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页
清扬是比较特别的女孩,对衣服饰物不很上心。最初在澧兰的婚礼上,当澧兰把清扬托付给他时,他以为自己要当车夫和脚夫,穷极无聊地陪她逛四天街,像从前他的姐、妹来慕尼黑时一般。也许可能更甚,毕竟小家碧玉没见过好东西,初来这海上繁华之地,不要全部打包回去吗?他出身名门,门第之见深植心中,他忘了清扬在欧洲呆过四年,欧洲的各个名城她都见识过。结果清扬请他陪着自己去看赛马、骑马、看电影、去画廊、去剧院看戏、听音乐会、开车兜风,她还喜欢上海的各种美食,唯独不去逛街。 “你不要买东西吗?”他终于憋不住了,问她。 “哦,好啊!” 她大概之前不好意思麻烦他,女孩很知进退,只是他不明白女孩脸上何以有了惭愧的表情,他以为女孩手头不宽绰,没关系,他可以替她付钱,澧兰的托付,他一定尽心尽力。 他带着清扬先去先施百货,直奔女装部。女孩上楼后略微看了两眼,便跟在他身后。 “你要买什么?我付钱。”看来女孩确实是手头不充裕。 “我?不是你要买吗?”清扬诧异,“我先前只顾着自己玩,没想到你可能要买东西。” “我买东西?”喔,所以她惭愧,“你真的不买吗?” 女孩摇头,“我没什么需要买的。” 他因此觉着女孩有意思,之后他因事去南京时,便邀女孩出来坐坐。他和清扬相处的三年里,从没见过清扬逛街,后来他忍不住问清扬,他看清扬衣着虽不昂贵,但也得体熨帖,嗯,她几乎从不佩戴饰物。“我都是在每个季节开头看看自己缺什么就一次买齐。”女孩有些不好意思,“我觉得逛街很费时间,也没兴趣。不好吗?澧兰跟我一样。”女孩知道他很看重澧兰。 “很好,很男人,”他摸着下巴说,“我很喜欢。那么你在欧洲也不逛街吗?” “有那么多的博物馆、教堂、皇宫要看,怎么舍得拿出时间来逛街?” “那么,一点东西也不买吗?” “怎么会?我们在塞维利亚就买了很多衣服,花了足足两个小时,每人都买了十几件。” 好家伙,买了十几件衣服才用了两小时,还“足足”!“怎么舍得逛街了?” “伦敦夏天很阴凉,不需要穿夏装。我们突然跑到西班牙,带的夏装不够就去买。” 原来有些女人置装是纯粹出于需要,他笑,居然跟他一个男人一般。“我看你衣着品味不俗,你既然不逛街,怎么培养起穿衣品味的?” 女孩想一下,“应该是从绘画、建筑和雕塑欣赏中来。你看澧兰,她的穿衣品味远胜于我,可她也不喜欢逛街。”女孩沉吟,“绘画、建筑和雕塑之所以百年、甚至千年流传,是因为其中有大美,是由对美有着特殊感悟的天才艺术家穷尽心血铸就。衣服所呈现出来的漂亮与艺术品上凝结的美不可同日而语。一个常年沉浸在艺术品欣赏中的人,比如澧兰,她的格局要远超过那些日日逛街的女子,她的眼光当然好过那些女人。我见过日日逛街、装扮精致的女人,好看归好看,可是携着市井气,远不如澧兰优雅脱俗。就好像油头粉面的小开跟你相较。” 没错,以鉴赏艺术品的眼光来选衣服,岂不轻而易举?女孩子很会说话,以澧兰暗喻自己,还抬举了他。 他起床去浴室方便,看见镜子里自己的形容,他闻闻自己,散发着馊臭,不知道清扬怎么忍受他的。他昨天进到房间里便躺下,顷刻没了知觉。他开始洗漱,奋力清洗自己,他刷了两遍牙,把头洗了三遍,把身体搓了两遍,望着浴缸里沉淀的灰泥很有成就感。他把污水放掉,清理掉挂在浴缸壁上的油泥,换上新水,摊开双臂舒服地躺到清水里。他瞥见清扬洗净的两条内裤晾在角落里,品蓝绣花的、茶绿色带小仙女图案的,他微笑,过去伸手摘下来摩挲,忍不住放在唇上轻吻。 林江沅听到外间门响披上浴衣走出去,清扬提着大包小卷进来,“丫头,怎么出去那么久?”他接过清扬手中的东西。 清扬愣一下,他叫她丫头,很亲切,“你知道你睡了多久吗?你的味道真好闻!”清扬双手环住他的腰,“有很多衣服要买,内衣、外衣、鞋子、袜子、帽子、围巾......我都买不过来。我想你快醒了,就赶紧跑回来。还没买完,明天还要去。” “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他抚着女孩的背。 “我拿了你的脏衣服去的,”她掩口笑,“人家都看愣了,然后我把它们都扔了。总算我们有衣服穿了,可惜衬衣、衬裤不能洗,没地方晒衣服,只能将就着穿吧。”清扬一副慷慨就义的神情,“我看看,内衣总要洗,也许有地方晾内衣。” “为什么要洗?不是新买的吗?” “那也要洗啊!你想啊,从织成面料到裁剪、缝纫经了多少人的手,每个人的手未必干净,机器也不干净。你以前不洗吗?”她见江沅摇头,“噫......蛮夷!”女孩皱皱鼻子,“你知道吗,从前我和澧兰在塞维利亚旅行,我们把买来的衣服都洗掉,在天台上晾了一大串。那里的太阳流金铄石,衣服一会儿就干了!”清扬很怀念。 “你从前不愿我提澧兰,你现在却时时刻刻把她挂在嘴上。”江沅笑。 “我心底无私啊,不像你!”她笑笑,“我很喜欢澧兰,我跟她情投意合,我再没遇见那么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