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他们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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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一觉醒来,秦时甄沙哑的说不出来,全身更是酸软,瘫倒在床榻上爬不起来,后xue似乎还残留着那可怖的快感,双腿更是合不拢。 他伸出手摸了摸,发现xue口红肿合不拢,一碰就火辣辣的疼。 而身边躺着的两个人更是不见踪影,屋内门窗紧闭,只有他脚上被栓着的那根红绳还在。 实在没有力气去拆了,秦时甄躺在床上,哑着嗓子想要喊人,发出来的却只是气音。 ——他暂时失声了。 意识到这点,秦时甄锤了锤床,想要骂人,又骂不出声,只好恨恨地去摸索手机,希翼将沈知安或者严承瑜叫来。 总不能这两人真这么拔rou无情,对他不闻不问了吧? 就在他四处搜查无果时,房门被人推开,秦时甄从被子里探出脑袋,抬头望去。 ——沈知安正好整以暇地走进来,手上空无一物。 而秦时甄口中干哑的冒烟,急需一大杯温水来缓解。 沈知安看得出他的渴望,却又忽略不见,走到床边坐下,也不出声,有一搭没一搭地捏着他垂在半空的小腿。 秦时甄用脚踹了踹他的手臂,指着喉咙示意他要喝水。 沈知安将他的食指压了回去,摇摇头,笑着说:“不可以。” 为什么? 秦时甄眼里满是怒火,脚大力地踹了沈知安一下,牵一发而动全身,带动着整个身体动了一下,那股子酸痛再次强烈了起来。 沈知安握住秦时甄的脚脖子,不让他再动。 “你想跑了,是不是?” 沈知安的语气很清淡平静,就好像是随口的一问,没有一星半点多余的想法。 秦时甄不否认,不能说话,他就点了点头。 本来秦时甄还以为沈知安会继续问下去,没想到沈知安却问了个牛头不对马嘴的新问题。 “你不喜欢严承瑜吗?” 秦时甄犹豫了几秒,摇头。 秦时甄有时也会对严承瑜天真蠢笨的男人产生些许怜惜,但说到底,路是自己选的怪不了别人,不是他拿着刀架着他们出轨,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 严承瑜哪个都爱,哪个都想要。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的人往往不会有好结果,至少目前秦时甄看到的都是如此。 得到答案,沈知安并不意外,只轻笑一声,又问他:“那你喜欢沈知安吗?” 这次,秦时甄犹豫了好久,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嘘,我明白了。”沈知安还在笑,眉眼间还残留着些许餍足。 秦时甄其实一直都看不透这个男人,在这一刻更是看不透,他也不愿意去猜去看,终究只是个过客。 沈知安又扯开了话题,“甄甄,你知道吗?你真的很顽劣。” 秦时甄这回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了,索性不去试图明白。 秦时甄枕着沈知安的大腿,沈知安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他的脑袋,静静地看着他。 在这一刻,沈知安放弃了原有会施予在秦时甄身上的惩罚,生起一丝厌倦。 这厌烦段时间迅速堆积如山,沈知安失去了所有兴趣,权衡利弊之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将秦时甄放生。 他是天生的恶魔。 肆无忌惮,百无禁忌。 他的惩罚不足以让对方吃到教训,他预设好的驯养更是不值一提,若是付出的太多,得不到相同甚至更多的回应,因为求而不得而发疯,这种事情他不屑于去做。 沈知安决定和严承瑜重归于好。 对于成年人而言,爱情并不是生命的全部,严承瑜之于沈知安而言,不只是爱人,还是伙伴,他们相爱七年,事业、生活早已紧紧相连,他们是彼此的牵绊。 若是就这么分开了,未免太伤筋动骨了,不值得,日子还是要一日一日的活下去的。 024. 于严承瑜来说这种结局似乎也在意料之内,他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一切,收心回归了原本的生活,只有在偶尔的几个夜晚会想起那个名叫秦时甄的漂亮男人。 一场闹剧无声无息落幕。 但凡秦时甄愿意抛出诱饵,严承瑜便会毫不犹豫地咬住,心甘情愿做个囚徒,秦时甄对此心知肚明,然而他不愿意。 秦时甄再次回到他那五光十色、光陆迷离的花花世界,做着那个冷心冷情的第三者。 在离开他们后,秦时甄很快又有了新的目标,完成了目标之后,再次扬长而去。 在不长不短的空窗期内,秦时甄将好友约了出来,一起在酒吧喝酒。 友人问他:“你为什么会做小三呢?” 秦时甄笑了,用理所当然的语气回答:“我喜欢。” 他喜欢当第三者,纯粹是他想,他喜欢,而不是因为悲惨的过去。 父亲的出轨究其只是诱因,或许是他继承了来自父亲的人渣本性。面对母亲的以泪洗面,歇斯底里,秦时甄选择厌烦地躲了出去,跟他父亲要了一个单独的居住点,也不抗拒来自父亲情人的讨好,舒舒服服地住了进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母亲似乎是意识到了这对父子的冷心冷肺,对他们彻底失望,不再哭泣。 开始夜不归宿,每夜盛装打扮出门,早晨带着一身露水回来,最后在他成年那年与秦时甄的父亲离了婚。 她怀孕了,孩子的父亲不是秦父,而是别的男人。 秦时甄依稀记得母亲说这话时,眼睛里闪耀着的幸福光彩,藏也藏不住的得意。 之后所发生的事情便理所当然了,他们离了婚,秦时甄跟着他的父亲,对秦父,秦时甄有些天然的仰慕,并且有意的模仿着父亲的言行谈吐。 有一天,秦时甄与他父亲的情人zuoai后,出于好奇,问对方为什么当小三。 秦时甄已经记不清对方回答了什么了。 但从那以后,秦时甄开始对学校中的那些情侣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他一次又一次地插足着别人的爱情,扭曲畸形地从中获得了极大的快感,胜过大麻海洛因,叫他上瘾。 就像人会对药物产生抗药性,秦时甄开始不满足于这点小刺激,逐渐演变成了现在的来者不拒。 听完他的叙述,友人问他:“你不怕遭报应吗?” 秦时甄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得直不起腰,眼含春水,笑起来足以令人心荡神驰。 “为什么怕?我开心过,快乐过,享受过,已经足够了。人做错了事总是要付出代价,哪怕是粉身碎骨,我也不后悔。” 这个回答是秦时甄一贯的张狂傲慢,友人并不意外,头一次对他这种行为产生了认同。 “你喜欢沈知安。”友人的语气很笃定。 秦时甄坦然点头,没有回避问题:“是,我喜欢他。” “为什么?”友人又问。 迷离的灯光勾勒出他精致漂亮的侧脸,他这段时间常去健身房,不复之前的瘦弱,手臂上覆着一层薄薄的肌rou,让他看起来更加有男人味。 修长白皙的五指握着酒杯往嘴里灌,喉结滚动,酒液顺着下巴滑过喉结,最后没入衣领。 秦时甄转过头,对他说:“他对我很好,再加上他那个人挺有魅力的,就是那种同为狩猎者的危险又迷人的魅力。但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这点喜欢算不了什么,说白了就是不够爱,我不愿意为他放弃我的兴趣爱好。” 明白他不愿意再谈及这个话题了,友人迅速转移了话题,说着这段时间身边所发生的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