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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修长食指轻轻地在莫小笙的皮肤摩挲,顺着牢牢印在她细腻肌肤上的“南”字,一笔一画地描摹。 漫无目的地在塑胶跑道散步,时光竟然可以如此美妙。 在四百米塑胶跑道的运动场中间是足球场,有很多社团和班级在搞活动,玩游戏。 嬉闹声震得天际的星辰都一闪一闪。 旁边有人在弹吉他,坐在中间唱着歌,其他人在他的四周围成一圈,跟着一起唱歌。 又走了一圈,莫小笙问:“我们要回去了吗?” 林亦南不动,立如松,左右手交叠,视线定格在五米远的那群人身上,他们欢快地唱着歌。 他慢慢地开口:“等等。” 等什么,莫小笙不知道,只是顺着他视线的方向瞧个究竟,却也什么都瞧不出来。 直到他们唱完,坐在中间的男生抱着吉他停下来,林亦南径直走过去。 莫小笙听见他的声音:“同学,你好,你的吉他能借我五分钟吗?” 那位男生把吉他给他:“可以。” 吉他的绳挂在林亦南脖颈处,他朝着莫小笙款款走来,斜后方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斑驳的光影在他英俊的外表落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林亦南停在莫小笙的身前,“我好像还没给你表过白,一直拖欠你一个正式的表白,今天补给你,一个简简单单的告白。” 他动手弹,修长的手指在吉他弦之间随意跳动,旋律随之响起。 好多疑问莫小笙都没问出口。 你什么时候学会弹吉他?你不是不喜欢唱歌吗?你什么时候记住了这首歌的吉他谱?这些时日你也都在听那几首歌吗? 林亦南微垂着头,利落的短发折射着光,他狭长的单眼皮半阖,神色专注地弹奏。 薄唇在头发的阴影之下抹起浅浅的弧度,随之张口唱:“塞纳河畔,左岸的咖啡……” 他的吉他弹唱得太好了,动作流畅,根本不像是初学者,歌曲的音律也完全没有跑调,好似已经排练过千千万万次。 周围的人都被林亦南的歌声吸引,塑胶跑道运动的人回头看,慢慢停下脚步。 越来越多的人将他们两个人围起来,形成以他们为中心的圆。 莫小笙的心潮澎湃,眼底暗涌流动,似有温热的液体汹涌而出。 他一直都记得她的喜好,清清楚楚,每一次都能直击心底深处。 林亦南抬起眼眸,和她对视一眼,继续唱着。 环绕四周的人开始起哄,在运动场唱歌表白不常见,大家都很激动,有人还跟着旋律拍掌。 “拥有你就拥有全世界……” 一曲闭。 林亦南单手抱着吉他朝她伸手,眼神专注得像是在对神明起誓,“小莫同学,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时隔三年七个月零十五天,“小莫同学”这四个字再度从他的嘴说出,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却又像回到了那个夏天。 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可这是第一次林亦南正式向她表白。 四目交接,莫小笙的心止不住地悸动,眼角发酸,她的少年一如既往的意气风发,他是上天给予她的恩赐。 自从他离开后,她的情绪再也没有了波澜,宛如一滩死水,直到重逢她才重拾对生活的知觉。 此时此刻,莫小笙的话语带了点颤音:“好。” 期盼已久的事情发生那一刻,人是真的会不知所措,会怀疑这是不是梦境。 林亦南放下吉他,用力地抱住她。 莫小笙缓缓抬手回抱他,一字一句地说:“谢谢,这个告白,我很喜欢,也等很久了。” 林亦南的身形一僵,手指插进她柔顺的长发间,在她的头顶轻轻地落下一吻,“抱歉,让你久等了。” 周围人的欢呼声都被莫小笙过滤掉,只余下林亦南的歌声在回荡:“亲爱的,别任性,你的眼睛在说我愿意……” 其实,你不开口,我也会不顾一切奔向你。 错过的光阴不能将我的热情冻结。 你知道吗? 至始至终, 我心向南。 ☆、他 回到宿舍里,已是十点半,其他三个舍友排着队洗澡。 莫小笙取下包包挂起来,坐在书桌前,桌角林亦南送她的麋鹿保温瓶孤零零地立在那儿。 她伸手移过来。 麋鹿的那一对红色犄角很可爱,莫小笙特别喜欢玩它。 单手趴在桌上,另一只扣麋鹿犄角的手没停歇,嘴上絮絮叨叨地说着话:“你呀,什么时候学会吉他的呢?还真是个信守承诺的人,说过会唱周杰伦的歌给我听就真的唱了。还挺好听的。” 谢莉莉从浴室出来,一边擦着头发,听见莫小笙一个人在对着保温瓶自言自语,唤她:“小笙?你一个人在说什么呢?” 愣了一秒,莫小笙反应过来有人叫她,木木地回头,摆手:“没,没什么。” 谢莉莉狐疑地盯着她瞧,啧啧两声:“陷入爱河的女人都这个模样吗?” 莫小笙尴尬地挠挠头,好像还真的有点不一样了,最近的话有点多了,得控制点。 陶诗拿着睡衣睡裤进浴室,路过莫小笙也没瞧她一眼。 莫小笙拿起手机,微信总是弹出来很多信息,不过大多数都是群消息,班群的聊天信息,食堂群总有人在问明天的伙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