,时间过得很快,等到进场之后,才感觉到现场有多么火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一票难求。

    他们的座位在前排,离舞台很近。

    宋诗尔还能听到旁边的人在聊天,比对着自己买票的价格。

    说是跟黄牛买,价格足足涨了一倍!

    宋诗尔凑到叶峥庭耳边小声的说:“如果不是你,我肯定又看不到这演唱会了。”

    便宜的票估计买不到,贵的票她可能又舍不得。

    以前读书时候为了看偶像的演唱会,不怎么心疼钱,等工作之后,就不太愿意把钱花在这方面了。

    等她喜欢多年的那个歌手一出现,整个现场气氛都沸腾起来了。

    宋诗尔听着粉丝们的尖叫声,她也好像一瞬间回到了她的少女时代。

    举起荧光棒,用最大的声音喊着唱着,哪怕汗流浃背也不在乎。

    叶峥庭也跟着一起唱,看演唱会其实是很排解心情的一种方式,跟着人群一起唱一起喊,似乎将工作上的疲惫一扫而光。

    偶像在跟粉丝们进行互动,一边唱着情歌,大屏幕上就闪现着台下观众的脸。

    定格下来之后,大屏幕自动拍照。

    很多都是情侣,见镜头扫到他们,立马抱在一起亲吻,惹来一阵阵的欢呼。

    还有的是闺蜜,也抱在一起朝着镜头比心。

    至于男性好朋友,只是冲镜头傻傻憨憨的笑,不敢抱,更加不敢亲,就怕一不小心就上热搜,那就真的尴尬了。

    叶峥庭的手心都是汗。

    他不是很勇敢的人,至少在面对宋诗尔的时候,很胆小。

    她比他勇敢得多,敢直接在家人面前说,她喜欢他。

    光是想想她说这话时的表情,叶峥庭就心跳加快。

    他们的位置在前排,没一会儿,镜头就扫到了他们这边——

    宋诗尔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自己的脸会出现在大屏幕上,然而更为震惊的事发生了!

    叶峥庭居然抱着她,在这么多这么多人面前来了个深吻。

    现场各种叫好鼓掌欢呼声!

    那位歌手停顿了一下,打趣笑道:“这一对真是好恩爱,祝福你们。”

    等到叶峥庭放开宋诗尔的时候,大屏幕闪现的又是另外的人了,宋诗尔面红耳赤,双手捂着脸,嗷呜了一声,在偶像面前秀了次恩爱?!

    嘤嘤嘤,不过她真的好喜欢这样啊!

    叶峥庭迟迟不敢去看宋诗尔的眼睛,生怕自己的这种行为让她生气了。

    在这么多人面前接了个吻,宋诗尔又是激动又是兴奋,心跳加快,根本恢复不了平常心了,叶峥庭的这个举动直接点燃了她久违了的少女心。

    等回过神来,宋诗尔悄悄地捏了捏叶峥庭的手,小手放在他的掌心里。

    叶峥庭用力握住。

    他们可能都不是在爱情中很勇敢很大胆的人,可能也不会像电影中有那么轰轰烈烈的爱情,但那又怎么样呢,为了对方,每天努力一点点,每天勇敢一点点,直到成为对方心目中的英雄。

    等演唱会结束之后,宋诗尔跟叶峥庭是比较后一批退场的。

    喧嚣过后便是宁静。

    走在去往停车场的路上,宋诗尔一时兴起,忍不住想跟叶峥庭开个玩笑,逗逗他,试探他。

    “这么晚了,回去的话应该会打扰家里人睡觉吧?”

    以前跟别人谈恋爱的时候,男朋友总是会找机会出去玩的时候玩到很晚很晚,他们是什么心思,其实宋诗尔很明白。

    她不想太快突破自己的底线,总会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敷衍过去。

    现在看着叶峥庭,倒是很想撩撩他,想看看他都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会激动吗?

    光是想想就觉得很有意思呢。

    她想过好几种可能,就是没想过这一种——

    叶峥庭停下脚步,无比认真耿直地看着她说:“你不是有钥匙吗?”

    宋诗尔:…………很好,算我输。

    ☆、第66章 066.

    时间过得实在是很快,夏天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 在宋诗尔看来, 一年中最舒服的季节莫过于秋天,凉凉的, 穿上夏天漂亮的连衣裙,搭配一件薄外套就足够了,看着树叶变黄,如果可以,真希望一年四季都是秋天。

    虽然在她的心里,是很期待跟叶峥庭白头偕老的,可另一方面, 她又有些悲观。

    因为有过前几段恋爱的经历,她在积极的同时, 也会难免陷入消极,总会觉得自己可能根本不适合谈恋爱, 太容易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就放弃。

    当然, 最重要的是,很难长时间的有喜欢的心情, 太容易就厌倦一个人。

    她一直觉得前几段恋爱,对象都很不错,主要原因在于她。

    叶峥庭也很了解宋诗尔在这段恋爱中的心情, 所以每次宋诗尔闹矛盾的时候,他都会以自己的方式哄好她,不知不觉的, 这段恋爱就超过了三个月。

    连宋诗尔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么说来,她终于有一段正儿八经的恋爱了吧?

    宋诗尔心里很清楚,这段恋爱能坚持到这个时候,叶峥庭几乎出了大部分的力。

    跟所有的情侣一样,他们谈恋爱的时候,跟别人也没有什么不同,宋诗尔一直认为自己还算是个讲道理的脾气还不错的人,可没有想到还是被打脸了,谈恋爱的时候,她也数次无理取闹,也曾扪心自问是不是跟叶峥庭并不合适,也不是没有过要放弃的念头。

    叶峥庭也不是没有脾气的人,他也被宋诗尔气到牙疼,也曾因为她伤心难过,但恋爱就是这样……

    三个月的瓶颈期之后,宋诗尔的心态也就平和起来了。

    其实每一次争吵之后,她也觉得自己挺不讲道理的,好在她不是不知好歹的人,懂得叶峥庭的坚持,明白他的退让。

    叶家的人都知道叶峥庭终于抱得美人归,上上下下都真心高兴。

    总而言之,宋诗尔跟叶峥庭的这段恋爱,集合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所有条件。

    只是这一次,再也没有人给她施加压力了,只是偶尔参加叶家的家庭聚会时,有些不知情的亲戚会顺口提一句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都被叶mama不着痕迹的推了回去。

    不管是叶家,还是宋家,都知道他们两个能在一起有多不容易,自然不会去帮倒忙。

    “对了。”叶峥庭本来是坐在沙发上抱着电脑看邮件的,突然叫了正窝在另外一边,抱着柯基宋宋看电视的宋诗尔一声,“我有年假了,要不要趁这个双休日,出去旅游散散心?”

    宋诗尔正在看狗血但让人欲罢不能的都市剧,听到这话,顿时就分神了,她激动地坐了起来,本来赖在她怀里懒洋洋睡觉的宋宋也被惊醒了,瞪大了眼睛看着周围的一切,“旅游??真的吗!!”

    虽然她现在的生活也很充实,但心里依然装着诗与远方的。

    能出去散散心,那再好不过了,现在天气不冷不热的,再适合出去玩不过了!

    叶峥庭见她这样,忍不住笑了,“加上双休日的话,我再休个两三天的假,那也能玩个四五天了。”

    其实叶峥庭的年假不止这么多,不过他现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极限也只能休个三天。

    春困秋乏,最近他看宋诗尔都有点无精打采的,就想着带她出去转转,正好他们谈恋爱以来,也没有好好的出去玩过一次。

    “够了够了!”宋诗尔兴奋了,“这段时间我工作也不是很多,请假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四五天的话,去哪里玩才好呢。”

    叶峥庭说了一个城市,“我记得你小时候写过一篇作文,还被当范文来念了,写的就是这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