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页
书迷正在阅读:庶女淘宝、总有人当我是渣受、反派的猫主子又在作妖、罪恶之城、小说he结局后女配开始反抗、香樟少年、神级快穿:病娇宿主,求轻宠、兵临城下、怀了男主小师叔的崽后,魔君带球跑了[穿书]、失落银河
“赌输的人百年之内见到陛下就要行大礼,臣侥幸赢了。”九歌似乎很是惭愧,“臣喝醉之后,其实什么都不记得,也是驰远后来告诉臣的。” 卫凛只想说,不愧是你! 以九歌这种说法,渊临还真应该找他这个始作俑者算账,既然那个叫流裳小女孩没事,他也就不再过问了。 听完八卦,卫凛便朝王宫内走去,顺便让百官都退下来了。 六个穿着宫服的仙娥,手里拿着一盏仙鹤熏香炉,走在卫凛前面熏香开路。 有这几个宫娥在,卫凛倒是不会在王宫迷路,因此他对原主这个奢侈的做派很是满意。 卫凛屏退了百官,但九歌仍旧跟在他身后,走了好一会儿卫凛才回头对九歌冷淡道:“时候不早了,卿也回去吧。” 九歌看了看天色,他道:“是有些不早了,那臣回府料理一些食rou,晚上给陛下送过来。” 卫凛:……我特娘不是这个意思! 九歌商量道:“陛下好像喜爱熏制的食物,晚上臣熏些rou送来,再料理一只九白浅凤,蒸两屉水晶虾饺,陛下还有什么想吃的么?” 卫凛瞧了一眼九歌,他瘫着脸说,“多熏点鸡翅。”老子爱吃这个! “臣知道了。”九歌。 第23章 打发走了九歌,卫凛才随着那几名宫娥到了临渭的寝殿。 卫凛挥手让宫娥都退下后,他这才掀眸打量着四周。 原主的寝殿十分大,地面铺着打磨光滑的白玉石,四壁镶着照亮用硕大的龙吐珠。 卫凛头顶之上是星辰砂砾,乍一看像随意散落的珠串,杂乱无章,实则排列的顺序跟神族气数息息相关。 相传仓颉大帝,以星河流沙创造出了神族文字,这些罗布的星辰,就是神族兴盛的初始。 卫凛自然看不懂这些,他稀奇的多看了两眼,就将视线转开了。 外殿的摆设十分简单,一张上好玉石做的桌案,几个很高的书架,上面罗列着整齐的玉简,还有些锦帛卷轴。 大殿中间摆着一尊描金雕龙的镂空熏香炉,四角放着鹤形宫灯。 卫凛走到书架旁,随手拿起一份玉简摊开瞧了瞧。 他虽然没有原主的记忆,但幸运的是能看懂神族的文字,那些晦涩的字眼,他也能轻松理解。 卫凛对书中的设定所知甚少,他也不大明白作者创造了怎么样的神仙体系。 《九牧皇朝》的作者应该是在神话传说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第二次创作,这本小说他只看了一点,所以了解的并不多。 好在玉简上记载了很多上古时候的事迹,卫凛便抱着玉简啃了起来。 成为神族有许多好处,其中一个便是看书快,卫凛用原主的神识一扫,一本玉简基本就看完了。 卫凛挑挑拣拣看了不少玉简,总算捋清楚神族各部落之间的关系。 之前卫凛一直不太明白,为什么说原主是最后一个血统纯正的神裔,现在他才终于弄懂这本书的设定了。 在《西游记》中,佛祖曾经说过上古凤凰生下了孔雀跟大鹏鸟。 但《九牧皇朝》这本小说里,凤凰诞下了五子,赤者为凤,黄者为鵷鶵;青者为鸾;紫者为鸑鷟,白者为鸿鹄。 虽然两本小说的设定不一样,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一代不如一代。 神族的血统也是如此。 之前卫凛在宫门口遇上的渊临,便是最典型的例子,他是天帝一族在这世上最后一个血脉了,正儿八经的天潢贵胄。 天帝也是上古正统大神,跟女娲地位相当,如今天上那轮金乌,就是天帝陨落后,神躯幻化而成的。 天帝的妻子是羲和氏,随夫陨落,变成太阴,也就是月亮。 身为天帝族最后血脉,渊临地位自然尊贵不凡,但却没有继承天帝大神的血统,到他这一辈血统稀释的很严重。 天帝一族原形为龙,渊临因为血统不太好,所以额间才会有龙印。 曦辰也是如此,她是羲和部落的王女,却也没有继承先祖的血统,甚至连卜问天道的能力都没有。 只有原主一人,承袭上古大神的血脉,是这世间最后一个正统神族了。 所以虽然渊临的出生跟原主一样尊贵不凡,可差就差在没有继承爹娘的好基因。 但到底是天帝一族的,渊临这样狂妄自负也是有资本的。 天帝跟女娲的地位一样尊崇,毕竟上古时候并没有施行中央集权那套,就算女娲大人掌管百族部落,也没有像人类皇帝那样说一不二。 神族部落之间错综复杂,关系攀着关系,就如一团乱麻似的。 羲和部落是女娲族的嫡系,同时又跟天帝族联姻。 天帝的妻子便是羲和族一位叫羲和氏的首领,跟天帝结合后,便生下了金乌族跟常曦月族。 上古大神结合生下的子嗣,因为血脉稀释严重,所以不一定是什么新物种。就像龙生九子,每个龙子都长的不像龙,稀奇古怪什么都有。 卫凛看这些上古大神繁衍的玉简,就跟看生物进化论似的,看的他是啧啧称奇。 卫凛屏退了所有人,没人在一旁,他就懒洋洋坐着,东倒西歪没个正经儿的姿态,反正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直到殿外传来独属九歌的声音,“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