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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据说身体不错,没有吐血,只是精神状态不太好。” 李路行低“嗯”一声,摆手让人退下去。他静静在原地站了足足十息,忽然问:“表哥,如果要道歉,该怎么做最有诚意?” “你要道歉?!”褚贞见鬼了似的,眼珠子几欲瞪出眶。 光照下,李路行的神色一片空茫,“对……”突然地,仿佛是负面情绪已经增到了临界线,小少爷哇的一声哭出来:“我害死了人,表哥!我害死了人!” “我知道外面的人怎么说我的,他们说我不讲道理,傲慢无礼,下颔快要戳破天了,早晚要摔跟头,我以前从来不把这些话当回事,觉得他们都是在嫉妒我——”李路行哭得脸颊烫红,发自内心地:“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改,我都改,我早就应该改了!” 他打着哭嗝,身体一阵抽搐,上气不接下气地:“表哥,你教教我,我要怎么做,才能让林稚水原谅我。我应该怎么改?以前jiejie会教我的,她会很严厉地告诉我我哪里错了,肯定是我让她失望了,她才不管我怎么做了。现在她不在这里,表哥你教我行吗?” 褚贞目瞪口呆,望着李路行鼻涕泡泛水光,停停顿顿,好不容易把整段话说完的模样,恍若以为自己在梦中。 不!梦中也不敢这么发展!一向追求完美的李大少爷,在他面前哭得像落水猴儿?连爱俏的性格都不顾了? 褚贞嘴角悄悄翘了一点,又飞快地压回去。“咳,道歉最有诚意的,该是负荆请罪。” 李路行不假思索地:“好!” 他抬起眼,“除了林稚水,还有其他人,我会一一背着荆条过去。表哥,你等我一段时间,等我道完歉,再跟你回家。” 他是认真的……褚贞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 哪怕之前,他换下了锦衣华服,洗掉了脸上的胭脂水粉,褚贞也不觉得他能彻底改好,可现在…… 李路行:“表哥,我想求你一件事。” 面对这从未有过的恳求姿态,褚贞眼皮跳了跳,“你说。” “明天白日,你能不能先代我上门道个歉?” “嗯?”他看走眼了? 李路行很有自知自明:“他现在肯定不想见到我。” * 褚贞带着嘱托,站到了林稚水的宅子外边。 ——牵着马笼头,扶着马鞍,将一匹汗血宝马带过来,作为赔礼。 清晨时,街上已经有不少人了,跛足的乞丐摆好破碗坐到了街角,流浪的废人掖裹衣角在县中游荡,小贩儿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卖早餐。 褚贞眉头深皱,将自己缝有剑纹的衫子往里拉了拉,状似不经意地踏前两步,离小贩直行过来的道更远了。 他抬头望着林府的牌匾,轻咦一声,清光晨雾中,身上又薄又旧的宽袍广袖随风微摆。 寻常人没有感觉,他站在这儿,就感应到了天地间的灵气席卷成漩涡,与云朵相连,仿佛天都要倾下来了,源源不断往位于中心的林府灌输。 这……分明是一篇灵气斐然的巨著要出世了! 身为一位读书人,褚贞从掌骨到手肘再到肩头,都在激动到颤抖,神色又是震惊,又是喜悦,还夹杂着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 这屋里只有一个人,那名为林稚水的学子,今年才十六岁吧!就能如此少年天才,写出惊世巨著吗! 褚贞压下酸溜溜的妒意,脸上扬起真诚的笑容,上前敲门。 良久,没人应声。 白昼将褚贞僵硬的笑容照得清清楚楚。 他顿了又顿,门敲了又敲,始终没人应答。 鬼使神差的,褚贞将汗血宝马寄放去了对门早餐铺子的后院,走进阴暗的巷子里,吹了一声口哨。 然后,迎来了一阵低风——一只红鹦鹉从空中飞来,在他肩头又蹦又跳,还亲热地蹭他脸颊。 “红儿。”褚贞喊它,特意压着的嗓音温柔缠绵。手指着林府,“帮我去那家里看看。” 红鹦鹉歪头瞅他,看似呆呆的样子,褚贞却知道,这只鹦鹉极通人性。 “去看看,他书桌上是不是有什么没收起的文章,背下来。也帮我看看他在做什么,午时再回来,记住了吗?” 红鹦鹉扑扇翅膀,学着主人的样子,贼兮兮道:“记住啦!记住啦!” 褚贞便笑了,做出一个托举向上飞的动作,“去吧!” 哪怕被发现了褚贞也不怕,非战时,谁会特意去注意一只鹦鹉呢。 红鹦鹉展翅,飞去林稚水家中,骤降书房屋顶,拿爪子扒拉开一片瓦,圆圆的眼睛贴在洞口。 它看到了少年窝在椅子里,面对透亮的窗紧闭双眼,黑而浓密的睫毛轻轻搭在下眼睑上,睡得安详。桌面的石狮子镇纸压着一篇文章,应该就是主人想要的那个。 红鹦鹉伸长脖子,几乎要挤进去大半只脑袋,将文章上的字全记入脑海中。 椅子上的少年仍在熟睡,太阳渐渐高升,直到有风吹开虚掩的窗,嘎吱嘎吱晃动,日头透过贴窗的竹篾纸上,照耀在他脸上,一道道金色光斑随着窗户一摇一摇,时不时刺他眼皮,林稚水才迟钝地张开双眼,神情略带刚睡醒后的茫然。 等目光落到桌上的文章时,他就全然清醒了。 “我真是魔障了。”林稚水苦笑,站起身,端了火盆来,红炎一腾,就将仿写的祭文丢了进去,蹲下去目视它焚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