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
赵明月突然觉得有些心酸,这到底是怎样的阴差阳错,让两个都这么优秀的人这么痛苦。 沈旭跃跑来找赵明月的时候,是两天后了:“我哥昨天走了,回部队了。” 赵明月惊讶地说:“这么快就走了?不是还有半个月吗?” 沈旭跃苦恼地说:“我都没赶上跟他打招呼。唉,这都什么事啊,都怪我,不该出这个头给他们拉红线的。” 赵明月捏了一下他的胳膊:“算了,这个事情让双方都冷静一下吧。你也是,不早点跟我商量,就自己做了主。” “我哪里知道会闹成这个结果。”沈旭跃叹气。 “不用想都知道,你妈本来就不喜欢我,让你大哥跟我的同学处对象,她心里怎么想?” 沈旭跃无奈地摇头:“真是不懂你们女人的那点歪歪道道的小心思,这有什么难理解的,当然是人好,谈得来,才会在一起的,谁去专门找个人来气她啊,又没跟她有仇。” 赵明月说:“大哥走了,你妈什么态度?” “我妈生病住院了。” 赵明月吓了一跳:“啊?!住院了啊,什么病?” 沈旭跃说:“说是血压高,气的吧,现在还在医院呢,住了好几天了。” “那你不去照顾?” 沈旭跃说:“我姐在照顾呢,晚上我姐夫守着。其实没什么事,估计是想逼着我哥和小毛分开。我妈也是,看见毛剑兰不跟我哥来往了,赶紧又安排他去相亲,你说这不赶着往伤口上撒盐么,所以我哥当天就去买票回部队了。” 赵明月叹了口气,这都成什么事了啊:“要不我们一起去医院看看你妈吧。” 沈旭跃说:“周末再去吧,她明天就出院了。年纪大了,这都是惯常的毛病,没什么大碍。我觉得应该是三分病七分装的。” 赵明月无奈地笑了一下。 沈旭跃拿出一个盒子:“这个是我哥放在我姐那儿,要求转交给小毛的,说是留个纪念。” 赵明月看着那个盒子,是个手表盒子,叹气:“我拿去给她吧。” 回到宿舍,赵明月告诉毛剑兰:“他走了,回部队了。” 毛剑兰抬起头睁大眼看着赵明月,过了一会儿,眼睛变得湿漉漉的,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差点就掉落下来了。赵明月将手表递过去:“他说,这个留给你做纪念。” 毛剑兰摇头,不肯接,眼泪被她摇晃得四处飞溅,然后伸手捂住了脸,失声痛哭。赵明月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将她的头靠在自己腹部:“拿着吧,别浪费了他的一番心意,好好收着。” 毛剑兰哭着说:“我不能要。” “这是一段记忆,放在他哪里也是存着,放在你这里也是存着,留个纪念也好。” 毛剑兰不再做声。 宿舍的姐妹们都看着毛剑兰,最近她和沈启学的事闹得全宿舍人都知道了,大家都对她深表同情,但是谁也无能为力。 自那之后,毛剑兰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脸上极少有笑模样。第一次谈恋爱,就是这种刻骨铭心的经历,对以后再找对象估计都有了心理障碍,赵明月有些同情她。那块手表,毛剑兰也一直没有戴过。 但是这一切都还是要过去的。赵明月去看了沈母,其实也没什么事,老太太气得血压有点高,赵明月买了不少山楂果去给老太太降血压。她也没给赵明月好脸色看,可能还是在埋怨赵明月多管闲事吧。 这年暑假,赵明月听说公社还在收购茶叶,她就没有回去,依旧在北京开店做生意,跟毛剑兰合伙。赵明月一个暑假下来,能攒上一百多块钱,三个暑假下来,除去花费的,倒是存了四百块钱,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但是对赵明月来说,还是太少了,根本就不能干什么,还得继续存。 春去秋来,赵明月已经大三了。赵明月发现,于有清从老家回来,又跟边红玉走得很近,她简直哭笑不得,他们怎么又凑到一块儿去了。 那天赵明月在图书馆碰到一个老乡,就是第一次同乡会时认识的胡玉,胡玉看见她,跟她打完招呼,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赵明月看她似乎有话要说:“我们去外面坐坐吧。” 胡玉点点头:“好。” 两人在校园里找了条长椅坐下,树上的银杏树叶又染上了风霜,变得金黄,阳光照射着银杏树叶,似乎变成了半透明的了,秋天又要来了。赵明月感慨说:“北京的秋天真美丽。” 胡玉看着头顶的银杏树叶,问:“于有清跟你是一个地方的吧?” 赵明月说:“对呀,一个村的,怎么了?” “他最近是不是和边红玉走得很近?” 赵明月说:“我见过两次,也觉得有些奇怪。” 胡玉想了想,然后还是说了:“最好叫他少跟边红玉来往。” 赵明月扭头看着她,她跟胡玉并不熟,不知道为何她会提醒自己这个事,胡玉压低了声音说:“边红玉这人私生活比较糜烂,我有朋友说,看到她在看医院的妇产科。” 赵明月惊讶地看着胡玉:“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个?”虽然看妇科并非人人都是那个方面的事,但是结合她的脸色,就能明白个七八分了。 胡玉说:“我觉得于有清是个很淳朴善良的人,上次我回去的时候扭伤了脚,我的行李都是他帮我提着的。” 赵明月点了一下头:“好,我去提醒一下他。” 胡玉又补充说:“边红玉在学校谈了起码四个男朋友了。当然谈恋爱自由,我们不该干涉,但是她明显跟于有清不是一路人,最好还是别让于有清跟她搅和在一块了。” “我知道了,谢谢你。”赵明月对边红玉的印象一向不好,如此看来,此人的私生活也不太检点,还真要提醒于有清多注意一点,别被欺骗了感情。 赵明月碰到于有清的时候,问他:“有清,你什么时候又和边红玉走到一块儿去了?她是个言而无信的人,你跟她瞎搅和什么?” 于有清也觉得有些无奈:“我没有跟她搅和,是她自己非要跟着我的,暑假回家的时候,她跟老乡们说,我是她对象。大家都在起哄。” “然后你也稀里糊涂就这么应承了?”赵明月问他。 于有清连忙摇头:“没有。我没当真。” 赵明月说:“你别理她,以后跟我一起去图书馆上食堂,我倒要看看她怎么纠缠你。” 于有清说:“哦,好。” 赵明月跟于有清约好了,吃饭的时候在学二碰头,她的教室离学二近一点,买好了饭菜等于有清的时候,发现边红玉又亦步亦趋地跟在于有清一旁,买好了饭菜,非常自然地坐在他的旁边,还将自己碗里的rou夹给于有清吃:“你多吃点rou,这样能长胖一点。” 于有清被弄得面红耳赤的:“不、不用,你自己吃吧。” 边红玉完全无视赵明月的存在:“你经常吃白菜豆腐,那个营养不够的,所以你才这么瘦,要多吃点rou才行。你学理科的,费脑子,要多补充点rou食,不然营养跟不上。” 于有清尴尬地看着对面的赵明月。 赵明月缓缓地扒着饭,斜着眼睛看着边红玉,边红玉还在不亦乐乎地挑拣自己碗里的rou给于有清,赵明月咳了一声,边红玉将脸转向她:“你也要吃rou吗?我这里好像没有了。” 赵明月开门见山地说:“不用。你在追我们有清?”于有清的脸变得通红。 边红玉脸上一点不好意思地都没有,把脸转向于有清:“我们已经是在处对象了,对吧,有清?” 于有清连忙说:“没、没有啊。” 边红玉脸略僵了一下,然后说:“于有清,我现在正式跟你提出请求,我想跟你谈恋爱,你同意吗?” 于有清的耳朵红得都要滴血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大胆的女性跟人表白的,而且还当着赵明月的面,他羞得几乎要掉头就走。 边红玉坚持地看着于有清:“于有清同学,我在问你话呢,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于有清吁了口气,小声地说:“对不起,我们不合适。” 赵明月差点噗一声笑出来。 边红玉脸色终于变了一下,有些发红,估计是气的:“于有清我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帮我这个帮我那个,睡觉的时候还让我靠在你身上,你以为这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干的事?那么多人都看着呢,都认定你是我对象,这下你居然不认账了,你让我脸往哪里搁?”她没想到自己这种姿色和家庭背景,看上于有清这个木讷的小子,居然还会被人拒绝。 赵明月说:“你是不是吃定他老实,不敢反抗你是不是?你占他便宜,反过来还要人负责,这世上真有颠倒黑白是非的事啊。” 在于有清和边红玉的世界里,还没有女人占男人便宜一说,所以赵明月这么一说,边红玉气得瞪圆了眼:“你胡说八道什么?我一个女人怎么占他的便宜?” “你自己送上门去,还叫人负责,这就是占人便宜。”赵明月冷冷地说,“边红玉,我不知道你葫芦坛子里卖的什么药,这么欺负于有清我就看不过去。” 边红玉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然后拉长了脸,毫不客气地对赵明月说:“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于有清是你什么人?少管我们闲事!” 赵明月一直觉得边红玉这人应该还是有心计的吧,怎么这会儿变得这么蠢啊,愤怒会叫人智商变低?便对于有清说:“有清,我们去外面吃吧。” 于有清点点头:“好。” 边红玉看着于有清:“于有清,你真是不知好歹!” 于有清愣了一下,低声说:“对不起。” 赵明月说:“你哪里对不起她了?走吧。” 于有清赶紧跟着赵明月走了。边红玉气得咬着牙,大声说:“赵明月,你自己吃着碗里瞧着锅里,你这样拉着于有清算什么意思?你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知廉耻!” 周围已经有不少人在看着他们了,赵明月脸色一僵:“你说话放客气一点,有清是我的同学,朋友,老乡,男女同学一起吃饭,这就是不知廉耻了?有清不喜欢你,你偏要死缠烂打,这才叫不知廉耻吧。” 于有清一看事情要闹大,赶紧拉着赵明月走了。边红玉将筷子一扔,饭也不吃了,冲着看热闹的人吼:“看什么看!” 赵明月觉得,不说边红玉的人品问题,这样的性格,也不适合于有清啊,以后万一在一起,不被吃得死死的,永无翻身之日。赵明月说:“以后少搭理她,这样的女人你惹不起。”她不跟于有清说边红玉的私生活问题,对一个女人来说,名声还是比较重要的吧,她也没有证据,就不乱传话了。 “哦。”于有清应了一句。 “她再来找你,你不要跟她说话。男人,要果断一点,当断则断,这才是一个男人的魄力,别拖泥带水的,让人觉得你在半推半就,给她希望似的。”赵明月说。 于有清被说得面红耳赤,这一点,确实是他做得不好,难怪赵明月看不上自己。“我知道了。” 赵明月又笑道:“她能看得上你,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好事,说明你有优点。要自信一点,如果遇到喜欢的女生,可以大胆一点去追求。” 于有清被赵明月这么一夸,心情又明朗了起来:“嗯。” 北京的秋天来得早,也去得早,今年他们没有去香山看红叶,赵明月和沈旭跃就在清华园里看金黄的银杏树叶。一夜秋风过后,地面上积了厚厚一层的银杏叶,踩上去软绵绵的。赵明月从地上拣出干净的、形状漂亮的银杏树叶,夹在书本中做标本。 沈旭跃也拣了一些,在银杏树叶上写上诗句,用塑料膜覆上,压成真空书签,可以保鲜不褪色,送给赵明月,令赵明月爱不释手。 沈旭跃这学期有个实习,要去秦皇岛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实习时间是十二月份,到元旦期间结束。赵明月觉得奇怪,怎么这个季节安排去实习,天寒地冻的。不过也没办法,学校这么安排,自然是非去不可的。不过由于这次实习的地点是固定的,他们还可以通信,勉强能够聊以慰藉。 沈旭跃离开半个月后,沈馥郁跑到学校来找赵明月:“明月,我妈住院了。” “啊?伯母病了?”赵明月大吃了一惊,看着满脸憔悴的沈大姐。 沈馥郁焦急地说:“早上地上结了冰,出门时滑倒了,邻居跑来学校告诉我,现在已经送到医院去了。” 赵明月说:“摔哪儿了,严不严重?” 沈馥郁吸着鼻子说:“医生说是摔到腰了,具体情况要看恢复得怎么样。你说最近事情怎么那么多呢,接二连三的,就没断过。” “还有什么事情?”赵明月听着觉得有点不对劲。 沈馥郁说:“启学在演习中受伤了,现在在广州南方医院抢救,我爸和茂林都去了广州。结果他们前脚才走,这后脚我妈就出事了。这真是乱糟糟的,你说叫什么事啊。” “啊!大哥不严重吧?”赵明月担忧地问,居然需要抢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沈馥郁捂住嘴摇摇头,情绪几乎都要崩溃了:“我不知道,都下了病危通知了。” 赵明月倒抽了口凉气,“姐,你别吓我,不是真的吧?” 沈馥郁眼泪唰唰地往下流:“茂林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敢告诉我妈。这个事你也别跟她说。” 赵明月脑子乱糟糟的,沈大哥要出事了吗,赵明月努力深呼吸,使自己镇定下来,上辈子沈启学没有早逝啊,那么这辈子应该也不会,但是大家的命运都在改变,他的会不会也会变了呢? 过了好一阵子,赵明月才冷静下来:“大姐,你别哭,大哥不会有事的,他福大命大,一定会挺过去的。走,我们去医院看伯母。” 沈馥郁抹掉眼泪:“明月,姐还有个事要麻烦你。你看我家里有京京,晚上没法在医院守夜,你能不能晚上帮我去照顾我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