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小说吧 - 都市小说 - 蛰伏在线阅读 - 蛰伏 第26节

蛰伏 第26节

    他看着她慢慢走下楼梯,走向他。

    但她走的每一步,都没有以往那般的炙热与期待,只有无尽的冷漠。

    走到他跟前了,才开口:“今天当着两家人的面,我也可以说得很清楚,我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走到尽头了,我不可能跟你再这样继续下去,做一个傀儡。”

    许承洲看着林笙的眼眸,千万言语哽在喉咙,他抿着唇,说道:“林笙,你为什么就是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呢?”

    是啊。

    为什么不给呢。

    林笙在心里默念过很多次这个问题,但她就是没办法再给,没办法再用自己浑身的力气与感情赌一次明天。

    她赌不起。

    梁雪婧永远是个定时炸弹,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爆炸。

    她不想自己后半辈子,永远活在梁雪婧的阴霾之中,挥之不去。

    “是啊,你们小两口有什么事当面说清楚,别闹到要去民政局那么大。”彭雅出来帮着许承洲,“他千错万错,我来帮你出气,人家都说,能结婚的夫妻都是很不容易的,你们都结婚大半年了,不要因为一点小事闹成这样。”

    说完,又看着林耀,“亲家,我说真的,我真的非常喜欢笙笙,我一直把她当做亲闺女看待,你们放心,如果他们小两口不离婚,以后发生什么,我都会向着笙笙,保证她不再受一点委屈,行吗?”

    真要论起来,彭雅跟许继同的家世背景远超于林家,能跟他们搭上关系,是林家的福分。

    如今彭雅还能谦和的说出这样的话来,表明是真心喜欢林笙的。

    易芸红纠结的看向了林耀。

    林耀却一副死都不肯松口的表情。

    正欲说话,门外就传来一句:“凭什么不让他们离婚啊?我哥喜欢的人是梁雪婧啊,当初要不是因为这胖妞自己送上门,我哥还不定娶她呢。”

    众人回眸望去,就看见本应该在国外读书的许承月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国,来到了许家大门。

    许承月依旧是一副叛逆模样,扎着脏辫,穿着不符合主流的粉色大衣,摇摇晃晃的走进来。

    她其实前一天就回国了,只是没告知家人,在得知许承洲要跟林笙离婚,心中不知道有多高兴,所以在父母来许家前,她就一路尾随。

    “小月!?你怎么回国了!?”彭雅不可置信的看着她,“不是派人盯着你吗?你怎么还能回国?”

    “你派的人有什么用,我这几个月老老实实的,他还以为我安分下来,盯得可松了。”她像是炫耀般,笑着说,“所以我趁他们不注意,我就溜回来了。”

    说完,扭头看着站在许承洲身边的林笙,眼里逐渐露出诧异。

    足足的将林笙打量了好一会,确定她的身份,才说道:“这胖妞变化怎么那么大,吃减肥药啊?”

    “你有没有礼貌?!”易芸红脾气温顺,但在温顺的人也被许承月这句话给惹毛了,站起身来指着她,“哪里来没有家教的东西,滚出去!”

    许承月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是彭雅跟许继同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如今被易芸红一句‘没有家教的东西’指责,心里多少有些不太舒服。

    不过确实是许承月的过错,彭雅也只好冷着脸,低声说:“你在胡说八道什么,这是你嫂子!”

    “什么嫂子。”许承月不屑地说,“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根本配不上我哥,他们要离婚,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之前她胖,胖得跟球似的,带出去都嫌丢人,现在瘦了,也还是配不上我哥,不过就是办了一家小厂子,哪能跟我们家比啊。”

    在许承月的心里,许承洲只能跟梁雪婧那样的富家千金在一起。

    林笙这种小康家庭,她根本就看不上,甚至还觉得林笙一家人趴在他们许家身上吸血呢。

    “许承月!”许承洲怒急攻心的走上前,反手就给了她一巴掌,“闭上你的嘴!”

    许承洲这一巴掌力道极大,当场就打得许承月吐了半口血出来。

    她从小被溺爱着长大,别说被打了,就是被骂都很少。

    如今被许承洲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了一巴掌,这哪能受得了这种委屈?

    她捂着自己火辣辣的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许承洲,眼泪随之掉落,“哥,你打我?你竟然打我?”

    许承洲不止想打她,还想弄死她。

    明明刚才彭雅说的那些话,易芸红的态度都有些软下来了,偏偏这许承月来这么一出。

    他慢慢的扭头望去,果真就看见易芸红跟林耀脸色难看了很多。

    林耀这才知道林笙在那边受了多少委屈,丈夫心中有别人,小姑子还整日对她恶语相向,这可是他从小捧在手心里长大的闺女啊……

    想到这,林耀怒气滔天,直接抽起了旁边的木棍,指着许家人,“林笙这婚,离定了,距离离婚还有七天,这七天里,你们别来找她,谁敢来找她,我就打死谁!滚出去!都给我滚出去!”

    他挥着木棍,直接将彭雅带来的那块翡翠玉镯打碎。

    翡翠的碎片掉的四周都是。

    彭雅更是吓得尖叫一声,往后退了半步。

    “滚出去!我们林家看不上你们许家,从今天起,与你们许家没有半毛钱关系!滚!”

    许承洲还想说些什么,许继同就上前拉着他,“先走先走,他们现在情绪不稳定,搞不好真会打死人。”

    许承洲就这样,不情不愿的被父母拉走了。

    他看着林笙的身影,突然有种,再也见不到她的感觉。

    作者有话说:

    接下来大概率每天万更,下个月就会完结~

    第27章

    ◎我不介意你二婚◎

    七天的时间, 转瞬即逝。

    在这七天的时间里,许承洲曾无数次给林笙发微信、打电话,但她从来没有接过,只是独自坐在房间的窗前, 望着窗外的白雪, 陷入无尽安静中。

    她吃的很少、睡得也很少,而这一切被易芸红和林耀看在眼里, 心疼不已。

    早知道林笙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当初是说什么也不会让她跟许承洲结婚的。

    林笙难过, 他们更难过。

    离婚那天依旧是雾茫茫的天, 偶尔夹杂着零星的雪花飘落, 林笙准备去民政局前,易芸红做了一大桌的饭菜,林耀也换上了难得的西装,他们似乎正在通过自己的举动来告诉她——一切都会变好的。

    林笙硬着头皮吃了一碗饭,拿着伞往门外走,一回眸就看见易芸红跟林耀站在身后。

    “我们陪你一起去。”

    林耀西装笔挺:“你结婚时匆匆忙忙, 连婚礼都没有, 离婚了, 咱们要隆重点, 爸妈陪你去。”

    林笙看着父母,鼻尖一酸,眼泪就不禁流了下来。

    一家三口就这么步行去民政局。

    路上偶尔会看见推着冰糖葫芦和水果的摊贩,易芸红都会买上一点, 说是结婚的时候他们没有机会送喜糖给别人, 离婚的时候买点东西, 也算是喜庆了。

    林笙啃着冰冰的苹果, 靠在易芸红的肩膀上。

    远远的,看见了民政局大门,而大门口只站着许承洲一人。

    他也穿着西装,特意的收拾过,只是沧桑和充满血丝的双眼透露出来,无法隐藏。

    脚边也落下了好些烟头,看得出来,他等了很久。

    其实他这么早过来,无非就是想早点见到林笙,再跟她谈谈,可没想到的是,林笙不是一个人来的,全家一起来的。

    “爸妈。”许承洲艰难、苦涩的喊道,“对不起,那天的事,是小月……”

    “你不用多说。”林耀打断他的话,“你们赶紧离婚,我们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林笙。”许承洲慢慢的将目光转移到林笙身上,喉头发涩,“我们能不能……不要离婚?”

    林笙微微垂下眼眸,仔细的想了一会,看着易芸红和林耀说:“爸妈,你们过去等我吧,我跟他谈谈。”

    “笙笙……”

    “没关系。”林笙强扯出一抹微笑,“我知道该怎么做。”

    林耀放心不下她,并不愿意离开,可易芸红最懂林笙,知道她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犯糊涂,便拉着林耀走到街边,给两人留出一大段的距离。

    等他们走后,林笙才仰头看着多日未见的许承洲,缓缓开口:“承洲,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你离婚吗?”

    “是因为我不够爱你吗?”

    “这只是其中一部分罢了。”林笙露出的苍白的笑容,“在你的世界里,你永远把自己放在首位,我是可有可无的人,你传递给我的,从来都是负面情绪,那些我不想要的悲伤、难过、痛苦、压抑和绝望,一天天就像是巨石,压得我喘不过气,在离开你的那两个月里,这样的情绪少了很多,所以我不断问自己,一份感情如果是要以牺牲自己为代价,那这样的感情,值不值得呢?”

    许承洲上前握住她的手,低声说:“林笙,你已经走进我心里了,那些负面情绪,以后都不会有了。”

    林笙低头看着他紧握自己的手,想起不久之前,她还渴望着他如此的爱抚,但现在,这样的温度已经不足以温暖她。

    “你知道我有轻度抑郁症吗?”林笙平静地说,“在跟你结婚以后,在得知你如此爱梁雪婧以后,我每天都在折磨自己,我不断逼问自己、不断的质问自己,为什么我比不过她,所以,即便现在你说,我已经走进你心里了,我却没有再继续的勇气。”

    “许承洲,放过我吧。”

    “……”

    许承洲慢慢松开了林笙的手,眼里充满了无尽的难过与悲伤,她怎么能说‘放过我’这么严重的话。

    放过她。

    那谁来放过他呢?

    最终,他绝望的闭上双眼,低声说:“好,我答应你。”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民政局,大约半个小时后,又是一前一后走出来的。

    看见林笙出来后,林耀跟易芸红赶紧追上前。

    林笙红着眼睛拿起了手里的离婚证,感慨:“我离婚了,爸妈。”

    “离婚好,咱回家,妈给你做好吃的。”

    “好,我要吃红烧rou。”

    “做。”

    “我还要吃蛋糕。”

    “买。”

    “……”

    伴随着三人的身影越走越远,许承洲却站在民政局门口,迟迟没有离开,他低头看着手中的离婚证,莫名的想起他们领证当天,林笙小心翼翼的跟在他身后,小心翼翼的喊他‘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