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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哭。 过了今夜,他连被龙舌兰辣出的生理性眼泪也不会再有。 因为,他再不会喝龙舌兰。 * 歌手笑笑,弹落指尖的烟灰。“这家酒吧我待了三年了,你是第一次来?以前没怎么见过。” 话题平淡而细碎,乏味的就像缺了陈景明后的杯中酒。郝春却舍不得就此告别。他尽量用言词挽留面前这个人,说了大把不着边际的话。话语漂成了河流,淹没那颗曾经爱过陈景明的心。 陈景明没什么好。 可是没了陈景明的日子,天空所有的颜色都黯淡下去。就连酒,也淡出了鸟味。 “……这歌词不错,你自己写的吗?”郝春试探着问,唇瓣不经意抖动,各种试探和小心都在等他回答的空隙里缤纷碎裂。 “不是。”歌手答的坦荡荡。“两年前有个朋友也喜欢一起玩吉他,这首歌是他教我的。他写了很多歌,都不火。但他不肯唱别人写的歌。” “后来呢,他去了哪里?”郝春声音变得尖锐,手指缩在身侧,控制不了的痉挛。 歌手顿了一下,诧异道:“你认识他?” 郝春看着他明亮闪烁的眼睛,说不出话来。“不,不算认识。”他很努力,没让自己再次在这间酒吧里失控。“只是很好奇。” 歌手不说话。 “我很喜欢这首歌啊,所以,有点好奇。”郝春开始笑的神经质,手指一根根痉挛,蜷缩,再绷直。 “你喜欢,不如我们一起唱一首。”歌手热情邀约,拉他上台。两人并排坐在小小的舞台上,灯光射在头顶,晕黄色,像极了那年那月陈景明与他挤在一处。 郝春不知道最后他说了什么,他又说了什么,最后两人都笑了。笑语欢歌,衬托酒吧里的夜阑人散。 发了疯的笑声传出门外。 突然一只手拉起郝春,力道强悍,不容许拒绝。 “郝春!你这个疯子!我终于找到你了!”声音里含着nongnong的郁怒。来人瞪着歌手,充满防备。那件披在郝春身上的外套被扔在地上,踩了几脚,又打着卷儿落到台下。 歌手蹭地站起身,与来人揪打作一团。 郝春面无表情地坐在一旁,慢慢地,从地上捡起吉他,静静地一个人唱着歌。唱着月色嘹亮的夜晚,有个心爱的少年遗失在了远方。那是陈景明写给他的歌,从前的陈景明只为了他一个人唱歌。再后来,他转手把这首歌卖给了别人。 再后来,他失踪了。 郝春再没见过他。 遥远的太平洋对岸,那人是否还活着,他都不知道。也不关心。 只要过了今夜,一切便都结束了。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人,一米八五,短头发,爱穿白衬衫和大号的T恤,唱的都是他写给我的歌。他叫陈景明。你见过他没?”郝春突然放下吉他,转头殷切地问起酒吧老板。 酒吧老板目露恐惧。下一刻,一只染血的拳头挥舞在郝春耳后,砸的他整个人踉跄了一下,身体往前栽倒。 03 凌晨五点。 郝春歪着脑袋坐在急诊室的长椅上打盹。一只手拉住他,强行用体温包裹他背后那只凌厉张扬的蝴蝶。 “陈景明,陈景明……”梦中的郝春在奔跑,阳光洒在篮球场上,陈景明在篮球架下汗流浃背。每一颗汗珠都闪烁着金色阳光的碎芒。他冲过去,满心满脸都是笑容,从后面抱住陈景明的腰。那呼唤如同他生平仅存的呼吸,一呼一吸,舍不得用力。怕下一个瞬间,在一呼一吸之间,陈景明再次消失不见。 有泪从脸上滑落,掉在那只手的手背。 啪! 一个清脆的耳光扇在郝春的脸上,扇落了他的梦境。 “郝春,你这个疯子!”声音恶狠狠,饱含怒火。 郝春茫然看着面前的这只手。然后慢慢地,眨了眨眼,突然地笑了。他笑的柔软如春天里灼灼夭桃。“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人,一米八五,短头发,爱穿白衬衫和大号的T恤,唱的都是他写给我的歌。他叫陈景明。你见过他没?” 回答他的,是另一声响亮的耳光。 “你他妈给我醒醒,现在陪着你的男人是我,你说要嫁的男人也是我!你睁开眼看看我!”耳边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在咆哮。 咆哮冲破了金色阳光,阳光碎成了玻璃渣,每片玻璃渣上都沾染了鲜艳的血,一点一滴,凌乱而肆意。 “不!”郝春抱住脑袋痛苦地嚎了一声,手指痉挛,全身不间断抽搐。 那张脸在眼前放大,最后定格。不是记忆中那个俊秀的打篮球少年,而是一张五官扭曲的脸,左眉到下巴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男人永远饱含怒气的声音,这次透露出一种痛心疾首后的疲惫。“阿春,你还要继续这样疯下去吗?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 郝春猛然抬头,死死盯住男人,距离近的彼此呼吸可闻。“钱瘪三,是你!” 静默。 “你终于肯正眼瞧我了。”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呼吸粗重,搂住他肩头的手也在抖动,颤抖的像一片枯叶。“十年了,阿春你终于肯再次喊我绰号了!” “对不起,”郝春反手抱住他,汲取男人身上的温度。“是我的错。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男人抬起空荡荡的右袖管,衣衫破损,沾满了斗殴的血污。“十年前,陈景明开车撞残的人是我!是你说,只要我不去追究他责任,你就愿意同我结婚。是你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