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照常
书迷正在阅读:强制占有、藏月、《我与先生的生活日记》、被强制的美人、龙茎锁、如何把小猫咪cao到喵喵叫、恶人劫、妻奴(调教,sp)、逃出夏天、钓系美人翻车了
“哥——” 程粲用手扒拉着门嚎叫,怀里抱着几十张写满字的宣纸,给哥发完微信之后他就这个模样了,等着沈恣放他出去吃饭。 沈恣出现的很快,门把一转,甚至像是预料到程粲现在的姿势似的,特意微敲了一下门板提醒程粲才开门,即便是这样程粲还是一头往前栽去,搂着沈恣的腰不撒手,也不知道是真摔还是做样子撒娇。 “起来,”沈恣握着程粲的手推开,把被拱的泛褶的衬衣抚平,“饭好了,去吃。” 程粲邀功似的晃晃手里的纸张,两颗眸子亮晶晶的闪,他胸有成竹通过检查,因为他多写了五张,这样即便沈恣再苛刻,也不会挑出错误。 沈恣摇摇头,没有一丝要展开细看的意思,转身要走。 程粲的嘴巴撅起来,拉住沈恣的手,“哥不怀疑我偷懒?你不看看我有没有错字或者少写了没?” “那你少写了吗?”沈恣一句话就把程粲噎住。 “没。”程粲还能说什么呢。 “那就吃饭。” 沈恣没再甩开程粲的手,任由他牵着往饭桌边儿走。 沈恣像个封建大家长一样立在旁边,程粲就不敢跟平时那样用水涮一下手就了事,颇认真的严格按照沈恣要求的六步法洗手,两手互握,互搓指背,连指尖都得在掌心里摩挲一会儿。 真不知道沈恣是怎么坚持这么多年的,程粲心想。单是洗这一次,他都觉得手蜕了层皮。 他记得刚学练字那会儿,心气又高脾气也爆,写几张之后就拿墨汁撒气,非要弄的满手脏兮兮的。沈恣什么也没说,自己在砚台里磨了好大会儿墨,然后拽着程粲的手摁了进去,赶他去洗手池,什么时候把手洗的光洁如初,什么时候再滚回来吃饭。 墨汁当然没那么好洗,程粲也就饿了一晚上肚子。等到第二天残余的墨渍自己褪去,他才有幸啃了第一块儿吐司,激动的他要为世界上的美食掉两滴泪。 “这么丰盛啊。”程粲顺口说了一句,只是想打破与沈恣之间的宁静而已。 沈恣对吃饭没那么挑剔,程粲一度认为如果人不吃饭不会死掉的话,沈恣大概一百年都不会张嘴咽一口菜,也幸亏不是这样,不然他跟在沈恣身边,岂不是要喝西北风? “哥,”程粲叫了一声,眼见着沈恣给他碗里塞进一块儿色泽鲜艳的胡萝卜,他委屈地出声,“我不爱吃胡萝卜。” 沈恣稍微停了下筷子,像是在认真思考程粲说的这句话,然后特意又伸手过去夹了两块胡萝卜一起扔进程粲的碗里。 程粲再不吭声,硬着头皮把胡萝卜吞了下去,悄悄把碗往后挪了几厘米,他可不想再被当兔子一样喂了。 “对眼睛好。” 沈恣终于说了一句话,觉得有点牵强解释的嫌疑,于是又自顾自的夹菜吃饭。 “嘿嘿,”程粲不会错过一点儿能讨好沈恣的机会,他自己又夹了一块儿胡萝卜,特意在空中滞留了半分钟才缓慢地塞进嘴巴里,虽然这种苦涩脆腻的味道熏的他有点恶心,但是他还是乐呵呵地咽了下去,“哥在关心小粲,谢谢哥。” 吃完饭之后两个人都没有收拾碗筷,一会儿自然会来钟点工处理。 也不是程粲犯懒,只是沈恣很讨厌剩菜残渣的臭味儿,所以他不动手,也不许跟他亲近的程粲染上这股味道。 这个点儿沈恣都会在客厅看半个小时的书,他倒是没有要求程粲做什么,但程粲总喜欢呆在他身边。 “你吵到我了。”沈恣没有抬头,只听不出什么语气的说出这句。 程粲默默地从沈恣腿边退了半步,湿漉漉的小眼神好像憋了多大委屈似的,他明明就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事情,可是沈恣总嫌弃他的呼吸声大。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贴近沈恣身边就会忍不住发出小猫儿似的呼噜声,如果有可能的话,他甚至想爬到沈恣的怀里用爪子给他舒服地踩踩奶。 “粲粲,”沈恣开口的很突然,他思忖了一下,“你想不想去念书?” 程粲很紧张的喘了两声粗气,慌张地摇头,连着拒绝了三次,“不,不想,我不想的。” “你很聪明,”沈恣难得夸程粲一句,接着说,“如果你想,我会想办法把你送进想去的大学。” “我只想跟哥学,”程粲的手指开始打圈摩挲,这是他紧张时候的表现,他往前跪了两步,把脑袋放在沈恣的掌下,“我保证以后会好好练字的,哥。” 沈恣顺手呼噜了一把程粲的毛,也觉得手感不错,突然这个想法就不想进行下去了,但还是提了两句,“我能教你的不多,学校可能更适合你们。” 沈恣用了你们,是指他资助的大学生。 沈恣每年都会资助一批专业是金融、法学、会计等的学生,大学四年的所有学费生活费都由他出资,毕业后成绩优秀的还可以选择是否来沈氏公司。 程粲不想沦为“被沈恣资助的人”,他想自己一定与沈恣更亲近些。 “哥教我的很多,练字读书不比学校学的差!小粲不要上学,哥。” 程粲急了,他咬住口腔的嫩rou,其实他也没说错。沈恣虽然从年轻时就开始跟着金老爷子混,没正经读过书,但他学习能力极强,无论是文学还是法律金融,他都砸钱跟着最好的教授学的透彻,前几年又刚去国外进修,完全够资格教育程粲。 没去过学校怎么知道学校教的如何 ? 沈恣没纠正程粲字句里的漏洞,他又摸了摸程粲的脑袋,觉得心里面安宁了不少。 “好吧。” 沈恣极轻巧的回应,他想程粲也许是跟大学生不一样的,他不如大学生干净听话,但他很聪明忠诚,所以沈恣还是愿意留他在身边,可以随时摸头。 程粲看不透沈恣的心思,得到回应之后舒了口气,在沈恣心中,他终于摆脱沦为和别人一样的地位的危机了。 “跑步,”沈恣摆摆手,让程粲跟着自己去楼上健身房,“照常。” 程粲才刚从公司跑回家里,又跪着在地上写了几个小时的字,大腿膝盖又酸又痛,还要被勒令按照平时的速度跑五公里,搁以前他肯定要求饶几句,但是刚才那一番谈话让他丢了这份胆量,只埋头大步跟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