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这一趟,把她的烦恼给解决了,作业照样做,钱照样挣。上辈子她就帮人抄过作业,也能冒充别人的字,虽说仔细看还会有一点点的不一样,不仔细看那几乎都没有差别,与现在最大的差别,为了挣钱,她也是花大功夫。 只是,她没想到自己就那么去一回初一教室找人,瞬间就传遍了。 陈明丽还专门还这个事暧昧地笑话她。 真让林校觉得无语。 好像这年纪的女生脑袋里都想着这回事,少女情怀总是诗来着。 回家吃饭,家里气氛都不知道怎么形容,林长富依旧那副鬼样子,愠着眼,脸色黑黑,整个人跟谁欠了他几百万似的样子,赵霞脸色也不好,虚虚的,一点精神头都没有,这样的家里,叫林校实在是没有什么胃口,粗粗地就扒了几口饭权当是吃饱了,也不在家睡午觉,直接跑回学校去。 离下午上课还好早,教室里还没有几个人,都是趴在那里,她到了座位,也就趴在那里,权作是睡午觉,趴在桌上睡,睡得她手臂都麻了,在那里晃晃手臂,待得真午自修时,她反而睡不着了,索性拿着英语书翻了翻,拿着笔就能把看过的都写下来,偏一个个单词,她念得好吃力,会看并不会读,完全是一种正常的范畴。 大抵过了一个月左右,才见着林长富似乎心气儿过去了,也有笑脸了,还能同赵霞开开玩笑,也就他心理素质这么好,过了当初那种劲头儿就跟没事人一样,也能好好地出门做生意挣钱,深更半夜的都能出门也不嫌累。 足叫林校松了口气。 因为她太知道有多少长时间的消停期,在消停期里,他除了讲话不靠谱,喝了酒讲话更是管不住舌/头之外,还爱跟个女人似的讲别人家私事,别的都还好,赵霞没空,饭都是他煮的。 如果一辈子都这样子,林校真是没有什么要求了,偏偏她最最清楚林长富的恶劣性子,就跟隐藏着的炸雷一样,等你放松了戒备心,有那么一点觉得他可能会转性,他就突然间给个狠狠的打脸。 即使林长富笑着,林校也没有叫过他一声,真让她叫他一声“爸”,实在是叫不出口,心里恨得不行,都恨了两辈子,都不能稍稍收敛点,只能是更恨。 就她这样子,到叫赵霞不放心。 “怎么不叫你爸了?”赵霞语重心长,跟前些日子的状态完全不同,精神头就回来了,跟林长富也是有说有笑,“他再怎么坏总归还是你爸,哪里有你这么气性大的孩子,都不叫他了?” 要说林校心里的惟一难受点,那就面前的赵霞,明明知道林长富跟是个大坑,偏愿意沉在大坑里不肯出来,但凡说一句,就是为了她们两姐妹,不能叫她们两姐妹没了爸爸,所以林校还是挺埋怨赵霞。 林洁回家的次数比较少,两星期回一次,拿的生活费一个星期五十块钱,三餐都在学校解决,平时都是省吃俭用,能省着吃就能省着吃,还带小瓶子的槽方,有点辣的那种,一块多一瓶。 林校没理会这个话题,提着她的书,迅速地穿上皮鞋,还是双单鞋,她姐林洁穿过的皮鞋,她年少很少有穿过皮鞋,即使有,也是她姐林洁穿过,她妈舍不得买两双是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是能省就省点。 通常新衣服,两姐妹都是做的一模一样,就是颜色不一样,然后林洁穿得不能穿了,就留给她穿,要是以前的林校肯定不愿意穿旧衣服,现在的林校到是平实了许多,那些嫉妒她姐的情绪也少了,越要想起自己曾经的小心眼,她就越觉得上辈子的自己活得挺可笑。 总归是钱作怪,只能满足一个孩子的需求。 她去上学,并不知道赵霞叹了气。 林校包里放着钱,钱是随身带,不敢放在家里,生怕放在家里被林长富摸走了,尽管林长富并不知道她现在有挣钱,一个学期下来,钱越来越厚,——她都萌生是不是要去把钱存起来的念头。 她那么一想,心情就迫切了点。 放学回家的路上,她还特地去农村信用社,小镇嘛,也有国有四大银行,到后来除了四大国有银行之外还进驻了好几家银行,但论方便的话,没有各处都用设点的农村信用社更方便。 但是到信用社,她才发现这个年头的信用社服务,并不如后来的好,柜台后的柜员都冷着张脸,好像存钱的人都是欠银行的钱,她到那里一问,柜员就冷冷地看着她一眼,然后才问她要做什么—— 林校自然是问开户的条件。 “身份证。”柜员依旧冷漠脸,“小孩子别捣乱,要存钱叫大人来。” 林校确实想起来自己没有身份证,到明年她才做身份证,今年可做不了,她期盼地望向柜台,“能用户口本吗?” “能。”柜台回答她,回答的非常简单,“快让别人办业务。” 林校的身后排了一队人,都等着办业务,她回头一看,讪讪地离开柜台窗口,走出信用社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地摸了摸了自己的钱,摸一下钱才能叫她感受到她确实有笔钱,因为有课,她不能像暑假那样每天能挣两小时的钱,而就光光做作业,每天也就十块钱,在期末考前一天,她已经挣了大约差不多140天,一共是一千三百多块钱这笔钱对她来讲等于是巨款。 还有平时赵霞给的一点点零用钱,大约一个星期也就五块钱,有时候五块钱都没有,她都放在一起,一毛都没舍得用,平时最爱跟同学下课时去买零食吃,她也不吃了,更别提租言情小说了,更不租了。 没了林长富的添堵,日子过得就特别的轻松。 林校晚上回去夜自修的时候,就想着好好复习,最近日子挺轻松,让她多少降低了点警觉性—— 到夜自修放学时,陈明丽非得拉她走,没等她问明白是什么事,就看到葛冬莲跟李艳珠推着自行车等在学校大门口。 “明丽快去推自行车,快点——”李艳珠叫得很大方,丝毫不觉得她这么大声有什么,“阿校上来,上/我车,我带你,别慢吞吞的,快点来……” “快点,快点,”葛冬燕也在叫。 这样的夜晚,似乎一下子就跟平时不一样了。 年轻朝气的面孔,极为欢快的活泼,让她们的面容都鲜活了起来。 ☆、第015章 林校打心里不想去,鬼使神差似的,她就上了李艳珠的自行车后座,双手就实住她的腰,李艳珠有点胖,这一圈,就晓得她肚子上的rou很软,而这样的动作,林校发现自己像是做过无数次。 确实,在她的青春里,总是有许多埋怨的事,埋怨自己的轻狂,还有轻浮,还有对家里的厌恶,都让她在青春叛逆期里的路上一直作死。 三辆自行车,并排前行,这时候并不像后来路上有那么多的车,见的最多的都是自行车,各种各样的自行车,各种颜色的自行车,将路面交织成自行车的海洋,她圈住李艳珠的腰,往后看从学校大门出来的学生,即使再平淡的夜自修放学时光,还是让她觉得无比的温馨,心里更确定了要好好把握这个重来的机会。 “快、快,在那边,我看到了,看到了,快点转过去,快点转过去……”忽然间李艳珠叫了起来,声音透着掩饰不住的兴奋,“明丽,你快点跟上,速度太慢了!” 她就跟大指挥似的,指挥着。 “我比你还快,还说我慢!”陈明丽用力蹬了几下就到李艳珠的前面,比李艳珠还快地挤入左边的人行道,顺着人行道再往里面的小巷里转进去。 李艳珠也跟着转,葛冬燕与她并排,迅速地都挤入小巷,小巷能容得下三辆自行车并排,边上还有个小花坛,都种着花草,此时正值葱兰开花时间,花坛边上一圈的葱兰开着白色的小花,入了夜,花儿已经蔫蔫的了。 “人呢?”李艳珠没看到人。 小巷里有路过的人,但并没的她想要看到的人。 陈明丽来的最快,脸上带几许兴奋,把自行车停住,手指指前面,“往前面的弄堂进去了,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家难道就住那里?”葛冬燕脸上就着一点儿疑惑,也停了自行车,“不要自行车进去了吧,我们走进去?” 入夜的小巷没有什么声音,两边都是五六层的楼房,算是小镇上最早发展起来的小区,并没有什么相应的小区配套设施,原来都是家属楼,是属于那些什么厂啦分配给员工的房子。 李艳珠也停了自行车,兴奋劲儿根本没减,“走呀,快点……” 林校也从自行车后座跳了下来,打量着这两边的楼房,记得前几年她大姐还租住过这里的房子,所以她对这地方还是有点熟,本来都不太记得了,一进入这地方,所有的记忆都涌上来。 她好像记得李艳珠是喜欢以前她们同班的一个男生,夜自修放学都能追着人家男生过去,这一次,好像就是这样子的事,——她忽然间笑了,快步跟在她们三个后面,走入乌漆抹黑的小弄堂。 小弄堂里面四通八达,不像先头那边的家属楼,这边都是自建房,自建房的规划并不像家属楼那样子,把能占的地方都占了,就留下能让一人一自行车能通过的小道儿,她们走了两三分钟,才远远地进入昏暗路灯的范围—— 左右两边的房子有的亮着灯,有的关着灯。 “这里这么样,怎么找呀?”陈明丽停了脚步,感觉再走下去也没戏,回头跟李艳珠说,“哎,艳珠,还是回去吧?” 李艳珠往前走了两步,踮起脚,伸长脖子看看四周,都是差不多的房子,惟一的区别就是房子的朝向各有各的,看得她脸上的兴奋劲儿顿时都淡了,垂头丧气的,“走吧,这里可真难找。” “是呀,快走呀。”葛冬燕最快往回走,手极为亲密地挽着林校的胳膊,“哎,你跟韩康怎么样了,他们班好多女生都喜欢他。” 林校没想过自己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先是一愣,脚步一停,手下意识地挠挠后脑勺,笑得一脸傻样,“喜欢就喜欢呗,我能有什么办法?” “怎么会没办法?”葛冬燕分明比她还急,紧紧地挽着她的胳膊,“那些人成绩又不好,跟你怎么比?” 林校怎么听都觉得这话挺诡异。 “对呀,好多人都不信你跟明丽能进重点班呢,”李艳珠听到葛冬燕的话,顿时来了兴致,颇有点义愤填膺的意思,也有些畅快的得意,“我昨天看初二那帮人还有些不服的样子,真是笑死我了!” “什么嘛,”陈明丽快步上来,“她们那是没眼光,我跟阿校自然是成绩好的,哪里是她们那种什么书都读不进的家伙能够得上的——” 这自信的口气,叫林校真想吐槽,想当年她也是跟陈明丽一样自信,都深信凭她们的能力,什么县一中啦都不在话下,更别提二中了,那是随便发挥一下就能进,结果,两个都只考了四百多分,进的普通高中,读了一个学期两个人都辍学了。 从小巷里出来,四个人就分道了,李艳珠与陈明丽是同个村的人,葛冬燕是另一个村,住的还要远些,三个人骑着自行车走了,很快地就消失在夜色里,林校一个人打算走回家,站在路口,让前面的车先走,这会儿还没有红绿灯—— 刚走过路灯,就看到对面路上的百乐宫冒烟了,她瞬间瞪大了眼,站在原地没动,没一会儿,整条道上都聚集了人,还有从百乐宫里急忙跑出来的人,跑出来的男男女女画风分明跟聚集起来的人不一样,有年轻的面孔,也有中年人,女的穿着有些布料少了点,有些布料并不少,染着头发,涂着艳色的红唇,也有不化妆的;男的嘛,有着装正常的,也有染着黄头发的,都慌乱地跑入人群里。 百乐宫的烟越来越浓,聚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将整条道儿堵得水泄不通,林校困难地挤过人群,看见边防派出所的人都迅速地出来疏散人群,她连忙退到边上,看向不止是冒烟,而且火光冲天并迅速地将隔壁同楼层的都跟着烧起来。 好惊人。 百乐宫在小镇上已经好多年,这些年渔民先富起来,个个地都“财大气粗”,船都往大里整,越大越好,不止是船,就是穿着都是由渔民先兴起来,2500元一件的梦特娇每次一上货就卖了精光,渔民都几乎人手一件梦特娇,好像梦特娇就是身份的象征;买梦特娇,那是穿着,百乐宫就是一个娱乐的去处,镇上还有些小舞厅跟歌厅,都不如百乐宫的名次。 一场火,就把百乐宫烧了,烧得后来百乐宫就再也没开过,那个地方足足有好几年都是黑乎乎的被烧过的架式留在那里—— “小偷,小偷,抓小偷——” 忽然间人群里叫嚷了起来,声音极为尖利焦急。 林校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到一个人影从自己身边跑过,她想也没想的,就提起手上提着的袋子砸向那人,袋子里有好几本书,语文、数学、英语,提着并没有什么分量,却把那个人砸慢了些—— 没等她后悔自己怎么就脑袋发懵了,人就跟那人给狠狠地推了一下,屁/股先着地,疼得她眼泪一下子就冒出来,坐在地上,好半天起不来,那人一推她,就迅速地挤入人群里。 周围的人,谁也没扶她一把。 就是那个叫小偷的女人,也没看她一眼,就继续追人去了。 林校默默地站起身,将掉落的袋子还有书捡起来,不止屁/股疼,双手也跟着疼,手刚才是直接抵着地面,此刻是火辣辣的疼,尤其边上没一个人来扶她一把,而且就光看着她,更让她满脸通红。 “小姑娘,多管闲事做什么,小心小偷盯上你。” 等她走开,隐隐地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 这声音并不能让她觉得安慰。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两个掌心都稍稍破了皮,胡乱地用手背抹去眼泪,哭有什么用,都几岁了还哭! 回到家,家里灯关着。 她用钥匙开门,手往门边上的开关一按,家里并没有人,冷冷清清,估计父母出去做鱼生意了,把手上的袋子往桌上一放,她就用毛巾擦擦手,没敢碰破皮的地方,找了点蓝药水,往破皮处涂了涂,两手心顿时全是蓝紫色,疼得她直抽气。 也到不是真多疼,可能是心里头聚了点那些东西,让她觉得分外的疼。 待得蓝药水干了后,她才去摸自己的裤袋,不止摸,她还把东西掏了出来,灰色的钱,一千三百多块钱一分不少地在她眼前,看到这些钱,她觉得手上与屁/股也不那么疼了,钱真是种稀奇的东西,还能让人忘了疼。 她想了想,觉得还是找她姐林洁好,她姐林洁可是有身份证的人。 这一晚,她睡得很好。 转天,就是期末考试。 ☆、第016章 “还不起来,今天要考试,魂都没有了?” 大清早地,林校被叫嚷声惊醒。 一睁眼就看到林长富的背影,在灶台前盛饭。 八点半考试,早上考语文。 她的脑袋是清醒的,记得一切事情,还记得昨晚看到百乐宫着火的事,双手摊开来,蓝药水刺眼极了,一夜过去,并不怎么疼了,就两手四根手指头去夹起毛巾把水挤干,往脸上抹抹,全作是洗脸。 她穿得很单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