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八章 不夜城
上去后,练霓裳领着我们走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道:“叶欢,你们进去换身衣服吧,在不夜城,囚犯是不需要穿囚服的。” 达尔文一听就来了精神,他率先推开门走了进去,不一会儿屋里传来了欣喜若狂的大笑声。 我:“......”这家伙真的是没救了。 我刚要推门,身后传来练霓裳的声音:“你们换好衣服后,我会安排老二带你们出去走走,记得找个东西罩住脸,现在你们三个人的照片已经在水晶岛传开了,到处都有人在通缉你们。” 我点了点头,练霓裳打趣道:“成为大明星的感觉怎么样?” 我苦笑道:“感觉很不好。” ...... 我不知道达尔文在水晶岛这半年是不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他挑选的衣服颜色都非常鲜艳,到最后整个人花枝招展,跟特么开屏孔雀一眼。 “咱们现在可是通缉犯,你穿这一身,就算蒙着脸也该暴露了。”我没好气道。 达尔文神色犹豫的脱下了几件,旋即挑选了一件白色运动衫,感慨道:“我都不知道上一次穿这么休闲的衣服是什么时候了。” 我随意挑了件衣服,穿好后,正好外面传来了敲门声,原来是马尾辫来接我们了。 “准备好了没有?”外面传来这厮不耐烦的声音:“妈的,真是烦死了。” 达尔文眉头一皱,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 我耸了耸肩,无奈道:“我又不是人民币,怎么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达尔文笑了笑,道:“叶,十亿红水晶你有什么计划。” 有什么计划?我能有什么计划? 我没有理他,打开门后,看到马尾辫那张烦躁的脸,笑道:“久等了,我们走吧。” 马尾辫指了指身后一个驼背小厮,道:“对不起了,今天我没时间照顾你们,特地叫最熟悉这里的人来带,希望你们能理解我。”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一丝歉意,察觉到我的目光更是挑衅的瞪着我。 我被他看的莫名其妙,甚至还有些好笑。 以前的我在面对这种敌视时,总是会习惯性暗叹己身的无力。可现在回头一看,总觉得距离那时已经很遥远了。 还是那句话,我没办法做到让任何人喜欢,我也不准备让任何人都喜欢我。他随便看我不爽,只需要不影响到我的事就好。 我点了点头,旋即看着那位驼背少年,伸出手笑道:“你好,怎么称呼?” 驼背少年眼神有些躲闪,他在这里应该没什么地位。在我伸出手后,少年还本能的缩了缩身子。 看来经常有人对他动手,他没有反抗,只是不停的闪避。 呆愣了半晌,驼背少年才反应过来,他受宠若惊道:“我,我叫杨风华,你好。” “杨风华?真是个不错的名字。”我招呼达尔文过来,旋即带着驼背少年,看也不看马尾辫就离开了。 在路上的时候,达尔文不满道:“叶,你实在是太随和了,怎么能让那种小角色骑到头上?” 我摇了摇头:“这家伙夺走了咱们的枪,贸然动手只会把事情弄得更复杂——你这家伙不是挺聪明的吗,稍微动动脑吧。” 达尔文啧了一声,不说话了。 驼背少年杨风华弱弱问道:“那个,老板,您贵姓?” “免贵姓叶。”不知为何,我对于这个年轻人总是天然带着好感,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过去自己的影子:“说话不用这么客气,我比你大,你叫我叶哥就可以了。” “嗯。”杨风华显得有些不适应。 我道:“风华,你是怎么过来的?” 杨风华顿了顿,道:“小的时候晚上在家睡觉,醒来的时候就到船上了。”他说到这里,满脸兴奋的笑道:“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船,那一天高兴坏了。” 听到他的话,我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眼百感交集。 晚上还在家睡觉,醒来后就已经来到了航行的船上,这其中夹杂了多少绝望与愤懑,外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你来这里多久了?” “回叶哥,我是九岁来的这里,现在已经十九岁了。” 整整十年啊,难以想象,他一个先天畸形的孩子,到底是怎么在这座岛上度过这十年的。 我跟达尔文找了口罩跟帽子戴上后,跟着杨风华走出了血帮。为了计划更加顺利的实施,我首先问起他不夜城的势力。 杨风华告诉我,在不夜城有三股势力,血帮是其中之一,虽然它经过炎夏人管理层的有意扶持,但底蕴比起其他两个还是差点意思。 不夜城基本上与外界的城市雷同,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之所以这样,是源于它特殊的市场。 不夜城居民获取红水晶的渠道不多,要么是卖苦力赚取酬金,要么就是冒死潜入矿区跟雨林区倒卖玉料赚钱,严格来说这两条路都很危险,所以这里的赌场就成为了居民青睐的对象。 不夜城的赌场大大小小一共三十多家,其中三大势力就瓜分了一大半,剩下的那些赌场后台极硬,就连三大势力都不敢轻举妄动。又因为其特殊的地缘原因,十亿红水晶这五个字跟赌场紧密联系了起来,它们甚至以十亿红水晶为噱头,让囚犯们追逐名为自由的梦想。 杨风华说到这里,感慨道:“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只看到五个人攒齐了十亿红水晶......就是这么小的概率,还是有人前仆后继的去搏那一丝生机。” 我笑道:“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看事情看得这么深啊。” 听到我的打趣,杨风华吓了一跳,他缩了缩脖子,不好意思道:“我平常也没什么事,就爱胡思乱想,叶哥,您要是嫌麻烦就说,我保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