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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林暮亭接进来,本来就有认林暮亭为义子的考虑。虽然林暮亭只是其中一个候选人,他也不介意,在一些小事上,给林铭诚一家一些方便。 林暮亭今天哭成这样,这个年纪的孩子,要么是为了学校,要么就是为了家里的事了。 “没有!”林暮亭立时便否认,甚至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只是身体不舒服才哭的,我家没什么事,真的!” 林君绰挑眉,“我相信你。好了,吃完饭去做功课吧。国内的高中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们还是最难的时候。” ……. 林暮亭做完题以后,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脖子,站起来活动了几分钟四肢跟腰,走出卧室,来到起居室打算喝点水,发现书房的灯还亮着,林君绰开着门,正在专心致志地写字。 如今这个时代,随着互联网跟手机的普及,写字的人都越来越少,何况是写毛笔字。林暮亭走进林君绰的书房,细细打量着柔和光芒下挥毫泼墨的男人。 这个男人似乎总是喜欢一些古旧而传统的东西,煮茶,书法,家具陈设,乃至于他住的院子都用了留园里院子的名字。 男人写字大开大合,整个人都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疏懒,写的也不是平常的楷书,而是不拘一格的行书。 短短一首《无衣》,一映入林暮亭的眼帘,就仿佛是看见了战场上的金戈铁马,短兵相接,刀剑弩戟,声声气如山河的战鼓呼啸而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林君绰应该是洗过澡了,头发没有擦干,眉眼之间还有沐浴过后的水迹,带着一股致命的儒雅魅力,引诱着每一个路过的人。 “学过书法吗?”林君绰那属于成熟男人特有的磁性温润声音传来,叫醒了还在梦中的林暮亭。 “自己练过字帖”林暮亭低着头,有些不敢看林君绰,“写得跟狗爬一样,很丑的。” 他就是如同他mama董佳宁说的,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林君绰看着眼前这个仿佛被人责骂了的少年,心中莫名叹息一声,放下手中的狼毫,用手帕擦干净手,走到少年面前,双手放在少年肩膀上,“暮亭,琴棋书画也好,钢琴小提琴也罢,除非你以此为生,不然都只是用来作为爱好的东西。所谓爱好,就是用来锦上添花,无关紧要。” 他端起放在恒温杯垫上的牛奶递给少年,“我问你书法,是知道你们如果字写得好,对于你们的应试有好处。” 林暮亭端着温热的牛奶,从杯子里升腾起来的热气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忽然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抓住林君绰的衣角,“先生能教我写字吗?” “可以啊。不过你要先睡觉了,都要十二点了,林暮亭同学。”林君绰道。 第07章 第二天清平苑的司机送林暮亭去学校的时候,林暮亭特意在离学校还有两站公交的地方下了车。 他在上了四中之后,因为家离得远的原因,就一直住在学校里。清平苑购置的汽车,最低的都是大几十万的品牌。他家里虽然不穷,四中也多的是豪车,但是突然一夜之间这么有钱,一定会招来一些非议。 什么样的人,就混在什么样的圈子,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世界上还是一般人居多,普通人家的孩子占了大多数。如果你一开始坐公交骑车上学,突然开了一阵子豪车之后,再回到那种日子,不说自己是否受得了这种落差,周围同学看你的目光,对你的态度,绝对能够让你印象深刻。 林暮亭今天穿着林君绰给他准备的衣裳来上课,尽管压抑着兴奋,但是那种欢喜雀跃止都止不住,一路上嘴巴都是上扬的,任谁都能看出来他的好心情。 可是等他走到十字路口,就能看见学校大门的地方,就被林弘方跟几个男生堵住了,他的书包带子被林弘方扯住,“哎哟,这不是咱们暮亭小少爷吗?怎么,住到了清平苑里,这身行头换了,不认识哥哥呢?” 因为都是姓林的关系,他们林氏整个家族祖籍都在浙江杭州,是后来搬迁到京城来的,林弘方虽然是四中一霸,也不至于欺负自己族里的,还没出五服的孩子。 可是坏就坏在,那天清平苑林暮亭没有让他也就算了,之后林暮亭一家四处宣扬自己家孩子被林氏族长请进了清平苑小住,很得族长看重,多能干多聪明云云。 这不就是说,只有林暮亭天资聪颖,其他林氏的孩子都是窝囊废,都是给林暮亭提鞋的那一款?你们得了好处,不想着分点出来,反而四处炫耀,不就是踩着其他孩子上位吗? 林弘方的母亲也是心里有气,回来就说了林弘方几句,“平时让你多看书你不听,现在知道错了吧?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玩儿,我看你以后能有什么出息!” 林弘方正是男孩子最是心高气傲的时候,本来心里就有气,被自己亲妈这么说了一句,哪里能忍下来,想着就要来找林暮亭晦气,出了心里头那口气。 青春期的男孩子,冲动起来一向不顾忌后果,林弘方见了林暮亭春风满面意气风发的样子,心里越发来气,伸手就推了一把林暮亭。林弘方发育得早,一米八的个子,满身的腱子rou,一下就把林暮亭推倒在地,“牛气了是吧?哥哥最近手头紧,给哥哥拿几百块钱耍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