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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5 不留个牙印,怎么算被狗咬

    雪停了。

    洁白雪光遥遥呼应一望无际的空旷天际。

    眼皮几乎被照耀的透亮,沈漫醒时,马克德森已经走了。

    她摸出手机来看了一眼,薄雪发过消息,已经在酒店一楼大堂吃过饭,正在下面等她。

    沈漫进了卫生间简单洗漱,照镜子时看到锁骨上一点刺眼的红痕,不禁皱了皱眉。

    她把领子往上拉了拉勉强遮住,想着化妆品都在车上,只能上车后用遮瑕补一下。

    出了门,沈漫在走廊上像做贼一样拉着领子,不期然,一抬头就撞见她此时最不想看见的人。

    裘自城面无表情站在她面前,高大的影子落下来,正好笼住沈漫。

    沈漫干笑一声,“早啊,裘总,大清早在这儿碰见您真巧。”

    “不巧,我们只是在一个酒店开的房间罢了。”

    裘自城目光落在沈漫揪住衣领的手上,挑眉道,“这是怎么了,被狗啃了?”

    沈漫嘴角一沉,左右无人,她索性松手,大大方方把暧昧留下的痕迹暴露在男人面前。

    “您这话说的差了,被狗咬可比这厉害多了。”沈漫挑衅道。

    看看他这副样子,也是刚从床上下来,穿的正儿八经人模狗样的,谁还和谁不一样了?保不准昨晚陈宁宁被他搞得半死。

    裘自城没听出来她的影射,意有所指的,手指点上沈漫锁骨那道红痕,“也是,不留下个牙印,怎么算被狗咬?”

    沈漫皱眉,倏尔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裘总早上没有睡醒,还是回去补补眠,公司可全指望着您一人,您得保重身体。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裘自城目送沈漫远去,袅袅身姿踏着高跟鞋消失在走廊拐角。

    他喜欢沈漫吗?

    他不知道,或许有过,不过那是从前。

    三年前,他认识刚碰到沈漫的时候,他二十九岁,没有结婚。

    沈漫十八岁,真真含苞少女,纯洁又干净。

    那是个冬天。

    说来狗血,那天裘自城去紫坞谈合作,北方城市,雪下的格外早。

    生意谈完,便是享乐。从茶楼出来,裘自城婉拒了对方晚上喝一杯的邀请,破天荒地的想逛逛这座陌生的,对他而言可能不会再来第二次的城市。

    他的心情很烦躁,又压抑着一种隐隐的紧张和激动,破碎的疼痛在骨血间激烈冲撞,好像有什么改变他人生历程的大事将要发生。

    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后来想想,也许一切,都只能用命中注定来形容。他注定遭此一劫。

    紫坞的雪下的极大,洋洋洒洒似鹅羽满城,裘自城坐在车上,听到司机说,前面的路没法走了。

    他抬起头,透过昂贵车窗玻璃,雨刷碾压粉碎的涓涓雪水,看见了漫天大火。

    沈漫家里失了火,数九寒冬,烈焰却像舔舐劣质木材似的,把建筑原本的形状毁灭的看不出原本样子。

    她坐在灰色污浊的地上,静静地。披着长发,白毛衣,白棉裙,像是服丧。

    耀目烈焰夹杂着浓黑火烟,警笛刺耳废墟破败,少女穿着染血的衣裙,明明身处其中,却又格格不入。

    似乎是感觉到他的目光,沈漫缓缓地转头。

    从此跌进他的眼底。

    刹那心动。

    裘自城不顾司机惊异的眼光下车,穿过重重人群,走到沈漫面前。

    他低着头,她仰视他。

    “跟我走吧。“

    那一瞬间,他有如神明。

    “初次见面,我是沈漫,以后请多多关照。”

    裘自城一向自诩冷静自持。

    无数次午夜梦回,枕边躺着不同的人,男男女女姿容艳丽或清淑。释放过后,男人只感到扑面而来的孤独。沉重压抑似绝望,吸水海绵重重压在呼吸器官上,喘不过气,挣脱不掉。

    如果那夜,他只停留在那一个吻就好了。

    他使沈漫拥有了这世上最冷漠的温柔,她百依百顺,她被迫承受,像没有感情的动物。

    蓬勃的热望,火山之下的爱慕拳拳重击,冲垮了沈漫对他最初的幻想。

    索性恶性循环吧,我们谁也别想逃开谁。

    他的骄傲无法低头,只能迫切的想要把自己所能给予沈漫的,全部奉上以做补偿,但沈漫并不领情。

    好吧,那就放她走吧,给她梦寐以求的自由。

    只要离开裘自城,她就获得专属沈漫的自由。

    三年了。

    车上,沈漫近乎粗暴地从包里掏出遮瑕笔,重重点上脖颈那点红痕。

    薄雪特看脸色,见自己bss脸色不好,招呼姜善道:“去公司。”

    “去什么公司?”沈漫皱着眉,意识到自己火气有点大,遂缓和了语气,说,“去西城。”

    “kk!姜善听到了吗,西城西城!”

    沈漫推开门,敏锐察觉到房子里没有那个熟悉的人。

    她把头发撩到背后。

    也是,今天星期五,宋锦宵在学校有课。

    把自己扔到沙发上,沈漫想了想,拨出一个电话。

    “唐姐,我想问问,最近看的本子里,有没有什么缺男性角色的啊?”

    唐月窃笑,“又是给你哪个相好?你自己挖的坑,不能总要我去填吧。”

    沈漫半开玩笑半撒娇说,“我亲爱的唐大经纪人,不用什么大制作,配角也罢,综艺也行,只要本子出彩,劳您大驾,帮我瞅瞅。”

    唐月无奈,只得妥协到,“好了好了,我会给你留心的,倒是……”她欲言又止。

    沈漫觉得奇怪,追问下去,“倒是什么?”

    对方叹了口气。

    沈漫挂了电话,坐在深蓝色沙发上发了会呆,思绪东拉西扯,从这头飘到那头,过去漂到现在。

    就是没有未来。

    沈漫深吸了一口气,屋里没开空调,室温有点冷,一口气吞进怀里,五脏六腑都变得冰冷。

    她想起三年前的那场大火。

    醉酒后的女人在煤气泄露的房子里点了一根烟,男人在卧室睡觉,粉红色摇床里还有未满两岁的婴儿。

    火舌吞灭了尖叫,倒塌的横梁也阻挡了逃脱的路。

    沈漫因为去街头小店买酒,逃过一劫。

    从此生无来处,去无归途。似浮萍飘荡茫茫世间,无根可依,再无寄托。

    沈漫走到窗前,沉默的点了一支烟,然后面无表情的流下泪来。

    咸涩的液体濡湿嘴角。

    她望着不知何时变得阴暗的灰蒙蒙的天色,像她此刻的心情一样悲戚和冷漠。

    她想起自己踏进裘自城的家,不,是他的房子那一刻,是怎么被眼前冰冷的繁华所冲击到。

    她明白一切都离她太遥远,一切都不会属于她,她只想有个可以入睡的地方。

    她感恩裘自城愿意收留她,尽管她不明白男人的用意,她也不信世上会有人极端善良。

    年少的爱慕,渴求能被一个家接受,收留的愿望,衣食无忧也好,安稳顺遂也罢,她从荒芜的心里生出不该有的想法。

    不是应该庆幸吗,裘自城确实留下了她,选择的亦是她早就想过的可能会用的方式之一,甚至她也许会主动以身奉献。

    但是当那一刻真正来临,她却感受到身为女性,尚且懵懂的对男人绝对力量的恐惧和害怕,粗暴的情爱使她痛苦,身体被利刃破开的瞬间,她被所谓的爱情侵犯。

    “女人在面对男人的花言巧语时,总是尽量忽略内心深处的反对,顺从在所谓爱情谎言面具之下,好像除了做.爱,就没有证明她爱情的方式。”沈漫对薄雪说这些话的时候,两个人坐在盛京城最大的lub里。

    “女人没有抗拒,男人如愿以偿。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啊,就算人人口中都喊着男女平等,总还是有很多人把女人的第一次作为检验她是否纯洁的标准。”沈漫忽而一笑,她喝的有点多了。

    “人们不会谴责那个夺走她初贞的男人,只会指点那个没有say n的女人。换个方向说,男人和女人当时彼此相爱,你情我愿,情到浓处,予取予求,难道就做错了吗?”

    “人有15种基本欲望,好奇心,食欲,荣誉感,秩序,独立……还有***。食色性也,选择拥有**并解决它,就理应被歧视吗?一个人如果连做.爱的自由都没有,又何必称之为人,索性说他是没有感情没有需求的机器得了。”

    “选择有没有性生活是个人的意愿,有人一生拥有过无数性伴侣,有人自愿一生保持处子之身,他们都是正常人,都应该被尊重。”

    薄雪哈哈大笑,她攥紧杯子,还是洒出几滴酒,“我的沈姐,你怎么说出这种惊世骇俗的话,这些话私底说就算了,你可不要上综艺节目的时候不小心抖搂出来,小心封杀你。”

    沈漫拿一张纸,去擦桌面上滴落的酒液,玫红色的光穿过黄色灯罩影影绰绰,她的脸被分成两半,一半在光里,一半在影里,像夜晚赋予的假面。

    睫毛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像眼睑下积攒一团形状怪异的泪。

    她笑着,说,“俗人,万万不可懂。与其用利刃劈开浑浊的头脑,不如冷眼看着世界崩坏。”

    她对着酒精低头,索性,这世界好坏,都与她无干。

    想了想,沈漫还是补上一句:“不过我相信,这世上,一定还有与我想法一样的人,也许不多,也许离我很远,此刻正蜷缩在某个逼仄角落,饱经伤痕,但我相信他们一定存在。他们会走出困苦。”

    薄雪酒量不行,几杯下去,头脑已经有点发懵,很迷。但她还强撑着着精神,她觉得接下来这句话,一定要说给沈漫听。

    她说,“沈漫,你应当是个好人。”

    沈漫一愣,犹如猫被踩了尾巴,瞪大了眼睛看着薄雪,接着笑出了声。

    她笑的极快活,就是唐月跟了沈漫这么久,恐怕也没见沈漫这么不加掩饰,真实不做作的笑过几次。

    她惯用的是散漫的,漫不经心的笑,要么就是面对大众所用的微笑,嘴角轻轻一拉,双唇抿着,要多风轻云淡,有多风轻云淡。

    沈漫摆了摆手,“那是你跟我的时间还太短,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我是个烂透了的糟心人。”

    之后沈漫就以薄雪喝多了为由,叫姜善开车来把薄雪接走。

    薄雪发誓一定要好好锻炼自己的酒量,下次跟沈漫喝酒的时候,或许能听她多说些心里话。

    真心话,她喜欢听。

    宋锦宵回来的时候,从外面看见房子是黑的,以为沈漫没有回来。

    他松了一口气,进门在玄关处一边摸索灯的开关,一边换上拖鞋。

    “回来了。”沈漫的声音从黑暗深处传过来,吓了宋锦宵一跳。

    他转过身,沈漫靠在窗前,侧脸上流淌着冰冷的月光的流云的阴影,指尖一点红光燃烧。

    宋锦宵这才意识到房中烟雾缭绕。

    他就忘了开灯,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沈漫。

    他不过去,她也不过来,两人站在房间两端,中间隔了个厅,却让宋锦宵感觉像隔着楚河汉界。

    许久,他动了动,慢慢朝沈漫那边走过去,离得近了,他闻到更加浓烈的烟味。

    宋锦宵微一皱眉,“你这是抽了多少?”

    沈漫弹掉烟灰,继续看向外面不能称之为景色的夜。“不到一盒。”声音听不出情绪。

    宋锦宵尽职尽责的取了黑毛扫帚,去清沈漫脚底那些白灰烟蒂。低下头的时候,他才看到沈漫是光着脚的,红底黑皮的七寸高跟鞋倒在灰色欧根纱窗帘后面,露出一点尖锐的美感。

    十一月底,赤脚踩在坚硬如冰的地板上,她也不嫌冷。

    这么想着,宋锦宵低头,扫帚从沈漫的脚边滑过。

    纤细的脚踝,落上纱帘上大片玫瑰花影子,幽幽浮动着,有几分情|色。

    无数次宋锦宵握着这对脚踝,用来挟持沈漫,将她搭在他的双肩。

    沈漫失了力气,肌肤相触,滑腻腻的,是几欲从玫瑰上跌落的蝴蝶。

    柔软的黑毛蹭过沈漫的脚趾,带来意味不明的痒。

    她想到了黑猫。

    沈漫低头看着专注地宋锦宵,看他略微凌乱的发顶。眼底藏着一丝沉默的温柔。

    宋锦宵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