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没找到,明天我叫寨子多来些人手。” 她狠狠心道,“不用了,不过是个耳环,再买就是了。” 胡夷回到房里,坐了一会儿,把手里的耳坠扔到了桌上。 世事就这是般捉弄人,有人千方百计也找不到,他根本不想找,却一脚就踩了个正着,轻易便捡到了,本来是想还给她的,看到她那副德性,他忽然就改了主意。 他脱了湿衣,躺到了床上,只觉得昏昏欲睡,渐渐的睡了过去。 这一夜,他睡很不踏实,断断续续的做了许多梦,也不全是梦,很多都是曾发生过的,亦真亦幻,杂乱无章。 他回到了父母健在的时侯,那段岁月是他生命少有的暖色,父亲是胡府唯一的嫡子,文武双全,年轻俊美意气风发,他身上唯一的污点,大概就是不顾长辈反对执意明媒正娶了母亲。 母亲来自靺鞨的部落,不只是北夷异族,还是个以声色娱人的歌女,生得色壮丽饶,虽然祖母胡夫人很是厌弃她,可是父母之间的感情十分深笃。 父亲那时和官做得不大的任明堂的关系极好,两家那时经常走动,母亲常带着他到任府做客。 父亲对他很严厉,他大部分的光阴都已消磨在了弓马笔墨之间,有比他大上几岁的任子信领着他玩,他也挺愿意去。 直到有一天,父亲对指着任家的小丫头对他说,我们兄弟交好,长大以后你就娶了她,两家永结秦晋之好,这说话出来,任明堂也是一副挺满意的模样。 他看了看那只有三四岁的小姑娘,五官姣好,生得米分雕玉琢,那胖嘟嘟的也挺匀称,就是那流着口水看着他的馋样,他无法接受,这么小就那样看男人,长大了可怎么得了。 他回去跟母亲一说,也不好意思说别说,就说太胖了,母亲就直乐,然后cao着不太熟练的汉语说,汉人都管这叫福气,我们夷儿有福了。 后来,长辈们说得多了,大概是年纪太小,他也就无可无不可了。 偶尔,他也会替那叫四姐儿的小丫头用手帕拧拧鼻涕,主要是觉得太丢人了,这是他将来的媳妇。 只是做梦也没想到,父母会相继亡故,那么突然,他如晴天霹雳,甚至都流不出泪来,他还没有从伤恸中走出来,一直不亲近他却又护着他的祖母,也因老年丧子悲痛过度而撒手人寰了。 他在胡府的处境急转直下,那个老眼昏花又宠溺妾室的祖父当然是无法依靠,那一大群心怀鬼胎的庶兄庶叔,什么姨娘姨奶的,没少对他下手,有一次他差点丢了性命。 他最艰难的那段岁月里,四姐儿兄妹返了池州。 再回来的时侯,有一次,他特意去看她,听人说那就是任府的四小姐,他就觉得好象是另外一个人,那小姑娘,瘦巴巴的,好看得不得了,眼神跟汪清水般澄澈,流转间似要勾人魂似的,只是似乎一点也不认得他了,他成长得比以前还要俊气英挺得多,可是她的眼神掠过他却没有丝毫的停顿。 他当时是挺恼火的,要知道,他从没有忘记,总有一天,他会娶了这位任家四姐儿,这是父母临终的遗言,他铭记在心。 后来,大概还没有完全度过年少气盛,那两年,他也做了些无赖事。 比方说,那四姐儿救了个人,要了个玉佩,然后他给偷去扔到了江里,她养的猫啊鸟啊,他不知往胡府里拿回了多少。 到了说亲的年纪,他去拜访过任明堂,任明堂见了他,一口一个贤侄,对他极为客气和蔼,可是也透着疏离,他欲提起当年之事,却几次都被任明堂岔了过去。 他从任府出来,心知肚明,事过境迁,如今仕途春风得意的任明堂,已经不想再结这门亲了,他自已的处境,他也清楚。 他也无法去质问任明堂,毕竟当时只是口头相约,连个信物也没有,到哪也说不出理来。 除非他功成名就,正式向任明堂提亲,于是,他果断的从了军。 在这乱世里,想建功立业,没有什么比在军中升迁得更快的了。 他从一个小军卒做起,浴血沙场马革裹尸,从死人堆里,一步步的往上爬,他本就是弓马娴熟熟读兵书,又身先士卒作战勇猛,到后来就是让人眼红的一路飞升,但是谁也说不出什么,他天生就是个将才。 他不知道四姐儿曾在江都失踪,后来官做得大些才有了江都的消息,那时四姐已重返江都,只是名声被污,他还庆幸,他不在乎这个,只要再打几场仗,他做到四品武官,就可以回去向任明堂提亲。 可是,战场上刀枪无眼,他在和吴越的一战中,受了箭伤,昏迷了月余,等醒来以后,却听到徐知诰与四姐儿成亲的消息,当时一口血就喷了出来。 听得赶来的大夫直纳闷的说怎么会呢,他只觉得心痛如绞。 那时,他才醒悟,他一直放不下任家四姐儿,不只是因为他要履行父母的承诺,而是,在不知不觉中,他早已把她放在了心上,一放就是多少年。 如果不是他彻底的失去了她,这一辈子,他也许也不会明白。 可是正因为是无声无息,才会血脉相连,如果把她从心上挖出来,大概他的心也要掏空了,那就放着吧。 他终身未娶,看着她生儿育女,看着她男人彻底夺了杨氏的江山,看着她成为宠冠后宫的女人,而他只是忠心耿耿的臣,在需要他的时侯领兵出征,遍体麟伤的回来,他们偶尔会来慰问他,赏给他一些东西,他觉得很满足。 他年近半百的时侯,又披甲上阵,只是那一次,他把性命丢在了前线。 奈何桥边,他苦苦等了二千六百七十三余个日夜,才看到那对璧人联袂前来,虽然是白发苍苍,却仍是那般相衬,他们从他的面前走过,他咒骂着,居然这么巧,同一天死了? 任桃华觉得不太对头,是在她的肚子饿了的时侯,不是她懒,只是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起来就能吃到现成的饭菜,她正想自个去做,转念一想,便走到胡夷的门口敲了敲。 屋里没有一点声响,她又敲了几下,还是没有动静。 她想,大概是出去了。 于是,她自个下厨做饭,头一次做,很多家伙事儿都找不着,忙得一头汗才炒出了两个菜。 她端出来正要吃的时侯,却听见范秋草在外面喊胡相公。 “我和他约好了一起去江边钓鱼。” 任桃华听他这么说,才觉得大大不对劲,便走了去再敲门,还是没动静,索性直接的把门推开。 她看到胡夷躺在床,喊了两声,没得到回应,就走近了看,只见他双目紧闭,脸上潮红,她探手摸了摸额,只觉得guntangguntang的灼手。 原来是发高烧了,她急忙走出去,到门口跟范秋草说了一声,范秋草说他去找大夫。 她回屋瞅了一会儿,就浸了湿布敷在他的额头上,大概是低温让胡夷清醒了些,他睁开眼睛,眼里有些迷茫,看到她刹那又绽放出黑宝石般的光芒。 任桃华虽没看懂这种失而复得的眼神,不过见他醒来就挺高兴。 “胡大哥,吃点东西吗,我做了饭。” 她说完就知道自个傻了,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吃得下,却只见胡夷点点头,她只好去厨房盛了碗饭,又挟了些菜放在上,只是那干巴巴的米饭加上油腻腻的菜,一个病人如何下咽? ☆、第92章 外来客 陈荷花往山下走,她在地里挖了一篮子红薯,打算晚上也不煮饭,就吃这个,走到了山脚正要转弯,却见东头那边走过来几个人。 “范嫂。” 陈荷花听得当先的年轻妇人唤她,隐约想起来这好象是邻村李老汉家新娶的媳妇,叫小翠吧。 “去哪里呀。”陈荷花跟她打了个招呼。 “这几位是要去你们五家沟的探亲的,不认得道,我送他们去。” 陈荷花听她这么说,才看了眼她身后,本来她一晃眼看到有陌生男人,是没大敢瞅的。 这一瞅,她就愣了,这三个人,给人视野的冲击太大了些。 这几人,都是衣着光鲜的,其中穿得最朴素的男人,大约三十岁左右,那长得教一个清俊,尤其是那双微挑的丹凤眼,黑白分明又深湛清冷,格外的好看又似乎能透到人心底去,不光是色相顶尖,而且气度不俗,儒雅温和却带着点疏离冷淡,那一身的气势挺复杂的,她说不上来太多,只觉得她这个孩他娘看了,都瞧得心怦怦的直跳。 这般美貌标致的相公身旁偏偏偎依着一个胖妇人,那妇人一身绫罗满头金翠,体重足得有近二百斤,圆滚滚的,走起路来颤巍巍的,那脖子脸上都堆着rou,五官倒是不太难看,挺喜气的,这胖妇人和那相公神态亲昵,却似一对夫妇的模样。 那种强烈的违合感,让陈荷花都不敢再看,把目光移到旁边那个少年上,那少年月牙眼,颊生酒窝,一脸笑嘻嘻的十分可爱,又带着几分洒脱不羁,不知怎么的,她就觉得这少年不知哪里有些眼熟。 “你们要到五家沟探望谁啊?” 那少年笑道,“一个亲威啊。” 这等于没说,陈荷花想了想,就对那小翠说,“那你回去吧,我带他们去。” 那小翠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陈荷花领着他们往家走,一面跟他们套着话。 那相公不大说话,只有那胖妇人和少年跟她聊着,这一路,快到沟里了,她总算是也问出了一些底细。 那相公姓徐,是贩布的商人,那胖妇人竟真是他的媳妇,梅氏,那少年是他们家里的小厮,这次是前往蜀地采购蜀锦的,路过此地,顺道来探个亲。 那梅氏眉花眼笑,笑得都看不见眼睛了,“我们家呀,是江州首富,有良田千顷,仆婢成群,你给我们带路,必不亏待于你。” 陈荷花看见她腕上那比她自已肥手指还粗的金镯子,心想不说也知道你是个富婆,又浮想到这外貌如此悬殊的俩人能牵上红线,大概这又是个穷书生为求显达巴结富家女的俗套故事,不过咋瞅那徐相公也不象啊,那身风范,可是矜贵得睥睨加清冷的。 陈荷花见到了地儿,又问起他们的亲威姓什么。 “姓胡。” 陈荷花一愣,他们沟里现在就这么十余家,她了如指掌,这沟里姓胡的,可就那么一家,他们家现在的邻居胡相公。 可他们才住了多久,这么快就有亲威上门了? 虽然心里狐疑不定,可是看这几个怎么也不象恶人,陈荷花还是领着他们往胡相公家里去了。 任桃华把饭给胡夷端上来,看他吃得很是香甜,都诧异了,她的手艺有这么好? 吃到一半,范秋草就把村里姓褚老大夫请来了,褚老大夫给他把了脉,也没开方子,就带了现成的药,说是昨天淋雨的,就都是这么个病,就省得再跑去抓药了。 任桃华目瞪口呆,这也行? 不过她也照着那褚大夫的吩咐把药给熬了,一边熬着,她一面吃着饭,尝了几口,就觉得炒的火侯还不够,盐也放得太少了,不仅不好吃,还挺难下咽的,太久没做菜了,她感觉胡夷的胃口真好。 胡夷吃过药,睡了大约两个时辰,醒来时便要下床,她见他脚步虚浮,便走过去扶着,胡夷顿了一下,也没拒绝,就说出去一下。 她扶着胡夷往门口走,刚走到院子里坐下,却听到陈荷花的声音。 “胡相公,你家来客了。” 他们都是一愣,任桃华抬起头来,把目光放到陈荷花的身后,浑身的血液一下子就凝固了,只觉得心跳如擂双腿发软。 “四jiejie。” 那少年满面喜色的快步进了院子,到了任桃华跟前。 “你……们怎么来了?” 任子禹回首看了徐知诰一眼,叹息道,“我跟随主人去蜀地贩布,途经此地,来瞧瞧你。” 原来寻亲威的却是这少年,陈荷花总觉得这几个人之间的气氛挺怪异的,那直勾勾盯着胡娘子看的梅氏,那心不在焉眺着天际流云的徐大官人,还有那面色不变却没露出半点笑脸的胡相公,那亲人重逢却殊无喜色的胡娘子,只有那个少年小厮的表现在正常的范畴内。 后来还是胡夷说了句都进屋吧,首先起身,任桃华低头去扶他。 她后来始终没抬头,但看见客人们都鱼贯从她眼下走过,很容易分辨出,那前头穿着高底履的是任子禹,后面相偕的,穿着蝶恋花绣鞋和卷云皂靴的是那梅氏和徐知诰,听得陈荷花说了句那我先回去了,便也掺着胡夷进屋了。 堂屋不大,一下子进来五个人真有点搁不下,凳子也不够坐,后来就只有梅氏坐下了来,沉沉的身子把凳子做得吱呀呀直响,还一边拿手帕捂着鼻子嫌弃的四下望着。 “我去倒些茶来。” 任桃华走到厨房,灶上的茶还有余温,想起屋里的碗不够,又取了两个,把壶直接拎了进去。 她先给任子禹倒上,任子禹笑嘻嘻的接过了,给梅氏时,梅氏皱着眉瞧着那海碗里的粗茶,只是路走得远,口渴得厉害,也顾不得许多,拿起来就咕咚着。 她最后递了一碗给徐知诰,徐知诰接过去道了声谢,语气平缓客套,她只觉得鼻头酸酸的。 “四jiejie,我们久别重逢,这次就在你这儿多住两天。” 她无精打采的看了眼胡夷,她能拒绝吗? 胡夷笑了笑道,“不嫌寒舍简陋,欢迎之至,只是我们只有一间多余的屋,要麻烦几位挤一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