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他读到高中就不想读了,说要出去打工赚大钱。那时候家里日子还算好,我就由着他。想即使撞到头破血流回来,也有我给他兜着底。” 顾临奚点了点头:“您和我外公有些像。我小时候也很混,觉得自己天纵奇才,老头子也没特别拘着我,很多事情都睁只眼闭只眼。” 陈老爷子笑着说:“但我看你现在长成了一个很不错的年轻人,这点我可比不上你外公。” 顾临奚礼貌地笑道:“我不成材,让他失望了。” 这话听起来只是句再常见不过的客套,所以老人只是望了他一会,没再聊这个话题。 但其实顾临奚是的确觉得,老人对他的这句称赞显得很嘲讽。 他的名字是外公取的,来源于《论语》。 取“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中的谐音。 临奚。 奚在古文中又有“为何”之意。 那个一生刚直的老法官其实心里清楚顾临奚父亲的那些阴暗龌龊,只想祝愿唯一的孙子:无论面对什么,都能坚守本心,探寻真相。不会融入黑暗,而是因此成为一个光明而智慧的人。 他没如外公所愿长成那样一个人。 他的外公也没有一个好下场。 陈老爷子叹息了几声,打断了顾临奚的思绪。 老人家絮絮叨叨地说:“后来就变了,变了……就那几年没管他。就交了很多狐朋狗友。回家就是拿钱,其实一年也看不到几次。” “仔细想想,现在回想起来,我脑子里还是他十七八岁的样子。” 他抬头吃力地看了眼上面那张照片。一看就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一脸刻薄的中年男人的脸。忽然觉得有些陌生。 老人总觉得那不是他儿子。他那真正的儿子还会在某个暑假,背着书包推门进来,说:“爹,我饿了,做饭了吗?” “还好有小默。这孩子看着炮仗似的,其实心很细,一直陪着我老头子。” 陈老爷子抱歉地对顾临奚笑了笑:“小默是不是给你添了不少麻烦?警察和我了解情况,当时我就讲:“‘我那儿子我知道,肯定是外面惹了祸事啦。’对不起你了。” 面对莫名其妙枉死的儿子,有胡搅蛮缠的孙子打底,这沧桑的老人似乎善解人意地过了头。 是因为和儿子多年不亲厚,还是……对陈大强的死早有预期? 顾临奚摇头示意没事,忽然问了句:“那小默mama呢?” 陈老爷子不太爱提的样子:“阿娟那孩子也不容易。现在人家有了新的家庭,就不要去打扰她了。” 顾临奚点头没有再问。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会成为重点嫌疑人的概率较高。 但是听陈老爷子的意思,两人的婚姻多年来已名存实亡,女方也已有新的感情。老人对此也表示尊重。 老人实在体贴过了头。不过,陈默的行为比陈老爷子更奇怪。 他基本是爷爷和母亲带大的,死者作为父亲的角色基本缺失。 那么,在陈老爷子都对一手带大的儿子死亡表现的如此淡漠的时候,陈默为何会对这个挂名爹的死表现得如此激动,甚至上警局持刀大闹呢? 他的爷爷在描述孙子时用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词语“心很细”——这指的是生活上,还是和表面反差更大的思维和行动上呢? “哎哎哎,那个谁,接一下锅。”陈默喊道。 老爷子毕竟年纪大了,在发着呆就没留心厨房里的火候。 陈默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厕所跑出来,风风火火地冲到厨房关了火,隔着丝布端着排骨汤出来了。 这锅很沉,是比较老旧的陶瓷款式。隔着灰白的丝布还感觉把手很有些烫手。 顾临奚站起来接过排骨汤,把布随手放在旁边。 不过,布料触手时,顾临奚心下忽起疑惑——陈家之类贫困人家,用来垫东西的布多半是穿不了的破衣服扯的,怎么会奢侈地拿这么干净的丝布。 见顾临奚接了,陈默又跑去炉子上端炖蛋了。 这时,电话铃响了,老爷子颤巍巍地想起身。陈默已经冲过去了。 陈默转身接电话时,窗外漏进的一丝昏黄的日光,正好照在他的手上,十指拇指上都反着光。 有一种简单又接地气的防止留下指纹的方法,在很多知名推理作品里都出现过。 ——将胶水涂在手指上,干透后就会形成一层薄膜,触碰东西都不会留下指纹。 唯一的后遗症可能是拿东西有点滑手——比如拿不住圆滚滚的豌豆。 一个有自己这个前嫌疑人指纹的物品可以用来干什么呢? 顾临奚的目光落在那块陈默递给来的丝布上。 这时,陈默接完电话过来了,他立刻拿走了那块布,坐回位置上一个人埋头大吃起来。 吃完饭,顾临奚就告辞了。 临走时,他并没有想办法拿走带自己指纹的“物证”。 在他还是顾教授的时候,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也不用指纹锁之类的东西。因此不能从指纹上识别他真实身份。 那么,这枚指纹就成了一个不错的钓鱼道具。如果有一天,它真的作为此案证据出现,就能提供不少信息了。 比如,最重要的破案证据——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