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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客厅,跟自己的小伙伴们玩了起来。 “大伯在里头骂你了?”墨晓娟喝着汤,这时候才小声地问道。 “不是骂我,主要是骂杨轶。”墨菲苦涩地摇了摇头,说道,“我说什么都没用,他对杨轶的偏见太大了。” “那没办法,都积压了四五年的怒气,肯定得撒出来的。”墨晓娟摊了摊手。 “可我担心,他就算撒了气,也没办法原谅杨轶。”墨菲发愁地望向了书房。 …… 书房里,墨菲出去后,墨鹤年皱着眉头打量着杨轶的模样,他是头一回在这个明亮的灯光下看杨轶的样子。 说实话,杨轶长得不算帅,但也不油头滑脸,样貌端正,头发也拾掇得精神,双目有神有定力,不像一些鸡鸣狗盗之徒,眼神到处乱飘。 然而,就算杨轶长得像金城武,有着女婿身份的他,墨鹤年也是怎么看怎么不爽。 “我跟你,没有什么话可以谈!”墨鹤年哼了一声,说道。 “伯父,我是来认错的。”杨轶却低眉顺眼地说道。 “认错?你认什么错?”墨鹤年阴阳怪气地说道。 “之前让墨菲一个人生孩子、带孩子,吃了这么多苦,这是第一错,我不该不闻不问。”杨轶说道。 墨鹤年却没有接话,他皱着眉头,看着杨轶。 杨轶依然诚恳地说道:“后来,我和墨菲在一起了,知道您对我很生气,但我没有主动到米国向您道歉,请求您的原谅,这是第二错。” 墨鹤年呵呵一笑,冷嘲热讽地说道:“你还知错?你还会道歉?生米都煮成熟饭,孩子都生了,让来求我原谅?” 嗬,这个怨气,都快冲天而起了! 杨轶接着说道:“然后第三错是,现在我和墨菲结婚领证,但忘记告诉你们了,都是我的疏忽,没有把应该做的事情做好!” “伯父!”杨轶抬起头,诚恳地说道,“以前犯下的错误,我向您道歉,希望能得到您的原谅,以后,我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对墨菲好,照顾她一辈子,绝对不会再让您失望!” 虽然杨轶概括得很好,但墨鹤年忍不住了,他冷冰冰地说道:“知道错难道我就得原谅你?就一句轻飘飘的道歉,你以为就可以蒙混过关?我告诉你,杨轶,我一点也不相信你的鬼话!” 杨轶沉默了一会儿,他走过去,在桌子上拿起了那根擀面杖,递到了墨鹤年的手里,然后在墨鹤年惊愕的眼神中,他解开了上衣,脱下来,放到一边,露出宽阔的背脊,然后,背对着墨鹤年,双膝跪下。 下跪,其实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当然,在前世,杨轶习惯了忍辱负重,也不觉得下跪有什么困难,只是在今生的记忆力,他应该是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的。 但跪天跪地跪父母,现在背后这个老头,怎么说,自己老婆的父亲,也算得上是自己的父亲,跪下来,也不算没有一点骨气吧? 墨鹤年一会儿看看自己手中的擀面杖,一会儿看着杨轶的后背,有些不知所措。 “伯父,您打吧!不管怎么打,只要您能出了这口气,都行,是我做得不好,我该受罚!”杨轶头也不回,直直地看着前方说道。 杨轶是真的做好了挨一顿揍的准备,所以,他跪下来之后,都已经运功护体,护住了身体关键的部分。 墨鹤年沉默不语,但他手中的擀面杖只是握在了手里,一会儿右手青筋凸起,一会儿指骨发白,一会儿,又松了开来。 是的,在刚刚知道杨轶消息的时候,墨鹤年真的想拿喷子过来将这臭小子给喷死,就算他下了飞机,去买菜刀,买不到只能买擀面杖的时候,墨鹤年还想过把杨轶的狗腿给打断! 墨鹤年心里头怨气积压了太久,加上脾气本来就不好,要是杨轶敢顶嘴,他这棍子真的会劈头盖脸地挥下去。 然而,杨轶却来了这么一出,好像是真的负荆请罪一样,摆出了一幅任打任骂的架势。 机会到了手里,墨鹤年却有点下不去手。 擀面杖抡起来,又无声地放下去。 墨鹤年不是傻,也不是真的脾气暴躁到打打杀杀的地步,说到底,他还只是一个文弱书生,只是半路出道当了农民,然后看起来粗鲁而已。 他就是传说中的嘴强王者——嘴上不饶人,把人骂得狗血淋头是他擅长的,但真的拿这么粗的棍子抽人,墨鹤年做不到…… 再说了,真的把杨轶打死了,他女儿还有外孙女怎么办? 第四百五十章 似乎有点缓和? 打还是不打,这是个问题。 墨鹤年看着自己手里的擀面杖,皱起了眉头,他可不愿意想是自己心软,现在倒是找到了理由,他觉得是自己买的这个擀面杖不好! 都怪自己买的这根太粗了,一棍子挥下去,被打的这人都不知道会有什么三长两短。 如果换了别的可以抽断的树枝、鞭子什么的,他应该就能下手! 一时间,他们僵持在那,杨轶背对着墨鹤年,墨鹤年也不动弹、不吭声,气氛陷入了尴尬和紧张。 杨轶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岳父大人是什么意思。 难道让他罚跪? 这要真的能让老人家消气,杨轶还乐意跪下去——他都听自己父亲的要求罚跪过了,岳父也算得上是另一种意义的父亲,岂能厚此薄彼。 不知道过了多久,墨鹤年皱着眉头,倒背着手,擀面杖还握在手上,他慢慢地踱到了杨轶的正面,眼神却在杨轶的身上流动。 若不是墨鹤年是墨菲的父亲,这样的打量是会被杨轶揍的……哪有男人这么盯着另一个男人赤果的肌rou看? 终于,在杨轶感到有些不适的时候,墨鹤年开口了,他狐疑地说道:“报纸上,说你是作家,又说你是词曲作家?” 开始询问了,愿意沟通了!难道有转机? 杨轶连忙回应:“是的。” 然而,墨鹤年又冷笑了起来,跟他之前不爽杨轶的语气一模一样,说道:“有你这样的作家?一身的伤疤,我看,你是混帮派的诶!” 还用上了宝岛腔,老墨的宝岛腔比墨菲还浓,墨菲毕竟是受到港城和内地语言系统中和过的。 杨轶倒是听明白了,他有些哭笑不得。身上一些以前当兵时候留下的伤疤,居然给老爷子带来了误解…… 客观的来说,杨轶身上的伤疤,其实不算多,也不算很触目惊心。 基本上是小疤痕。以前在丛林里作战,有时候难免会遭遇近身搏斗,杨轶的身手好,即便是在搏斗中受伤,也不会特别严重,基本上是一些刀的划伤,或者搏斗时候被一些灌木、断枝上刺到、割到。 弹痕也不是没有,不过那是胳膊上,而且子弹在肌rou上的贯穿伤,