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我应该有什么事吗?” 孟楷隶没敢再说话。 昨晚秦阅在王忱的……尸体旁边坐了一夜,早上他推开太平间大门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孟楷隶觉得他脸青得快赶上了里面的王忱了。不过他没敢说,就问秦阅接下来怎么办。 “明天让殡仪馆来吧,我回家收拾收拾东西。” 然后秦阅就直接拉开了驾驶座的门,孟楷隶被吓了一跳,他忙抢上去,“秦总秦总,我来吧……我来开车。” 就秦阅现在这个状态,孟楷隶哪敢把方向盘交到他手里。好在,秦阅没有执着,他只是按了按自己的额心,就坐到了后排。 孟楷隶松了口气,开车把人送回了家,车停在门口,孟楷隶把钥匙还给对方,礼貌地问:“秦总,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你走吧,公司有事让他们给我打电话。” 孟楷隶心想,看了新闻的人谁还敢这个时候给你打电话,嘴上却说:“好的秦总,那您休息一下吧,我先回去了。” 然后秦阅就进了家门。 客厅的灯是开着的,这让秦阅换鞋的动作一下就停住了。 ……只有王忱……只有王忱一回家就要开灯。 2.来个诈尸炮 这栋房子的装潢是秦阅自己做的决定,全部是中式风格,一整套的红木家具。但王忱一直都不喜欢。 他嫌木质家具会让屋子里黑沉沉的,所以每次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要打开所有房间的灯,开了灯,才换鞋,然后要去厨房喝一杯水,上楼换衣服。 他们搬进来八年了,王忱就维持了这样八年的生活习惯。 秦阅看到客厅明晃晃的吊灯,半天都没有回过神,直到眼睛盯得有些发花,他才忍不住在原地蹲了下来。 胸口的左侧,心脏的位置,被人闷了一拳似的隐隐作痛。 王忱死了,就死在他面前。零点几秒的瞬间,就能让他们天人永隔。 是很难接受。 可是他已经在太平间坐了一整晚,王忱的身体都冷透了,最后去握他手的时候再也没有过去熟悉的体温。 所以他必须接受这样的结果,不论多难过。 蹲了片刻,秦阅就恢复平静。 可能是昨天王忱出门前就忘记关灯了。于是他也没舍得再关上,就这样留着王忱存在过的痕迹。 他站起来,车钥匙放在玄关的鞋架上。几辆车的都在这里放着,无论他和王忱谁出门,都可以随手拿一把,方便,也亲密。他们从来都不分彼此。 两个人相爱太久,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是回忆。 秦阅打开鞋柜,准备拿出自己的拖鞋。 他的动作突然停了下来。 玄关的鞋柜有两个,一个是他们的,另一个是给客人准备的。王忱爱交朋友,也经常带到家里来做客,秦阅并不反感。那边放着几双客人用的拖鞋,还有老朋友来这里,偶尔借宿时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留下的鞋。 但是,今天,在他们的这个鞋柜里,本该放着王忱那双拖鞋的位置,放了一双陌生的运动鞋。 秦阅眉头迅速拧到了一起。 蓝色鞋面,侧边有一个黄色对勾。他拿了起来,鞋帮上清晰地写着:nike sb 他认出来了,这是今年nike刚出的新款滑板鞋,因为sb的简写已经被王忱嘲笑一溜够了。换句话说就是,这绝对不是王忱的鞋。 “谁放这的。”秦阅沉着脸,把鞋拎出来,随手扔进了另外一个鞋柜里,然后重复了一遍鞋名,“傻逼。” 然后那个本该放王忱拖鞋的位置一下就空了出来,秦阅觉得自己的心也被人挖去了一块。 挺痛。 那王忱的拖鞋呢? 秦阅直起身,看着头顶被打开的灯,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扶着鞋柜的手指缓慢地收紧,目光敏锐地落在了不远处半开放的厨房里。 吧台上,端端正正地摆了一个透明的玻璃杯,里面还剩一个杯底的水,有水珠仍挂在杯沿上。 这昭示着,就在不久前,刚刚有人用它喝了一杯水。 秦阅脸色猝变。 王忱是在把身上属于万辰的衣服扒了下来,但还没来得及套上属于他自己的居家服的时候,听到了一阵地动天摇般的脚步声。 有人旋风一样冲到了楼上。 王忱忍不住笑,秦阅总算回来了。 他本想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拉近一点万辰和他自己的差距,免得告诉秦阅的时候因为反差过大而把秦阅吓死。 但估计是秦阅看到了厨房里摆着的杯子,上楼的速度跟开了马达一样,王忱知道来不及,只好放弃。 更衣镜里是十九岁少年鲜嫩而精致的面孔,身上的肌rou不算太紧实,但修长的双腿完全弥补了这个缺陷。王忱很有自信的想,换一个漂亮男友,对秦阅来讲,应当也并不是什么太难接受的事情吧。 于是,他只穿着内裤,很从容地走出衣帽间,向卧室的门走去。 “秦阅啊,幸亏家里的门是密码锁,否则你这么半天不回来我得在外面等……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